新中国开国北京市官员刘青山张子善简介 刘青山张子善案件的影响

刘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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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枪毙刘青山张子善可以说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大案件了,该案件在当时造成了重大影响,不仅国内外皆知,也为官员们敲响警钟。那么刘青山张子善案件影响如何?
  刘青山张子善简介
  刘青山(1916─1952年),曾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曾用名刘顺山,河北省安国市石佛南章村人。出身贫苦家庭,幼年在博野县南白沙村当长工。后曾与张子善一道贪污盗窃人民币,并进行倒卖国家材料的非法活动。1951年三反运动中被揭露。1952年2月10日在保定被依法执行枪决。
  张子善(1914-1952)河北深县(今深州市)人。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曾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建国后,任天津地区专员。曾与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一道贪污盗窃旧人民币达171亿6272万,并进行倒卖国家材料的非法活动。1951年三反运动中被揭露。同年12月被开除党籍,1952年2月10日在保定被依法枪决。
  刘青山张子善案件的影响
  果断处决了刘青山、张子善,在全国引起了巨大的震动。1952年元旦过后,毛泽东同志再次发出指示,各地如有需要杀几个贪污犯,才能发动群众,也可以杀几个。1952年2月间,中央把“三反”运动同整党运动结合起来。当时对党员重新登记,审查处理,惩治了一些贪污、腐化分子,撤换了一些严重的官僚主义者。1952年10月,“三反”运动胜利结束。因犯不同程度贪污、浪费、官僚主义错误被处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约为45%;其中,对犯有严重贪污行为的罪犯,判处有期徒刑的9942人,判处无期徒刑的67人,判处死刑的42人,判处死缓的9人。当时最大的“老虎”就是刘青山、张子善,时称“共和国第一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