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的签订 丧权辱国之始
然而,英军并不满足于此,他们继续对虎门、宁波、厦门等地进行攻击,并于一八四二年攻占吴淞。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八月二十九日清政府与英国签下了中国近代史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
条约规定:中国割让香港给英国,赔偿英国共2100万元。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等等。此后,清政府又与法美等国签定了中法《黄埔条约》和中美《望夏条约》,使中国沦为半殖民地社会。
公元1849年正月,道光在内外交迫中忧愁成疾。开始还勉强支撑着临朝办理政事。到第二年正月丙午日,病情加重。他知道没有康复希望,忙宣召宗人府宗令载铨、大臣载恒、端华、僧格林沁,军机大臣穆彰阿、赛尚阿、何汝霖,内务府大臣文庆等进宫,命令他们随同总管太监从正大光明匾额后取下锦合,宣读诏书,诏书上只有皇四子奕泞五字。中午,道光死于圆明园慎德堂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