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吏对李存义父子施以重刑,二人熬刑不过,只好按狱吏的主意(实则是朱元璋的主意)“承认”是奉了李善长的指使,那时一班朝臣,希承意旨,联章交劾善长,统说是大逆应诛,一桩“谋反案”就此制造出来。此时朱元璋还要故作姿态,说李善长是大功臣,应法外施恩。
偏偏太史又奏言星变,只说此次占象,应在大臣身上,须加罚殛,于是太祖遂下了严旨,赐善长自尽。此时李善长已七十七岁,所有家属七十余人,尽行处斩。只有一子李琪,曾尚临安公主,得蒙免死,流徙江浦。既说占象应在大臣,则善长一死足矣,何必戮及家属多至七十余人,可见都是事先安排好做戏给人看的。外如吉安侯陆仲亨,延安侯唐胜宗,平凉侯费聚,南雄侯赵庸,江南侯陆聚,宜春侯黄彬,豫章侯胡美,即胡定瑞。荥阳侯郑遇春等,一并押赴刑场处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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