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亮史上第一位公示财产的高官 有多少财产?(3)

  北宋宰相司马光在洛阳有田三顷,还有房产。三顷地,对一个宰相来说,是很少的。唐朝有一个名叫杨志操的官员,他在从政之前的目标是:有田10顷,奴仆10人。三顷地,连这位尚是一介布衣的杨志操都看不上。据《宋史·司马光传》记载,司马光去世后,家无余钱,家人连丧葬费都付不起。“妻卖田以葬,恶衣菲食,以终其身。”司马光的夫人卖了田地,才安葬了司马光。作为昔日宰相夫人的她,这时过起了清苦的日子,吃粗劣的食物,穿低劣的衣服,直到去世。至于司马光在洛阳的房屋有多少,洛阳的市民都是清楚的。原来北宋洛阳有这样的风习,高官的私家园林,每到春天,都要向市民开放。按惯例,游客会自动付给或多或少的“茶水费”。“茶水费”相当于门票收入,一个春天,总数可观。仆人每次将这笔收入上交司马光时,司马光总是让仆人留下自用。开放私家园林,实际上起到了公开官员房产的作用。这不是朝廷下令要求做的,而是社会风气使然。

  诸葛亮为何敢于主动如实申报家庭财产

  在以上提到的三位宰相中,主动向朝廷申报家庭财产的,从我接触的史料看,仅有诸葛亮一人。我又一目数行地将晋代陈寿著《三国志》一书翻检了一遍,除了诸葛亮外,没有发现魏、蜀、吴三国任何一名官员申报家庭财产。我不敢据此断言诸葛亮这样的主动申报财产的典型,在中国古代历史上绝无仅有,但起码可以说,这种典型是极其罕见的。

  诸葛亮为何敢于主动申报财产?主要原因不外两个:一是他并非豪富,从家无余财这一点看,或许连“中产”也谈不上,公开家庭财产,不会让人吃惊;二是其财产来源合法,经得起问,经得起查。打个不很恰当的比方,现代的哪位男人,他如果堂堂正正,不养情妇,不包“二奶”,他就不怕向妻子公开通讯录以及短信内容,因为他没有做见不得人的事,心中无鬼。

 

  15顷地,对于一个宰相来说,多不多呢?可以举同时代的例子。魏国将领满宠,晚年官封太尉,魏明帝一次赏赐他50顷田,还有谷500斛,钱20万。吴国将领蒋钦受命去打关羽,不幸在行军途中病亡,孙权为表彰他,也为抚慰他的妻、子,赐给他的妻、子200顷田,还有芜湖民200户。吴国国主孙皓于公元280年投降晋朝后,前往洛阳,晋武帝赏给他30顷田,每年谷5000斛、钱50万、绢500匹、绵500斤。比较而言,诸葛亮的田产,只能算是区区之数。他没有必要向朝廷隐匿这15顷地。他说出这15顷地,于他毫发无损。

  诸葛亮在上述给后主刘禅的奏章中,特别说明了他及家人的收入来源。一共两块:15顷田和800棵桑树的收入;担任宰相职务的收入。前一项收入供家人使用,大致可保自给有余。后一项收入供诸葛亮本人使用,解决他“随身衣食”问题。除了这两项收入,诸葛亮再无别的进账。他所说“别无调度”,意为没有其他“安排”,没有“征调”,亦即没有授意或暗示别人给自己送钱送物,没有让官府为自己额外报销费用。他所说“不别治生,以长尽寸”,意为他本人不另外经营家业,包括从事商业活动,不靠经营活动增加个人和家庭收入。由此可见,诸葛亮的收入全部正当合法。他谢世以后,朝廷了解到,他生前果然做到了申报财产的奏章中说的“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诸葛亮的确是淡泊自守,自奉清俭。他既无灰色收入,更无黑色收入,心地坦荡,因而毋须隐匿任何事。

  司马光和魏征的财产也不算多,来源都说得清楚。他们都是心底光明、心中无私、襟怀坦白的官员。就拿司马光来说,他奉行无事不可对人言的信条。《宋史·司马光传》说:“(司马光)自言:吾无过人者,但平生所为,未尝有不可对人言者耳。”他与人交谈,总是直言无所隐,而且一辈子都是如此。司马光和魏征,为何没有像诸葛亮那样主动申报财产呢?显然不是因为不敢把财产拿到阳光下晒。他们自律都很严,不贪钱财,不好声色,除了官俸以外,没有任何非法收入,显然是不用害怕公开家庭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