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对日本“以德报怨”政策的催化剂

导读:国共内战与败退台湾,乃是蒋介石对日“以德报怨”政策变质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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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对日本“以德报怨”政策的催化剂

图:位于日本千叶县的“以德报怨之碑”

1975年4月5日,蒋介石病逝。4月7日,日本诸多媒体皆以头版头条刊登了这一消息。《朝日新闻》所刊社论称蒋介石是“英雄”:“战争结束初期,由于蒋氏以德报怨的政策,诸多日本人得以生还故国,这乃是日本国民无法忘却的大事。”《产经新闻》、《读卖新闻》等杂志所刊社论亦高度赞扬了蒋介石“在对日处理问题上的以德报怨与大度宽容”。

社论以外,日本媒体还刊载了诸多评论性文章。蔵居良造于《月刊自由民主》发表了《悲剧英雄蒋介石》,在分析了蒋介石一生功过的同时,大力赞扬了二战结束后蒋的对日策略。高木桂蔵在《祖国与青年》发表了《悼念蒋介石先生》,文中直言道:“蒋先生有大恩于日本,吾等绝不可忘却这一点。”

日本人的这种情绪,与蒋介石在二战结束后对日的“以德报怨”政策颇有关系。前日本首相的岸信介指出,蒋介石对日本有“四大恩情”:其一,让滞留在中国的数百万日本军民平安返回日本;其二,反对出兵日本,使得日本避免像德国那般被战胜国分割占领;其三,尊重日本主权与独立,保留天皇制度;其四,放弃战争赔偿。蒋介石为何会对日本采取如此宽容的政策?这对此后东亚的历史进程又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呢?

为什么“以德报怨”?

1945年8月,日本战败,与大多数国人一样,蒋介石充满了对胜利的喜悦。

1945年9月2日,受降仪式于东京湾“密苏里号”战舰举行,蒋介石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今日,我国最大的敌国日本已经在横滨港口向我们联合国无条件的投降了,五十年来最大之国耻与余个人历年所受之逼迫与侮辱,至此自可湔雪净尽。”9月3日,蒋介石巡视重庆街市,他在日记中写道:“十一时半由军委会起检阅沿途民众,其发乎内心之一种情绪,对余所表示敬慕爱戴之精神狂欢热烈,实非笔墨所能形容,卅年之苦心与奋斗,惟见此略得宽慰耳。”9月9日,中国战区受降仪式于南京举行,蒋介石写道:“本日为革命第一 次在广州起义纪念日,而日本在南京投降典礼正于今日举行,实为本党五十年革命光荣与胜利的一日。”

蒋介石的喜悦,可以说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对于胜利的情感宣泄。但是,在涉及对日处理问题的公开言论中,蒋则表现得极为克制与宽容——这与其他战胜国领导人的“复仇主义”言论构成了一种鲜明的反差。“密苏里号”受降仪式结束后,杜鲁门在广播中声称:“今天是我们永远不会忘记的报复日,就和我们纪念耻辱的珍珠港事件日一样。”(《新华日报》1945年9月3日)斯大林则在广播中声称:“1904年俄军所遭受的耻辱、俄国人民心中悲痛的记忆、老一辈人期待抹去的污点,终于在今日得以洗刷。”(《新华日报》1945年9月4日)而蒋介石的广播讲话《抗战胜利告全国军民及世界人士书》则发表于8月15日,要早于前两者,文中宣称:

“我中国同胞们必知‘不念旧恶’及‘与人为善’为我民族传统至高至贵的德性。我们一贯声言,只认日本黩武的军阀为敌,不以日本的人民为敌。今天敌军已被我们打倒了,我们当然要严密责成他忠实执行所有的投降条款,但是我们并不要报复,更不可对敌国无辜人民加以污辱,我们只有对他们为他的纳粹军阀所愚弄所驱迫而表示怜悯,使他们能自拔于错误与罪恶。要知道如果以暴行答复敌人从前的暴行,以奴辱来答复他们从前错误的优越感,则冤冤相报,永无终止,决不是我们仁义之师的目的。”

蒋介石的讲话,在日本社会各界激起了巨大的影响。《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中记录道:“日本东京《读卖新闻》发表社评,盛赞蒋公人格及领导力量之伟大,并对中国人民于战事终止后不向在华日人实行报复一事表示感谢......该社评认为......蒋主席发表宽待在华日人、以德报怨之主张,此乃现代史上最仁慈、最文明之文告......在华日人于战事结束后,竟能自中国平安遣返,实为蒋主席对其人民之伟大政治力量及英明领导之所致也。”1946年3月21日,蒋介石接见了中国驻日军事代表团团长朱世明,亦指示了“对日本所持‘以德报怨’政策之要点”。正如日本学者家近亮子在《日中关系的基本构造》一书中指出,这篇讲话中所蕴含的思想,成为了战后初期蒋政权对日政策的基调与原则。

“以德报怨”与“无奈之举”

在战后对日处理问题上,蒋政权在很大程度上确实贯彻了“以德报怨”的原则。

首先是滞留在华的日军及民众问题。日本宣布投降时,在国民政府负责的受降区内,有日本现役军人约1,183,800人,平民约999,470人,合计约2,183,270人。1945年12月15日,美国总统杜鲁门亦发表声明,其内容之一即与中国合作遣返日本在华军队,使日本在华不残余任何势力。根据学者梁敬所著《马歇尔使华报告书笺注》,马歇尔当时的解释是:“政策声明中......消除日本人在华之势力,无形中即谓在华日侨。”针对这些军民,蒋政权采取了三项措施:其一,动用了大量中国航运力,1946年7月即遣返完毕;动员大批人力对日本民众加以保护;其三,允许日本军民可携带不超过1000日元的个人财物以及不超过30公斤的行李回国。

其次是多国占领日本与天皇制问题。日本学者小森阳一在《天皇的玉音放送》一书中指出:“维护国体乃是日本接受《波兹坦公告》、向盟军投降的一大前提。”所谓“维护国体”,即保持日本完整、保留天皇制。根据古屋奎二主笔《蒋介石秘录》记载,开罗会议期间,蒋介石已经就是否出兵驻扎日本、是否废止天皇制与美国总统罗斯福有所交流。根据台北“国史馆”所藏《特交文电·领袖事功·开罗会议》,蒋介石主张:“我们应该尊重日本国民的自由意志、尊重他们所选择的政府形式。”1945年8月12日,国民政府国防最高委员会审定《处理日本问题意见书》,其中指出:“日本天皇及其皇权制度的存废问题,在原则上应依据同盟国共同意见办理。先从修改宪法入手,将天皇大权交还于日本人民,其违反民主精神者则当废除。”总言之,美国单独占领日本与天皇制得以保留乃是多方共同作用的结果,而蒋介石在其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最后是战争赔偿问题,这并非蒋政权的“以德报怨”,而是一种“无奈之举”。日本侵华战争对中国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1943年开罗会议期间,蒋介石向罗斯福提出:战后日本可用实物作为支付中国之赔偿。1945年的《波兹坦公告》第十一条则确立了盟国对日索赔原则:日本将被允许维持其经济所必须及可以偿付货物赔款之工业,但可以使其获得原料,以别于统制原料,日本最后参加国际贸易关系当可准许。但是,美苏英之间的分歧使得远东委员会在日本战后赔偿方面无法形成行之有效的政策。1947年4月以降,美国索性单独采取措施,拆除日本本土的部分工业设备作为中国、东南亚地区的战争赔偿。但是,随着蒋政权的节节失利以及冷战局势的日趋明朗,美国的对日政策由抑制转变为扶植,对华赔偿问题亦陷于停滞。败退台湾以后,为了换取日本的承认与援助,蒋政权不得不放弃对日进一步索赔。

国共内战与败退台湾,乃是蒋介石对日“以德报怨”政策变质的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