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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共体的形成背景和过程
- 德国的统一时间及原因
欧共体(European Community)是包括欧洲煤钢联营、欧洲原子能联营和欧洲经济共同体(共同市场),其中以欧洲经济共同体最为重要。1950年5月,法国外长罗贝尔·舒曼建议把法国和西德的煤钢生产置于一个“超国家”机构领导之下。1951年4月1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六国根据“舒曼计划”在巴黎签订《欧洲煤钢联营条约》,决定建立煤钢的共同市场。1952年7月25日该条约生效。1957年3月25日,六国又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建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统称罗马条约)。条约于1958年1月1日生效。2009年12月生效的《里斯本条约》废止了“欧洲共同体”,其地位和职权由欧盟承接。
背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苏两大国崛起,西欧一些国家感到有必要加强它们之间的合作和联合,保证自己的安全和国际地位,促进经济的发展。
内部关系:成员国之间的协商和协调很频繁,但内部还存在一些矛盾。对外关系:作为一个整体,同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各种不同程度的合作关系。
意义:促进了西欧的经济发展,提高了欧洲共同体在国际上的地位和作用。
欧共体的形成背景是二战后的欧洲国家经济和政治疲软,需要通过合作来重建经济和增强政治实力。过程主要包括1951年成立欧洲煤钢共同体、1957年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1993年成立欧洲联盟等阶段,逐步实现了欧洲一体化的目标,促进了欧洲国家的经济和政治发展,也成为世界上最成功的区域一体化实践之一。
德国的统一时间及原因德国的统一时间是1980年引入的中欧夏令时。
原因:在此之前,德国因历史原因分为东西两国,经过几次试行和调整,东西两个部分时间已经逐渐协调,因此在1980年统一引进了中欧夏令时,以实现整个国家的时间统一。
延伸:中欧夏令时是指在夏季将本地时间提前一小时的时区,从而在夏季享有更长的光照时间,以适应夏季自然环境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它的使用范围横跨欧洲和北美洲。
德国的中欧夏令时是在欧洲标准时间的基础上加一小时,即UTC+2。
德国的统一时间是中央欧洲时间(Central European Time,CET),即比格林威治标准时间(Greenwich Mean Time,GMT)早一小时。德国在夏季推行夏令时,将时钟拨快一小时,变为中央欧洲夏令时(Central European Summer Time,CEST),比GMT快两小时。
德国在1990年10月3日实现了统一,当时东、西德都采用中央欧洲时间。在统一前,东德曾经使用自己的标准时间,称为东欧标准时间(Eastern European Time,EET)。由于在统一后的德国全国范围内要协调交通、铁路、航空和其他行业的运营,所以最终决定使用中央欧洲时间作为德国唯一的标准时间,以便实现全国范围的统一管理和运营。
德意志统一发生于1871年1月18日,普鲁士首相奥托·冯·俾斯麦成功统一了北德意志邦联与巴伐利亚,建立了德意志帝国。由这个时间开始,除奥地利帝国以外的所有德意志邦国都被统一为“德国”。对于这位“铁血宰相”是否有统一德意志的宏大计划,还是只是纯粹扩张普鲁士的领土,长久以来有很多争论。
德国在历史上曾是一个长期分裂的国家,境内诸侯林立。19世纪50—60年代,德意志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工业总产值超过法国,居世界第三位。当时分裂的诸邦中,奥地利和普鲁士是最强大的两个君主国。奥地利国势日衰,缺乏振兴国家的措施,而普鲁士统治者为排除奥地利的势力,大力发展农业,实力不断增强。1849年和1859年,普鲁士两次企图在自己领导下实现德国的统一,但都因奥地利的阻挠而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