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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世纪欧洲大陆三次法典为什么
- 世界三大法律体系
- 法学创始人是谁
- 世界上第一部关于防止虐待动物的立法是哪个国家在何时制定的
- 我国近代史第一次禁毒是哪国发起
- 1922年重大历史事件
19 世纪欧洲大陆三次法典:罗马法,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
大陆法系是指欧洲大陆上源于罗马法、以1804 年《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各国法律,所以大陆法系也称罗马法系或民法法系。1896 年,德国以《法国民法典》为蓝本,制定了《德国民法典》,该法典以后为一些国家所仿效,故大陆法系又称为罗马一德意志法系。属于这个法系的除法国、德国两国外,还有奥地利、比利时、荷兰、意大利、瑞士、西班牙、明治维新后的日本以及亚、非、拉部分法语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世界三大法律体系世界上现存的三大法律体系是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
大陆法系包括两个支系,即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法国法系是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为蓝本建立起来的,它以强调个人权利为主导思想,反映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社会经济的特点。
德国法系是以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强调国家干预和社会利益,是垄断资本主义时期法的典型。属于大陆法系的国家和地区除了法国、德国外,还包括意大利、西班牙等欧洲大陆国家,也包括曾是法国、西班牙、荷兰、葡萄牙四国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如阿尔及利亚、埃塞俄比亚等及中美洲的一些国家。
中国在清末、民国时期引进西方的法律,基本是以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为参照蓝本的,包括德国、日本。新中国因为在法律发展的过程中不断的借鉴别国的法律,于是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系。但是本质上是属于大陆法系的。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英国法系,是以英国自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它的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英美法系首先起源于11世纪诺曼人入侵英国后逐步形成的以判例形式出现的普通法。
英美法系的范围,除英国(不包括苏格兰)、美国外,主要是曾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国家和地区,如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缅甸、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等。中国香港地区也属于英美法系。
伊斯兰法系中世纪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各国和其他一些穆斯林国家法律的总称,是指以伊斯兰法作为基本法律制度的诸国所形成的“法律传统”、“法律家族”或“法律集团”。 又称阿拉伯法系。 包括《古兰经》、圣训教法学和阿拉伯原有习惯。《古兰经》中有许多内容涉及法律,是伊斯兰法的基本渊源。圣训是对《古兰经》的解释和补充,是仅次于《古兰经》的伊斯兰法的基本渊源。
世界上比较常见的法律体系一般可分为三大类:
1.普通法系
普通法,也称英美法系或海洋法系,以传统、先例、惯例为基础,强调“遵循先例”原则,又称判例法。传统是指一个国家的法律历史,先例是指法院以前所判过的案例,惯例则是具体应用法律的形式。法庭在解释这些普通法时,会依据这些特征行事,给普通法系带来了某种程度上的灵活性。法官有权解释法律,所以它适用于个别案例的特定情形。这样,每个新的解释便确立了一个先例,而以后发生类似案例则可按照此先例。随着新的判例的发生,法规也会变得更具适应性,更为清晰或完善,以应对新的情况。
主要应用于英国及原英属殖民地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新西兰、中国香港等,以及大部分加勒比地区的法律体系的基础。普通法的特点是基于不成文的原则和由习惯、惯例和以前裁决所确定的判例,因而有很强的历史追溯性。
2.大陆法系
大陆法,又称成文法、罗马法系,是世界上最普遍的法律体系,它起源于罗马法,大多数欧洲大陆国家如法国、德国及其前属殖民地国家,整个拉丁美洲,以及非洲、亚洲的大部分国家采用该法系。大陆法的特点是强调成文法的作用,法律判决的准则是一套系统的、条理化的、详尽的法律条文,可以表现为刑法、民法和商法等形式。在大陆法系中,法官只有应用法律的权力。
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区别不仅仅在于不同的历史渊源、法律结构和风格,而且其性质也有很大的区别,对于同一事物,可能会有完全不同的解释和处理。
3.宗教法系(神权法系)
宗教法,是指以宗教教义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一种法律制度,建立在与宗教信仰有关的规则上的法律,也就是所谓的“神学体系”,其核心意旨是“神的话语是法”。
伊斯兰法是当今世界使用最广泛的宗教法律制度,尽管印度教和犹太教法律的应用也持续到20世纪。伊斯兰法主要侧重于道德伦理,而不是一个商业法规,更倾向于全方位的管理生活。伊斯兰法是以伊斯兰经-《古兰经》、伊斯兰教规、伊斯兰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论以及伊斯兰学者根据《古兰经》和伊斯兰教规的原则精神所撰写的论著为基础形成。
法学创始人是谁法家学派的创始人是李悝。
李悝,魏国安邑人。中国战国时期的政治改革家。法家重要代表人物。曾任魏文侯相,主持变法。经济上推行“尽地力”和“善平籴”的政策,鼓励农民精耕细作,增强产量。国家在丰年以平价购买余粮,荒年以平价售出,以平粮价;主张同时播种多种粮食作物,以防灾荒。
政治上实行法治,废除维护贵族特权的世卿世禄制度,奖励有功国家的人,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强国。他汇集当时各国法律编成《法经》,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现已失传。
国际法学创始人胡果·格劳秀斯(Hugo Grotius,1583—1645)近代西方思想先驱,国际法学创始人。
被人们同时尊称为“国际法之父”与“自然法之父”,亨利四世赞其为“荷兰的奇迹”。
其名著《战争与和平法》(1625年)不仅是重要国际法著作,而且是西方资产阶级人权学说的基础自然法或自然权利理论的开创性著作。
曾任律师、司法官和外交官,1618年因卷入荷兰政治、宗教冲突而被监禁。
1621年脱狱成功,避居法国,长期从事写作。
自1634年起任瑞典驻法使节,1645年从瑞典返回时病死于途中。
他的研究范围相当广泛,涉及法学、政治学、文学、语言学、史学等,但使他享有盛名的是在法学方面。
名为《荷兰法律导论》,其他三本都是关于国际法的著作。
尤其是对后来国际法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被称为“国际法之父”。
世界上第一部关于防止虐待动物的立法是哪个国家在何时制定的——法律条例的第一次出现 世界上第一个反虐待动物的法律就是在1641年美国马萨诸塞州的英国殖民地法典中的规定:“任何人不应以任何残酷的手段对待通常喂养来供人使用的动物”。
——第一部具体法令 1822年,英国人道主义者查理·马丁提出的“禁止虐待动物法令”在英国国会顺利通过,由此出现了世界上第一部反对人类虐待动物的法令。此后两年英国人成立“防止虐待动物协会”(SPCA)。从此为动物立法的实践迅速扩展至欧洲其他国家,法国、爱尔兰、德国、比利时、奥地利和荷兰等国家相继成立动物保护协会,颁布动物保护法。应该是后者的学术价值大一点 前者毕竟是殖民地法案 ~总之创始国一定是英国啦~我国近代史第一次禁毒是哪国发起
万国禁烟会,发生在1909年2月1日,由中美两国共同发起在中国上海外滩汇中饭店召开的国际会议,史称“万国禁烟会”。
清宣统元年正月十一日(1909年2月1日),来自中国、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国、日本、意大利、荷兰、葡萄牙、奥匈帝国、暹罗(今泰国)、波斯(今伊朗)等13个国家的41名代表齐聚一堂,共商禁烟大计。会期一月。大会举美国主教勃伦脱为会议主席。由各国代表分别报告本国或属地禁烟情形,并作出决议九款,规定各国代表陈请各该国政府在本境或属地采取有效措施严禁鸦片,并敦促在中国有居留地或租界的各国关闭该地的烟馆,禁止制造贩卖内含鸦片烟质或鸦片提制品之戒烟丸药。
是中国发起的。
虎门销烟(1839年6月)指中国清朝政府委任钦差大臣林则徐在广东虎门集中销毁鸦片的历史事件。此事后来成为第一次鸦片战争的导火线,《南京条约》也是此次战争时政签订的。
1839年6月3日(清宣宗道光十九年岁次己亥四月廿二),林则徐下令在虎门海滩当众销毁鸦片,至6月25日结束,共历时23天,销毁鸦片19187箱和2119袋,总重量2376254斤。
虎门销烟成为打击毒品的历史事件。虎门销烟开始的6月3日,民国时被定为不放假的禁烟节,而销烟结束翌日即6月26日也是国际禁毒日。
英国。
与毒品的抗争早在清朝雍正七年(1729年)便已开始。
1839年6月3日,林则徐下令在虎门海滩当众销毁鸦片,至6月25日结束,共历时23天,销毁鸦片19187箱和2119袋,总重量2376254斤。
虎门销烟从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鸦片在中国的泛滥,在民间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其次,这次禁烟运动大大增加了中国广大民众对鸦片危害性的认识,使很多人看清了英国向中国贩卖鸦片的本质,唤醒了中国人民的爱国意识。
是中国和美国等13个国家发起的禁毒会议万国禁毒会。晚清时期中国深受鸦片之苦,多少个家庭毁在了鸦片上,1909年2月1日,美国等多国发起在上海召开禁毒会议,英国,法国,德国都来参加,这次禁毒大会是世界上第一次全面的禁毒大会,受到了世界人民的欢迎。
中国
世界近代史上第一次禁毒大会的名称是万国禁烟会,于1909年2月1日在中国上海举办,来自清朝、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国、日本、意大利、荷兰、葡萄牙、奥匈帝国和暹罗(今泰国)、波斯(今伊朗)等13个国家的41名代表齐聚一堂,共商禁烟大计。
万国禁烟会催生了首部国际禁毒公约——《海牙鸦片公约》,有力地推动了世界禁毒斗争的开展。
【原创】翻开我国近代史,可知:第一次禁毒是中国发起。
清朝中期政局的动荡,到嘉庆时,国势衰落,政治腐败,官吏昏庸,军备废弛,财政危机,腐败官吏搜刮民财,兼并土地,农民失地,农民起义在全国各地不断暴发,如白莲教起义。八旗兵丧失了战斗力,清政府依靠各地地主武装去镇圧。
至道光初年,英国东印度公司用走私的方法向中国大量销售鸦片,美国紧随其后,效仿英国牟取暴利,从中国掠夺大量白银,直接威胁清政府的财政。许多贵族、官僚、地主、买办商人吸食鸦片以后更加腐败,一些士兵吸食鸦片,军队失去战斗力。
鸦片是一种麻醉毒品。吸食鸦片当年叫作“抽大烟”。吸食即上瘾,不能间断,断食涕泪齐下,满脸烟容,最后骨瘦如柴,直至死去。那时候,中国一些城镇烟馆林立,喷云吐雾的大烟鬼,成千上万,给中华民族造成深重的灾难。
1939年林则徐上书道光帝请求严厉禁止贩卖鸦片,言词恳切。3月林则徐命令外商必须交出鸦片,并写下保证书,以后来船永不夹带鸦片,斥责英国政府代表、驻华商务监督义律的不法行为,下令停止中英贸易,派兵封锁英国人居住的商馆。
中国军民的共同斗争,义律被迫答应呈缴鸦片,英美等国商人陆续交出鸦片共约110多万公斤。6月3日,林则徐下令虎门销烟,前后用了20多天,才销毁干净。
中国近代第一次禁毒是在中国清朝末年发起的
公元1838年9月,林则徐向道光帝上了一份奏折,要求严禁鸦片。由于道光帝本人也抽过鸦片,亲身感受过洋烟的毒害,于是他便命林则徐为钦差大臣,前往广州查禁鸦片。
公元1839年3月的时候,林则徐到了广州。外国烟贩和勾结他们的洋行商人,他们认为清朝的官员都是贪财的,只要自己给他们银子,就可以销售大烟了。于是,他们派怡和洋行的老板伍绍荣为代表,去求见林则徐,暗示贿赂的数目,想要和以前一样,贿赂林则徐。但是他们却不知道,林则徐和其他官员是不一样的。林则徐听完他们说的话之后,拍案而起,怒斥道:“本大臣不要钱,只要你的脑袋!”
最后林则徐将勾结洋人贩烟的官员,还有那些烟商烟贩,统统抓起来,将他们革职的革职,法办的法办。林则徐还在广东虎门挖了两个长宽各五十丈的大池,将所有没收的鸦片都导入了大池中,顿时所有鸦片都化为了灰烬,虎门销烟整整持续了二十三天。
清朝,中国最早的禁毒法规是1729年(雍正七年)清廷颁布的禁烟诏令。
1839年6月3日,林则徐在虎门海滩一声令下,所收缴的洋鬼子们的三百三十七万六千二百五十四斤鸦片,随着滚滚浓烟投进了销烟池。林则徐的这一壮举震惊中外,令世人瞩目。
同年6月清朝道光皇帝颁布的《钦定严禁鸦片烟条例》,是中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禁毒法律。光绪于1906年正式颁布了“十年为限禁绝烟毒上谕”,开始清王朝20世纪第一次由政府发动的全国范围轰轰烈烈的禁烟运动。
1922年重大历史事件1922年的重大历史事件有: 华盛顿会议的结束,苏联的成立。
华盛顿会议,是指1921年11月11日至1922年2月6日,美国、英国、日本、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葡萄牙、中国九国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举行的国际会议,华盛顿会议的主要成果包括三个重要条约:四国公约,限制海军军备条约,九国公约。这三个公约统称“华盛顿条约,与凡尔赛条约一起构成凡尔赛-华盛顿体系。
1922年12月30日,苏联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