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年的英国义务教育的内容 英国初等教育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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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918年的英国义务教育的内容
  2. 简述英国《巴特勒教育法》的主要内容
  3. 1870年英国发生了什么
  4. 1880年率先实行五年制义务教育的国家
  5. 17-19世纪英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
  6. 世界上最早产生的学制类型
  7. 英国初等教育的优势
  8. 世界上最早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国家是
1918年的英国义务教育的内容

1870年英国颁布《初等教育法》。该法第5条规定,每个学区都应在公立学校为本学区的所有儿童提供教育;第74条授权学校委员会制定地方法规,强制5至13岁儿童入学。

1880年又颁布教育法令,规定5至10岁为义务教育年限。1918年教育法将义务教育年龄延长到14岁。1944年教育法规定,5至15岁为义务教育年限,1972年又延长至16岁。英国教育的发展和公民思想文化水平的提高,为普选权的实现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和基本的保障。

英国作为世界上最早实施义务教育的国家之一, 从1870 年颁布的《初等教育法》规定5-10 岁儿童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开始,到至今规定5-16 岁的12 年义务教育政策为止,中间经历多次改革,以保障儿童青少年受教育的机会。尤其是自1973 年《教育法案》颁布开始,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英格兰与威尔士的义务教育年限为12 年(5-16 岁),从此,英国开始进入12 年义务教育的新教育时代。时至今日,英国的教育发展及改革一直坚持义务教育优先的原则,在学制、课程设置、学业考核、师资培养、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及法规越来越完善,也给我国的义务教育政策制定及调整带来很多启示。

但英国作为一个联合王国,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地区在教育政策上也都有自己的地区特色。首先,在义务教育年限上,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的义务教育是5-16 岁,而北爱尔兰为4-16 岁。英国教育部规定英格兰地区学生16 周岁的暑期(6 月的最后一个周五)离校后至18 岁期间,需继续接受全日制教育(如在学院),或者开始做学徒工、培训生,或边工作/ 担任志愿者(每周20 小时以上) 边业余学习或培训,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地区则无此规定。其次,各地教育体制也有所不同:英格兰、威尔士及北爱尔兰的小学分为几个关键阶段,并且各地区的关键阶段划分年级也有所不同;而苏格兰的小学则没有明显阶段划分。另外,各地区的考试测评机制也有所不同,在义务教育结束时,英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的学生参加统一组织的普通中等教育证书考试(GCSE);苏格兰学生则参加苏格兰标准等级考试。本文主要关注的是以英格兰为代表的英国12 年义务教育政策。

另外,英国承担义务教育的学校类型也多种多样。根据资金来源、运行体制、课程设置、选择方式等方面的不同,英国的学校主要有社区学校、教会学校、自由学校、特许学校、国家寄宿学校、信托学校、受津贴民办学校、私立学校、公学等。

1918年教育法案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对自身教育制度重新进行全面考察,期望进一步完善公共教育制度,而颁布的一项重要教育法案。

由于该法案是在当时的教育委员会主席赫伯特·费舍(H.A.L.Fisher)的推动下颁布的,因此又被称为“费舍法案”。

法案正式将保育学校纳入国民教育制度中,并把保育学校的设立和援助工作全部委托给地方教育当局,规定除伙食费和医疗费以外,对保育学校学生实行免费入学,并对13所政府承认的保育学校实行国库补助。

法案规定地方教育当局要为2~5岁的儿童设立保育学校,教育内容应以活动和艺术课为主,以“儿童为中心”,使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

简述英国《巴特勒教育法》的主要内容

《巴特勒教育法》:也称《1944年教育法》,由英国教育委员会主席巴特勒提出。主要内容:

(1)加强国家对教育的控制和领导,设立教育部统一领导全国的教育;

(2)加强地方教育行政管理权限,设立由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组成的公共教育系统;

(3)实施5-15岁的义务教育,同时地方教育当局应向义务教育超龄者提供全日制教育和业余教育;

(4)法案还提出了宗教教育、师范教育和高等教育改革等要求。《巴特勒教育法》是英国教育制度发展史上一个极其重要的法令,形成了初、中等和继续教育衔接的教育制度,扩大国民受教育机会,对英国战后教育发展的基本方针和政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1870年英国发生了什么

1870年,英国发生了一些重要的事件,以下是其中的一些:

英国出现了用羽毛、软木做成的球和穿弦的球拍。

英国议会通过法案,赋予了女性继承财产的权利。

英国爆发爱尔兰自治运动,要求爱尔兰从英国独立出来。

天津教案发生,天津多起儿童失踪绑架事件。

法国驻天津领事丰大业要求总督崇厚派兵镇压,但未得到满意结果。

英国颁布《1870年教育法令》,标志着英国国民教育制度正式建立。

英国政教之争中的重大事件。

英国建立民政制度,对女王维多利亚的权力影响重大。

这些事件反映了当时英国社会、政治和文化的多样性。

1870年,英国国会正式颁布“初等教育法”(也称福斯特法案)。这是英国国民教育制度正式形成的标志。

初等教育法内容包括:

⑴提出在全国各地5-12岁普及义务教育;

⑵国家仍然保留国民教育,特别是初等教育辅助权,监督权;

⑶将全国分成若干学区,每学区建立可征收税收,地方教育局领导地方教育,承认英国私立教育机构,认为这是国家教育的一种类型;

⑷宗教科目与世俗科目分离

1880年率先实行五年制义务教育的国家

19世纪后期,发达国家先后通过了义务教育法令。英国议会于1870年正式颁布了《初等教育法》,规定各个学区有权实施5至12岁儿童的强迫教育。1876年规定家长送子女入初等学校是一种义务。1880年颁布了对5至10岁儿童实施普及义务教育法,正式规定初等教育免费就学,英国率先实行五年制义务教育。

17-19世纪英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

1)教育行政管理体制

19世纪以前,英国政府对教育的干预甚少,国民教育的权力集中在教会手中。随着社会的发展,到19世纪初,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不断要求国家加强对教育的管理,国家开始逐步干预教育。到了20世纪初期,英国形成了教育行政体制上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教育的特点,逐步确立和完善了中央与地方在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上相互合作的“伙伴关系”。

(2)初等教育

19世纪上半叶,英国初等教育主要由宗教团体和慈善机关办理,教育质量低劣,学校和人学人数严重不足。1870年英国政府颁布了《初等教育法》,实施强迫初等教育,标志着国民初等教育制度正式形成,到了1900年,双重制初等学校基本上普及了初等教育。1918年《费舍教育法》的颁布使国民教育意味着14岁以前为初等义务教育。英国的初等教育得到了普及和发展,但其双轨制问题实质上并未触及。1944年《巴特勒教育法》提出对所有学生提供免费享受中等教育的原则,使中等教育成为连接初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或高等教育的中间环节,消除了战前双轨制的初等教育体制。

(3)中等教育

19世纪,英国中等教育机构主要是捐办文法学校和公学,只有贵族和资产阶级子女才有可能接受这一层次的教育。到19世纪末,古典教育仍占极其重要的地位。20世纪初,《哈多报告》主张通过一次性考试,把中等教育分为两部分,即传统的文法学校和各种形式的现代中学。《斯宾斯报告》进而把《哈多报告》中的双轨的教育方案扩展为三轨,即文法中学、现代中学和技术中学,同时还提出设立多科性中学的设想。此后,三类中学一直处于并立的局面,而综合中学也在缓慢发展。

历程: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的职业技术教育英国的工业革命始于1769年瓦特蒸汽机的发明,首先在棉纺和煤铁的生产方面取得进展,从而带动了机械制造业及其他如造船、采矿、冶炼等工业部门的发展。在苏格兰,很早就创办了机械工人学院。

19世纪20年代,像格拉斯哥、曼彻斯特、里兹、伦敦等城市也已陆续办起机械工人学院。这些学校的办学目的是对工匠和熟练工人进行科技教育,课程大多数在业余进行。

到1850年,苏格兰已有600所文化和机械工人学院,共有学生10万名。到19世纪60年代后期,这些学校已名不符实,因为大量白领职员怀着不同的兴趣和目的来到这类学校学习,到19世纪末这类学校陆续变成了技术学院。

19世纪后期英国的自然科学、实用科学和工程学已处于劣势。

世界上最早产生的学制类型

答:世界上最早产生的学制类型是美国实行的单轨制学制。

此外,还有以英国为代表的欧洲国家的双轨制和苏联型学制。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美国形成的一种学制。单轨制的特点是所有的学生在同样的学校系统中学习,从小学、中学到大学,各级各类学校相互衔接。

单轨学制是相对于双轨学制而言的。双轨学制:一轨自上而下的结构——大学(后来也包括其他高等学校)、中学(包括中学预备班);另一轨从下而上的结构——小学(后来是小学和中学)及其后的职业学校(先是与小学相连的初等职业教育,后发展为和初中联结的中等职业教育)。

英国初等教育的优势

英国初等教育(Primary Education)在全球享有良好的声誉,以下是一些英国初等教育的优势:

1. 综合教育:英国的初等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多方面能力和素养,不仅关注学术知识的传授,还注重学生的创造力、批判性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沟通技巧和团队合作等综合素养的培养。

2. 个性化教育:英国的初等教育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每个学生的差异和特长,倡导个性化的学习和教学方法,以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和发展潜力。

3. 优质教师:英国的初等教育拥有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教师经过专业培训和持续发展,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和指导,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支持。

4. 丰富的教育资源:英国的初等教育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包括图书馆、实验室、艺术工作室、体育设施等,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机会和体验。

5. 课外活动和社区参与:英国的初等教育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外活动和社区参与机会,鼓励学生参与体育运动、艺术表演、学术竞赛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社交能力。

6. 国际化教育:英国的初等教育具有国际化的特点,学校普遍注重国际交流和跨文化学习,提供国际课程和项目,为学生打开全球视野,培养跨文化的意识和能力。

英国的初等教育系统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如地区差异、资源分配不均等。因此,选择适合自己孩子的教育方式和学校时,还需综合考虑个人需求、学校特点和家庭实际情况。

世界上最早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国家是

答:德国.

早期的义务教育完全是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的产物,其本义并非为广大平民进行普及教育服务,而仅仅是为了使更多的人能顺利阅读圣经,目的是为了推行宗教教育,在广大民众中宣传教义。

早在1619年时,德国就已经做出了普及义务教育的规定,所以在世界范围内,德国是普及义务教育比较早的国家,从1763年一直到1819年,德国这个国家基本上就完善了义务教育的法规。

1、世界上第一个实行义务教育的国家是德国。

2、德国在1619年颁布世界上第一项义务教育法令,距今已有380年历史。

3、16世纪,欧洲产生了普及义务教育的思想,如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莫尔(1448-1553)提出,所有儿童都要受到良好的教育。

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1594-1670)提出,儿童不分贫富贵贱、男孩女孩,都应进学校,德国在1619年颁布世界上第一项义务教育法令,成为第一个实施义务教育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