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历史上,婚姻通常情况下都是父母所指定的婚约。在古人看来,父母的命令是比天还要大的,所以在婚姻这件事上,很多人都会屈从于父母的意见的。在古代,很多情况都是表哥将表妹娶为妻的,但是近亲结婚所生出来的孩子是很容易有生理缺陷的。但是我们根据历史记载,却很少看到有看到关于个人生理缺陷的描写。其实这与古代人的生活环境以及社会背景有着很大的关系。
1、宗法制度和亲上加亲观念下的近亲婚姻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对于近亲结婚依旧不是特别宽容。而在我国古代历史之中,我们发现一些古籍记载中也曾经提到过,一些朝代是不允许同姓之间进行婚嫁的。但是这样的条例不具备太强的约束力,而且发展到明清时期,近亲结婚的情况也变得比较多了。而且在古代的宗族制度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关系比较近的亲戚结亲的话,按照当时的说法叫做亲上加亲。而很多大家闺秀都足不出户,只会对于自己比较亲近的朋友或者亲人比较熟悉。在有一定家庭了解程度的基础上,很多家长都会选择门当户对的家庭进行联姻。
但尽管如此,大多数人依旧不会选择同姓结婚,堂兄妹通婚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但表兄妹通婚在古代的确是经常会出现的一种情况。而且在古代抱团取暖的情况是经常出现的,出于利益或者是家庭关系的维系,选择较为亲近的家庭和宗族联姻的情况非常常见,这样可以让两个家族的一些资源得到整合,可以共同谋求发展,可以减小外界竞争对家族发展带来的影响。
2、残酷的生存环境,具有生理缺陷的孩子很难存活
在古代的时候进行结婚虽然普遍,但是生出来的孩子具有生理缺陷的情况比较少见。原因主要在于古代出现基因缺陷的几率并没有现在这么高,而且古代的近亲结婚往往不会是血缘关系特别近的亲戚,这样基因相似度就不会特别高。后代产生缺陷的几率也会比较小。而且在古代,具有生理缺陷的孩子是很难存活下来的,当时的医学和诊疗技术比较有限,很多有缺陷的孩子生下来不久便会夭折。
而且古代虽然是一夫一妻,但是很多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家庭是会选择纳妾的。一些较大的家族更是如此,亲属关系就比较复杂。即使是表亲中间的多层中间关系,也会使得血缘关系相差甚远,名义上的近亲就血缘而言,早已超出了三代。
而且,在古代经济条件和社会结构对于残疾群体,是没有太多的法规甚至是保障制度的。官府对于生育没有限制,这就使得大家对于新生儿的挑选会更加注重。甚至有一些家庭发现自己生出来的孩子有一定的先天缺陷,就会将孩子杀死。在女婴身上,这种情况更加突出。在我国古代,女婴一出生就被遗弃的情况不胜枚举,官府也视若无睹。
而且古代人的生活条件和现在是没法相提并论的,一些存在智力障碍或天生生理缺陷的人,在残酷的竞争条件下,根本没有办法活下来。甚至在一些兵荒马乱的年代,一家人吃饭都成问题。自身存在行为障碍的人没有办法自己谋生,或者大家在一起争夺粮食时抢不到,最终被饿死,这种情况也是经常出现的。这也就意味着在我国古代,很多时候这种具有先天性缺陷的孩子是很难在竞争中存活下来的。
3、结语
“是以夏殷不嫌一族之婚,周世始绝同姓之娶”,从这句话当中我们不难看出,虽然古代人喜欢亲上加亲,但是同姓之间不与婚配的规定仍然存在。这证明古代人也从繁殖的规律当中意识到了近亲结婚的危害性,而在古代的发展趋势下,近亲结婚生出有生理缺陷的孩子,对家族综合发展或对家庭造成影响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但就现在的社会发展形势而言,近亲结婚带来的危害显而易见。如果担心互相之间不够了解,容易导致婚后矛盾的人,也可以考虑从周边朋友的子女当中寻找合适的结婚对象,这样既避免了近亲结婚孩子容易出现生理缺陷。又能够使得双方家庭较更为熟络,可以经常互通有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