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押运女囚犯是什么样的?

流放一词最初是来自于《抱朴子·臣节》中的记载:"君必度能而授者,备乎覆餗之败,臣必量才而受者,故无流放之祸。“流放”这种刑罚方式虽然出现很早,但是早期没有一个固定的执行形式或施行规则,直到秦朝才正式被纳入法条,走向制度化,成为历史上一项重要的刑罚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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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犯被放逐到边远地区,看似轻松,不用受一般刑罚的皮肉之苦,实则不然。在《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赞》中有这样一段话:“仲舒下吏,夏侯囚执,眭孟诛戮,李寻流放,此学者之大戒也。”在物资匮乏、交通阻塞、通讯不便的古代,流放算是一项重刑。

  “安土重迁”的文化环境给予了流放这样一种说法:流放,是丢掉了家,丢掉了家人,丢掉了自己的根。有些囚犯甚至会牵连到自己的家人,一大家人都会被流放到偏远荒僻的地区,但从另一方面来说,起码家人团聚,日子也过得下去些。

  实际上,它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将已定刑的人押解到荒僻或远离乡土的地方,以对案犯进行惩治,并以此维护社会和统治秩序,这对于我们挖掘刑罚的演变过程,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在被放逐的过程中,罪犯们不仅会受到肉体上的折磨,他们的精神状态也可能被路程上的各种困难与挫折压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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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放路上,囚犯们要戴上沉重的枷锁,日日行走;事事要听从衙役的指挥和安排,不得反抗。不管囚犯本身是多大的官,有多大的权利和权威,只要成了流放犯,那就只配受到阶下囚的待遇。被衙役压迫使得尊严受损,流放路程长远、吃不饱穿不暖使得身体垮掉,许多被流放的犯人往往还没到流放地,就已经死在了路上。

  那么对于这么艰苦的流放,最高兴的就只有衙役了。这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个原因,他们在押运过程中有了权力。作为官府最底层的衙役,在衙门里干活的时候,不仅要干很多脏活累活,十分辛苦,而且可替代性强,没有自己的竞争力,同时还要看上级的脸色,听从上头的安排做事,没有自由。

  但是在押运的过程中,他们处于最高级的指挥地位,没有人能够撼动他们。每天走多少路程、吃什么东西、谁的环境怎么样,都由他们来决定。也没有人监督他们,偷懒也是常有发生的事,毕竟这是人之本能。

  第二个原因,押送犯人的同时,有来自各方的补贴。衙役处于官府底层,看似光鲜,实际上薪水十分微薄,有的还不如普通老百姓过得好。首先有官府的基本工资,其次被流放的犯人一般都是家底殷实之人,往往为了少受一点皮肉之苦,会让其家人拿出一部分钱财,当作盘缠贿赂或打赏负责押送的衙役。

  就算是家境贫寒者,也愿意凑足一些银子以保得囚犯性命。但若是遇上恶毒的衙役,就算收了这些钱财,也还是会凌辱摧残犯人,甚至有的囚犯在路上就已经失去了性命,而通讯也不足以让其家人及时得到这些消息,还以为犯人能顺利到达流放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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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男囚犯不同,女囚犯往往身体虚弱,很难经受得起流放路上所遇到的困难对她们得身心折磨,所以很多女囚犯的家人备上足足的盘缠,送给负责押送的衙役,以提升女囚犯的生存环境。如果遇上大户人家,那么衙役们拿到这一笔钱,基本上后半辈子就无忧了。

  与此同时,押运犯人的过程对于衙役来说,就和出差一样。而其目的地往往是远离乡土之地,他们不仅能看到异于家乡的美丽景色,还能见识到不同的风土人情和奇闻异事,成为以后的谈资,满足他们的自尊心。

  此外,有些女囚犯的家人还会给其准备交通工具,例如马车。这大大降低了流放的困难与艰苦程度,也提升了赶路的速度。有的还会准备下人以伺候女主子。怪不得听到有女囚犯流放的消息时,衙役们都抢着去。

  由古至今,我们的刑法在不断地矫正更新,不同的年代,有不同的改变。在古代常见的刑罚手段,可能到了今日就是鼎镬刀锯;今日的重刑,可能放在古代却不算什么。对于我们来说,今日的刑法已相对文明,许多国家甚至废除死刑以重现人文关怀。为了我们的社会更加安定美好,一定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