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小编就给大家带来赵光义的故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赵德昭、赵德芳和赵廷美之死,之所以遗留种种纠缠不清的传闻,根子就在一件事——赵光义的皇位来得正不正?假如赵光义靠杀兄谋位,那么这三个人的死,很可能就是赵光义为巩固皇位,蓄意的谋害行为。
史料是如何记载赵德昭、赵德芳和赵廷美之死的呢?史料背后又有哪些值得探析的地方呢?从中我们又能得出什么结论呢?
赵德昭、赵德芳和赵廷美之死的史料记载
先交代一下三个人的关系。赵匡胤兄弟五人,大哥和小弟早夭,剩兄弟三人。赵匡胤是老大,赵光义是老二,赵廷美是老三。赵匡胤生了四个儿子,老大和老三早夭,仅剩赵德昭和赵德芳哥俩。
赵德昭之死按《宋史》记载,赵德昭因为受到宋太宗赵光义的训斥而自杀,赵光义为何要训斥赵德昭?
原来太平兴国四年征讨辽国的一次战斗中,宋军溃败,亲征的赵光义失踪,军中有人提议拥立赵德昭。虽然这事没有进行,但是让赵光义产生忌讳。
大军回京后,因为战事不利,赵光义迟迟没有封赏官兵,赵德昭因为这事向赵光义进谏,惹怒了心情不爽的赵光义,他训斥赵德昭:等你将来做皇帝自己封赏他们吧!这话分量太重,赵德昭惊恐之下,回家就自杀了:
“四年,从征幽州。军中尝夜惊,不知上所在,有谋立德昭者,上闻不悦。及归,以北征不利,久不行太原之赏。德昭以为言,上大怒曰:‘待汝自为之,赏未晚也!’德昭退而自刎。”
在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中,描写得更加详细一点:
“德昭惶恐,还宫,谓左右曰:‘带刀乎?’左右辞以宫中不敢带。德昭因入茶酒合,拒户,取割果刀自刎。”
在司马迁的《涑水记闻》中,赵德昭之死的记载则显得匪夷所思,说赵德昭喜欢吃大肥肉,吃多了把自己吃坏了身体:
“德昭好啖肥劕肉,因而遇疾不起。”
赵德芳之死就在赵德昭去世后仅仅两年(太平兴国六年),年仅二十二岁的赵德芳也突然暴亡,他竟然是睡了一个觉,再也没有醒来:
“六年三月,寝疾薨,年二十三。车驾临哭,废朝五日。”
赵廷美之死赵德芳去世后三年的雍熙元年,三十七岁的赵廷美病逝于房州:“雍熙元年,廷美至房州,因忧悸成疾而卒。”
太平兴国七年,赵廷美勾结卢多逊,企图谋害赵光义夺位,事泄后被夺开封府尹,迁徙西京洛阳。不久有官员告赵廷美,在洛阳期间不思反悔,言多不逊。因此赵廷美被削王爵,改封涪陵县公,迁徙房州:
“赵普以廷美谪居西洛非便,复教知开封府李符上言:‘廷美不悔过,怨望,乞徙远郡,以防他变。’诏降廷美为涪陵县公,房州安置。”
史料背后透露的种种疑问直指赵光义
从史料记载来看,似乎三人的死亡很正常,没什么可说的。不过,有几个背景材料交代后,大家或许就会觉得,这三起死亡案件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1.赵光义作为赵匡胤的弟弟是如何得到皇位的?
2.赵匡胤为何不把皇位传给儿子赵德昭或者赵德芳?
3.如果说赵光义是按“金匮之盟”上位,赵廷美死得也太是时候了吧?
4.赵廷美的谋反案是否属实?
之所以由以上疑问,根子就在赵光义的皇位获得存在争议。偏偏在赵光义上位不久,五年内跟皇嗣有牵连的三个人,都先后去世。
赵德昭、赵德芳的死,似乎是赵光义为了掩盖杀兄谋位的罪行,彻底绝了赵匡胤的儿子们,以巩固自己的皇位。赵廷美之死,又像是为金匮之盟打补丁,解除赵廷美作为皇嗣对赵光义的威胁。
不过,以上说法仅仅是从逻辑关系推演的结果,需要事实作证。基于结论,人们还是从史料中得出了一些分析结果。比如,赵德昭之死,明显是被逼死,所谓吃肥肉吃死太欲盖弥彰;赵德芳睡死,大概率是遇害;赵廷美谋反就是冤案,他也是被一步步逼死的。
客观来讲,虽然三个人的死亡时间节点疑点太大,但是真的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他们就是被害死的。那么,三人的死亡到底是时间巧合,还是另有阴谋呢?
是巧合还是阴谋?没有实证指控赵光义
我认为,从时间本身来讲,就是巧合,从意愿上将,确实更符合赵光义的愿望!直白一点说就是,三个人的死,是赵光义愿意看到的事,但不能因此就说一定是赵光义下了毒手。
赵德昭之死赵光义是有责任的,不过这个责任属于无心之责。试想一下,在自己失踪的情况下,竟然有人准备拥立赵德昭,这样的事件,无论哪一位皇帝都不会无动于衷。至少它释放了一个信号:人们对赵光义的皇位是存在疑虑的!
在这种情况下,赵光义表现出来的猜忌可以理解,不算过分。赵德昭进谏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显然时机不好。打了败仗还想请赏,尤其是发生自己差点被拥立的情况下,换谁做皇帝,都会联想到:别人拥立你,你就替别人请赏,想干嘛啊?
所以,赵德昭之死赵光义虽有责任,属于无心之责。
赵德芳之死史书记载很简略,后世的争议仅仅是猜测,没有任何根据。从时间节点和死亡方式上,虽说有点离奇,但丝毫没有赵光义谋害的影子。
赵廷美谋反事件,应该是真假各半,至少赵廷美自己也是有责任的,不完全是冤案。
赵廷美谋反案由多部门联合审结,是公开的,假如完全是冤案,赵光义不敢这么做,也没法做到明目张胆地构陷。案件审结后,由王溥牵头,朝中重要官员联合奏请处置。至少从程序上看,赵廷美谋反案的处置是合法的,不能单凭猜测就认为是冤案。
这个案子之所以带来猜疑,主要是两个原因,一是赵普和卢多逊之间的政治斗争惨杂其中,让案情复杂化;二是赵廷美敏感的身份。猜疑归猜疑,如果想坐实赵光义谋害赵廷美,没有实证。
结论不在史册在人心
其实历史的真相永远也无法还原了,留下的只有争议。我个人认为,这三个人的死属于正常死亡,没有阴谋。
赵德昭之死,赵光义有轻微责任,不是故意陷害。赵德芳之死跟他们家族的遗传病史有关,赵氏皇族遗传基因的问题,从赵弘殷开始就有所体现。赵廷美谋反虽有扩大化的倾向,但是绝不是完全捕风捉影,肯定不是赵光义制造的冤案。
人们之所以更倾向于赵光义是凶手,其原因就是赵光义得位不正,人们带着这个情感偏向,用审视的目光看待每一件发生在赵光义身边的事。
赵光义即便没有杀兄,他得位肯定不正,至少他是在没有合法即位手续的情况下,非法自立的。本质上,他是从侄子手上抢过来的皇位,从道德层面说,他该受到谴责。
所以,有时候过度纠缠于真相也很没意思,人们愿意将赵光义列为嫌疑犯,推上被告席,那就这么做吧,公道有时候不在史册,而在于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