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金银比价大约是1:5(黄金一斤值钱一万,银八两值钱一千)。唐宋佛教大盛,黄金多用于造像,金价昂贵,宋朝时黄金五十两值银八百两,则金银比价约为1:16。
元朝因西域流通银币,中国白银大量外流,银价亦上涨,金银比价大约为1:10。明朝初年官定金银比价是1:4,实际在1:4到1:7.5之间,万历中叶金价七八换(一两赤金换七八两足银),但随着日本和美洲白银的流入,到崇祯年间金银比价已经高达十三换(1:13)。
清朝康熙至嘉庆年间,金银比价在1:15上下波动,康熙二十六年为1:14.92,嘉庆十七年为1:16.11。道光、咸丰年间接近1:15.5。
随着19世纪70年代西方列强纷纷实行金本位,国际金银贸易出现金价上涨、银价下跌的情况,并影响到中国。光绪五年(1879)中国金银比价首次超过1:18(1:18.3999,为全年均价,当年最高比价达到了1:19.0504)。光绪十二年(1886)突破1:20(1:20.6996)。1894年为1:32.5873,翌年为1:31.6308。
这一时期的银价下跌对中国非常不利,因为当时日本准备实行金本位,按照日本的要求,马关条约支付的二亿两赔款和三千万两赎辽费要换成金英镑(具体方式是清朝政府在汇丰银行存入现银,由其依据伦敦电报发来的伦敦当地银价代为兑换成英镑,然后支付给日本)。
由于当时大量墨西哥白银流入市场,导致银价日跌。由此产生的“镑亏”,由于日方要求清朝按条约签订之日、银价跌落之前折算的英镑数额(1库平两足银兑换0.1800英镑)来支付赔款,所以日本避免了损失,直接受益的则是汇丰银行和伦敦的贵金属交易商。
此外清朝官定标准银两成色为93.5374%的纹银(为虚银两),但日本要求清朝以成色98.8889%的足纹来支付赔款。1895年1库平两纹银可兑换0.1703英镑,1库平两足纹兑换0.1800英镑,这样日本凭空多出了225万英镑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