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新闻一周总有那么一两次报导出轨,丈夫,小三之类的话题,当丈夫与小三逼死原配的时候,大家就特别愤愤不平,而当弱者妻子干掉出轨的人时候,又有人称赞不已。然而,不管是何种原因,在现代法律中,剥夺他人生命都将负上刑事责任。
那么,古代出轨的时候,法律又是什么样的?而哪个朝代会对杀出轨丈夫的妻子网开一面呢?
先说汉朝。汉朝体制提出了“一妻多妾”的制度,这也从法律上允许丈夫拥有众多妾,除了皇帝之外,王,丞相都有好多妾。著名的刘备祖上中山王就拥有一百多号儿子,这些儿子大部分是妾生的,而丞相张苍,则也是一大帮的小老婆,就连大家知晓的理想丈夫司马相如都有纳小妾。虽然妻子地位比小妾高,但并不意味着妻子有权力。
汉朝律法有七出,三不去,意思就是妻子得唯老公事事从,无论丈夫做了什么恶劣的事儿,妻子都不得干涉,虽然婚姻比起家长制而言要低一层级,在丈夫服父母丧的时候通奸,是要被处死的,然而,平时即便是通奸,也就是三年徒刑,这还得看追究不追究。
所以,女人在汉朝是毫无地位。东汉的许慎曾经在《说文解字》中说过:妇,服也。”妻子必须无条件服从丈夫,丈夫大量找小老婆,妻子需要“专心正色”,要是一不小心死在了丈夫之前,丈夫可以再找老婆。但是丈夫死在了妻子前,妻子不能再嫁。
(影视剧中痴情郎司马相如也是“好色”男人)
再说说三国两晋南北朝。 在这段时期内,“一夫一妻”制被提出,当然,这并不是说不能有妾。三国时期男人大约在 15—17 岁的时候结婚, 女人婚龄平均在 17 岁, 早婚婚龄约在 13岁; 西晋时期男子婚龄平均为 15 岁, 比女子约小 2—3岁, 女子婚龄约为 1 3—16岁, 童婚现象越来越多。为什么越来越多呢,是因为各个民族,氏族,阶层会选择自己阶层,圈子里的结婚,于是会出现结婚圈子狭窄的情况。到了南朝,女子婚龄为 12一l 3岁, 男子约小 3—4 岁; 北朝女子婚龄与南朝基本一致, 约为 13岁, 男子较南朝高, 与女子婚龄基本相同。
这段时间的婚姻更具有阶层色彩,因而没有太多的史料记载丈夫出轨的法律,但是魏晋整个时代,就被称作是“出轨”的时代,在那个时代,也许男人出轨还不定是找女人,找男人都有可能。
到了隋唐的时候,大家或许认为更开放,女性地位应该速度提高,至少武则天作为女人当过统治者,而且,大唐的女人穿的很开放啊。
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在唐朝有个《户婚律》,明令禁止同姓结婚,而且为父母包办婚姻,如果私自结婚是要被打的,如果不是一个层级的,也要被打,如果普通良人攀上官员家小姐,得关上一年半牢呢。言下之意,就是封杀所有凤凰男的终极梦想。
除此之外,《户婚律》同样也有女人的七出和义绝各种内容。这七出包括“一无子,二淫,三不顺父母,四口舌,五盗窃,六妒,七恶疾”,倘若妻子不是家族散亡被休可能无家可归、曾替丈夫父母服丧三年、结婚时贫贱后来富贵等三种情形,丈夫还是能够以七出中任一条休了妻子。有人说,在整个唐朝就六十多起休妻案,有多少人信,就不得而知了。
至于出轨通奸,大抵就是一年半载的牢狱。不过,还有个有意思的数据,说是唐代共有公主210人,除幼年早死,出家入道,情况不明的外,已婚公主130人中二嫁者27人,三嫁者3人,改嫁公主共30人,占全部已婚公主的23%。就这比例吧,看着女性地位还是可以的,至于出轨杀丈夫这样的事,想来也不是很多。
说完隋唐,说说宋朝,宋朝的名人很多,但出轨的都是女人,最著名的当属潘金莲,谁让《水浒传》那么出名呢。其实,宋朝的法律与唐朝差不太多,只是宋朝的婚姻观更严谨点,不能弟弟娶去世哥哥的老婆,也不能跨辈份结婚,更不能不同种族通婚。
以上这些朝代对于奸夫淫妇来说,似乎还是比较宽容的,那么,我们再来看看哪几个朝代会给弱势群体来申冤的。
第一个,就是秦朝。《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嬴政在《会稽刻石》题:“夫为寄豭,杀之无罪。”意思就是老公出轨,杀了也是没有罪的。
第二个朝代是元朝,明确是跟着秦朝走的法律。《元史》一百零三卷《刑法志》中说:"诸和奸者杖八十七。"如果发现奸夫淫妇,也是可以当场杀了的,不过,只针对男人,是指针对被出轨的男人。
第三个朝代是明朝,跟着元朝走的法律,除允许本夫捉奸(《问刑条律》刑律二人命)外,并可在当场杀人无罪。(《明律集解附例》九·刑律一,人命"杀死奸夫")。而通奸的处罚: "无夫奸杖八十,有夫奸杖九十。" 后来,又加了新规定,说外国女人出轨通奸,全部都是斩首死刑。
最后,清朝跟着明朝大体法律走。
其实,元,明,清,虽然说可以杀了出轨男女,但仅是让被出轨的男人受益,说白了还是站在男人的立场上来惩罚出轨的女人,所以,就女人地位而言,最高的还是法家为主的秦国,至少很明确地表示,如果老公出轨,老婆可以直接杀他而不用受刑,从根本上来说,和其他王朝是不同的。所以,寡妇清这号人物估计也就只能出在秦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