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犯人除了被判死刑之后,最让常人受不了的就是发配边疆,在后人看来,发配边疆要让两个公人押着犯人到千里之外去,三个人一路上吃喝拉撒得花多少钱啊。想想这样算起来实在是不划算啊!但是却为何这种刑罚能长期被使用呢?
发配是古代的一种仅次于死刑的重型“刑莫惨于此”,这种刑罚自秦汉时就有了,不过当时被流放的大多是犯事的贵族,宋朝时开始正式入律。把犯人发配到边疆的最初目的是为了充实边防军力。后来又成为了开发区的劳动力,分极边、烟瘴(四千里)、边远(三千里)、边卫(两千五百里)、沿海附近(一千里)作为执行刑罚场地。充军重刑在明朝时最盛行,一般在定罪后由兵部发配。
极边的流放地主要分布在极南或极北之地,但有的朝代也将犯人发配到海岛去,宋朝就把海南岛和沙门岛作为流放重刑犯的流放地。沙门岛(位于山东蓬莱县)因为地处偏僻,四面环水,自五代时起便最为最重刑犯的流放地。幸亏水浒里的林冲没被流放到这里,不然他杀了陆谦那几个狗贼之后,插了翅膀也逃不出去。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据说北宋建隆年间,就有八个犯人游了三十多里的水路逃出了沙门岛,这就是八仙过海的传说来源之一。
古代的士卒是非常不愿意到边远地区戍边的,发配到边疆的犯人无疑是一个士兵来源地。另外,耕地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将犯人当作免费的劳动力为国家搞开发,获得的收入远大于流放犯人的花费。另外,将重罪的犯人流放到边远地区而不杀,还可以显示统治者的“仁慈、宽厚”。
网友表示发配几千里,你失去了亲戚,失去了父母,你也不可能逃回去的。那么远,恐怕就是凶多吉少。这样跟坐牢有啥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