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蒙协约签订时间 中俄蒙协约的历史意义

《中俄蒙协约》签订于1915年6月7日,这份条约对中俄蒙的意义重大。根据沙皇俄国和袁世凯政府签订的《中俄蒙协约》,中国在蒙古的主权被剥夺,但蒙古并不像协约所说的实现了独立,而是成为沙皇俄国的势力范围,甚至殖民地。

  中俄蒙协约签订时间
  1915年6月7日,中俄蒙协约在恰克图签订,中国失去了在外蒙的实际统治权。
  根据1913年中俄声明文件及附件,关于中国及俄国在外蒙的利益,均应由中、俄、蒙三方酌定地点,委派代表接洽。因此于1914年9月8日三方在恰克图开议商谈。
  自1914年9月8日至今签订成立,费时达9个月。正式开会48次,会晤谈判也不下40次,才告完结。会议之所以迁延费时,是因为中国与俄、蒙间存有严重歧见,如:蒙古声明并无独立事情、取消帝号及“共戴”年号、外蒙境内铁路、邮政、中国驻库伦大员及其佐理专员的卫队名额、外蒙古司法诉讼、蒙境税则等问题。由于双方立场差距过大,致使中国一度打算撤使停议,但中国政府深知中国无力以武力收复外蒙,且中日“二十一条”要求日益严重,不得不委曲求全,签订了《中俄蒙协约》,共22条。中国只保存了徒具虚名的宗主权。
  中俄蒙协约的历史意义
  《中俄蒙协约》是中国北洋政府同沙俄签订的有关外蒙古的不平等条约。它将沙俄在外蒙获得的权益具体化,严重损害了中国在外蒙古地区的主权。外蒙古的“自治”,实际上是俄国殖民统治的代名词。《中俄蒙协约》使中国外蒙古地区沦为沙俄的势力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