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世纪70 年代,著名的宦官汪直曾经指着一位敢于不对他阿谀奉承的县令骂道:“尔头上纱帽谁家的?”县令恢谐地回答说:“我的纱帽,是用白银三钱在铁匠胡同买的。”
一条鞭法改革,反映了赋役折银的趋势,同时又从赋役层面上进一步巩固了白银在国计民生中的地位。到明代后期,国库收支是以白银为主,而铜钱则降到了无足轻重的地步。国库收支中铜钱的数量不到白银的百分之一,甚至不及千分之一。这与宋代国库收支以钱币为主是完全不同的。明代的白银,可以说笼罩在国计民生的方方面面。
清初学者顾炎武的《天下郡国利病书》说,为方便交易,“虽穷乡僻壤,亦有银秤”。这在从欧洲来的传教士的记载中也可以证实。明末,一位名叫拉斯戈台斯的神父记录下了以下这样的细节。他说:“每个中国人在购买东西时都会随身带着一把钢剪,根据货物的价格把银锭绞成大小不等的银块,再用戥子称出小银块的重量。人们在做这件事情时非常熟练,如果需要二钱银子或者五厘银子,他们往往一次就能凿下准确的重量。”他还说:“在中国,连孩子们都会估量银锭的重量和成色。人们会随身带着一个类似铜铃的东西,里面装着蜡块,用来收集剪下来的银屑。当银屑积累到一定量的时候,人们把蜡块熔化,就可以回收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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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明代的各种著述,关于白银的记载随处可见。万历年间浙江人张应俞曾经编撰了一部专门教人反诈骗的图书——《杜骗新书》,记载了八十三个诈骗的案例,其中有七十四个案例涉及白银买卖交易及诈骗之事。在明清小说中,也有大量的涉及白银欺骗的事情。明代著名的小说家凌濛初在《初刻拍案惊奇》中,讲述了一个诈称会用“九还丹”制造白银的骗子行骗的故事。显然,到了16世纪,白银已然涉及明代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已把自己的影子留在形形色色的著述之中。
英国历史学家罗斯在《伊丽莎白时代英国的社会结构》中指出,16世纪下半叶英国出现了一个从中世纪那种相对静止的状态向以货币、市场和商业交换为基础的更自由的、更具流动性状态的迅速而集中的转变。无独有偶,这样的一种巨变,在16世纪下半叶的明代中国也在上演。正如法国学者布罗代尔所说,“在货币的冲击之下,任何社会都要脱胎换骨”。白银打破了原本在自然经济环境中人们的心理平衡。以货币为核心的交换介入全部的社会关系后,就影响了人们的社会观念。对于少数恪守儒家之道的明朝人来说,流动的商品和白银搅乱了原有的社会秩序,明朝社会由明初静谧的冬季,逐渐过渡到喧嚣的春季、疯狂冲动的夏季,并最后走到面目全非的秋季。在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编成的《歙县志》中,作者很遗憾地感叹当初那种男耕女织的自给自足的生活状态已然不再,取而代之的是“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贸易纷纭,诛求刻核”的社会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