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监面不生明须,喉头无突,声音变细,说话女声女气,举止动作似女非男,成了“中性”人。自东汉开始,才全部用阉人。这是由于在皇宫内廷,上自皇太后、太妃,本朝后、妃以及宫女等,女眷较多。
常人想成为太监必先去势,即割掉生殖器。这称为“净身”,使他们成为“六根不全”的人。净身:清光绪年间,北京有专门干这种营生的,南长街会计司胡同的“毕五”和地安门内方砖胡同的“小刀刘”,就是专干这一行当的。他们每年分4次,即每个季度给总管内务府送净好身的孩子,这是他们的职业。净身的“手续”则全由他们两家包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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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上三老四少作为证明人,写明自愿净身,生死不论,免得将来出了麻烦,净身师跟着吃官司。但这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净身师等于投一笔资,等这个被净身的孩子将来有了发迹,可以捞上一笔钱。主要的,主要的是净净身师要和净身者的家长或代理人订立合同的,当时叫文书。
所以净身师现在搭点辛苦,赔上几个钱,也不在乎。只要这张文书写明白了,标明“自愿净身,分文不取”,后报自然是言外的事。可是私下交易,也有两种价钱,保活的是一种价,管阉不保活的,又是一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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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清代笔记《宸坦杂识》记载,愿意净身入宫做太监的人,必须要由有地位的太监援引,然后凭证人立下“婚书嫁”到皇宫里。那“婚书”必须是自愿具结,这才请来刀子匠,进行施手术的准备工作,选上一个好日子,把净身者关在房间里。 那房间必须密不透风,让净身者先清理粪便,然后锁在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