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会经常听到这样的议论:某某与某某去宾馆开房了。去宾馆开房,原本是个极正常的事儿,人在旅途,不可能把床铺随身带吧,宾馆就是游子临时的家。能够引起议论的“去宾馆开房”云云,一般有着另外的特指,那就是非婚男女去宾馆偷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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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男女“偷腥”也是有历史渊源的,绝非现代人的独家发明,翻开《资治通鉴》和《新唐书》,但凡涉及唐朝公主的内容,大多贴着“偷腥”的标签。她们是不是去宾馆开房,赵炎不知道,因为史书上没有写,唐朝也不见得就有宾馆。但是,公主们在外偷汉子,或者明目张胆地与丈夫之外的野男人幽会,却如同家常便饭了。比如,太宗的高阳公主下嫁房遗爱,与浮屠庐主(和尚)乱搞;高宗的太平公主不但与宰相有一腿,还养了许多小白脸;肃宗的郜国公主与彭州司马李万有私情;顺宗的襄国公主热衷于携帅哥逛街,“薛枢、薛浑、李元本皆得私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