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女帝王,在武则天上台的初期,对于这位刚走上高位的女皇,李唐宗室与勋臣们自然不服,整个社会也弥漫着一种抵制的情绪,甚至有人打着恢复大唐的旗号起兵。武则天必须通过白色恐怖保住自己的皇位,据新旧唐书与《资治通鉴》记载,武则天至少豢养过“四大杀手”,他们个个心狠手辣,杀人如麻,帮武则天铲除了一批死硬的顽固派,使得武则天统治的基础得已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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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启用的第一大“杀手”——索元礼
索元礼,波斯人,深目高鼻,满脸胡须,籍贯不详,年龄不详,卒于691年。武则天时的着名酷吏。洛阳城里虽然胡人众多,但能当上武则天的男宠之一薛怀义的干爹,却只有索元礼一个。索元礼是武则天由告密拔擢的第一人。索元礼性情残忍凶暴,以诬告陷害他人为能事,因此而得到武则天的重用。作为一个外国人,索元礼对中国文化的精通令人吃惊。在上文中列举的诸种酷刑之外,索元礼还发明了若干酷刑:其一,用横木限制住犯人的手足,然后左右转动,名之曰“凤凰晒翅”。其二,令犯人双手捧枷,枷上层层垒砖,名之曰“仙人献果”。
其三,将犯人倒悬梁上,脚上头下,头发上系上大石头,名之曰“千钧一发”。其四,将铁笼套在犯人头上,四周楔入木楔,越楔越紧,常常使犯人脑浆迸射,名之曰“天崩地裂”……可以想见,没有对刑罚的精深研究和细微体会,不可能想得出如此绝妙、如此富于想像力、如此天衣无缝的名字。中国文化同化索元礼这个外国人的速度、效率和深刻程度,实在令人叹为观止。索元礼的出现,给后来纷纷涌现的酷吏提供了一个由白丁而一夜发迹的模范样本,引起了大规模的仿效浪潮,导致武周时代着名酷吏如过江之鲫的局面。由于死在索元礼之手的冤魂有数千人之多,以致天怒人怨,武则天为了收买人心,将索元礼当作替罪羊诛杀。
能与索元礼比肩的第二大“杀手”——来俊臣
“是时来俊臣、周兴踵而奋,天下谓之‘来索’。”索元礼开了先河后,一时间酷吏纷纷涌现,其中和索元礼齐名的是来俊臣,二人被合称为“来索”,即来逮捕的意思。两人不仅臭味相投,还联手发明了十种枷刑:一曰定百脉,二曰喘不得,三曰突地吼,四曰着即承,五曰失魂胆,六曰实同反,七曰反是实,八曰死猪愁,九曰求即死,十曰求破家。
来俊臣,无赖地痞出身,雍州万年(今陕西西安)人。早年,来俊臣游手好闲,不事生产,曾因奸盗之罪入狱,后靠多次上书武则天胡乱密告,居然被重用,历任侍御史、左台御史中丞。在来俊臣任期间,他以逼供为趣,以施暴为勇,以杀人为乐,以作恶为荣,已经没有人性可言,对于这样的人,谁都是有理说不清的,他像疯狗一样四处咬人,十分嚣张。人落到了他手里,如同下了地狱,在地狱里来俊臣就是阎王,他想怎么整你就怎么整你。在他那里,正义、法律、人道是不存在的,只有一群恶魔的随心所欲。
所以,在当时,当来俊臣的同僚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朝官们人人自危,晚上脱下鞋子,都不知道第二天还能不能再有机会穿上。早起去上朝更是忧心忡忡,说不定走到那里就会遭到袭击,更说不定哪一天全家都会被诛杀。因此上朝前,朝官与家人告别时都会说:“不敢说再见!”来俊臣在杀人上比索元礼更有“天赋”,而且是“理论联系实际”。来俊臣与索元礼挖空心思地发明出系列酷刑,还冠以动听的名字,如上述所说的“凤凰晒翅”、“仙人献果”、“驴驹拔橛”等等,每一种都足以致命。万岁通天二年,因得罪武氏诸王及太平公主被诛。来俊臣被处死刑那天,人人称快。大家互相祝贺,说:“从现在起,夜里可以安心睡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