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结婚法定年龄竟然如此之早?

古代结婚法定年龄竟然如此之早?

在古代,男女结婚大多是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比如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中,崔莺莺和张生在普救寺里的偶然相遇一见钟情,私订终身,中间有一个红娘,这红娘就是媒人。

古代婚姻

古代婚姻

古代正月十五、七月七,都是单身男女觅偶的良机。七月七又叫“七夕节”,被现代男女戏称为“中国古代的情人节”。可以说,古代人为单身男女的婚配也想了不少法子,这对解决“剩男剩女”问题是有效的。

古代人认为“男有室女有家”后,人们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稳定和谐。在周代,已到适婚年龄的男女的终身大事还被列入了官方议程,专门设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政府官员。

而在晋代,如果女子到了一定年龄还没有嫁人,官府就要强行给她找对象。

古代对于适龄男女婚嫁问题,亦制定了相关法令:越王勾践规定男子20岁而娶,女子15岁而嫁;宋仁宗时期规定男子15岁而娶,女子13岁而嫁;明太祖规定男子16岁而娶,女子14岁而嫁。

到了法定年龄不嫁人的女子,是要被处罚的。譬如南北朝时,如果女孩适龄仍未出嫁即为犯法,家里人都是要跟着坐牢。

古代婚姻

古代婚姻

而汉朝孝惠皇帝时,谁家要是有女儿15岁至30岁还没有嫁人,就要罚款600钱。

唐朝对于男子20岁以上,女子15岁以上还没有结婚的也要处罚。

过去男女结婚,没有媒人是不成的,即便真是私下定情,也得请个形式上的媒人来说亲,叫“采媒”。早在先秦时期就是这样,如《诗经·南山》的《氓》中有一句:“匪我愆期,子无良媒”,说的就是当时非媒人不可嫁的现实。

但实际上,古代男女之间的交往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封闭。先秦时,官府每年为单身男女提供一次交往机会。春秋时期的“仲春会”就是一个典型的男女交友的大派对,其主题是“奔”,意思是与所爱的人一起出走。《周礼》中的《地官·媒民》说,“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从周代这一规定来看,这项活动是由官方推动的,强制执行,如果到时有人不“奔”,不参加聚会,还会受到处罚。

看来,古人为了促进人口增加也是蛮拼的,但是这样早的婚嫁年龄却导致了一个大隐患,寿命过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