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蒲松龄《聊斋》中的女鬼为什么喜欢书生的

  蒲松龄的小说《聊斋志异》内容十分广泛,多谈狐、仙、鬼、妖,以此来概括当时的社会关系,反映了17世纪中国的社会面貌。以花妖狐魅的幻想故事,反映现实生活,寄托了作者的理想。那么为何小说中的女鬼偏偏会在月色中去勾引书生呢?

  不论是看过小说《聊斋》,还是看过电视剧《聊斋》,人们都会发现聊斋故事中的女鬼往往喜欢在月光如水的夜晚去勾引那些年轻的书生。究其原因,这些蒲松龄笔下拟人化的女鬼和正常的女人一样,有着正常的浪漫的性爱生活。

  浪漫的性爱生活中应该有烛光,有花影,有月华,一切浪漫的东西应有尽有。置身于性爱中的人儿,应尽情地去享受,去陶醉,去创造这一人间美事。每逢西窗有月的晚上,会爱的人儿总是撩开窗帘,让柔柔的月光透过纱窗洒得一床都是蜜意。于是,月光下的“故事”便充满了浪漫与神秘。

  性爱应该是浪漫的,性爱也应该是浪漫的,这需要某种氛围,比如烛光、花影,还有月光。而如今很多女性不知道这一切都可用来享受,以为性是男人的活儿,是他们的天下、他们的主张、他们的花样、他们的快乐,而独独忘了,自己也可以把性当做一件人间美事去“布置”,去创造,去享受,去陶醉。

  不少男性私下都表示,讨厌那种仅仅为尽义务而“献身”的女人,她们冷冰冰的、干巴巴的,似乎没有知觉,有的甚至在做爱的时候,还想着她的针线活儿!女人在讲台上、办公室里、街上总是有自己悦耳的声音,可是,在床上,往往沉默,没有一些感性的、俏皮的、富有生命力的言语。也许她会用心感受,用目光暗示,也许会主动熄灯……但就是忘了,还可以轻启芳唇,说说自己的感受以及对老公的赞美。这可能是因为传统观念在作怪,也可能害怕得不到应有的回应,于是便关闭芳唇,带着某种压抑,去做那件本可以无限放松的“好事”。

  实际上,女人的调情,会让男人热血沸腾,不能自已。性爱是一种身体的交流,更是一种情感的沟通,而如果你放弃了语言,势必会影响到灵与肉的和谐统一。有一对夫妇,曾给对方一种属于他俩的性爱语言,这也许让人觉得有点无聊,有点欠庄重,但这确是一种激情的催化剂。男人不仅仅喜欢“用”眼睛做爱,其实跟女性一样,也喜欢“用”耳朵做爱,性爱是一种“通感工程”,你的五官的全面参与,会使这个美好的“运动”做得更完美、更投入,也更为多姿多彩!

  做爱也需要一些“包装”。首先不要以为一丝不挂就是最好的表达,在床上,有时候也要有一种“修饰”。有位女子给杂志社写信时后悔不迭地谈及一个令她很“没面子”的细节:有天晚上,她早早就上床休息,以为值夜班的老公不会有“性”致,便没洗澡就上了床。更令她后悔的是当时竟穿着一条破了几个洞的内裤。

  当丈夫掌灯想欣赏“睡美人”时,吓了一跳。她形容自己躺在那里“无地自容”,太没形象了,好担心丈夫心里是否会想:“这就是我的太太吗?”一个懂得爱情的女人,应很注意自己的床上形象,不要以为在“自己人”面前就不要美了,不要以为床上的身体就可以轻易地“打发”了。

聊斋中的女鬼

  聊斋中的女鬼

  要知道,你的玉体,会让美丽的梦做得更久。这不仅是对他的尊重,更是对自己的尊重。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所有的“包装”中,最根本的一个前提是:你必须是干净的,再带一丝丝的香,不能太浓烈。太浓烈了,就像是一朵被人贴在鼻孔边嗅了十分钟后的花所释放出来的那种“怪怪的香味”。因为男人很多时候,是用鼻、嘴做爱的,而如果你连澡都不洗,叫人家怎么“呵”护、怎么温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