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是这样解决党产问题的 英明!(2)

  党产中还有一个来源是抗战爆发后在大后方成立的国民参政会中,有6名代表中共的参政员,每个月可领取600元法币,这在当时是个不小的数目,他们把这些钱缴党费,也归入党产。

  这批党产,在关键时刻起了很大的作用。

  1946年夏,国民政府还都南京,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也要迁往南京,还要在上海设立办事处,在平、津、沪创办报纸,都需要筹款支持。

  1948年,为了筹备新政协,接运在香港的民主人士进人解放区,需要租赁外国的轮船。如果没有党产,这些开支简直难于应付。

毛主席是这样解决党产问题的 英明!

  经营党产,那时还有一个更长远的考虑,就是全国胜利后,共产党就不领国家的钱,自己吃自己的。进北平前,要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了,任弼时同志和朱德同志提出一个问题:你共产党不用国家的钱,其他那么多民主党派有什么办法?这个问题受到大家的重视。

  1949年1月初的政治局会议上,大家分析利弊,毛主席在会议结论中明确作了结论:对待民主人士是个重要问题,我们应该公开地坦诚地和他们合作,统统吃国家的。党产的问题,以不搞为好,有饭大家吃,向他们说明就是。

  这样就不再经营党产了。

  中央决定党不搞贸易和商业活动的方针既定,经营多年的党产完成了历史任务,作了如下处理:

  比如邓洁同志在北平经营的一批商店,包括六部口一带中直机关的商店,还有现在已建为北京音乐厅的电影院、东郊的木材厂,还曾准备在密云开挖的金矿,这些全部移交给北平市。

  赖祖烈同志在北平做生意留下的金条银元和几方古印,折价卖给人民银行,钱存在中央的特别会计室。

  至于香港的华润公司和五丰商行等,因为当时香港还是英国人控制的地区,只能交给香港工委管理。

  经过这样处理,党产中凡是同商贸有关的部分都脱了钩。特别会计室只留下折价出卖所得的款项、党员上交的党费和毛主席的稿费,继续由赖祖烈同志等五六人管理。

  这些钱大体上有这样几种开支:

  一是补助党的活动经费。那时财政部的拨款有限,不足时从中开支。党的八大的费用是国家开支的,上海工作会议是华东出的钱,政治局会议就从特会室支付,中央全会、中央工作会议有些也从这里开支。

  二是照顾一些老干部的遗属。许多老同志,为革命奋斗一生,长期以来过的是军事共产主义生活,毕生没有什么积蓄。去世以后,遗属需要照顾。原来的中央委员去世后,继续发放一年工资,像彭涛同志、黄敬同志的夫人都是从这个款项中支付的。

  三是支付在苏联养病的王明的工资。建国后,王明长期住在苏联,他的工资由中国共产党用人民币换成卢布请苏联驻华使馆转交。

  四是向苏共对外联络部交过几次国际共产主义活动基金。因为共产国际早已解散了,没有执政的共产党有的需要资助。中国共产党建党初期,曾受过共产国际的资助。新中国成立后,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也有义务每年向苏共的联络部提供一定数量的美元,大概交过两三次。

  杨尚昆同志认为,中国共产党从执政开始,毛主席就决定停止以商贸活动来搞党产,这有深远的意义。因为执政的党,手握大权,如果和商贸活动结合,必然会形成一批享有特权的经营单位和部门,而又无人敢于监督,上行下效,滋生蔓延,为腐败现象提供肥沃的土壤。因此,当时这个决断对共产党的自身建设有着深远的意义。

  在处理党产的问题上,和毛主席的胸怀气度与远见卓识相比,蒋公介石不知被甩出几条大街去,简直弱爆了。国民党在面对绿营推动的“政党法”以及“不当党产条例”立法上的压力,与此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