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恩的“快活林”就应属此类,施恩父子本是公务人员,却私自开设酒庄,生意好的原因就是拥有酒类专营的权利,不仅自己可以酿,可以卖,而且还可以将酒转卖给别的酒家。从《水浒传》中看,宋代酒家并不少,甚至可以说是随处可见,但是,真正有权利自己酿酒的却没有多少,那些酒家也只能算是“二道贩子”,将酒从有执照的酒店买来,再贩卖而已。
朱元璋为禁酒不许种糯米
元代的禁酒令很有意思,因为成吉思汗最讨厌饮酒误事,所以,元代前期对民间的禁酒令非常严苛。元世祖在1283年宣布严禁私人酿酒、卖酒,“有私造者,财产子女入官,犯人配役”,在1290年又将处罚变更为“犯者死”。但是,元后期以后禁酒令开始放开,于是各类酒馆又开始繁盛起来。
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以“民间造酒糜费,故行禁酒令”,颁布诏书令国民“无得种糯,以塞造酒之源”,连酿酒的糯米都不许种植。朱元璋执行禁酒令非常严苛,大将胡大海之子因触犯了禁酒令,朱元璋不顾胡大海正领大军出征在外,亲自手刃犯人。自此以后,无人敢再犯。但随着朱元璋的离世,他和他的禁酒令很快就被后人遗忘,酿酒、卖酒、喝酒一切照旧了。
清代最著名的禁酒令和对禁酒的争论发生在乾隆年间。乾隆元年,内阁学士方苞向年轻的乾隆提出针对西北五省(直隶、河南、山西、陕西、甘肃)的禁酒令,理由有两点:一是这五省本来就穷,每年还浪费“数百万石粮食”酿酒是不对的;二是这五省百姓酒后犯罪率太高了,“载在秋审之册,十常二三”,也就是说百分之二三十的重大案件都和喝酒有关系。
乾隆考虑了大半年后,冒失地出台了一个圣旨,令这五省“永禁造酒”,并将如何处置私酿酒的人和违法官员的办法,交给大臣们商量。这个圣旨一下,朝野沸腾,反对声不绝于耳。当时的刑部尚书孙嘉淦首先表示将抗旨不遵,他的理由是,烧酒用的是粗粮,黄酒用的是细粮,一旦禁酒,那些粗粮无法储备,而且可能衍生腐败和走私。乾隆旋即昭告五省总督进行讨论,结果是五个总督都反对“一概禁止”的做法。乾隆采纳了他们的建议,改变了在先的诏令,变更为禁止大规模的酿酒活动,受灾之年之地减少酿酒等措施。这些措施逐渐被编入了清朝法令之中,演变成通行全国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