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是奴隶社会吗?解析西周是处于怎样的社会时期

    学过历史的都知道,西周是实行分封制的国家,而分封制也称分封制度或封建制,即狭义的“封建”,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宗族姻亲、功臣子弟分封领地,属于政治制度范畴。古代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基础,在家庭范围是为宗法制,在国家范围是为分封制。那这么说来的话西周应该是属于封建社会时期的,那么,西周到底是属于封建社会时期还是奴隶社会时期呢?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中国的封建社会起于公元前476年,也就是战国时期,而春秋时期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期,也就是说,西周理所当然是奴隶社会。但是,当我们仔细体会马克思在定义“封建”这个社会形态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他所指的封建社会,即欧洲中世纪的社会形态,和西周的社会形态有着惊人的相像。

    众所周知,殷商时期之时,从事劳动生产者并非奴隶,殷商之后的西周虽然有分封土地建立邦国(封建)的行为,然而生存生活在底层的主要劳动生产者只能是农夫(西周康王时的《大盂鼎》的铭文中,指此种成员为“夫”,实为初始的中国农民),自不待言。西周之农夫或许可以说是世界各国古代社会普遍存在而类似于“农奴”的人,然而他们与西亚巴比伦、古代希腊、古代罗马存在之奴隶却截然不同,这是因为西周之农夫所具有的四个特点,为国外奴隶所没有。
    第一,西周的农夫的来源是本国的基本民众或俘获的俘虏。而国外的奴隶的主要来源是战俘和少量的国内受过极度惩罚的人以及某些失去财产的人。
    第二,西周农夫有私有财产,虽然其所拥有的私有财产数量有限。但此为国外奴隶所无.因为国外奴隶本身,尚非自有,何来财产而言;
    第三,西周农夫皆有父母妻子家室,过着亲属同居生活。而国外奴隶则无家室,孤身一人;
    第四,西周农夫附属于土地,土地如果转主,人(夫)亦随之。.而国外奴隶转主,只是个人单身,完全与土地无关。
    很显然,由此可见,西周不是典型的奴隶社会。西周的经济形态是分封制和井田制,即宗周将土地分封给诸侯,诸侯再分封给士大夫,如此级级分封下去,形成大大小小的领地。在领地上耕种的,从《诗经》中的许多线索来看,应该是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份地的农奴而不是奴隶,他们到领主的土地上耕种时,要自己负担伙食,这不同于奴隶劳动;《诗经》中很多句子提到私田,就是西周领主剥削的是农奴而不是奴隶的证明;此外,西周的税收有“助”和“彻”两种,助是农奴到领主的土地上无偿劳动,即劳役地租,彻是农户按照领主授予的土地向领主缴纳租税,即实物地租。这两种方式,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是封建生产关系。
    当然,西周还是存在奴隶,许多低贱工作以及手工业生产还是大量使用奴隶。但是我们知道,终整个封建社会,奴隶一直存在,奴隶问题一直是统治者十分重视的问题,直到清朝雍正时期才基本解决了奴隶的设分问题,因此,不能将存在奴隶作为西周还是奴隶社会的唯一证据。
    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西周应该不是典型或者说是完全的奴隶社会时期,如果按照马克思的标准,西周肯定是封建社会。但是中国历史又有很多独特的地方,还不能就此就下论断,不过,固然现在不能就说西周是完全的封建社会,但是轻率的将它归为奴隶社会是不是也过于草率呢?
    中国的历史是特殊的,传统的、教科书上的关于从西周到战国这一段时间定位于奴隶社会时期的论断是值得怀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