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古代太监与后宫的哪些鲜为人知的故事(4)


    以上各节事实皆出正史,或见于诸家笔记的。明人叶盛《水东日记》云:明宣德中,赐太监陈芜两夫人。天顺初,赐故太监吴诚妻两京第宅庄田。朱熹《朱子类语》谓太监梁师成妻死,苏叔党、范温皆亲临吊丧。由此看来,太监娶妻可以说并非奇事了。明人黄瑜《双槐岁抄》谓:“此曹男性犹在,必须近女。”这也是片面的理由。平心而论,除了本能问题之外,在古代宗法社会,成家立业、传宗接代,也是宦官本人及其宗族一致的要求,自然便有娶妻、收养子的事发生。由于历代社会对女子的身价看得不重,同时女家为了财势与富贵,也乐得攀一门权贵的亲戚;因此,即使是太监,也有愿意把女儿送上门的。就翁婿二家来讲,各有其不得已的衷肠,但是便苦了作为太监夫人的女孩儿们了!
    这还不算奇怪。清人孙承泽《春明梦余录》中又有一段可笑的记载。书中大意说:汉时宫中多将宫中太监、宫女配合为夫妇。武帝时陈皇后无子,命宫女穿了皇帝的衣冠,与后同寝。武帝戏之,责以为女而男淫。于是后世宫女,率与太监配为夫妻,其亲昵的情形,甚于真正的夫妇。由此看来,这种事情,实在太多了,足见专制政体下帝王与宦官之荒唐淫乱及官吏之趋炎附势。
    至于清代末年的李莲英,名为太监,传说亦能人道,而且还有妻妾四名,儿孙绕膝,以后我有专文详述,都是经过相当考证的。

揭秘:古代太监与后宫的哪些鲜为人知的故事

    太监食品最嗜兽鞭

    《宸垣识略》又云:阉人多喜食牛鞭、驴鞭等“不典之物”,其意似欲以形补形而弥补其缺憾,殆如今日之胚胎或荷尔蒙制剂之义。事见《酌中志》,为明代阉人刘若愚所撰,据云:
    内臣又好食牛驴不典之物,曰“挽口”者,则牝具也;曰“挽手”者,牡具也。又羊白腰者,则外肾卵也。至于白马之卵,尤为珍奇,曰“龙卵”焉。
    仅云好食,未言其食后效果,要亦如近代之补药,所谓以形补形,以意为之而已。

    罗马贵妇蓄养阉奴

    对外国阉人的记载,我找到的材料不多。今据罗马人记载,阉割之状共分四种:
    其一为全部阴茎与睾丸割去,其二为仅将睾丸割去,其三为将睾丸压碎而不除去,其四为割去输精管。
    但亦有人研究以为专将睾丸割去或压碎,或割去输精管,如施于尚未发育之童子,或可完全断绝性欲;若施于业已发育之男子,其性欲依然存在,则至少可维持十年,始行衰退。且因经此手术后,性耐久力特长,又无受孕危险,反增加淫乱之能力。据说罗马时代之贵妇人,极爱此种男子,故多蓄养之。
    曩昔埃及僧徒,以阉割奴隶出售为营业之一,其阉割之法,惨绝人寰。被阉割者,大都为六岁至十岁之小儿,由僧徒以低价买得。阉割之时,先将阴茎及肾囊用力外拉,然后以快刀突然割之。止血之法,系在木棍上缚一方海绵,蘸以沸油,而将创口掩住。血止后,始用涂有油膏之布包裹之;并于地下掘一坑,将被割者反缚两手,埋于坑中,仅露其首,经若干时日,始将其取出。但平均四人中,大概只得一人不死,故出售时,价格亦甚昂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