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青楼的生存法则 森严戒备

  到了唐代,“青楼”两种意义仍参杂错出,甚至有一人之作而两意兼用的例子。如唐朝着名诗人韦庄的《贵公子》:“大道青楼御苑东,玉栏仙杏压枝红”,与大道、高门相关,而与艳游、酒色无涉;而他的《捣练篇》中“月华吐艳明烛烛,青楼妇唱衣曲”的青楼,则指的是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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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青楼随着慢慢发展也形成了一整套的行规和家法。而这些所谓的行规和家法就像无形的枷锁,让表面看起来美艳骄人、风情万种的妓女们时时刻刻感到心惊肉跳。

  宋、元以后,乃至明、清、民国,“青楼”的偏指特行于世,真正成了烟花之地的专用名词。而青楼中妓女,古时称为女乐,即音乐歌舞演艺者。秦汉以前称“官妓”和“营妓”,直到唐宋以后叫“市妓”和“私妓”,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青楼妓女。 青楼,无疑是古代社会滋生的一个特殊行当,但也正是由于青楼妓女的存在,才推动了中国音乐歌舞的快速发展,并在文学、政治等领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古代社会没有报纸、电视、书刊等传播媒体,许多文人的作品大都是靠青楼女子给弹出来唱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