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为争宠杀死亲生女儿有无其事?

  从简至繁的记录变迁

  大约在永徽四年,武则天为高宗生下一个公主,但中途不幸夭折。公主之死,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最开始的记载是很简单的,《唐会要》卷三“天后武氏”条下是如此记载的:“昭仪所生女暴卒,又奏王皇后杀之,上遂有废后之意。”当时的武则天是昭仪,属于皇帝九嫔之首。这是她跟唐高宗所生的第二个孩子,第一个是长子李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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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

  根据《唐会要》的这个记载,武则天和高宗所生的公主确实夭折,因为不知道死亡原因而且死得突然,所以称作“暴卒”。武则天充分利用了公主之死,采用悲情主义的诉求方法,把公主之死的责任推给自己的情敌王皇后。高宗看来是受到了武则天的影响,开始萌生废黜王皇后的念头。

  《唐会要》一书,虽然是北宋王溥编辑的,但是吸纳了唐德宗时期苏冕四十卷的《唐会要》和唐宣宗时期崔铉的《续会要》,所以保存唐代国史资料比较多,向来为学者所重。这里的记录,也相对稳重。当时,王皇后联合萧淑妃与武则天斗法,武则天悲情主义的战斗技巧适合当时的情况,因为毕竟是母亲丧女,说一些丧失理智的话是可能的,而高宗看见受伤的母亲,也很可能同情心上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