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雕像
康德绝对命令的第一条说的是要只按照能够称为人们心中普遍规律的准则来进行行动,这也是道德准则能够转变为普遍化的一个重要要求。这个命令的绝对性在于是必然会发生的,而不是人们行动的前提,更不是从经验中总结出来的,而是必须要符合规律的普遍性的。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应该做什么就变成了非常普遍的一件事,所以才可以被称为是绝对命令。
而康德绝对命令的第二条是不管是谁都不可以将自己和别人看成是一个工具,相反的是应该将自己永远当做最后的目的。这就是道德方面的一些质量要求了,是从第一条中推断和衍生出来的,人们都应该将自己的本身看成是最后的目的,是有价值的,按照第一条的普遍化来说,人们也应该将其他人当做一个真实的存在目的。
第三条康德绝对命令说的是所有的准则都应该通过法律的形式得到确认,并且和人们的目的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在整体方面应该对所有的准则有一个完整的定论。实际上也可以说成是意志上的一种自律行为,人是制定准则的人,同时也是实行的人。而人要求其他人遵守准则,那么他自己也应该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