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购潮过后,随之而来的就是因质量问题导致的退货成为热点。吃的、穿的、用的等似乎都有涉及,这让人很是不爽。那么在古代,什么假货在市场上充斥的比较厉害呢?政府又是如何治理的?
真没想到,上古时期的周朝已经有假冒伪劣商品了,并且政府已经通过立法来打击了。《礼记·王制》说,“用器不中度,不粥于市;兵车(指为出军赋的车乘)不中度,不粥于市;布帛精粗不中数、幅度狭不中量,不粥于市;奸色乱正色,不粥于市”,当时的管理制度真叫个先进,如果商品的尺寸、数量、颜色等达不到标准,就按“假冒伪劣”对待,到市场上叫卖是很难的,这让那些想浑水摸鱼的死了那份心思。
这说的只是生活中的用品,要是吃的就更严格了,“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粥于市”,这是说假如食品还没有成熟,是不允许拿出去卖的,既是为防止吃了中毒,也是打击以次充好、以生当熟的假冒伪劣行为。对于家禽牲畜和海鲜食品也一样,“禽兽鱼鳖不中杀,不粥于市”,意思是还没有到成熟期的动物,也绝不允许拿到市场上兜售,否则吃了以后会有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