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宋神宗重用王安石,同意并支持变法。
1069年,熙宁变法正式开始,次年,王安石官至宰相,开始了一场全面的社会改革运动。
1074年,王安石第一次被罢相,小人得志。
1075年,王安石再次拜相,但是变法已经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了。
1076年,王安石辞去宰相之职,被调到外地当地方官吏。
1086年,王安石去世,享年66岁。
王安石变法的核心介绍
王安石变法的核心就是富国强兵,改变北宋建国至今的两积三冗的社会格局,两积就是积贫积弱;三冗就是冗官、冗兵、冗费。
王安石变法反对图
王安石变法可以分为两块一块是理财,一块是整军,要说王安石变法的核心,后世从其变法的主要内容及实际效益来断定其核心是理财。
王安石变法的终极目的就是为国家求富,充盈国库,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变法同意施行后,王安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设立机构,设立了一个制置三司条例司,这是一个财政机构,专管国家财政收入与支出。之后推行的一些列新法都是基于求富这个核心展开的。
青苗法:民户可向政府贷款,政府以20%的年利率贷款给农户用来补助耕作,面向对象包括农民,手工业者等,用官方贷款方式代替民间的高利贷行为,不仅让百姓生活有了出路,更是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均输法:这个新法直接了当的夺取了本属于富商这一环节的经济利益,规定上供给京城的物资可采取灵活变动的方式,舍近求远,舍贵求便宜,甚至可以贮存备用,大大减少了每年花在这个上面的劳务费,运费及差价等。
市易法:这是一种以政府出面的囤积货物行为,收购那些滞销的货物,待到稀缺时出售,这本是商人的干的事,商户可以从中暴利一把,现在这个羹要和国家共享了。
方田均税法:以前的土地都是官僚地主拥有的,这些地主不断兼并土地且还不用缴纳赋税,导致地主成为了田地的最大拥有者,农民为地主干活,还要饱受剥削和压制,地主富的流油,农民穷的吃不饱。这个新法一出,政府盘查土地所有权,然后量土地的面积,按照面积及土地收成情况缴纳不等的税金,从而为国家赚了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