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在生命中弥足珍贵,每个人都想绽放自己最美丽的青春,可是对有些人来说,绽放青春会成为多么奢侈的事情!当那些白衣飘飘的年代不得不以一种灰暗的、幽闭的方式结束,对于人的一生来说,又会意味着什么呢?中国历史上除了宦官之外,宫廷中还有一批可怜人,那就是宫女。
宫女,是古代帝王制度下的产物,指在宫中供役使的女子。 早期的宫女,大多来源于女奴隶、女俘及罪犯的妻子等。此后,历代宫女中,有一部分开始从民间“选美”“采女”中选出。“选美”就像科举考试一样,有一套严格的规矩。参选女子必须是良家,即非医、非巫、非商贾和百工,这些人家的女子叫良家子。
历代都规定宫女取自良家子。古代宫女的数量自汉代始,随着朝代的更替不断增加。西汉初年,宫女只有十几人。汉武帝时,宫女则突破一千名。东汉桓帝时,后宫聚集美女达五六千人。晋武帝司马炎将宫女数最突破一万。唐开元、天宝年间,后宫人数跃升至四万。
时至明代,宫女的数量为九千。宫中每年仅花费的脂粉钱便达到四十万两银子。历史上,各朝各代从民间挑选宫女已是一件经常性的工作了。清承明制,基本沿袭了明代的宫女制度,但是在选择的范围和方式上有很大的改革。比较而言,更为严格。清代选入宫中的女子有两种,一种是秀女,一种是宫女。
在清初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到顺治十八年(1661年)后才将秀女和宫女分开。秀女是八旗官员的女儿,可以选为妃嫔或指配给宗室王公大臣的子弟。宫女是内务府包衣佐领下的女子,地位较低,供内廷役使。清代宫女选择的范围只限于内务府各佐领所属上三旗(正黄、镶黄、正白)包衣任职佐领、和管领以下家庭的女儿。
初期选宫女是一年二次,时间为每年的二月和八月,从顺治十八年后改为每年一次,时间是二月初二日。凡年龄在十三岁以上者,便造册送内务府会计司备选。在选期的前一天晚上入宫,第二天天明时由敬事房太监带到皇帝或皇后、太后前选阅。
以六人为一排,每人身上挂一木牌,上面写有旗分和姓名,被选中者唤出排,入选后当日留宫内,否则立即遗出。若有妃嫔的姐妹或亲族女子则另组一排检选。如果此次已经入选,但是在所选名额之外,就令会计司记名,即“记名宫女”,下次再选时先以记名者入选。若是记名后未到下次选阅时父母就将其嫁出去,则属于抗旨。宫女的身份也不尽相同,上层的为宫中女官,下层的为普通奴仆。
对于女官除了年龄、身体、品行诸条件外,还必须掌握女工等技艺。据史料记载:“宫廷岁选秀女,凡选中者,入宫试以绣锦、执帚一切技艺,并观其仪行当否,有不合格者命出,以次递补,然后择其优者,教以掖庭规程,日各以一小时写字及读书。写读毕,次日命宫人考校,一年后授以六法。”这些宫女中比较优秀的就成为宫中的女官。
据史料记载:“乾清宫置夫人一人,秩一品;淑仪一人,秩二品;婉侍六人,秩三品;柔婉十二人,芳婉二十人,俱秩四品。”她们各司其职,有的负责侍候嫔妃(尚宫);有的负责节仪之事(尚仪);有的掌管衣服,掌管三餐……但是由于清代内务府管辖着宫廷内部的人事、财务、礼仪、保卫及帝、后、妃、嫔日常生活的一切事物,所以女官的执掌也就形同虚设了。 被选中的宫女一部分被分配到皇帝、皇后、嫔妃、公主、阿哥等各宫中随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