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时期设立的监察官。监察百官间谍机构行成,具备专业水准。
春,正月,丙午朔,魏设酒禁,酿、酤、饮者皆斩之;吉凶之会,听开禁,有程日。魏主以士民多因酒致斗及议国政,故禁之。
增置内外候官,伺察诸曹及州、镇,或微服杂乱于府寺间,以求百官过失,有司穷治,讯掠取服;百官赃满二丈者皆斩。又增律七十九章。
北魏时,还曾设立了“候官”这一间谍性质的机构来监察百官。《魏书·刑罚志》中载有:“(文成帝)增置内外候官,伺察诸曹外部州镇,至有微服杂乱于府志间,以求百官疵失。”这个特务间谍机构具有专业的水准,权力非常之大,被孝文帝裁撤时,已经发展至千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