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知识一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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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0881-0890)

0881.察举

察举又称“荐举”,是汉代实行的一种自下而上的选官制度。即中央和地方一定级别的官吏通过考察,将无官职的士人及下级官吏推荐给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授予官职或予以提升。其科目主要有贤良方正、孝廉、秀才、明经、童科等。“贤良方正”,多由中央就畿辅人才直接挑选。“孝廉”“秀才”,则由郡国长官奉天子之命,征求地方有名望的人士或于本署官吏中选其优者,举送朝廷。士人选送中央后,通过策问或考试的方式,决定被授予的官职或进行调补。考试方法有对策、射策两种。所试内容一般为诸生试经学,文吏试章奏。但东汉末年,渐为豪门所把持,流弊百出,所选之人大多无真才实学,以致“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的现象很普遍。魏晋之后被“九品中正制”所代替。

与察举制度相补充的是征辟制度,也是始于汉武帝时。“征”即“征召”,是不经举荐,由皇帝直接招纳隐于民间的高士;“辟”为“辟除”,是长官自行征聘布衣入仕为幕僚。所征之人多授予博士或待诏的职位,而所辟之士多称掾史。二者合称“征辟”。

0882.贤良方正

汉代选拔统治人才的科目之一。贤良:才能、德行好。方正:正直。始于汉文帝二年(前178)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被举荐者对政治得失应直言极谏。如表现特别优秀,则授以官职。汉武帝时复诏举“贤良”或“贤良文学”。名称时有不同,性质无异。隋唐以后,制举中常设“贤良方正科”,像王播、裴度、牛僧孺、柳公绰都出身该科。

0883.孝廉

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是汉武帝时设立的察举考试的一种科目,也是察举制常科中最主要、最重要的岁举科目。汉武帝时,采纳董仲舒的建议,于元光元年(前134)下诏郡国每年察举孝者、廉者各一人。这种察举通称为“举孝廉”,是汉代政府官员的重要来源。孝廉举至中央后,按制度并不立即授以实职,而是入郎署为郎官,承担宫廷宿卫,目的是使之“观大臣之能”,熟悉朝廷行政事务,然后经选拔,根据品第结果被任命不同的职位。一般情况下,举孝廉者都能被授予大小不一的官职。汉顺帝阳嘉元年(132),根据尚书令左雄的建议,规定应孝廉举者必须年满四十岁;同时又制定了“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这一重要制度,即中央对儒生出身的孝廉要考试经术,文吏出身的则考试笺奏。从此以后,岁举这一途径就出现了正规的考试之法,孝廉科因而也由一种地方长官的推荐制度,开始向中央考试制度过渡。

0884.金榜题名

金榜题名是古代每一位读书人的梦想。在实现梦想之前,他需要跨过以下四关。

第一关是院试,是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预先设定的一种考试。各地考生在县或府里参加考试,由省里的学政主持。因学政称“提督学院”,故此考试称为院试。在明清,之前还要通过县试、府试两关,被录取的童生才有资格参加“院试”。正场一场,复试一场。名次揭晓称“出案”。录取者为生员,俗称“秀才”或“相公”。然后送入府、县学宫,称“入学”,受教官的月课与考校。

第二关是乡试,又称“乡闱”。明清两代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由皇帝钦命的正副主考官主持。凡本省生员和监生、贡生等,经科考、录科、录遗考试合格者,均可应考。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朝廷庆典加科为恩科。考期在八月,因此也称“秋闱”。考试分三场进行,中式者称“举人”,第一名称“解元”。

第三关是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一次在京城举行,由礼部主持,各省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逢辰、戌、丑、未年为正科,若乡试有恩科,则次年也有会试恩科。考期在二三月间,因此也称“春闱”。会试中式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最后一关是殿试,由皇帝在殿廷上亲发策问,亦称“廷试”。明清时,殿试分三甲发榜,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第一名称“传胪”;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所有殿试中式的进士,都用黄纸按照名次书写姓名,张榜公告。这张黄纸就是所谓的“金榜”。如果考中进士,名字就会出现在黄纸上,也就是所说的“金榜题名”了。

0885.策试

亦称“策问”,汉代考察被举荐者的才干学识的方法,始于汉文帝,至汉武帝时才普遍实行起来。方式有两种:一是对策,二是射策。射策的具体方法为:由考官出题,依难易分为甲、乙二科,密封后让应试者随意抽取回答,根据成绩定出优劣。公孙弘、董仲舒等都是以策试高第而举任要职的。这种策问,到唐代已发展成为科举考试的一种重要方式,各科及格与否,都要由策问优劣而定。历代一直沿用,直至科举废除。

0886.博学鸿词

博学鸿词,为制科之一种,用来选拔学问渊博、文词卓越者。最初名为“博学宏词”,唐开元十九年(731)始开,著名文学家王昌龄、刘禹锡、柳宗元和政治家陆贽都出身此科。历代因之,迄于宋末。清朝为了笼络汉族士子,于康熙十八年(1679)、乾隆元年(1736)举行过两次,改名“博学鸿词”,由内外大臣遵旨保荐,由皇帝召试于体仁阁和太和殿,前后各取得五十人和十五人,授翰林官。

0887.同年录

科举时代,同榜录取的人互称同年,并编写《同年录》。始于宋代的《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较早的同年录还有《宝祐四年登科录》《元统元年进士录》。以上三种统称为“宋元科举三录”。同年录分为两种:一以录取名次为序排列,载姓名、年岁、籍贯,录前载主考、同考、监临、提调、监试等姓名与官阶,及是科各场题目;一为同年齿录,以年龄长幼为序,载姓名、生辰、籍贯、中试名次等。清朝乡试、会试发榜后,都要刊印同年录。

0888.鹿鸣宴

本为古代一种宴享名称。语出《诗经·小雅》。唐代,诸州贡士行乡饮酒礼,歌《鹿鸣》诗,称“鹿鸣宴”。《新唐书·选举志上》:“每岁仲冬……试已,长吏以乡饮酒礼,会属僚,设宾主,陈俎豆,备管弦,牲用少牢,歌《鹿鸣》之诗。”明清沿用旧习,于乡试放榜次日,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宴请中式举人和内外帘官,歌《鹿鸣》诗,并作魁星舞,以示庆贺。六十年(即一个甲子)后,如又逢原科开考,旧举人可以与新举人一起参加鹿鸣宴,作为一种殊荣,称为“重赴鹿鸣”。

0889.雁塔题名

唐代新进士及第后,题名于长安城内大雁塔下的一种习俗。《唐摭言》记载:“神龙已来,杏园宴后,皆于慈恩寺塔下题名。同年中推一善书者记之,他时有将相,则朱书之。”这种传统始于唐中宗神龙时,当时进士张莒偶题名于此,后遂成为典故。但唐《嘉话录》和宋《南部新书》均以为始自韦肇。中唐时,白居易及第,曾写有“慈恩塔下题名处,十七人中最少年”的诗句。至五代移都开封,此风遂止。

0890.贡生

科举时代,挑选府、州、县生员(秀才)中成绩或资格优异者,升入京师的国子监读书,称为贡生,意为以人才贡献给皇帝。明代有岁贡、选贡、恩贡和细贡;清代有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和例贡。清代贡生,别称“明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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