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二十四史 > 隋书 > 《隋书》卷十七·志第十二
作者:唐·魏徵等
申七刻〔四十八分〕大寒小雪 卯八刻〔四十九分〕
酉〔一分〕
立春立冬 卯七刻〔二十八分〕
酉〔五十二分〕启蛰霜降 卯六刻〔二十五分〕
酉一刻〔五十五分〕雨水寒霜 卯五刻〔十三分〕
酉三刻〔七分〕
春分秋分 卯三刻〔五十五分〕
酉四刻〔二十五分〕清明白露 卯二刻〔三十七分〕
酉五刻〔四十三分〕谷雨处暑 卯一刻〔二十八分〕
酉六刻〔五十二分〕
立夏立秋 卯〔二十八分〕
酉七刻〔五十二分〕小满大暑 寅八刻〔三分〕
戌〔十七分〕芒种小暑 寅七〔三十六分〕
戌〔四十四分〕
夏至
寅七刻〔三十分〕
戌〔五十分〕求日出入所在术:
以所入气辰刻及分,与后气辰刻及分相减,余乘入气日算,如十五得一,以损益所入气,依刻及分为定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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