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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兰是多少岁替父从军的
- 汉武帝时历年人口
- 古代从军一般都是多大的年纪
- 兵役法冷知识
- 募兵制有哪些特点
- 秦汉时期的兵役制度为
应该是15岁左右,因为汉代诗歌中有一首乐府诗叫做《十五从军征》表现的正是对战争和徭役的揭露,而花木兰这个人物经考证应该是北魏时期的人,而北魏仍实行的是汉代的征兵制,所以差不多是这个年纪,具体年龄现在已考证不出了。
汉武帝时历年人口5000万人!
汉武帝继位时,人口数量已经从西汉建立初的1500万人达到了5000万人。
汉武帝自然明白人口众多的好处,于是他继续严格执行刘盈建立的那一套生育政策。有意思的是,政策没有变,人口却年年锐减,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一方面,汉武帝在位时穷兵黩武,年年征战。为了有足够的兵力应对战事,好大喜功的汉武帝年年征兵出战,死伤无数。
古代从军一般都是多大的年纪秦商君兵制改革后15+的男孩要开始应征。隋唐开始变为22+16~21唐称中男,常理是不能应征的,史书记载唐太宗曾经要征16~21的男孩,到了门下省被魏徵驳回,称此乃竭泽而渔。
古典时代:15-65岁,基本是全年龄征召。
西汉:义务兵役制+少量募兵、每人几年,似乎是2年还是4年,一半时间守卫家乡一半戍边。
东汉:募兵制,终生。
唐代:府兵制,类似古典时代,但可以由家人替代,只要有出兵就可以。
宋:募兵制,终生。
明朝:卫所+部分家丁,基本终生。
清:八旗+绿营,基本终生。
秦朝以前基本拿得动武器,经过一些简单考试就要当兵了,年龄也就在十五岁左右,汉朝继承了秦朝的兵役制度,而且专门规定无论贵贱,男人二十岁就要在官府登记。并且根据三年耕一年储的原则,从二十三岁起开始正式服役,一直到五十六岁。
唐朝太宗时期,政府将农民按家庭情况分为九等,六等以上的农民,每三丁选一丁为府兵,免其租,但兵器和服装粮食等要自己准备。年龄规定二十岁开始服役,六十岁才免役。
元朝建国之前,也就是成吉思汗时代,所有部落的男子十五岁以上、七十岁以下全部当兵,下马牧畜,上马打仗。灭宋建元后,汉族二十岁以上的壮丁专门建立“汉军”,作为戍守当地的地方军。
到了明代,军官一般15岁可以袭职,也要到60岁退役。问题就来了,军官是世袭,尽管经过考试,但还是经验不足,带不好部队不说,更难带兵打仗。而很多下级军官年过半百了还在服役,也不符合战斗需要。士兵的袭职大体和军官一样。
清末新建陆军时,即实行募兵制,要求应募者年龄在二十至二十五岁之间,身高四尺八寸以上,五官端正,体质强壮,没有犯罪记录,且须报明三代以内家人的情况。
年龄最小的十二三岁左右就要从军 。
在古代基本上都是直接征兵的,年龄最小的十二三岁左右就要开始去从军了,至于什么时候能够回家,这个就不太好说了。有的时时候很多人可能就会直接死在军营当中,有些人可能要到三四十岁的时候才能够回家,当然如果打了大胜仗,从此再无战事,那么国家就会裁兵,遇到这种情况,那么就可以提前回到家中和家人团聚了。
古代当兵十五六岁或是二十岁正当年我不说啥了,六十岁已经垂垂老矣,头发胡子都快白了还要当兵,甚至到了七十还要从军,还有很多朝代制度是终身制的,一辈子你都别想脱离军队。
现在很多人都知道当兵一般的标准年龄是十八岁,当然没那么简单,根据男兵女兵和学历有不同的要求,本文不细说,有空专门再谈。
笔者说的是古代当兵的年龄限制?有人说了,古代当兵还有年龄限制?当然有,不仅有而且还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兵役法冷知识兵役法简单说就是关于兵役制度的法律,即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接受军事训练的法律。兵役法通常依据宪法和宪法性法律制定,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国家元首公布。目的在于保障军队的兵员补充,加强国家武装力量建设。
兵役法是国家的基本军事法律。其制定和实施,对于建立和完善国家的兵役制度,保证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加强军队建设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募兵制有哪些特点最典型的募兵制特点指的是其在选拔士兵方面的严格要求,对于这种募兵制的选兵实际上是有着相当高的要求标准,它对士兵的衣服要求是内外三层衣甲--即“上身甲”、“股甲”和“胫甲”。
西汉兵役采取普遍征兵制,适龄男子傅籍后除定期服更卒、正卒、戍卒、卫卒之役外,遇有战争还必须随时听命应征。东汉刘秀改革军制,基本取消了征兵制,采取了遇有战事临时招集的募兵制。
西汉兵役采取普遍征兵制,适龄男子傅籍后除定期服更卒、正卒、戍卒、卫卒之役外,遇有战争还必须随时听命应征。东汉刘秀改革军制,基本取消了征兵制,采取了遇有战事临时招集的募兵制。
募兵制是以雇佣形式招募兵员的一种兵役制度,最早形成于战国时期,例如魏国招募勇士组建成战斗力较强的“武卒”,以后齐国与秦国也相继组成“技击”、“锐士”。西汉在实行征兵制的同时,曾招募壮士组成“勇敢”、“奔命”、“伉健”等军队。不过以上招募并不带有普遍性,只是选择体力强壮、技能突出的人员组成特种精锐部队。到了东汉初期,经过西汉末年的战乱,人口流散,加之土地兼并问题未能解决,农民大量破产,征兵制已无从实施。同时西汉的征兵制也存在着不少的弊病,例如被征人员不习边疆水土,长途跋涉远离故土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增加了军费开支,而被征人员视服役为畏途,常有对抗情绪。因此刘秀建立东汉王朝以后,下令废止西汉的征兵制,中央军多采取招募,地方郡县不设常备军,遇有战事临时招募组成军队,在全国实行募兵制。
东汉募兵制招募的对象有农民、商贾、少数民族。招募的办法大体有以下三种:诱以财物。招募士兵往往是临时遇非常军情,故非得诱之以利,如刘秀起兵时曾因兵少问策于任光,回答是:“人贪财物,则兵可招而致也”。
免除赋役。如东汉末军阀混战时,孙策曾以“乐从军者,一身行,复除门户”
为条件募兵二万余。强行捕索。在汉代募兵通常并不困难,因为吃粮当兵亦贫民一条生路,但在某些时候也就未必然了,如汉末袁绍之子袁谭就曾以招募为名,放兵捕索壮丁。由于募兵制往往是应急性临时招兵,又未经平日军事训练,缺乏战斗力,“是以每战常负,王旅不振”。
秦汉时期的兵役制度为秦汉时期主要实行征兵制度。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规定17岁至60岁的男子都必须服兵役两年。守卫京城的为“正卒”,守卫边防的为“戍卒”。
西汉初年,规定20岁的男子都要向官府登记,从23岁起服役两年。在本郡服役一年,学习骑马、射箭称为“正卒”,在京师或屯田服役一年称为“卫士”或“戍卒”。
汉武帝时开始招募善骑射的壮丁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