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缀合一则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甲骨缀合一则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甲骨缀合一则
——附:读《村中南》劄记
赵鹏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一、缀合
(一)村中南294+村中南486
甲骨缀合一则”,此两辞释爲:“(2)甲辰岁豕,于石
甲骨缀合一则。三”、“(3)叀彘于匕乙。”这一版甲骨比较有意思的是(1)辞左侧的卜兆用刀刻痕圈了起来,推测其意义可能是这个卜兆被採用,或其显示的占卜结果应验。
二、劄记
(一)《村中南》296释文如下:
(1)丁未卜贞:□
甲骨缀合一则?
鹏案:此版卜辞(1)、(3)两辞相关。参照照片,(3)辞原释爲“金”的字似乎爲“今”。从照片和拓本来看,“月”字右侧的两个竖笔似皆非刻痕,“十二月”似乎应该是“二月”。“
甲骨缀合一则,贞:[注]豭三十。九月。(《合集》11241[宾三])”、“贞:注豭百。九月。(《合集》15827[宾三])”、“
甲骨缀合一则注二牛。(《合集》15826[宾三])”。由以上,我们认爲原(3)辞似当释爲“[丁]未卜,贞:今注彘。二月。”是二月丁未这一天卜问今天要对彘举行去势之刑的占卜。
原(1)辞似乎应当与(3)辞爲同一件事所做的占卜,“丁未”左侧之字,很可能是“注”字的异体字。我们将该辞隶释爲“丁未卜,贞:注彘。允彘。”是丁未这一天卜问对彘举行去势之刑的占卜,验辞记录那一天果真对彘施以去势之刑。
当然,也不能排除原(3)辞的“
甲骨缀合一则”与原(1)辞的“
甲骨缀合一则”爲一字的可能性。若此,“
甲骨缀合一则”是否是“今”也需要进一步讨论。
(2)辞原释爲“□”的字,似可径释爲“宀”字。
(4)辞义暂不明。
该版卜辞似可释爲:
(1)[丁]未卜贞:今注彘。二月。
(2)丁未卜贞:注彘。允彘。
(3)丁未卜贞:我亡宀。
(4)庚申贞:
甲骨缀合一则。
(二)《村中南》451原释爲:
(1)癸亥:
甲骨缀合一则禾。二
(2)癸亥卜:弜
甲骨缀合一则,受禾兮、河、岳?二
(3)丙申卜:雨?二
(4)未夕雨?
(5)于巫帝犬、三豕?
(6)上甲?二
(7)河?二
(8)上甲?二
(9)河?二
(10)
甲骨缀合一则岳羊豕?二
(11)戊卜:雨?二
(12)己卜:雨?二
(13)庚卜:雨?二
原书作者认为(4)辞“未”字误写作“牛”字。第6-9辞,“上甲”、“河”二字字体稚推,第10辞之“岳”缺下部。
《村中南》452原释爲:
(1)壬申卜:受禾?二
(2)壬申卜贞:文邑受禾?
(3)癸酉卜:受禾?二
(4)癸酉卜贞:文邑受禾?
(5)甲
甲骨缀合一则?二
(6)乙
甲骨缀合一则?二
(7)癸巳卜:丙
甲骨缀合一则,舞?二 二
(8)癸
甲骨缀合一则?二
(9)
甲骨缀合一则?二
(10)二
鹏案:《村中南》451、452爲同一牛肩胛骨的正反两面。其中正面(即《村中南》451)(1)、(2)两辞连接,其具体分割,我们认为“兮、河、岳”似属(1)辞爲佳。即将(1)、(2)两辞分别释爲:“(1)癸亥:
甲骨缀合一则禾兮、河、岳。二”、“(2)癸亥卜:弜
甲骨缀合一则,受禾。二”其中(1)辞是向“兮、河、岳”举行御除年成灾害祭祀的占卜,(2)辞是不要举行御除年成灾害祭祀,会丰收的占卜。(5)辞“于”字左侧是裂开的纵向兆乾,下面是因烧灼留下的残破的孔洞,笔者推断此“于”字,很可能是侧向的兆支穿过兆序辞“二”而形成的。其左下侧还有一个残破的卜兆的兆乾和兆支可以作为参照。该辞似可释爲“(5)巫帝犬、三豕。二”。
《村中南》452(7)原释爲:“癸巳卜:丙
甲骨缀合一则,舞?二 二”。原书释文说(7)辞“癸巳卜”三字是后加的,可能第5、6辞的卜日,也属“癸巳”。我们同意作者的这一看法,但认为5-10这一段卜辞的隶释可以做如下调整:
(5)癸巳卜。
(6)甲
甲骨缀合一则。二
(7)乙
甲骨缀合一则。二
(8)丙
甲骨缀合一则。二
(9)癸
甲骨缀合一则。二
(10)
甲骨缀合一则。二
(11)舞。二
(12)二
我们认为(6)-(11)辞都是癸巳日这一天进行的占卜。这组卜辞是癸巳这一天占卜在甲、乙、丙、癸这几日举行燎祭,以及燎祭还是舞雨的占卜。结合卜辞正面,原书作者将《村中南》451(4)辞的“牛”形字释爲“未”是有一定道理的,这个“未”很有可能是“癸巳”后的第二天“乙未”,是“乙未夕下雨”的占卜,《村中南》451(5)是第二天丙申的占卜,《村中南》451(6)、(7)、(8)分别是这一旬中的戊戌、己亥、庚子日的占卜。原书作者将(10)辞释爲“
甲骨缀合一则岳羊豕。二”,细审该辞“羊”上一字爲“
甲骨缀合一则于父丁?
(2)丁酉卜:河
甲骨缀合一则于祖戊牛,福□于天?
(3)辛丑卜:
甲骨缀合一则守告直于父戊羊?
(4)辛丑卜:
甲骨缀合一则守直
甲骨缀合一则尹?
(5)不
甲骨缀合一则?
(6)于攻羊?
鹏案:(2)辞“河”当释爲“
甲骨缀合一则”。午组卜辞中的“
甲骨缀合一则”当爲“大”[3]。该辞当释爲“丁酉卜:
甲骨缀合一则
甲骨缀合一则于祖戊牛,祼□于天(大)。”根据照片上的刻写状态,原(3)、(4)、(5)三辞似应改释爲两辞,即“(3)辛丑卜:
甲骨缀合一则不
甲骨缀合一则。”和“(4)辛丑卜:
甲骨缀合一则守,告直于父戊羊。守
甲骨缀合一则直。”“守
甲骨缀合一则直”意义不明,也许读为“
甲骨缀合一则守直”。
附记:
《村中南》45照片少了右上侧,拓本较全。
《村中南》82(1)漏摹、漏释兆序“一”。
《村中南》86(2)“省”误录爲“者”。
《村中南》108漏摹、漏释右上角兆序“一”。
《村中南》170两辞无缺,释文不应加“
甲骨缀合一则”。
《村中南》173释文顺序调整爲“吉”、“引吉”、“吉”。
《村中南》334“宗师”似应改释爲“
甲骨缀合一则禾于宗。兹用。丁亥
甲骨缀合一则。”
《村中南》335“千
甲骨缀合一则”似应改释爲“辛未卜:亡。壬小牢千、豭四。爵。”
《村中南》341(13)“二月”当爲“十二月”,即“辛酉卜:于十二月立人。”
《村中南》346(1)“泪”当爲“
甲骨缀合一则□[
甲骨缀合一则]
甲骨缀合一则。”据照片及拓本当改释爲“乙[卯卜]:
甲骨缀合一则[帚
甲骨缀合一则于]匕(妣)
甲骨缀合一则。二 三”摹本“匕”字未摹全。(3)辞可补释兆序“三”。
《村中南》362(4)原疑爲弓字之异体。鹏案:照片比较清晰,很可能是“从卩从必”的“
甲骨缀合一则”字的残存笔划。
2012年9月12日
[1] 此版缀合后第三天读到《村中南》486释文发现原书作者指出二版爲同时同事卜(737页)。
[2] 裘锡圭:《殷墟文字甲骨文字考释七篇》,《湖北大学学报》,1990年第1期。
[3] 陈剑:《释“堪”》。
赵鹏20120915《甲骨缀合一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