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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美国与清朝的覆灭(二)
然而,美国政府始终不为嘉乐恒的意见所动。在国务院发出电报的第二天,英国政府专门致函国务院,希望美国支持各国一道向袁世凯提供小额贷款,虽然美国政府在11日给英国驻美大使的回复中表示根据英国驻华公使所说的贷款条件,美国不反对英国的建议,但实际上美国并不主张贷款。在列强准备向袁世凯贷款的消息遭到南方革命党人的抗议及列强对贷款有不同意见后,当18日英国再征求美国意见时,美国便坚持其一贯立场,明确表示美国政府坚信在目前关键时刻,任何给中国的贷款都是不合时机的,除非满足二个条件,即在中国的派别之间严格中立及有利益关系国家的广泛参与,并称美国政府虽然在上述条件下倾向于赞成向中国提供财政援助,但这一政策的结果必然不鼓励美国公民贷款,除非保证此类贷款符合上述条件,同时还指出在上海南北和谈达成之前,北京当局要求的财政援助照会只会障碍而不是促进和谈的解决。[1]1912年1月31日,德国政府就中国最近局势的发展征询美国意见,诺克斯在2月3日的回复中对贷款仍然持反对态度,重申美国的主张,指出美国政府认为,在有关向中国贷款问题上,各国此前共同执行的严格的中立政策的结果必然是不赞成美国公民向中国提供贷款。[2]甚至在清帝退位、南京临时参议院选举袁世凯为南京临时政府大总统之后,美国政府也以局势不明朗,不主张立即向袁世凯提供贷款,依然坚持贷款须以得到南北当局的同意为前提。2月24日美国代理国务卿在给驻华公使的电文中表示:国务院认为,在一个代表全中国的混合临时政府稳固建立之前,或者如果贷款没有得到中国南北两个实际政权的赞同,向中国的任何贷款一般来说,都是不合时机的。[3]
除了反对向袁世凯提供贷款外,对于嘉乐恒在清帝逊位前夕,建议美国政府放弃中立政策,支持袁世凯继承清朝权力,取消南京临时政府,美国政府也不予接受。1月20日,在接到19日嘉乐恒关于支持袁世凯成立新政府的电报后,代理国务卿即电复,寄上19日收到的南京临时政府外交总长王宠惠呼吁美国政府承认南京临时政府的来电,表示美国对中国南北政府的新的指示“将取决于相关事实和合法性的考虑,使馆对此应加以很好的考虑,并提供确定的情报”。[4]1月23日,国务卿诺克斯在指示嘉乐恒派遣丁家立前往南京考察的电文指示中,再次声明“进一步的行动须等收到丁家立的报告后再做决定”。[5]
综上所述,尽管自义和团运动以来,美国一直将袁世凯看作一位主张改革的实力派人物备加青睐,武昌起义爆发后,美国驻华外交官也倾向支持袁世凯,但美国政府在袁世凯被举为临时大总统之前,并没有偏袒袁世凯,将袁看作美国利益的代理人加以扶植。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将美国驻华外交官个人的意见和态度与美国政府的决策区别开来,不能将美国外交官的个人意见当作美国政府的政策;同时,我们还要有时间观念,不能将辛亥革命之前或袁世凯被推选为临时大总统之后美国政府对袁的态度和政策,与袁被推袁举为临时大总统之前期间美国政府的政策混为一谈。
四、 听任清帝逊位
直至武昌起义爆发,满清王朝都是美国承认的合法政府。并且,在1909年3月共和党人塔夫脱就任美国第27任总统后,中美关系较诸罗斯福总统时代更为密切。在塔夫脱“金元外交”政策的指导下,美国积极发展与清朝政府的关系,介入中国事务,诸如参加湖广铁路借款,提出满洲铁路中立化计划,成立银行团,提供币制实业借款,等等,宣称“没有国家比美国更关心中国的发展和独立及领土的完整”。[6]与此同时,摄政王载沣上台之后,为改变自己在远东国际关系中孤立无援境地,抗衡日本和俄国的侵略,也积极发展与美国的关系,将美国作为一个主要的依靠对象。1910年日俄第二次协定签订后,摄政王政府就有意寻求美国的帮助,复活中、美、德三国联盟,是年底派遣前外务部尚书梁敦彦为特使,前往美国,建议由美国带头重申门户开放原则,并与中国签订公断条约;另外,还计划由德国帮助中国训练一支20000人的精锐陆军,由美国帮助中国组建一支精锐的海军舰队。[7]然而,在武昌起义爆发后,塔夫脱政府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同情和支持这个她所承认的合法政府。
武昌起义爆发后,美国外交官就看到清朝政府的虚弱,对清政府能否继续维护其统治表示怀疑。代办卫理在11日的电报中称“北京政府心慌意乱”。[8]10月13日,上海领事维礼德电称:常见的意见认为汉口的叛乱可能会动摇北京政府。海军上将萨也认为是最严重的。中国人同情叛乱分子。[9]同日,国务卿诺克斯在给总统的电文汇报中,虽然鉴于此前中国国内发生的多次反清起义都被清政府派军队镇压,认为武昌起义也可能会被清军镇压,清政府的未来“取决于北方军队的忠诚和成功”,但同时表示“由于它本质上是一场反对清廷统治的革命,每个人都怀疑它能被压制多久,我们将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10]
随着许多省份继武昌起义之后,相继宣布独立,清政府的无能进一步暴露,到10月下旬在华的美国外交官就得出清政府无望的结论。10月26日,上海领事维礼德在电文中向国务院汇报最近中国国内的革命形势时称:“帝国的革命话题高涨。传教士只是害怕暴徒。每个公民,许多官员都是革命分子。长沙、宜昌、西安等被轻易劝降。武力镇压叛乱是不切实际的。我预计北京愈来愈担忧,将会做出任何妥协。在目前体制下,保留皇帝是可以接受的,将可能继续。统治者的腐败和无能被暴露无遗,改革是不可避免的。”[11]同日,代办卫理在报告中直言清政府面临被推翻的选择,指出:“通过对帝国进行一次普遍的调查,人们只能承认目前的满清王朝面临历史上最严重的危机。除非有效地达成一个妥协,否则,即将到来的不是帝国的分裂,就是满清被彻底推翻。”[12]根据在华外交官的汇报,国务院在27日向总统汇报美国对华政策时,也表示鉴于革命形势的发展,拒绝向清政府提供财政支持,指出此时向清政府贷款是“不合时机和不明知的”。[13]
为挽救满清王朝,摄政王政府除被迫重新起用袁世凯,派兵镇压各地起义之外,也采取一些妥协政策,以挽回人心。10月26日,摄政王政府为转移国内民众的攻击目标,因资政院的要求,下诏将主张铁路国有政策的邮传部尚书盛宣怀革职,永不叙用。[14]接着,又因国内立宪派的要求,以及驻滦州第二十镇统制张绍曾和第二混成协蓝天蔚的兵谏,于10月30日以宣统皇帝名义下“罪己”诏,承认三年来“用人无方,施治寡术”,宣布自即日起,“誓与我国军民维新更始,实行宪政”[15];11月3日,颁布《宪法信条》十九条,削减过去无所不包的“君上大权”,把起草和议决宪法之权交给资政院,规定皇帝的权力以宪法规定者为限,皇族不得担任内阁总理大臣[16],等等。对于清政府的这些举措,卫理在向国务院汇报中认为,清政府的这些妥协政策实际上表明了清政府的无能和丧失权威,表明清政府的统治已不可能继续太久,只能加速清政府的灭亡。11月3日午夜12时,卫理报告,清政府通过19信条,皇帝批准,袁倾向做首相。过去二天的上谕已将政府置于一群不负责人的手中。局势是如此的混乱,任何事情都会发生。[17]11月7日午夜12时,卫理在报告中又称:革命党人已占领9个省城和许多重要城市。广东、福州、南京和天津准备起义。大多数明确反对满人的任何条件。山东已宣布独立。……自从罢免盛宣怀之后,摄政王每天允许一个个要求,现在不受任何人尊敬。上谕变得胆小怯弱。满汉之间的敌视增加。武昌、太原和汉口汉人对满人的屠杀强化了这种敌对情绪。吴总兵拒绝前往汉口,除非荫昌和其他人因汉口暴动受到处罚。政府处于进退两难境地。……看来清朝政府不可能继续太久。它的覆灭很可能导致这里的混乱。[18]11月9日驻华代办在写给国务院的报告中明确认为满清王朝气数已尽,到了灭亡的边缘,指出:政府一天天变得软弱。它轻易满足国会和张将军的要求,和皇帝在所有谈判和上谕道歉的语气,在上谕中他为自己过去的错误道歉,呼吁革命党人的支持,所表现出来的胆怯态度,已有效的毁灭了各阶层对他的尊敬,皇帝陛下已被可怜所取代,皇室的荣耀已经消逝,使馆的看法是,结局不会遥远。[19]对于摄政王政府将盛宣怀革职,美国驻华代办卫理虽然知道清政府的这一行动是维护其统治的不得以举措,指出“保留盛宣怀将意味着增强叛乱的动因”[20],但担心清政府改变铁路国有政策,在其他问题上也会屈服国内人民的要求,从而损害美国利益,同时担心清政府屈服舆论压力,处死盛宣怀,在清政府罢免盛宣怀的第二天,卫理就与英、法、俄公使一道,向庆亲王施加压力,要求清政府确保盛宣怀的生命安全,继续执行铁路国有政策[21],一点也没有为清朝的统治着想。对于清廷提出在情况紧急的时候允许太后和皇帝到美国使馆避难的请求,虽然代办卫理表示“完全允许”[22],但美国政府仍不愿单独承担这一责任,主张应以获得其他国家的谅解为前提,声称“根据美国政府联合一致的政策,你可以根据你的判断提供必要的临时避难所,以保护无辜人的生命,保证你已确认或将确认你的同僚相信这样的行动将不会不一定对使馆区的安全构成重大威胁。”[23]
南北和谈开始后,在要不要保留满清王朝的问题上,日本为达到侵华政策的目的,主张保留满清王朝的统治,实行君主立宪制度,坚决反对共和制度。12月18日就在南北和谈开始的同一天,日本通过日本驻美大使和美国驻日大使,致函美国政府,认为袁世凯和南方的革命党人都没有能力恢复和维护中国的秩序与和平,建议美国政府支持日本政府的主张,由列强共同出面干涉,强迫南方革命党人放弃共和政府主张,保留清朝政府,指出:
虽然从一开始就认识到中国目前动乱的严重性,但日本政府一直认为避免采取行动,采取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的立场是明智的,但事态的发展产生了一个令人揪心的担忧——局势正在变得愈来愈糟糕。满清皇帝的尊严和权力已不复存在,北京的官员无力也无意拯救局势。叛乱正在扩大到更多的地方,即使留在北京政府控制之下的北方几个省也是令人怀疑的。最后尽管袁世凯回北京被寄予重大期待,但现在也证明是令人失望的,因此迫使各国加强它们在北京的使馆警卫。虽然清朝的军队最近在汉阳的胜利使革命党人士气低落,但不能看作整个形势的重大转变,不能以为清朝的军队不久就能控制整个武昌、汉口和汉阳,暂遭挫折的叛乱分子向在四川等省发生的情况一样,肯定会继续骚乱,以取代他们的退却,而接着南京的陷落又给革命党人在长江流域留下一个据点。除了那北京,满汉之间的仇斗随时都会爆发,而袁世凯权力的扩大也不是没有助长反运运动的忧虑。各省相继宣布独立,只不过是暂时自我保护的权宜之计,以避免与革命党人的冲突,这些省没有力量维护他们的这种独立。
另一方面,各地的革命党人彼此分裂,显然缺乏凝聚力和一位真正的领导人。在某些地区,那些自称为叛军领导人正在溃逃,以保护他们个人的安全,而在另外有些地方,他们之间正在争吵不休。各地维持军事行动和行政管理的资金也愈来愈困难。大部分的反叛军队都由新入伍的人组成,他们之间很少不争吵的,这使各地维持纪律和秩序都非常困难。从目前叛军的财政状况来看,在他们的士兵得不到军饷时,这些士兵转变为一股股土匪的危险不是没有可能的。已经报导了一些外国人遭受这种经历的一些案例。如果允许这种状况无限制地继续下去,不仅障碍贸易和商业,而且最终会发生某种类似义和团的排外骚乱。此外,随着冬季的到来,数百万刚受洪水和饥谨之苦的灾民的贫困状况会导致那些新入伍的新兵或者各地的居民胡作非为。在这种情况下,革命党人要在他们占领的地区维持秩序几乎没有希望,或者没有任何希望。
现在,在中国争论的焦点是在君主制和共和制之间进行选择。然而,日本政府认为,在象中国这样的国家采取共和制形式的政府必定是十分困难的,也不相信中国人有实施这种政府制度的准备,即使它被采用。尤其在上面所说的革命党人的实际情况的时候,他们几乎没有胜任他们自己所施加的任务的可能性。但在另一方面,满清王朝的无能再也无可辩驳。在旧体制之下恢复它的权威和维护其对国家的统治,也同样是不切实际的。
因此,在日本政府看来,满足目前中国形势需要的最好办法是,在满清王朝统治的名义之下实际确立汉人统治,这样,一方面对汉人的权利予以适当的尊重,另一方面,阻止满人权力的专横,摈弃不切实际的共和制念头。值得庆幸的是,由摄政王代表皇帝声称坚持的新的宪章(即《宪法信条》19条——引者注)已经公布,它们虽然还不完善,但对改善局势是有益的。因此,今天中国按照新宪章的规定调整局势是明知的。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日本政府认为让双方达成条件是可取的,一方面,使满清王朝接受上述原则,维护其统治,另一方面让革命党人不但认识到建立共和政府是不切实际的,而且会危害整个帝国的生存和汉人自身的福祉。同时,由在中国有重大利益的列强一致保证将来遵循这一条件——保留清朝统治,尊重汉人的地位。这些便是日本政府对目前中国局势的观点,日本政府希望知道美国政府对形势的看法。[24]
然而,美国政府并没有接受日本的这一建议。21日,国务院复函日本驻美国代办,同时通知美国驻华公使嘉乐恒,宣告美国“仍然坚持迄今由列强共同承诺的严格的中立态度”,表示在列强于12月15日向南北谈判双方表达他们早日结束冲突的中立愿望之后,“美国政府倾向于等待这一努力的结果,对由列强进一步共同考虑采取什么进一步的措施引导中国出现一个稳定的和负责任的政府持保留态度”。[25]针对日本密谋进行军事干预,以保留满清皇帝,1912年1月31日德国大使代表德国政府,就中国局势问题征求美国意见和态度。2月3日,诺克斯在复函中明确反对干涉中国内政,认为目前中国局势发展,表明没有必要进行干涉,主张各国应坚持中立和一致行动政策,指出:直至目前所有国家都共同承诺,不仅避免单独行动和干涉中国内部事务,而且遵守他们彼此所作的尊重中国的完整和主权的保证。令人高兴的是,无论是皇室的支持者还是共和分子均保护外人的生命和财产,因此外国列强没有任何进行干涉的理由,而且最新的报导更令人相信,未来时局的发展也无进行此类干涉的可能。[26]2月8日,美国还将这一态度通告英、法、德、荷兰、意大利和奥地利驻美使馆,作为美国的一项公开政策,借以警告日本。
除了在清政府与革命党人的对峙中保持中立外,美国驻华外交官和美国政府还默认袁世凯篡权,逼迫清帝逊位。武昌起义爆发后,对于袁世凯拒绝接受湖广总督职务,迟迟不前往前线镇压,国务院在27日向总统汇报中国情况及美国的政策时就认为这是袁为从清政府那里争取更多权力的一个计谋,指出:我的判断是,袁世凯拖延接受任命,可能是由于这一事实,他争取从皇帝那里获得充分的权力,以便他与革命党人谈条件[27]。27日在清政府宣布任命袁为钦差大臣后,卫理在28日的报告中认为“袁负有支持满人义务,但也同情革命党人改良政府的要求。他以各种借口拖延出任职务,每天都获得更多的统治权。如果被立即要求由总理任命向国会负责的内阁,他无疑能满足革命党人的要求。”[28]对于袁一度拖延来京组阁,卫理推论“其中一个原因是在宪法要求由国会选举的时候,他不愿从皇帝那里接受这一任命。但更有可能的是,他认识到拯救王朝太晚了,不愿将自己与注定要灭亡的政府联系在一起。”[29]在16日袁世凯组织成立“责任内阁”之后,嘉乐恒十分担心袁受到失去权力的满族亲贵的报复,遭谋杀,在23日外交团会议上建议“保证袁世凯的地位,并给他进行活动的可能性”。实际上,如前所述,嘉乐恒建议美国政府向袁世凯提供贷款,不完全是要对付南方革命党人,同时也是帮助袁世凯对付满族亲贵,他在12月11日的电文中解释其主张时指出“他逐渐将满人排挤出朝廷,只保留他们权力的一点影子,他显然一直在加强自己的权力,但他没有钱,他的政府随时会垮台。不可能从个人渠道拿到钱,如果他不能给部队支付兵饷,他们也会抢劫,随之而来的将是普遍的大混乱,各地的外国人也将陷入危险之中”。[30]
12月中旬南北和谈开始后,美国公使嘉乐恒就判断袁世凯有可能抛弃清政府,与革命党人达成妥协,“把自己的命运与革命党人联系在一起”,期待中国国内另一合法政府早日出现。1月16日,他在写给国务院的报告中就认为清帝退位已是大势所趋,只是一个时间问题,指出:清廷内部对于退位问题虽然有不同意见,但他们中明知的人都赞成退位。并且,总的来说,这是他们所能做的最好的事情。他们已暴露他们是如此的虚弱、无能和无助,对他们的尊重已经过去,他们不可能对国家产生影响,他们所能做的只是为他们争取最好条件,然后离开。[31]他本人还主张“完全支持”法国驻华公使帮助袁世凯,出面建议清帝逊位,“以便减轻以前对美国的怀疑,并在货币借款可能出现的复杂局面中得到法国的合作”。[32]1912年2月12日清朝政府下诏、宣布皇帝退位的当日,嘉乐恒即电告国务院,建议“在南北方达成临时共和政府时,应立即给予承认”。[33]次日,嘉乐恒在向国务院译送有关清帝退位诏书等文件中指出,“这些文件具有深远意义,标志满清王朝及其统治的终结,标志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虽然这个新时代的性质还难以确定,但它将无疑标志着他们国家的管理重新回到汉人手中。”[34]
从上所述,对于满清王朝的覆灭,美国的驻华外交官们和美国政府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惋惜;几乎从武昌起义爆发后,满清王朝就被美国政府抛弃了。美国政府之所以在武昌起义爆发后就抛弃她所承认的合法政府——满清王朝,这是由当时中国国内的政治局势及东亚的国际形势和美国的外交政策所决定的。
五、 美国政府态度的原因分析
在1911-1912年中国政局发生鼎革之际,美国政府在中国国内各种政治势力之间严格执行中立,采取不干涉政策,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
从客观方面来说,美国政府的这一态度与当时中国国内的政治形势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这方面,首先又与革命党人的策略有关。为避免列强的干涉,同盟会在1905年8月在日本成立之际,《中国革命同盟会革命方略》中就制定了外交方针,确定了以下七项原则:1、所有中国此前与外国与各国缔结的条约继续有效;2、赔款外债,继续担任;3、保护所有居留军政府占领地域之各国人民、财产;4、所有各国之既得权利,亦一体保护;5、清政府与各国所立条约,所许之权利,所借之国债,其事件成立于此次宣言之后者,军政府概不承认;6、外人有加助清政府以妨害军政府者,概以敌视之;7、外人如有接济清政府以可为战争用之物品者,一律搜获没收。根据同盟会这一外交方略,武昌起义后二日,革命军便由黎元洪以中华民国军政府鄂省都督的名义,照会各国驻汉口领事,重申《中国革命同盟会革命方略》中的这七项主张,声称“对各友邦,益敦睦谊,以期维持世界之和平,增进人类之幸福”。军政府还在《刑赏令》中明确规定:“伤害外人者斩”、“保护租界者赏”、“守卫教堂者赏”。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孙中山在1912年1月5日发表的对外宣言中也同样声明继续承认和保护外人的各项条约权利,强调“吾人更有进者,民国与世界各国政府人民之交际,此后必益求辑睦”,呼吁“各国既表同情于先,再笃友谊于后”,“且协助吾人,俾种种大计,终得底定”,指出“盖此改建之大业,固诸友邦当日所劝告吾民,而满政府未之能用者也”。[35]同时,南京临时政府还发布通令,要求各省都督保护外人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外交总长王宠惠则于1月17、19日先后两次致电美国政府,呼吁美国承认南京临时政府。革命党人所采取的这些外交政策和努力,虽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赢得美国政府的支持,但一定程度上增进了美国政府的了解,消除了美国对革命的恐惧和担忧,从而排除了美国介入中国内部政权更迭的依据和必要性,也排除了某些列强试图干涉中国内政的借口。我们看到,当1912年2月3日国务卿诺克斯在向德国阐述美国对中国时局的态度和政策时,即以革命党人对外人的态度作为列强奉行中立政策的依据,明确指出:“令人欣喜的是,无论皇室支持者还是共和分子,他们都保护外人的生命和财产,因此,外国列强绝无干涉之必要;并且最新的报导更令人相信,未来时局的发展也无招致此种干涉的可能性。”[36]同时,当时中国局势的多变和不明朗,也导致美国政府倾向中立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保护美国的利益不受任何一方的伤害。
另外,美国在中国政权鼎革之际保持中立,反对干涉,主张列强一致行动,也有国际因素,防止和避免少数国家特别是日本和俄国乘机单独干涉,谋取特殊利益。日俄战争之后,随着日本侵华野心的进一步扩大和日本成为美国对华门户开放政策的最大挑战者,美国政府对日本通过培植清政府内的亲日派或通过中国内部的动乱达到控制中国的目的抱有高度警惕。1909年1月2日摄政王载沣罢黜袁世凯的事件发生后,美国政府就怀疑日本参与策划,搞垮日本的反对者,扶植亲日派。1月7日,美国国务院远东司在一份有关中国内部事务的备忘录中明确指出,中国最近发生的事情,与日本的阴谋有很大关系,并对日本为达到控制中国在中日甲午战争之后纵容革命党人和培植清廷亲日派官僚的活动做了系统的回顾。[37]武昌起义爆发前夕,在华的美国外交官也一再对日本可能利用中国的动乱谋取特殊利益,表示严重关切。1910年8月23日,嘉乐恒在写给国务院的报告中指出:“毫无疑问,在发生动乱事件中日本是只能从中获益的国家,它或者通过动乱获取利益,或者通过帮助中央政府镇压叛乱,从中增强它对北京的影响力。”[38]1910年7月26日,美国亚洲舰队司令默多克在向海军部报告中国不久将会发生严重的骚乱或革命时,也对日本的动向表示关切,指出日本已在为此做准备,“如果情报准确的话,日本的数千名部队将迅速在中国登陆,据说3万人。如果真实的话,他们将不限于保护日本的既得利益”。[39]武昌起义爆发后,为避免日本利用革命,乘机出兵中国,美国驻日本外交官Schuyler为此拜访日本外务次长,敦促日本在未事先与美国政府协商之前,不要采取任何行动。他认为:“如果象这里所期待的那样,满洲的叛乱变得严重,日本和俄国将不会征求其他列强,立即派军队前往那里。20000日本军队将在任何列强的军队赶到之前抵达北京,5000名在香港的英国军队由于担心广东,将不会离开……我相信日本将会独立采取行动。不管日本做什么,它的目的将使自己成为未来中国政府不可缺少的。”[40]1912年12月3日,塔夫脱总统在国会年度国情咨文中阐释美国对华政策时,也明确指出美国政府之所以对武昌起义和清帝逊位采取中立和与其他国家联合行动的政策,这是因为“美国同其他在华有巨大利益的国家一样,认为外国政府为自己利益采取独立行动,只会使已经复杂的形势变得更加混乱”。[41]
从主观方面来说,美国奉行中立政策一定程度上与美国外交上不干涉原则和孤立主义传统不无关系。1775年美国在摆脱英国殖民统治,宣告独立之后,为了谋求年青的美利坚合众国的生存和发展,即将不干涉政策和孤立主义奉为美国政府的外交原则,除了一心追求与全世界通商贸易之外,拒绝卷入其他大陆的政治事务,干涉别国内政,拒绝与其他任何国家结盟。1783年6月12日美国国会在通过的一项决议中就宣称合众国的“真正利益要求应该尽可能地不卷入欧洲国家的政治与纷争”[42]。1796年9月17日美国国父华盛顿在发表退出政坛的《告别词》中也强调“我们对待外国应循的最高行动准则是在扩大我们的贸易关系时,应尽可能避免政治上的联系”;“我们真正的政策是避开与外界任何部分的永久联盟”[43]。1823年12月美国提出“门罗主义”宣言时也强调了不干涉政策和孤立主义原则,反对欧洲国家干涉美洲国家的独立,宣布:欧洲国家“如果企图把他们的制度扩张到西半球任何地区,则会危及我们的和平与安全。我们不曾干涉过任何欧洲国家的现存殖民地或属地,而且将来也不会干涉。但是对于那些已经宣布独立并维护独立的而且基于伟大动机和公正原则承认其独立的国家,任何欧洲国家为了压迫它们或以任何方式控制它们命运而进行的任何干涉,我们只能视为对美国不友好的表现。[44]”虽然美国的不干涉政策和孤立主义主要针对欧洲国家,虽然19世纪随着美国成为世界强国走上向海外扩张道路,参与帝国主义角逐,一些美国政治家们公开呼吁放弃孤立主义,指出孤立主义“不再合乎需要”,“已经成为历史”,但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东亚政策中实际上仍然保留了一些孤立主义的传统。我们看到,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东亚角逐中,美国与列强无论对立还是合作,始终没有与任何国家结盟,1908年和1910年底罗斯福和塔夫脱总统两次拒绝清政府提出的与美国结盟的建议,其中的一个理由也就是结盟不符合美国的外交传统。在对华关系上,无论是麦金莲总统,还是罗斯福总统,抑或塔夫脱总统,他们都着重商业经济关系的重要性,而不大重视和关注中国内部的政治进程。在1911-1912年中国政权鼎革之际,塔夫脱政府奉行中立政策显然也是受了美国外交上不干涉原则和孤立主义传统的影响。当美国国内有人建议美国对中国政局干预时,诺克斯当时就以干涉中国内政不符合美国外交原则为由予以拒绝,指出中立政策之外的“其它任何政策都与每个国家有权在不受其他国家干涉下解决其国内事务的原则不相符合”,表示只有“当重大问题因中国人民自己解决后,国务院自然会采取相应的措施”。[45]诺克斯的这一解释,充分说明美国的中立政策继承了美国外交上的不干涉原则和孤立主义传统。
再者,美国的中立政策也是对华门户开放政策的结果。为维护中国的门户开放,美国政府一方面与其他列强一道“合伙”侵略中国,但同时又与俄国、日本等列强不同,希望一个相对繁荣和强大的中国,帮助美国抵制其他列强独占中国,维护门户开放局面,便于促进美国的对华投资和出口。1904年8月5日,美国对华门户开放政策的实际制订者柔克义在美国海军学院所做的演讲中阐述美国对华政策的转变时即指出,在美国宣布门户开放政策之前,美国的对华政策与欧洲国家一样,一道维护在中国的条约权利,特别是片面最惠国待遇,以保证我们的人民享有同样的条约权利,但在门户开放政策之后,我们的对华政策又增添了新的义务,既要防止任何外国列强政治上完全控制中国,同时也要避免列强在中国的利益冲突,通过一切合法的途径保持列强力量的均势;与那些通过武力和军事侵略控制中国的列强不同,他们对华采取直接的武力压迫,希望维持中国政府的虚弱、无能和腐败,美国作为一个寻求商业利益和政治机会均等的国家,则希望通过建立一个强有力的、负责任的高度中央集权的政府实现自己的目标,以便获得必要的合作和支持。[46]塔夫脱总统上台后,在对华推行金元外交中也一再表达希望促进中国进步与发展的愿望,指出“我们不是那些认为阻止其他国家的发展是有利可图的国家。最有利可图的商业必须是对双方都是有利的。我们最有利可图的商业,就在与那些最繁荣的国家的关系。因此,美国十分关注中国的发展和繁荣。毫无疑问,有其他政府也这样认为,但有些国家的政府只顾眼前利益,毫不怀疑他们的自私动机。我们可以自夸地说,我们与中国的友谊是无私的。我们对中国领土没有任何企图,不将它当作一件礼物,美国已有他在世界上想要的领土。”[47]根据门户开放政策,支持一个无能、腐败和软弱的满清政府,显然不符合美国的利益,这也是美国当时反动日本支持保留满清王朝的原因之一。因此,在武昌起义爆发后,塔夫脱总统在1911年12月7日的国会年度咨文中即宣布在中国发生的内战中保持中立,“在保护我们国民利益的同时,美国政府将尽其所能维护传统对中华帝国及其人民友好和同情的政策,真诚希望他们经济发展、行政进步,强烈希望他们在竞争的各派之间以严格的不偏不倚的态度合理地分配资源利益”。[48]同时,正如有些学者已指出的那样,当时美国在华实际利益的贫弱,也助长美国政府更倾向中立政策,以静观其变。
最后,美国政府在中国政权鼎革之际保持中立,与美国国内价值观念及舆论的影响也不无关系。武昌起义爆发后,美国在华外交官如代办卫理和公使嘉乐恒及一些商人等,担心害怕革命破坏秩序,损害美国利益,曾极力主张美国政府干涉中国内政,平息中国革命,支持清政府[49],但美国政府并没有接受他们的意见,除了上面所说的各种原因之外,也是因为受了国内舆论的影响。出于对民主价值观念的信仰,美国民众和舆论热烈欢迎辛亥革命推翻清朝专制统治,认为这是一场受美国价值观念和理想影响的革命,是一场“发生在中国的美国革命”,憧憬中国取代日本成为亚洲最为西化的国家。波士顿《电讯报》(Transcript)欢呼辛亥革命是一场由知识分子和进步人士领导的革命;圣路易斯的《全球民主报》(Globe-Democrat)认为中国的革命,是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上华盛顿(Washington)、汉密尔顿(Hamilton)和麦迪逊 (Madison)等人的民主共和理想在中国的实现。华盛顿《时报》(Times)和印第安纳波利斯的《新闻》杂志(News),则赞扬中国人民和他们领导人的能力。《美国亚洲协会杂志》(The Journal of American Asiatic Association)则将辛亥革命看作是“中国复兴过程中一个必然的事件”。明尼阿波利斯杂志(Tne Minneapolis Journal)则将孙中山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比作美洲的发现,罗马帝国的灭亡。纽约《商业》杂志称“这是所有历史上最激动人心的事件之一”。此外,圣路易斯《邮报》、圣保罗《先驱报》、纽约《商报》和其他许多报纸都希望中国革命获得成功。[50]在美国颇有影响力的教会也对革命普遍持赞成态度,他们认为革命标志中国的觉醒和对进步的追求,希望革命的成功将有助于基督教事业的发展。[51]同时,美国民众极力呼吁美国政府承认和支持中国的革命。据美国学者詹姆斯·里德(James Reed)的研究,在辛亥革命爆发之后,国务院收到潮水般的信件和电报,它们大多要求美国尽快承认中华民国。[52]另外,旅美华人也声援辛亥革命。1911年10月16日,在旧金山的华人协会代表旅居美国华人,致电国务院,要求美国政府发挥其影响力,促使列强对中国发生的革命保持中立,以便维护中国的完整和建立一个稳固的政府。[53]居住在美国檀香山的华侨也发函表示,他们将反对任何列强干涉中国人民自主选择建立一个新政府的努力,要求美国政府为严守中立树立榜样。[54]在美国民众和舆论的影响下,1912年2月29日,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即通过了由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威廉·苏尔泽( William Sulzer)的提案,“对中国人民实行代议制制度及其理想的努力深表同情”,“对其执掌自治政府的权力、义务和责任表示祝贺”。[55]同年12月3日,塔夫脱总统在年度国情咨文中阐述美国对中国问题的中立政策时,就表示某种程度上是接受美国民众的意见,指出:“1911-1912年秋冬的中国政治骚乱导致了2月12日满清统治者的退位,以及临时共和政府的成立,以处理国家事务,直至按期成立一个永久政府。在1912年4月7日国会的一个现行决议中,美国人民恰当地表达了对中国人民主张共和原则的自然同情。”[56]
总之,透过美国政府对清朝覆灭的反应及其原因,我们看到美国的态度虽然主张与列强保持一致行动,但同时由于美国国家的特殊性及地缘政治等因素,美国在对待晚清中国内部事务和外交上,常常与其他列强有所区别,这是我们在考察美国与中国内政关系问题时应加以充分注意的。
[1] The British Ambassador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December 18, 1911; The Assistant 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British Ambassador, December 18, 1911, Papers Relating to th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1912(Washington: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18), pp.106-107.
[2] The German Ambassador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January 31, 1912; 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German Ambassador, February 3, 1912, Papers Relating to th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1912(Washington: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18), pp.108-109.
[3] The Acting 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American Minister, February 24, 1912, Papers Relating to th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1912(Washington: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18), pp.109-110.
[4] The Acting 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American Minister, January 20, 1912, telegram, RDS.
[5] 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American Minister, January 20, 1912, telegram, RDS.
[6] Memorandum of Interview between Liang Tun-yen and Taft and Knox, December 17, 1910, RDS.
[7] 有关中美海军合作计划,请参见拙文《海军大臣载洵访美与中美海军合作计划》,《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3期。
[8] The American Charge’ d’Affaires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October 11, 1911, RDS.
[9] Amos P. Wilder to the Secrretary of State, October 13, 1911, RDS.
[10] 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President, October 13, 1911, telegram, RDS.
[11] Amos P. Wilder to the Secrretary of State, October 26, 1911, RDS.
[12] The American Charge’ d’Affaires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October 26, 1911, Papers Relating to th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1912(Washington: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18), p52.
[13] 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President, October 27, 1911, telegram, RDS.
[14] 《宣统政纪》第40卷,辽海书社版,第12页上。
[15] 《宣统政纪》第40卷,辽海书社版,第25页下-26页下。
[16] 《宣统政纪》第40卷,辽海书社版,第27页;《择期颁布君主立宪重要信条谕》(宣统三年九月十三日),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02-104页。
[17] Williams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November 3, 1911, RDS.
[18] Williams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November 7, 1911, RDS.
[19] Williams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November 9, 1911, RDS.
[20] Williams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November , 1911, RDS.
[21] Williams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November 26, 1911, RDS;《朱尔典爵士致格雷爵士电》(1911年10月28日发自北京),胡滨译:《英国蓝皮书有关辛亥革命资料选译》上册,中华书局1984年, 第8页。
[22] Williams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November 10, 1911, RDS.
[23] 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Williams, November 10, 1911, RDS.
[24] The Japanese Chargé d’ Affaires at Washington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December 18, 1911, RDS.
[25] 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Japanese Chargé d’ Affaires, December 21, 1911; 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W. J. Calhoun, December 21, 1911, RDS.
[26] 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German Ambassador, February 3, 1912, Papers Relating to th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1912(Washington: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18), pp. 63-64.
[27] 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President, October 27, 1911 RDS.
[28] Williams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October 28, 1911, RDS.
[29] Williams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November 9, 1911, RDS.
[30] W. J. Calhoun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December 11, 1911, telegram, RDS.
[31] W. J. Calhoun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January 16, 1912, RDS.
[32] W. J. Calhoun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January 17, 1912, RDS.
[33] W. J. Calhoun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February 13, 1912, RDS.
[34] The American Minister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February 13, 1912, Papers Relating to th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1912(Washington: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18), p52.
[35] 中国史学会主编:《辛亥革命》(八),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22-23页。
[36] 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German Ambassador, February 3, 1912,RDS.
[37] Memorandum, January 7, 1909, Records of the Department of State Relating to Internal Affairs of China, 1906-1910.
[38] Calhoun to the Secretry of State, August 23, 1910, RDS.
[39] Murdock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July 26, 1910, RDS.
[40] The American Chargé d’Affaires at Tokyo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October 15, 1911, RDS.
[41] Message of the President, Papers Relating to th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12, (Washington: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19), p21.
[42] Richard W. Leopold, The Growth of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A History(New York, 1962), p. 18.
[43] 聂崇信等译:《华盛顿选集》, 第324-325页。
[44] James D. Richardson, ed., Compilation of the messages and Papers of the Presidents, vol.2(New York, 1897), pp. 776-789.
[45] Knox to Mrs. Vilbur F.Crafts, January 13, 1912, RDS.
[46]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Chinese Questions, The Lecture Delivered at U. S. Naval War College, Newport, Auguest 5, 1904, Rockhill Papers ( Houghton Library, Harvard University).
[47] Memorandum of Interview between Liang Tun-yen and Taft and Knox, December 17, 1910, RDS.
[48]Message of the President, Papers Relating to th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11, (Washington: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15), p18.
[49] 按:国内学者认为美国破坏辛亥革命,很大程度便是根据这些人观点得出。
[50] 以上有关美国民众和舆论对辛亥革命的反应均见Nemai Sadhan Bose, American Attitude and Policy to the Nationalist Movement in China,1911-1912(New Delhi: Orient Longmans, 1970), pp.11-19.
[51] 有关在华美国传教士和美国教会对辛亥革命的态度和反应,详见:James Reed, The Missionary Mind and American East Asia Policy, 1911-1915(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3), pp.121-127.
[52] James Reed, The Missionary Mind and American East Asia Policy, 1911-1915(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3), pp.131.
[53]The Chinese National Association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October 16, 1911, Papers Relating to th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12, (Washington: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19), p50.
[54]The Chinese Residents of Honolulu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October 24,1911, Papers Relating to th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12, (Washington: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19), p51.
[55] Huntington Wilson to Taft, February 29, 1912, RDS, Roll No. 9.
[56] Message of the President, Papers Relating to th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12, (Washington: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19), p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