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院君-朝鲜大院君被囚事件考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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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朝鲜大院君被囚事件考析


19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列强之间对殖民地的争夺日趋激烈,亚洲地区成为其扩张宰割的重要目标。时美、日侵略朝鲜、琉球和中国的台湾;英、法侵略缅甸、越南和中国的西南;沙俄则侵吞中亚的布哈拉和浩罕,进而侵入中国的西北,中国边疆危机四伏。
就在晚清王朝四面楚歌之际,日本借机加快了侵略中国、朝鲜和琉球的步伐。1874年5月,日本借琉球难民事件,派军进犯台湾。1875年9月,日本军舰炮击朝鲜江华岛。迫使朝鲜与之签订《朝日修好条约》。1879年3月, 日本公然入侵琉球国都,废琉球为日本冲绳县。
正当东北亚政局急剧变化,中日冲突日趋尖锐之时,1882年7月23日, 朝鲜京城发生兵变,乱军占王宫,伤王妃闵氏,杀兴宣君李最应等人,并袭击日本使馆,日人死伤多名,日使花房义质逃归。此称朝鲜“壬午兵变”。一向守旧排外的朝鲜大院君,乘机重掌政局。
大院君,名李昰应(1820—1898),是朝鲜李氏第二十一代国王英祖的后代,因国王哲宗卒后无嗣,其次子李载晃(李熙)以旁支继承大统,是为高宗(1864—1907)。李昰应作为国王生父被尊称为大院君,封爵兴宣君,亦称兴宣大院君。高宗即位时年仅十二岁,李昰应便以辅佐为名,实掌朝鲜大权。大院君对外采取强硬的闭关锁国政策,不仅处死在朝的法国传教士,迫害其国内的天主教徒,而且在汉城等地树立“斥和碑”,上书“洋夷侵犯,非和则战,主和者卖国之贼,戒我万年子孙”。① 1873年11月,因高宗柔弱,其妻闵妃以“国王亲政”为由, 联合族人推翻了大院君的统治。
朝鲜兵变的内幕朝鲜兵变后,日本很快决定派遣兵船, 往朝鲜兴师问罪。1882年8月2日,日本外务卿井上馨命驻朝日使花房义质,向朝鲜要求谢罪、惩凶、赔款、通商,并不许中国干预日韩交涉。继任的外务卿吉田清成在与清朝驻日公使黎庶昌的函件中称:“惟于此事本处已有成见,妥慎筹办,想不至烦贵政府及他国为费神也。”②
朝鲜兵变后的第6天(7月29日),清廷即发布上谕,“朝鲜乱党突起滋事,日本现在派兵前往,其情尚难测度……着张树声酌派水陆两军,迅赴事机。”明确指出,在保护朝鲜属国的同时,严防日本“隐谋”。寻命丁忧在籍的直隶总督李鸿章即行回津。时代理直督张树声一面布置北洋水师提督丁汝昌预备船只;一面派津海关道周馥向在天津的朝鲜使臣金允植、鱼允中细问兵变情由,并着手商议对策。③
周馥与金、鱼二人先后笔谈多次。这两位使臣的态度前后变化极大。8月1日当天,金允植对此事尚一无所知,猜测可能是该国一些“不逞喜乱之徒,藉斥和以启肇祸,但乱党为谁,在此无缘知得”,并对周馥的出兵试探反应平淡。④ 翌日再谈时,金允植的态度则大变,其不仅声明事态严重,“非系一时乱党之所为”,而且请求清廷派兵定乱,“烦乞中国饬派兵船几只,陆军千名,戒严以待,更乞快轮一只,派行中人先往探回。如事机不至张大则幸矣,如或不幸而如所料,则伐叛讨逆、扶危定乱,并自中国主之”。同时暗示朝鲜国内,“必有难言之危机,今请上国之调停者,不特制日人而已”。⑤ 从金允植前后态度的变化可知,其必是得到国内的确切消息和授意之后,才会提出如上请求。结果8月5日,在周馥等人的深究之下,所谓“难言之危机”方水落石出。即“其国向日乱党,实李昰应为首,即该国王本生之父,患在萧墙,酿祸已久,煽党亦众,办理较为费手”。⑥
清廷闻讯后,诏命张树声“即选派将弁,酌派兵船,迅赴机宜”。同时,再谕李鸿章“即赴天津办理一切”。已在返津途中的李鸿章,获悉兵变缘由后亦认为,“若李昰应复为戎首,该国王及世子存亡莫卜,此事殊大棘手”,主张“如乱未有已,自应速派陆军继进”。⑦
同年8月9日,丁汝昌与马建忠率兵船三艘自烟台赴朝鲜,朝鲜使臣金允植、鱼允中随行向导。次日,该舰队抵达朝鲜仁川港,“而日本巨舰名金刚者,已先在矣”。⑧ 在调查朝鲜兵变的过程中,随行的鱼允中进一步指出:“闻今者乱党, 先杀国王素信任之大臣,继入王宫,国王及妃嫔皆奔避;而彼大院君,乃劫杀王妃,逼返太王妃,国王则虽不见废,然幽闭不能与外朝相接。朝臣涉外交者,搜杀无遗,人民皆奔避山谷,国中一变。今日若不亟亟调处,日人必大发报复,生民涂炭,宗神将覆;彼大院君又必广招炮兵,决计扼守,而国内生灵不保,政何以存?乱何以熄乎?”⑨
为此,马建忠、丁汝昌认为:朝鲜局势紧急,“设中国稍从观望,不为急图戡定,则其害将有不可言者”,一旦变乱蔓延开来,非一时所能平定。同时,若清军不动,日本必将以重兵自行查办,并以定乱有功,任意索取。于是,丁汝昌乘舰急返中国,请求派兵增援,并强调,“初九日之事,系国王生父兴宣君李昰应率号倡乱”,所以拟“乘迅雷之势,直取王京,掩执逆首”。⑩
捕拿大院君政策出台 最早提出对大院君处理方法的是朝鲜官员金允植。他在8月5日与周馥的笔谈时即提出,请清廷派军平乱,将李昰应处死,方法是“既入京城,便可围住其第,以康穆王妃命数其罪,而赐之死,则名正言顺,为国除害,此一机会也。”(11)
这一建议被张树声采纳,8月8日,他在致总署的函件中指出:“李昰应如果显为悖逆,势焰方张,谅非该国遽能自定。如(其)犹在暗中主持布置,则朝鲜不去此人后患终无底止,亦非该国王所能自了。”(12) 第二天,张即与来津的广东水师提督吴长庆“密商派兵东征,并研究措理李昰应及对付日本之方案”。(13)
时任直隶宣化府知府的薛福成,亦于8月12日致书张树声,主张速援朝鲜,先于日本处理一切,并就捕拿大院君一事提出四种预案:即若其“未敢显拒王师”,则召赴兵船问状,“不动声色暂予羁留,先以威远一船载送来华,致之京师听候”;若其“伏匿不出,亦不显然抗拒”,则遣人开导,“谕以出则贷其重戾,不出则罪及亲族,彼慑于兵威不敢不出,出则选精卒卫送兵船运赴中国”;若彼畏罪出奔,则可擒诛余党,“檄数昰应罪状,布告远近,俾所在郡县持之以献”,“亦许昰应束身归罪,待以不死”;若彼肆然罔忌,力与我抗,则严兵城外,“罪人既得,或未及致之中国,而乱党有劫夺之虑,不能不便宜从事,则临以天朝之威重,以康穆太妃之命赐之死,可也”。(14)
同年8月23日,清廷发布上谕,“即着该督(张树声)饬令吴长庆酌度情形,稳慎进扎,务将李昰应获致,庶该国之乱自平。”(15) 正式同意将大院君拘捕。
清军诱捕大院君 8月17日,提督吴长庆率所部淮军六营自登州拔队, 丁汝昌随行,8月20日抵达朝鲜。因仁川港内时已停泊日本兵船七艘,驻扎陆军一营,故吴部改于距仁川七十里之南阳海口登陆。
先是,丁汝昌回国请援之际,留在仁川的马建忠拟先诱捕大院君,以防局势恶化,于是他提出“藉调停日本之说”,(16) 请大院君“亲来浦口与花房计议”(17)。欲以此为由,诱骗大院君至仁川的中国军舰上,然后将其拘捕。然大院君疑心颇重,借口“汉城人心未定,弗克硅步离”,予以推辞。
其后,马建忠仍与大院君保持书信往来。就在中国军队到达南阳的当天,已率兵进入朝鲜京城的花房义质,向朝方提出七款要求,并限三日答复。马建忠即赴王京进行排解。并告知大院君,此次其领兵前来,目的是“专为牵制日人,别无他意”,(18) 以打消大院君的疑虑。其后花房义质因要求不遂,离开朝鲜京城,示将决裂。8月23日,马建忠于赶赴仁川会晤日使之前,再晤大院君, “(李)昰应叠以荷囊折叠扇为赠”,并“以其乘舆来馆(马所居之处)备用”。(19) 至此, 马建忠已初步得到大院君的信任。
8月25日,吴长庆率清军进至朝鲜王京城外驻扎, 丁汝昌则率水师百人进驻王京城内,马建忠因至仁川挽留日使花房,直到“晚七点钟,(方)驰回王京”。当晚,大院君听说马已返回汉城,“即来相访”,马建忠“因留之晚膳,笔谈十二纸而别。复偕禹廷(丁汝昌)出城谒莜帅(吴长庆),议机密,四鼓,归馆宿”。三人为拘捕大院君,详细策划,几乎一夜未眠。(20)
8月26日,吴长庆等人拜访大院君,并约好其下午进行礼节性回访。 据马建忠记载,“是日微雨,时止四点钟,昰应率数十骑至。入帐,诱与笔谈,自申至酉,累纸二十四幅。环视侍者无一朝人,知已均为帐下所收,度其时可行,遂疾书以示曰:‘君知朝鲜国王为皇帝册封乎?’曰:‘知之。’曰:‘王为皇帝册封’则一切政令当自王出;君六月九日之变擅窃大柄,诛杀异己,引用私人,使皇帝册封之王,退而守府,欺王实轻皇帝也,罪当勿赦。徙(徒)以于王有父子之亲,姑从宽假,请速登舆至马山浦,乘兵轮赴天津,听朝廷处置。昰应惧,四顾,吴丁二军门皆起出帐,余亦掖昰应出,令登舆;于时军士两行,剑戟森列,长夫舁舆俟;昰应以非己舆,不肯入,余纳而进之,健卒百人蜂拥而去,丁军门策马以从。”(21)
翌日,朝鲜国王派左承使严世荣来见吴长庆,吴就拘捕大院君一事作出解释:“弟等奉命而来,一为贵国讨乱,非仅为和约已也。名不正,则祸靡有已;乱不讨,则日人藉复仇为要挟之计,呶呶不休;此弟等禀承于枢廷之大旨。方贵国乱作之始,朝廷未得其魁,又闻国太公为众心所附,皇帝欲进而问其事状,冀望特切,臣子之义,惟有奉行。我朝素行宽大,笃伦尽恩,必能两全而无敝,请国王万万放心。”(22) 8月29日,清军依朝鲜国王意,前往乱军集中处剿捕,共擒获百余人,处置十人,并发布告示,以安朝鲜民心。为防止大院君一派起事,马建忠等人又采取相似办法,囚禁握有兵权的大院君长子李载冕,(23) 流放或关押其党羽数人。与此同时,清方即着手调解日、韩矛盾,请朝王照会日使,愿修旧好。
8月30日,朝鲜大臣李裕元、金宏集与日使花房义质订立朝日《济物浦条约》,朝鲜赔款、谢罪,日军可驻朝保卫使馆,大局稍安。
大院君解至天津 1882年8月26日晚,清军捕到大院君后, 丁汝昌即率水师数十名押送大院君往南阳海口,上登瀛洲兵船,准备来华。“是夜阴雨泥滓,沿途不准停息,军士等冒雨忍饥,约百七十里,于次午抵马山浦,将昰应送至登瀛洲兵舶安置。”(24) 时大院君“孑身就道”,直到第二天即27日才由“国王遣送行装、仆从登舟”,其幼子李载元“亦从往省视”。(25)
押送大院君来华的路线为,自朝鲜南阳海口经烟台至天津,旋赴京师,后被软禁于保定府旧清河道署。登瀛洲船驶至烟台时,仅靠岸略加燃料、食物等,便急忙离港。据《申报》载,光绪八年七月“十八日(1882年8月31日)午后三点半钟,登瀛洲兵轮船自高丽驶回。闻守旧党之首大院君已为中国所获,亦乘该轮船由津赴京。吴小轩军门(吴长庆)派巡捕数名护送该轮船。仅泊烟港三十分时之久,即辗轮赴京矣”。(26) 其间,大院君既悲且恨,对清方颇有抵触,“在船颇切危惧, 食物概不入口”。(27) 9月2日船抵天津后,“直督张制军(张树声)欲见之,而大院君不肯出见”。(28) 这使得地方及随行官员深感不安,“当道亦闻其饮食不进,或有意外之虞,致失怀柔政体,即遣人慰劳”,“适有天津需次某员,往年曾到高丽国都,与大院君有握手之雅。迨兵船停泊口岸,即班荆话旧,款待殷拳”。得到安抚的大院君这才安定下来,“始饮食如恒”,(29) 但仍以身体不适为由,请缓入京,“鲰生年近七十,才经乱离,心神靡定,今已七八日并不安睡,又沮食多日,势将婴病也,收神调病乃可”。(30)
稍缓,清军即按原计划将大院君送往京师,中途接上谕,“着将李昰应暂行妥为安置,俟李鸿章到津后,会同张树声向李昰应究出该国变乱缘由及着名乱党,详细具奏,候旨遵行”。(31) 故9月5日至津的李鸿章又将李昰应追回,暂时安置天津,“饬属僚为之择馆,令备供张色色精详,不使有离乡去国之感”。据《申报》载:“闻大院君初上船时,一身之外别无长物。刻下,扈从诸官陆续赶到,衣冠杂物均已带来,故得运用不穷。一日,偕其卿二三人乘舆拜客,津人多有见之者。”(32) 尽管李鸿章对大院君安排得十分周到,但他对拘捕大院君来华,还是非常赞同的,认为此“办法深合机宜”。(33)
囚禁大院君决定及看守章程 李鸿章等人通过对大院君的质询和多方查问,认为“李昰应积威震主,党羽繁多,业与国王王妃及在朝诸臣等久成嫌衅,倘再释回本国,奸党构煽,怨毒相寻,重植乱萌,必为后患。届时频频天讨,宽典转不可屡邀。况兹贫弱小邦,变故亦岂堪再遇?是昰应一归,则父子终伤,必至害于家、凶于国而后已也。”(34) 因此,“李昰应断无释回之理”。(35) 9月23日,清廷发布上谕,命将大院君李昰应“安置直隶保定府地方,永远不准回国。仍着直隶总督优给廪饩,严其防闲,以弭该国祸乱之端。即以维该国王伦纪之变。”(36) 而对朝鲜国王:“所请将李昰应释回之处着毋庸议。仍准其岁时派员省问以慰该国王思慕之情。嗣后不得再行渎请。”(37)
囚禁朝鲜大院君的上谕下发后,周馥、袁世凯、马建中等人拟议了《派员看守朝鲜大院君李昰应章程八条》,内容如下:
1、凡有李昰应与人信札往来,俱应露封,由看守委员查阅后始准送交。 其不露封与书朝鲜俗字者,由委员驳回,不准擅送。
2、凡看守之人,俱宜分居在外不可与之亲密。在省及外来文武官员, 非奉宪谕,不准任其私自入见。
3、李昰应每日需买食物,由委员派人代买,价值由彼自付; 或彼自派人出买,则由委员派妥实兵弁跟同上街。不准其托故私自送信,亦不准其私买违禁之物。
4、李昰应倘欲自行赴市买物,只准随带奴子一二名。由委员先请宪示, 并须举行。但一月不得过一二次,不准出城,不得隔宿。
5、李昰应随从人役,由委员查明给予腰牌。每月由练饷局查照人数, 酌送米煤外,另给送银五十两以为杂用。倘以后朝鲜国王再添派官役,按人只加送来煤,不另添银两。
6、送银两米煤等物,俱由看守委员开单送人,取李昰应亲笔收条存查。
7、看守之员请于在省司道大员中专派一人督察。再由司道会商, 拣派精细勤干之委员二人,由中军派武弁二人,常川住守。逾年准分次另换员弁兵接替,而惟不得同时全换。
8、所有练饷局支发各款,随时报明,请准附案汇销。(38)
大院君在华生活管窥 因朝鲜大院君是被清军秘密解往直隶保定看押,在禁期间,不能私与他人交接,信件、出入均被监视,故至今大院君在保定的起居资料问世极少。据目前所发现的史料分析,大院君及其眷属约在1882年10月上旬抵达保定清河道旧署,被囚居两月之后,已渐能适应。同年11月,清廷在复朝鲜国王的咨文中,曾略述其起居:“两月以来,据报,李昰应在彼起居顺适,供给无缺,虽年已六十有三,无甚疾病,尚属调护得宜,亦可稍慰贵国王之孝思。”(39) 同年12月19日,《申报》载文,“高丽大院君之眷属将前赴保定府,有高丽太监多名一同护送也”。(40) 可知,后来又有家眷与太监多名前往保定,照料大院君。
朝鲜大院君在保定居住达三年之久,其间与清朝官员时相往来。因大院君善画兰花,故清朝士绅多往索之。时人张一麐因其父为直隶即用知县,“奉委监守朝鲜大院君差”,故得出入大院君拘禁之所,并曾向其“以扇乞画”,大院君题画后落款称“某某雅士”。据张一麐记录,清廷看守大院君颇为严密,“派文职两员、武职两员监守之,每半月文武各一员轮流交替,出入之(朝)鲜员必登于簿,入市则饬役随之,虑其通消息谋脱逃也”。“鲜语钩辀不能辨,其文号称汉而大半俚野不可读,凡彼国信至,委员拆阅乃达,去信亦如之。”
大院君所囚居之保定旧清河道署,“衙门自大堂内有厅堂五大间,文武两员各住两间,又进则五大间上房,右二间为大院君住室,左二间朝鲜文武随员居之”。“入其(大院君)室,所阅皆范文正、王阳明等集”。其随员“多使酒任气,委员时时裁抑,然以其琐尾流离不能峻也。其食时置肴于地,众蹲踞作环形饮啖,与岛人不甚殊”。
大院君接见朝鲜国内所遣之探望使节时,礼仪威严。“一日,彼国王(朝鲜国王)遣使来聘”,张一麏“阅其名刺则新科状元南廷哲,刺长六寸,与华之翰林院庶吉士同。南为彼国壬午举人……入内堂,大院君高坐胡床,南北面跪奏,如臣工召见,礼隆重拟于上皇”。(41) 大院君囚居保定时的生活概况,由此略见一斑。
清廷囚禁大院君原因及其国际反响 清廷囚禁大院君的原因,首先,是防范日本。在日本吞并琉球,于经济、军事等方面加强对朝控制之际,朝鲜“壬午兵变”的发生,无疑给日本造成了入侵朝鲜的借口。因此清廷此举,正如郭嵩焘所言:“以振厉中外人心,而求所以奠安朝鲜,镇服日本,所保全实大。”(42)
其次,是大院君所为,与清廷的朝鲜政策相悖。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面对内忧外患的窘迫局面,清朝统治者采取“内须变法,外须和戎”的内政外交方略;同时,鉴于日本在朝鲜的势力不断深入,清廷亦实行“以夷制夷”的牵制之策,即劝朝鲜对外开关,通过允许列强通商以制日本。此名“为朝鲜计,实为中国计”。但兵变上台的大院君颇为守旧,一向以“卫正斥邪”为宗旨,拒绝对外交往,尤恨日人。这与清廷开放朝鲜、引列强共同保护,以维系晚清大局的思想相悖。另囿于大院君系朝鲜国王生父,地位特殊,“设竟按罪行法,该国王将无以自处,亦无以止该国悠悠之口,而尽喻其心”,“莫如永远羁禁中国,由该国王岁致奉养之需,以恩义两尽”。(43)
其三是清廷的军事实力。在朝鲜“壬午兵变”之前,由于日本侵台的刺激,清廷开始筹办海军,先后从英德等国购进多艘船只,并积极发展船政事业,派出留学生,掀起海防近代化的一个浪潮,水陆军事实力均有所增长,故能够左右局势,暂时压制住日本。
对清廷派兵平乱及抓捕大院君一事,日本反响最大。先是,朝鲜兵变之初,日本国内即“议论纷纷,举国汹汹,大有借题发挥之势”。但清朝抢先出兵干预,打乱了日人的部署,使其无从下手,“一切狡谋,不觉自戢”(44)。故日人对清朝出兵平乱一直持反感与抗拒的态度。日本外务卿吉田清成在答复中国驻日公使黎庶昌的信函中,就明确声称:“本国据约与朝鲜议办,本与贵国并无相关,违言相当,徒属多事矣。”(45)
清军诱捕大院君后,日方更为不满。其时《申报》记载:“目下,东洋人因大院君之事颇不满意于中国,谓如此作为,有轻视伊国之意也。”(46)
但清廷此举却得到一些西方国家的支持,尤其是德、英、美等国,各出于其自身的考虑,不愿意日本在朝势力膨胀,以至影响其在朝鲜的权益。故纷纷表示对清廷拘捕大院君、平定朝鲜内乱的支持。
1882年9月,德国驻清使节函告总理衙门,“惟望师船到时,早为弹压底定,未非该国之大幸耳。”(47)
英国在事变平息后,曾照会清廷以示“恭贺”,认为清廷对此事处理及时,朝日所定之约亦“极妥”。(48)
清廷定乱之后,同年12月,美国驻日公使就此发表见解,认为“朝鲜之属于中国已数百年,众所周知。此次,中国发兵往定内乱,具有担当,所为实合公法。”(49)
朝人救援与大院君请归 19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中、日、俄三国在东北亚实力的彼此消长,朝鲜内部的各派政治势力亦望风摇摆,迅速分化聚合,其中不仅有保守、开化之分,而且亦有亲华、亲日、亲俄各派。为争权夺利,上述各种政治势力对清军抓捕大院君一事,亦反映不一。当大院君抵达天津之际,其子李载冕曾拟派护行官赵宇熙、李建昌二人前至中国,初已得吴长庆允准,寻接朝鲜官员金允植密告,李载冕“欲送此二人,将往天津采探吾辈踪迹,转向北京交结朝士,到处鸣冤,期于翻案”。“若此计得行,前功尽弃,不可不慎”。(50) 于是,吴长庆借故阻止。而大院君在离开朝鲜之前,为阻止心腹之人轻举妄动,还曾通过家书暗示党人道:“此间咸曰,今太公入于天朝大幸云。忽忽艰书秘置。待便付上之计耳。勿动勿动,安静安静。”(51)
大院君一行抵达天津后,9月7日,马建忠、丁汝昌等人返抵天津,朝鲜大臣赵宁夏、金宏集等同来,并呈上朝鲜国王咨文二件。一是感谢清廷调兵援护,二是为大院君乞恩释回。表面上看,咨文中恳请释放的心情十分迫切,“沥血祈吁,恳乞天恩,准令李昰应归国”。(52) 但私下赵宁夏却言:“寡君情私,当以释回为是。若论公义,则不能顾情私。”与此同时,在朝的吴长庆从金允植处得知,朝王请求释回大院君,系“太公夫人即国王生母,并国王胞兄李载冕,日夜在旁,苦要国王代太公乞恩,敢不勉从,但国家大计则不然”。(53) 可见,朝鲜统治集团内部的态度极不一致。
大院君禁于保定之后,尽管有“永远不准回国”和“嗣后不得再行渎请”的煌煌上谕,但1882年11月13日和1883年3月4日,朝鲜国王又两次咨文清朝礼部,要以风土异宜,大院君于“衰老疾病之中,何以堪遣”,朝王“尽宵忧念,寸心千折”为由,恳请清廷释还,结果均遭驳回。而大院君本人也先后三次遣人上书都察院或礼部,为己鸣冤,恳请归国,亦遭到清廷的拒绝。
清廷囚禁朝鲜大院君事件,是明清以来传统宗藩关系中从未发生过的大事,它不仅标志着日本侵台后清廷对朝“以夷制夷”政策的改变,而且亦突破了宗主国从不干涉属国内政、外交的传统方针。其后,清廷积极采取了一系列干涉朝鲜国政的举措,对中日两国在朝实力的对比以及中日甲午战争的爆发,均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注释:
①(26)(27)(28)(29)(32)(40)(46) 《申报》,光绪八年七月廿四日,光绪八年七月廿三日,光绪八年八月初九日,光绪八年七月廿五日,光绪八年八月初九日,光绪八年八月初九日,光绪八年十一月初十日,光绪八年七月廿五日。
②(15)(17)(30)(31)(33)(38)(39)(43)(44)(45)(47)(48)(49)(50)(51)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郭廷以主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2年版,第三卷,第813,806,850,844,863,867,942—944,1049,843,898,838,952,1014,1059,889,889—890页。
③④⑤⑥(11)(12)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郭廷以主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2年版,第二卷,第734—735,749,750—751,769,771,769页。
⑦(35)(53) 《李鸿章全集》,海南出版社,1997年影印本,第2786,3234,3234页。
⑧⑨⑩(16)(18)(19)(20)(21)(24)(25) 马建忠着:《东行三录》,台北:广文书局,1967年版,第56,56—57,58,60,79,71,72,73,84,77页。
(13) 刘厚生着:《张謇传记》,上海书店,1985年版,第12页。
(14) 薛福成着:《庸庵全集•文编》,光绪丁酉春,上海醉六堂石印本,卷二,第33页。
(22) 张孝若着:《南通张季直先生传记》,中华书局,1930年版影印版,第40—41页。
(23) 时李载冕掌握兵权,身兼训练大将、户曹判书、宣惠堂上。马建忠七月十五日“五点钟,驰书召载冕来南别宫议事。载冕鉴于其父,作书以母病辞,令其党李永肃赍复。余因谓永肃曰:‘今之召载冕者,亦欲相与设法为太公宽免地耳;载冕若为其父则至,不然则止。’书片纸交永肃持去……而载冕亦来,因别置一室,令军士露刃以守。”(参见马建忠着:《东行三录》,台北:广文书局,1967年版,第81页)。
(34)(36)(37)(52) 杨家骆主编,《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清光绪朝文献汇编》,第17—18册,台北:鼎文书局1958年印行,卷四,第H66—67、H68、H70、H69页。
(41) 张一麐着:《古红梅阁笔记》,《民国史料笔记丛刊》,上海书店出版社,1998年版,第5页。
(42) 郭嵩焘着:《郭嵩焘奏稿》,岳麓书社,1983年版,第4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