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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罗衍军:30年来中国近代乡村经济史研究述评
【摘要】30年来,学术界在中国近代乡村经济史研究领域蓬勃发展,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提出了一些颇具新意的学术观点。主要表现在区域划分及其研究方法、乡村自然经济解体与乡村经济生活、乡村土地占有关系、乡村农业发展等方面,相关研究注重多学科方法的综合运用,日益呈现出近代乡村经济演变的真实面貌。
【关键词】乡村经济;乡村经济史;城乡经济在近代乡村经济史研究方面,20世纪前半期学界曾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但总体而言,1949年前的乡村经济史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深入系统的学术性论着还较为欠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20世纪80年代以前,近代乡村经济史研究进展不大,多是一些经济资料汇编,对乡村经济的深入阐述尚不多见。特别是“文革”时期,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几近空白。1980年以来,乡村经济史的研究开始蓬勃发展起来。除一批区域经济资料陆续出版外,各省区通史或断代史、特别是近代史的研究着作陆续出版,一批总论性和专门性的近代经济史论着陆续面世,尤其是有关近代乡村经济史的论文大量刊发,呈群山峰起之势,不断将这一研究推向深入。
一、“区域”划分及其研究内容和方法
1980年以来,学界对近代乡村经济的演化轨迹进行了深入考察。从事于区域经济史的研究,应该怎样选择要研究的区域,各经济区域应如何划分,研究内容需涉及哪些内容?李金铮撰文对以上问题作了清晰的解答,他认为对经济区域的选择,主要受四种因素的制约:此区域是一个内在联系紧密的社会经济综合体;此区域要体现时代特色;研究者对该区域的当代社会经济有较为充分的认识;有丰富可信的史料作保证。对于经济区域的划分,他认为从自然生态环境、经济环境、人文环境及政治环境等因素出发,将其中一个或几个方面相同或相似的区域作为进行研究的经济区域。在较大的区域内,又可分出相对较小的区域。同时,要重视区域间的比较研究,不能就区域论区域。[1]张建民指出,社会经济史的区域研究不能停止于就区域论区域,但必须从全面、深入研究某一区域出发。有别于以官方或社会精英话语为中心的传统意义上的文献,民间文献的搜集、利用,可以弥补以往“大历史”、“宏观叙事”类研究中普通民众声音缺失、对基层社会如何运行不甚了然等不足。民间文献与传统文献、官方文献相互补充、参证,才可能获得对社会经济史相对真实、完整的理解。[2]
二、近代乡村自然经济解体与乡村经济生活
对于外来资本主义经济与中国传统自然经济二者的关系,传统观点多认为外国资本主义在中国的扩张,对中国传统自然经济造成了强烈冲击,中国乡村自然经济因难以抵挡外来资本主义机器大生产的猛烈冲击而日益解体。
1980年以来,学者通过对乡村经济演进的深入考察,对近代乡村“自然经济解体说”提出质疑。陈钧通过对近代湖北自然经济解体进程的考察,揭示外来资本主义对湖北自然经济影响的不平衡性,有的地区受到外来冲击较大,有的相对较小,有的地区则没有受到外来资本主义影响,仍保持着传统封闭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20世纪30年代的湖北农村,从整体上看仍处于以农耕为主体的自给自足的封闭性经济状态。[3]秦晖通过对清初至民国时期关中农村经济状况的深入探究,质疑近代中国“自然经济解体”说的普适性。他认为关中地区地权的分散化和租佃率较低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现象,清代关中存在着自然经济化的趋势,其“商品经济”大多并非真正近代意义上的商品经济,而属于“卖炭翁”型的“商品经济”甚至“自给而不足”的“前自然经济”类型,近代关中经济的演化趋势并非自然经济解体化而是相对自然经济化趋势的加深。[4]
近代乡村社会的经济生活状况,是近代经济史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学界在这一问题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并提出了一些颇具启示性的观点。何一民通过考察晚清四川人口与耕地的发展状况,认为由于人口增长和耕地增长比例失调,给人们的生存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土地兼并使部分农民不得不离开土地,而无论是继续留在土地上的农民,还是离开土地的农民,他们的生活水平都较过去下降,加之超经济的沉重剥削和频繁的自然灾害,晚清四川大多数农民的生活水平十分低下。[5]张玮通过阐述“边缘地区”晋西北农村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家庭生活,认为革命与日本入侵使传统的小农生产和生活状态发生变化,农民的整体生活水平呈下降走势,中共对整个经济资源的动员与整个社会结构的重新整合,对“地主阶层”施加了巨大的冲击,其经济地位与生活水平被极大弱化。[6]小田考察了近代江南庙会与农家经济生活的关系,认为近代以来江南农民在庙市上的交易行为,是他们面对变幻莫测的市场时所作出的艰难抉择,庙会这种原始短期的地方市场,对农民经济生活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了危害。[7]王加华对近代江南农民生产与乡村经济的互动关系进行了阐述,指出基于农事周期的考虑,近代江南农村男女劳动力呈现出一种季节性分工与协作的模式:农忙期间,大田劳作主要由男子承担,女子间或性参加;农闲期间的手工业生产则主要是女子承担,男子处于一种相对次要的地位。一年之中,男女劳动力投入呈耦合态势,共同维持着家庭经济的正常运转。[8]
三、近代乡村土地占有关系
在论及近代乡村土地占有状况的演变时,传统观点多认为在近代中国乡村,土地愈益集中,与之相应,失地的农民越来越多。如有学者认为1927年前的近代安徽乡村,封建土地占有关系仍在继续,突出表现为土地的集中化有增无已;[9]有人认为鸦片战争后阶级分化和土地集中过程较战前更加激化、剧烈。[10]有学者认为,近代乡村同时存在着土地占有的集中和分散现象,论述侧重点在于土地的集中和土地占有制度的不合理性。朱玉湘通过对近代中国土地占有状况的考察,认为中国近代土地占有关系存在着区域不平衡性,南方水耕地区比北方旱作区土地占有更集中,在一些地区土地集中的同时,另一些地区土地趋于分散化。他侧重指出近代中国土地占有的不合理性,认为土地的集中并不是自由买卖的结果,而是土地占有者以借债和租地为诱饵,乘人之危压价收买、讹诈骗取、依仗权势等强取豪夺的结果。[11]
近年来,学者逐渐重视运用地方档案和实地调研方法,考察中国近代乡村土地占有状况,更多描述和阐释了土地占有分散化现象。史志宏通过分析民国时期河北省清苑县4个村庄的统计资料,指出华北平原的土地在各阶层之间相对分散化,地、富土地占有比重的下降幅度与中农占有土地的上升幅度大致相当,呈现乡村社会土地占有“两头下降,中间上升”的现象。[12]张佩国考察了清代至民国初年山东农村土地占有权分配的演变,指出此一时期山东农村的土地占有格局基本上呈现了由集中到分散的总体趋势。[13]罗衍军分析了民国时期华北乡村的土地占有状况,认为与以前相较并没有明显的集中化趋势,而是趋于相对分散,乡村土地资源的主要拥有者为处于中间阶层的中农,并从灾荒对乡村上层土地扩张的制约、乡村上层的分家析产、匪乱对富裕者的冲击、传统伦理道德对乡村社会的影响等方面对之进行阐释。[14]
还有一些学者将近代中国的土地占有关系置于具体的时空中进行比较分析,阐述近代乡村土地占有集中化与分散化的互动关系,以实现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的结合。许涤新、吴承明对近代中国土地占有状况进行了分时段、跨区域的系统考察。[15]夏明方将近代中国的自然灾害与土地占有状况的变动相联系,阐明与灾荒时期的土地集中化趋势同时并存的是土地占有的分散化趋势。[16]
学界在阐述中国近代乡村土地占有状况时,之所以认识存在明显相异,大致可归于以下几点:其一,有学者主要从革命领袖的论断和革命史观出发而非从历史实际出发来分析乡村社会的土地占有关系,并简单地认为土地占有状况愈集中,民众所受压迫越重。其二,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地区差异明显的大国,由于不同区域的地理环境、人口、经济和政治状况不同,其土地占有状况也因之迥然有别。学者由于研究区域有别,描述和阐释自然也各有千秋。其三,即使研究同一区域的土地占有状况,因不同学者在研究时选取史料的不同,其结论也会不同。其四,即使运用同一史料,由于不同学者主观认识不同,研究的侧重点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会大相径庭。因此,学界一方面应注重对不同时空的乡村社会进行比较研究,注意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相结合;另一方面必须综合运用各种相关资料并重视进行实地调研以更全面客观地反映其时乡村社会的土地占有状况。
四、近代乡村市场、赋税与借贷
自鸦片战争开始,伴随西方列强坚船利炮而来的是其资金、技术等物质要素,进而对市场这个中国传统经济领域的重要元素产生影响。在市场化成为潮流所趋的近代世界中,近代中国乡村的市场发展处于何种程度?西方外来资本、货物等对区域市场的影响应如何认识?学人对上述问题各抒己见,形成了热烈的争鸣局面。
一些学者对近代中国乡村市场的发育程度给予了相当积极的评价。慈鸿飞通过对大量文献数据的分析,指出在近代中国集镇经济得以迅速发展。而大力发展集镇经济,正是在近代中国农村进行经济转型,实现现代化的主要途径。17在另一篇论文中,他通过对20世纪前半期华北地区(晋、冀、鲁)农村商品的长距离贸易、地方市场贸易、农村集镇和农村资本市场发展的阐述,揭示20世纪前期华北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自由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形成和农民私有产权的建立。[18]龚关运用地方志资料,论证了近代华北集市的发展,表现为集市数量的大幅度增加,集市网络层级结构更加分明和集市功能的重大变化。[19]
另一些学者则对此不表示认同。王庆成对近代集市数增加与农民自主决策权相关联的观点提出质疑,他认为晚清集市数的增加更多表明的是在人均耕地减少、贫困度增加的状况下,农民为维生更多地利用剩余人力以发展低成本的各色家庭工副业所导致的结果,并非自由市场制度和农民的自由选择所造成。[20]夏明方通过对近代农村市场发育性质的分析,与王庆成得出了相似的结论,他认为近代华北农村市场,既非“发展论者”所断言的自由资本主义市场,亦非纯而又纯的自然经济,而是一个由无数的几乎是千人一面的贫穷农民所组成的自由的高度竞争的市场,这种市场之所以呈现出类似于完全竞争的市场形式,恰恰是在人口压力的驱动下劳动力奔向同一市场造成的结果。近代华北的农村市场,固然能够最大限度地抑制垄断,却也阻断了绝大多数交易主体走向富裕与发展的道路。[21]
近代乡村赋税和乡村借贷是乡村经济史研究中的重要部分,学者对此多有论及。张佩国通过对近代山东征税体制与村落权力结构关系的分析指出,为通过征税系统实行国家权力对村落社区的统治,晚清和民国政府不惜任用土豪劣绅、盗匪恶霸充当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人员,此种征税体制使得对乡村的掠夺远远超过建设,基于征税、摊款所产生的官民政治冲突,成为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22]针对学界近代中国乡村借贷属于高利贷盘剥的传统观点,温锐对20世纪初期苏区革命前赣闽边区农村民间传统借贷的状况、运作及其与社会经济的关系进行了重新考察,认为当地的农村民间借贷关系不仅具有普遍性,而且对当地农村社会经济运行与发展具有不可或缺性,20世纪30年代前后边区兴起的乡村社会革命,对农村民间借贷取一概废除和严厉打击的政策,结果农村告贷断绝,农民不但无法得到解放,反而有进一步遭受市场竞争中实际存在的“不等价交换”规律的挤压之苦或有加速破产的可能,整个社会的发展亦受到影响。[23]李金铮将中共革命政策对民间借贷关系影响的考察置于抗战和解放战争时期,认为中共革命策略的实施减轻乃至废除了长期压在农民身上的债务负担,但同时造成了农民的借贷困难,体现了革命策略与承继传统的内在矛盾和困难选择。[24]
五、近代商人、钱会与乡村经济变迁
商人无疑是近代中国参与经济活动最积极的一个群体,对近代商人与乡村经济变迁的关系进行研究,显然有其必要性。张静以山东潍县帮商人为例,分析了近代乡村商人阶层的崛起及其社会经济影响,近代潍县新式商人已不同于传统的基于血缘性宗族关系认同的旧式商人,他们已开始了向以地缘、行业为联系纽带的潍县帮商人群体的转化,其特征主要表现在商人资本在地域上的拓展、行业上的渗透、区域内外商人群体的联合以及商人的兼业现象等。[25]刘强、刘正刚分析了清代粤商在山东的经济活动,对其给予了充分肯定。[26]陈炜独辟蹊径,对以往学界甚少涉及的近代商人与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农家经济的关系进行了剖析,认为近代广西民族地区小农经济的变迁离不开活跃的商人和民间自由贸易。商人利用资金和技术产业的双重优势,深入民族地区开发当地经济,引发了少数民族家庭经济生活方式由传统向现代的演变,少数民族地区逐渐由封闭走向开放。[27]对商人在近代中国乡村的作用,学界多持肯定的观点。
钱庄、钱会在近代乡村经济中充当了一个重要角色,近年来学人撰文对此进行了一定阐述。刘克祥认为鸦片战争前,农村钱庄依稀出现,鸦片战争尤其是甲午战争后,农村钱庄业全面形成,迅速壮大,1921-1931年间达于高峰。20世纪30年代,由于东北沦陷、银行势力不断向农村扩张和币制改革全面推行并最终完成,农村钱庄失去生存空间,急剧衰落。[28]胡中生根据会书资料探讨了徽州钱会的类型与基础、生存状况以及对徽州社会的影响,认为钱会是乡村社会中一种集体性的互助行为;钱会也是事业经营者常用的融资手段,通过钱会的融资,可以扩大事业经营,扩大家族经济;宗族建设尤其是需要大额资金的祠堂建设往往也利用钱会来融资。[29]单强、昝金生撰文对传统金融组织“合会”在近代江南农村的演变进行了分析,认为合会在近代江南农村发挥了积极作用:合会把农民手中分散、零星的资金会聚起来,供急需者集中使用,充当了农民的“公共基金”;合会成为部分农民进行简单再生产的融资渠道;合会成为农村基层社会重要的经济互助组织。[30]
六、近代乡村农业、手工业发展
郭松义通过对清代山东、河南、直隶、山西、陕西、吉林、黑龙江等地农作物种植和生产情况的分析,并与江南进行比较研究,认为与南方稻作区相比,北方旱作区的粮食亩产较低。[31]刘克祥分析了1927-1937年各区域的农业生产与收成、产量,认为在此期间全国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呈继续恶化态势,自然灾害频繁,农业收成不稳,土地产量起伏波动,但均低于“常年”水平。人均粮食占有量也在下降,农业生产并没有重大发展。[32]传统粮食作物之外的其他作物的种植与生产也构成为近代乡村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严学熙对蚕桑生产与无锡近代农村经济的关系进行了考察,蚕桑生产是无锡近代社会经济演变过程中影响特别深远的产业部门之一,它增加了无锡农民的经济收入,活跃了农村经济,促进了粮食作物的稳定发展。[33]小田对竹笋、枇杷、苜蓿等特种产品在近代江南的种植、生产、销售等进行了分析,指出在近代江南乡村,特种产品扩大了农民就业机会,提高了农民收入,实现了农业劳动力的转移。[34]
近代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必然要对周边地区的作物种植产生一定影响。成淑君考察了近代天津城市发展对周边地区经济作物种植的影响,并将其与整个河北乃至华北地区经济作物的种植情况进行了比较,在此基础上得出距离天津较近地区的经济作物占总播种而积的比例方面总体而言不如整个河北地区的结论,认为这些地区陷入了发展机遇与农业生产条件相对恶劣制约种植业结构调整的无奈境地。[35]王宝卿对明清以来美洲作物在山东的引种推广情况进行了考察,认为美洲作物的引种改变了北方的饮食结构,改善了食物短缺的压力,粮食产量得到提高,耕地面积增加,美洲作物的销售使中下层农民的生活处境得以改善,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土地占有的分散化。[36]
在近代乡村一些地区的农业生产仍然固守传统种植品种和种植方式的同时,另一些区域则在农业领域进行了一定的品种和技术改良工作。有学者就近代山东黄河三角洲的棉业改良进行了考察,指出近代黄河三角洲在选育棉种、进行棉花栽培试验等方面所进行的棉业改良,不仅对黄河三角洲,而且对山东、乃至全国棉作产生重大影响。[37]李平生对晚清民国时期的山东蚕丝业改良状况进行了考察,指出这是山东社会由传统走向近代的一个组成部分。[38]王笛对清末时期的四川农业改良进行了阐述,认为清末四川农业改良表现在农业知识的传播和农业教育的兴起以及一系列农业改革措施的实施。[39]
近代农业改良不仅涵盖种子、技术等的改良,而且包括农业模式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冼剑民分析了清代广州城郊农业的生产模式与演变规律,提出以城市市场消费为导向,以供求关系为机制,以产品价值为追求的农业生产方式,是清代广州城郊农业的特征,这成为中国走向近代社会的农业生产新模式。[40]张士杰认为20世纪初,张謇在江苏苏北沿海地区进行的资本主义大农业经营,创造性地建立了公司加佃户(农户)的经营方式,并将这种方式纳入了近代大工业主导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形成了具有现代意义的农工商一体化格局,在近代中国第一次成功地将传统小农推向了现代大市场。[41]
乡村手工业在近代中国经历了独特的嬗变历程。唐文起考察了近代江苏农村家庭手工业与农村集镇的辩证关系,在农村家庭手工业发达地区,农村经济比较发达,农村集镇也很繁荣;农村集镇繁荣发达地区,农副产品商品化的程度比较高,农村家庭手工业也比较发达。[42]张静以草辫、花边、发网业为例,分析近代山东农村手工业的外向型发展,这些新兴手工业的商品化、专业化的发展,增加了农民家庭经济收入,发展了农村商品经济,活跃了农村市场,使农村手工业经济结构由传统封闭型向出口导向型转变,加速了山东沿海城市近代化进程。[43]刘华明将近代上海地区农民家庭棉纺织手工业的变迁分为三个阶段:光绪中叶之前,农村家庭棉纺织手工业由充满活力而渐趋衰落;光绪中叶之后,农村家庭棉纺织手工业受到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严重冲击而处于破产、半破产状态;民国后,家庭棉纺织手工业在艰难中挣扎。[44]刘云波描述了爆竹、湘绣、制茶以及桐油等几种外销型手工业在近代湖南的发展,指出其特点是起步慢、发展快;市场刺激,政府重视;城乡与地区之间的不平衡性明显。[45]彭南生对近代乡村手工业的发展进行了深入考察,近代乡村手工业的发展呈现出明显的半工业化现象,半工业化是一种在落后国家和地区存在的既不同于农村传统手工业,也不同于原始工业化的一种现象[46],如果将半工业化现象放到明清以来迄今为止的农村工业化的长时段看,近代中国农村的半工业化乃是一条没有走完的工业化道路。[47]
由于学人研究的区域不同,研究所依靠的史料和方法也不尽相同,所以对近代乡村农业、手工业发展状况的认识并不一致,但注重切入历史现场,从具体的历史场景和翔实的资料分析中提炼出自己的看法,已逐渐成为学人研究的一个趋向。
七、近代城乡经济关系
近代城乡经济关系是学人相当关注的一个问题,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学人亦见仁见智。
有的学者侧重阐述近代城乡经济关系的互利共生性。戴鞍钢分析了近代上海与苏南浙北农村经济演变关系,指出近代上海开埠后,上海的内外贸易和城市经济,推动了苏南浙北农副业的发展,促使棉花、蚕桑、蔬菜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明显扩大,农产品商品化程度提高,并相应形成几个生产相对集中的产区;与此同时,原先面向国内市场以丝、棉织造为主的农村传统手工业的生产、经营发生剧烈变动,呈现转向国际市场、附于进出口贸易的新趋向,农村经济保持较为稳定的状态。这些变化反映了传统农业向近代农业转型的历史进程,体现了近代都市和周边农村的互利关系。[48]在另一篇文章中,他分析了晚清租界与上海农村的关系,指出19世纪70年代后以租界为主体的由近代工商业、交通业等为主干的上海城市经济的较大发展给农村的社会生活、经济结构乃至生产关系带来冲击和变化。众多农民离开土地进入城市,既扩大了商品消费者的队伍,也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较为充足的劳动力市场,给城市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这些人的生活状况和精神风貌也有明显改观。[49]
有学者在指出近代城市发展对乡村所起作用的同时,侧重于强调近代城乡之间的制约与对立性。唐文起、林刚通过对1927-1937年南京城市经济发展与农村腹地关系的考察,认为南京周边农村的生产水平和消费状况对南京城乡经济关系产生了巨大的制约作用:落后的生产关系和低下的生产力水平,使南京附近的农业生产无法满足南京市区的巨额需求,迫使南京与农村的经济联系远远延伸到行政区域之外;贫困落后的农村使城市工业品市场极为狭小,无法为城市工业形成一个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因其时南京在本质上是消费城市而非工业城市,不可能通过城市工业来支援、带动农村腹地发展;农村腹地的落后,又从根本上限制了城市工业原料的来源、产品的销路和资金的积累,使得工业不能健康发展。[50]任银睦通过对近代青岛城市发展与腹地农村社会经济演变的分析,提出青岛开埠使得以棉花、花生为代表的经济作物得以进一步推广,林业发展,人口向东部沿海迁移,这促使山东农村与世界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而随着青岛城市发展导致的对山东农村的拉力作用又造成“文明的城市”与“落后的乡村”之间的尖锐对立,农村与城市的经济差距进一步拉大。[51]
学者之所以在对近代城乡经济关系的看法上出现歧异,主要原因在于所研究区域的不同,研究东南沿海特别是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与乡村关系的学者,多阐述二者之间的互利共生性,研究其他区域城乡关系的学者则多侧重于城乡之间的二元对立,这是因为东南沿海的城市因与外部市场联系密切,生产和消费能力强大,因而对周边乡村的发展起到强大的带动作用,乡村亦能因势调整自己的种植业和手工业结构,为城市的持续发展提供动力,这种城乡良性互动是当时的内陆地区所难以做到的,要建设内陆区域的城市,地方政权主要做法即是从乡村榨取经济资源,而这促使城乡之间的分化日益突出。
总体而言,学界对近代乡村经济史的研究趋势日益呈现出经济学、历史学、人类学等多种学科方法的综合运用,并逐步摆脱单纯依据书面文本或经典论述进行研究而不重视实地调研、从历史现场出发的弊端,日益呈现出近代乡村经济演变的真实面貌。但在对书面文本、档案和民间文献资料、实地调查资料的综合运用,跨地区之间的比较研究以及如何吸收和利用西方中国乡村研究的最新成果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这正是需要学界在以后的研究中不断完善和加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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