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宪派-侯宜杰:清朝何以速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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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侯宜杰:清朝何以速亡


从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至1912年2月12日清帝退位,只有短短四个月时间,灭亡之速,实所罕见。清朝何以速亡?最好先看看武昌起义半个月后拥护清朝的民选资政院议员对时局的感受。
10月22日,第二届资政院会议按期举行开幕典礼。至26日,湖北、湖南、陕西相继独立。27日,有议员提出“顺人心以弭乱本”具奏案。议员于邦华说明此案的主旨:“今日之患,在人心已失。如粤乱甫平,川乱又起;川乱未已,鄂乱随之;以至皖、宁、荆、襄、赣、豫,皆有不安之象,此即人心已去之明证也。今日第一要义,必须收拾人心。”(《资政院记事》三,《申报》1911年11月3日)经过讨论,大家决定将此案内容一分为三,即罢亲贵内阁、宪法交资政院协赞和解除党禁。次日,议员易宗夔说明起草“急简贤能组成完全内阁”案的主旨:“非但各立宪国不使皇族任内阁,即我朝定制,亲王不假事权,亦不令其负一切政治上责任,以伤皇室之尊严。故必须另简贤能组成完全责任内阁,以维持今日之危局,团结将散之人心。”议员孟昭常说明起草“人民协赞宪法”案的主旨:“宪法使人民协赞,此系原则,无容赘述。惟启[起]草之意,多借时事以立言,即今日人心之所以不稳者,以由于国家对于宪政不能实行,故人民大不满意。若一使人民协赞,即明示人民以真正立宪,而人民自心悦诚服矣。”议员牟琳谓此二案“实收拾人心之要着,议长须与政府直接陈明此义,必须允许”。(《资政院四次会议纪》,《申报》1911年11月6日)在他们看来,南方几省独立,清朝陷于土崩瓦解之势,原因就在于“人心已失”;而丧失人心的原因又在于“国家对于宪政不能实行”,成立皇族内阁。此论基本上符合实际情况。
至10月底,山西、云南、江西亦宣布独立。内阁总理大臣奕劻惊呼:“现所患者,不在革党之搆(ɡòu,招致)兵,实在人心之思变,故风声所至,响应如此之速。”(《大公报》1911年11月4日)摄政王载沣心知大错已铸,为解燃眉之急,30日一连颁下四道上谕,其一为罪己诏,其中说:“政地多用亲贵,则显戾宪章,路事朦于佥壬,则动违舆论”,造成“川乱首发,鄂乱继之,今则陕、湘警报迭闻,广、赣变端又见,区夏沸腾,人心动摇”,“此皆朕一人之咎也”。“兹特布告天下,誓与我国军民维新更始,实行宪政”,“以前旧制旧法有不合于宪法者,悉皆罢除”。(《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另一道上谕是“组织完全内阁,不再以亲贵充国务大臣”,“以符宪政而立国本”。可见他们对时局的认识也与资政院议员相同。11月3日,载沣又公布了资政院上奏的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根据这个信条,皇帝已无任何实权,一切权力全归国会,实为英国式的议会政治,虚君共和。但为时已晚,人心失而不可复得。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这就要从载沣执政时谈起了。
载沣为道光帝之孙,醇亲王奕譞之子,光绪帝异母弟。生于1883年(光绪九年),1890年袭封王爵。1906年,在讨论是否实行立宪的会议上,他表示赞成。1907年6月在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开始进入行政中枢,次年2月补授军机大臣。这一年,各省人民掀起了请愿确定召开国会年限的运动。对此,载沣建议及早宣示召集国会期限,以免灰国民之心。8月27日,清廷确定预备立宪期限为九年,届时召开国会,实行立宪。11月13日,光绪帝病危,慈禧太后授载沣为摄政王,命将其三岁的儿子溥仪抱在宫内教养。14日,光绪帝辞世,慈禧太后命立溥仪为嗣皇帝,入承大统,载沣监国。次日慈禧亦去世。
载沣为人正派,但对政治不感兴趣,性格懦弱,优柔寡断,年仅二十多岁,缺少从政经验和领导能力,在权术谋略方面更远逊于慈禧太后,这就使他在社会制度嬗变的复杂环境中很难把握全局,将国家大政处理得当,有时不得不为亲贵大臣特别是年长、辈尊、权重的首席军机大臣奕劻所左右。他虽然喜读西方书籍,能够接受新思想新事物,与立宪派有些共同语言,但既得利益和所处的特殊地位以及“家天下”的腐朽思想,又使他与立宪派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立宪派所要求的是民主程度更高的英国立宪模式,而他所企望的立宪,则是保持皇权的日本模式。
载沣执政以后,以新皇帝的名义颁发谕旨,重申九年立宪一定要按期完成,命令各级官员抓紧办理,不得观望迁延。他还经常召见朝中大臣筹商预备立宪之策,敦促各省督抚认真筹办宪政,批准在宪政编查馆内设立考核专科,专管考核督促中央和地方各衙门应行筹备之事,分别好坏,宣示天下,用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1910年,为挽救危机,各省谘议局代表在全国开展了请求一年之内召开国会的请愿运动。前两次请愿,载沣看到了民气的发达、民智的开通和代表们的爱国热忱,但又以筹备工作尚未做好,国民程度不齐,加以拒绝。第三次请愿时,许多省的民众举行了浩浩荡荡的游行,将少数人的请愿变成了群众性运动。与此同时,大多数督抚也联衔要求召开国会,建立责任内阁。载沣知道不速开国会不行,遂于11月4日宣布,将原定1916年召开国会改为1913年,缩短三年,不准再请。奉天人民因为日本和俄国侵略威胁加紧,12月又进行第四次请愿。直隶学生起而响应。载沣下令将东三省代表迅速送回。
立宪派对预备立宪是真诚拥护的,在国会请愿运动中,他们恭谨虔诚地呈递请愿书,始终遵循国家法律,毫无越轨行为。结果,清政府却“直以热心爱国之绅民与革党会匪齐观而等视矣”(《读本月二十三日上谕恭注》,《大公报》1910年12月29日)。事实教育了立宪派和期望改革的人们,使之认识到和平请愿无法达到目的,但并未达到绝望的程度。如果按照修订后的整体规划方案,有序地走完预备立宪的既定途程,清政府仍会得到立宪派的支持,不会产生深刻的危机。因为清政府确定的召开国会年限与立宪派要求的仅仅相差两年,还是能为较多的立宪派人士接受的。如果1911年10月30日的四道上谕和11月3日的十九信条在此时宣布,立宪派更会认为政治改革的愿望得到满足,成为清政府的坚定拥护者,不会与之分道扬镳。
然而,通过国会请愿和资政院会议,载沣非但没有认识到民权发达为实行宪政所必需,反而觉得是他们故意与朝廷为难。奕劻受到资政院弹劾,更感到恐惧,对民权恨之入骨。因此,他们没有批准资政院议员要求召开临时会议的陈请。1911年5月8日,载沣更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批准成立以奕劻为总理大臣的责任内阁。由于各部大臣多为皇族,人们称之为皇族内阁。皇族内阁的成立不仅表现了满、汉之间的不平等,使汉族大臣离心离德,更重要的是,完全违背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原则——皇族不准充当国务大臣,使预备立宪进程急剧逆转,走向歧路。紧接着,皇族内阁又公然践踏宪政,不经谘议局议决通过,5月10日擅自宣布实行铁路干线国有政策,将原来的商办铁路收归国有;不经资政院议决通过,5月20日,同外国银行团签订了湖广铁路借款合同。
宪政之门既已打开,渴望民主自由的人民不会允许再将其关闭,于是形势急转直下。5月12日,各省谘议局联合会在北京召开,次日确定以推翻皇族内阁为中心议题。6月6日呈请都察院代奏,皇族不宜充当内阁总理,请另简大员组织内阁。呈文是相当温和的,而且仅仅反对皇族充当总理,用心良苦,可是并不为当权者所接受。内阁开会讨论时,奕劻身当其冲,不置一词。其他人一齐叫嚷联合会的要求有碍君主用人特权,有违君主立宪政体,碍难允准。载沣对奕劻亦甚厌恶,但奕劻势力遍布朝廷内外,羽翼已成,与列强打了多年交道,办理外交尤其离不开他。而且,各部大臣多系亲贵,以资格老、辈份尊的奕劻尚且不能十分贴服,若易他人,更加难办。隆裕太后想让妹夫载泽接替奕劻,把大权抓在自己手里。载沣对载泽给隆裕通风报信、依恃隆裕争夺权力极其不满,自然不会答应。但他认为严词驳斥恐失民心,有背立宪本意,于是将呈文留中。结果奕劻照常任职。
6月16日,谘议局联合会再次研究内阁问题,大家认为人民对于政府还应进行忠告,政府不理,是其有负人民,公决再次上书。于是再次呈请都察院代奏,同时公开发布报告书,指出内阁所推行的政策都是“亡国政策”、“铁路外有政策”、“媚外政策”,“名为内阁,实则军机;名为立宪,实则专制”。(《直省谘议局议员联合会第二届报告书·记事录》)奕劻等认为这是针对政府已定的政策和章程制度妄事抗争,“最足挑起国民反对政府之恶风潮”,“十分懊恼”(《申报》,1911年6月23日),又恐各省团体“与联合会勾合一气,酿滋事端”(《申报》,1911年7月10日),企图利用皇帝谕旨把此正当要求打压下去,便在7月5日副署了一道上谕,斥责联合会议论渐进嚣张,干预君主用人大权,违背君主立宪本旨。并密饬都察院,凡已驳之件,不准再为代奏,使联合会呼诉无门。
联合会会员见之无不满腔愤怒,上书再无必要,他们把要说的话直接诉诸人民,于是又写了一篇通告各团体书,指出政府罪恶滔天,人民对它深恶痛绝,并严厉驳斥了上谕。其中写道:“日日言立宪,宪政重要机关之内阁首与宪政之原则背道而驰,呜呼,其何望矣!”通告书和此前的报告书一起向全国人民宣告了清政府的不可救药,揭露了清廷摧残民主、钳制天下之口的险恶用意,唤起人民的同仇敌忾之心,激励着他们为彻底打倒专制独裁而斗争。从此,大多数立宪派人士走向清政府的对立面。
皇族内阁的铁路干线国有政策和签订湖广铁路借款合同,违背立宪原则,损害人民利益,更使“民气郁愤怨结上通于天”(唐蔚芝《中国改革建设政体论》)。立宪派展开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四川最为激烈。皇族内阁非但不理会人民的要求,反而命令署理四川总督赵尔丰严拿惩办。赵尔丰遂将谘议局和保路同志会的领导人蒲殿俊等逮捕,继而开枪屠杀要求释放被捕人员的群众。这一野蛮行径,非但把四川人民逼上了梁山,而且也进一步把立宪派推向了对立面。残酷的现实促人猛醒,大多数立宪派人士见政府冥顽不灵,纷纷转向革命,彻底抛弃了清朝。而湖北的革命党人则利用保路运动所造成的良好契机发动了武昌起义。由于在思想与行动上有了革命的准备,所以辛亥革命一爆发,各地迅速响应,促成了江南各省相继独立。
如果没有皇族内阁成立及其推行的铁路国有政策和向外国银行团借款筑路,清廷应该不会这么快丧失人心,不会有辛亥革命的迅速爆发和各省的纷纷独立,也不会有起用袁世凯以致后来出现逼宫之事。可见,清朝之所以速亡,从很大程度上说,是清政府违背了一定要实行立宪的承诺,中断了预备立宪的进程,回复到专制独裁的政治体制,剥夺民权,丧失诚信,遭到全国人民唾弃的结果。清朝既非亡于改革迂缓,更非亡于改革过速过猛。因而也可以说,清朝并非亡于立宪派,更非亡于发难人数微不足道的革命派,而是自取灭亡,自食其果。葬送它的,首先是执政者摄政王载沣,作为政府首脑的内阁总理大臣奕劻同样难辞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