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专制”被污名化了吗?

梁启超-“专制”被污名化了吗?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梁启超-“专制”被污名化了吗?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专制”被污名化了吗?


编者按:对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性质的认识,自清末以来一直是“专制说”占据主流地位,但也有不同的声音,史学大家钱穆就极力反对将中国古代制度认定为“专制”。台湾学者甘怀真在《皇权、礼仪与经典诠释:中国古代政治史研究》一书中接续了钱穆的观点并加以发挥。《近代史研究》杂志2008年第4期刊出了侯旭东教授的《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一文,从概念史的角度对中国古代专制说提出疑问。此文引起了广泛的反响,同一杂志又于2009年第6期刊出黄敏兰研究员的《质疑“中国古代专制说”依据何在》。这一争论被视为去年史学界的热点之一。影响甚至波及史学界之外,华东师大中文系罗岗教授读了侯、黄的论战文章,深感兴趣,遂找来甘怀真的书阅读,在4月14日本报第10版的“名家阅读”栏,他对甘怀真的“历史意识和人文关怀”表示欣赏。罗文引起了众多关心这一问题的学者的兴趣,刊出不久本报就收到多篇讨论文章,为了使各方观点得到全面的呈现,本报特邀论战的一方侯旭东教授作出回应,进一步阐明自己的立场。本期选刊三篇讨论文章,其余文章将陆续刊出,敬请读者关注。
中国古代专制主义这个话题并不新鲜。据我所知,台湾学者甘怀真着有《皇帝制度是否为专制》一文,另一位台湾知名学者龚鹏程在他的长文《孟德斯鸠的中国观》(见于龚着《近代思潮与人物》和《中国传统文化十五讲》)中,重点讨论的也是同一问题。去年侯旭东和黄敏兰在《近代史研究》上就此展开论战;前不久,方朝晖先生在《中华读书报》上就从此问题阐述的看法,引来了周思源、王也扬和张绪山等先生的回应。我原本无缘置喙,可是,读了《中华读书报》4月14日第10版上罗岗教授的高论后,觉得有几句话想说。
首先,罗岗教授说:“‘专制’这种说法…是指欧洲16世纪出现的一种新的政体,我们译成‘绝对王权’或是‘绝对主义’。从翻译角度来讲,它实际上只是描述一种特定的政体,本身无所谓好坏。”窃以为,罗教授这个说法不太准确。
不错,绝对王权主义出现于16世纪的欧洲,但它并非我们所说的专制主义。通常的说法是,法国的绝对王权主义在路易十四在位时达于鼎盛,但此时的法国政体并非专制主义。从文字来看,绝对王权主义在法文中写作abso鄄lutisme,而不是被我们译作专制主义的despotisme。绝对王权主义一则意味着王权与教会权分离,国王声称王权直接来自上帝,无需经由教会转授;再则便是权力向中央集中,国王设法削弱乃至无视大小封建主的权力。既然趋向中央集权,封建制下原本孱弱的王权自然逐渐加强,国王日益坐大,以至最终形成了“朕即国家”的局面。然而,从那时直到现在,在世界各国历史学家的笔下,似乎从未有人将法国大革命前的政体指斥为“专制主义”。
专制主义一词出现于17世纪末,最初用来指称授予奥斯曼帝国某些王公的尊号和爵位,后来渐渐被赋予拥有某种权力的含义。鉴于despotisme衍生自despote,而despote的原意为主人和领主,所以,专制主义(despotisme)起初是个中性词,可褒可贬。皮埃尔·贝尔(PierreBayle)在他的《答外省人》(Réponseauxquestionsd’unprovin鄄cial)一文中以专制主义指称滥用王权的行为,至此,despotisme逐渐由中性变为贬义词。但是,贝尔并未明确界定此词的特定概念,这件事后来是孟德斯鸠完成的。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把专制主义设定为一种政体,而且是所有政体中最坏的一种,如果说“专制”曾被“污名化”,那就是在此时完成的。自此以后,专制主义的含义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在欧洲如此,在中国亦然。众所周知,在孟德斯鸠的政体理论中,君主政体虽然也是一人执政,但并非专制政体,那么,专制主义究竟是什么呢?一言以蔽之:没有法制的君主政体。他在《论法的精神》第二章第一节中写道:“一人单独执政的政体,既无法律又无规则,全由他的个人意愿和喜怒无常的心情处置一切。”他又说,在专制主义政体下,全体臣民全都是奴隶,无一例外。被孟德斯鸠指斥为专制主义的虽然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东方各国,但他内心深处却极度担心,法国若不进行改革,有朝一日难免也会变成专制主义政体。
罗岗教授由于误将绝对王权主义与专制主义混为一谈,因而指责梁启超在使用这个概念时赋予它一种负面的含义,而清末民初的许多知识分子也如同梁启超一样,强烈谴责专制主义,于是乎,“‘专制’也因此被深深地打上了一种‘污名化’色彩”。这实在是冤枉了梁启超及其同时代的精英们。
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留学日本的一批中国知识精英初识法国启蒙思想家的学说,便显现出巨大热情。诚如罗岗教授所言,梁启超等人很快就接受了专制主义这个术语,并以此界定当时中国的政体。梁启超在写于1899年的《蒙的斯鸠之学说》中对专制政体作了这样的转述:“专制政体绝无法律之力行于其间,其君主惟务以武力威吓其民。”应该承认,梁启超并未借孟德斯鸠之名,对专制主义实行“污名化”。若说梁启超与孟德斯鸠在专制主义问题上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孟德斯鸠认为专制政体仅限于一人执政的政体,而梁启超则从法国大革命过程中雅各宾专政的史实悟出一个道理,即一群人执政也可以实行专制主义,从而成为专制政体,于是,他据此将这种专制政体称为“机关专制”。
与梁启超相似的还有严复。他在所译孟德斯鸠的《法意》中,把despotism译作“专制形质”,把专制主义的定义译为“专制者,治以一君,而一切出于独行之己意。”如果说,梁启超在转述孟德斯鸠对专制主义的谴责时,尚有可能乘机进行“污名化”,那么,严复既然是翻译而非绍介,那就不可能窜改作者原意,对专制主义进行“污名化”。
至于古代中国的皇权究竟是不是专制,至少目前还是见仁见智,笔者对国史知之甚少,不敢妄言。但我愿意在这里引用《法意》中严复一段评述性的“复案”,借以从中了解他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严复赞同孟德斯鸠把中国定为专制政体,他说:“中国自秦以来,无所谓天下也,无所谓国也,皆家而已。一姓之兴,则亿兆为之臣妾。其兴也,此一家之兴也;其亡也,此一家之亡也。天子之一身,兼宪法、国家、王者三大物,……”君主一人独揽一切的家天下,不是专制政体还能是别的什么呢!所以他接着又说:“中国数千年间,贤圣之君无论矣,若其叔季,则多与此书所以论专制者合。然中国之治,舍专制又安与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