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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四重证据法:符号学视野重建中国文化观
叶舒宪
原载《光明日报》2010-07
一
自20世纪初国学大师王国维身体力行地倡导二重证据法以来,随着文化人类学和考古学、科技史等新兴学科的西学东渐进程,中国文化研究的格局为之大变。传统的以传世文献为唯一合法材料的旧研究范式被打破,出土文献及出土的文字材料的重要性,在罗振玉与王国维之后逐步被现代学人所重视,其范围也从甲骨文、金文拓展到后世新出现的大量竹简帛书。从上个世纪末的郭店简到这个世纪初的上博简,再到新近出现的清华简,可谓盛极一时。而对一、二重证据即汉字材料以外的其他新开辟的文化符号的认识意义,则显得相对冷落一些。这些文字以外的文化符号包括田野作业观察到的民间口头传播的活态文化,称为“口碑”材料或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新命名的“口传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实物和图像材料,包括考古新发现的和传世的古代艺术品、文物和一切古物。笔者将口碑材料称为“第三重证据”,将文物和图像称为“第四重证据”。这种命名一方面承袭着国学考据学讲究证据的自身传统,另一方面也和法学中的证据科学相呼应。
按照证据科学的判别标准,以上所说四重证据,并非平起平坐的关系。因为刑侦和法律诉讼方面的定罪依据,最看重的不是文字材料而是实物材料。换言之,法官在人证和物证之间,当然认为可信度较高的是物证,即体现客观性的材料,而非难免带有主观性的人证材料。相比之下,中国文化研究中那种偏重语言文字材料而忽视物证材料的偏倾现象,值得关注,也亟需改变。改变的契机就在于充分借鉴人类学和考古学、美术史等新兴学科的范式经验,再造新时代的国学知识整合格局:确认古代实物与图像等非文字符号能指的“证明”意义,形成文本叙事(一重、二重证据)、口传与身体叙事(三重证据)、图像叙事和物的叙事(四重证据)良性互动互阐的新方法论范式。这个根本性的学术变革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和跨学科研究学者的充分自觉及共同努力。相对而言,在四重证据之中,第四重证据因为对应着证据科学中的物证材料,更应该引起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视,而不仅仅是考古学者和美术史学者的本专业关注。
二
率先将“文化”作为第一关键词的学科是在20世纪成熟起来的文化人类学。它最初关注的恰恰是世界上大量的无文字社会(即所谓原始社会)。人类学的文化研究不可能采取文献研究的路径和范式,需要开辟以田野调查为主的新范式。按照符号学的分类原则,承载文化信息的符号物,除了语言文字符号系统外,还有同样重要的非语言符号系统,包括器物、图像等。近几十年来,人类学的分支学科视觉人类学已经将图像材料的解读技术拓展到整个文史研究领域,催生出以国际新史学领军人物彼得·博克的《图像证史》为代表的创造性范式突破,即文字叙事与“图像叙事”的互动范式。而人类学研究的另一新兴分支领域是和考古学、博物馆学密切相关的“物质文化”研究,在解读“物的叙事”方面,也取得重要进展,这里包括对人工制作的器物和自然物的信息读取技术。如“物质性诠释学”的理论倡导人、科学哲学家唐·伊德的新着《让事物“说话”》所给出的诸多研究实例(中译本,韩连庆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
人类学及文化研究的方法创新与整合对于中国文化研究具有重要借鉴作用。对于按照文、史、哲、心理、宗教、美术等各个学科的教育范式培养出来的学者,要学会在书写文献以外找到重新进入历史文化的途径,这虽有相当的知识跨越难度,却代表着未来的学术整合发展趋势,值得在高等教育中加以引导和推广。举例来说,《西游记》研究一直是古代小说研究的大热点。季羡林先生根据印度大史诗中的神猴哈努曼形象,提出孙悟空这一文学形象的由来究竟属于中国原创还是印度输入的问题,曾引发比较研究方面持久的争论。过去十余年来,《西游记》研究再度发生“焦点西移”的现象,其原因就出自敦煌榆林窟的西夏壁画和元代壁画之唐僧师徒叙事。这些图像符号给出的西游叙事题材,要比吴承恩写出小说《西游记》的年代早几百年。这一实例表明,新发现的第四重证据对文字符号材料的时空局限性而言,具有真正的突破意义。再加上来自第三重证据的田野调研信息:敦煌地区在唐宋以前是氐羌族群活跃的地区,当地居民的口碑文化中至今依然保留着有关唐僧师徒西游故事的丰富地方性叙事,甚至当地的地名中也还保留着“葫芦河”等一批与西游题材相关的古老名号。更重要的疑问是,唐宋以前中国汉族文学中的猿猴形象多以荒淫好色的反面形象出现,唐传奇《白猿传》就是很好的证明。《西游记》中一个完全不近女色的猴行者形象难道要完全归功于明代小说家吴承恩的创造吗?第三重证据表明:猴的形象,对于自古游牧在河西走廊地区的羌人,包括建立西夏王国的党项人,本来就曾作为其祖先图腾。神猴能够神通广大的观念,不需要等待哈努曼形象从印度传播过来,就早已深入人心。位于中印文化交流必经之路上的氐羌文化,对于再造汉族文学传统中的猿猴形象,为孙悟空这位深为后人喜爱的神猴形象的出现,做出某种中介式改造和贡献,当在情理之中。毛泽东《七律·和郭沫若同志》有句云:“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金猴作为中国古典文学一个具有代表性的经典符号,其文化基因中不仅存在中外文化交流的因素,也还包含着中国境内多民族文化互动交融的因素。金猴形象的构成本身就是中华文化多元一体的见证,这是过去限于单一的汉语文献材料所无法看到的复杂情况。举一反三地发问:中国文化中有多少早已被当成常识的问题,可以借助四重证据法得到重新认识和论证?!
三
以上是文字符号与非文字符号互动所产生的研究创新契机。在此之外,还存在非文字符号独自唱主角的情况。以成都平原的三星堆、金沙两个遗址为例,能够很好地说明文字文献对于文化整体的挂一漏万式遮蔽与埋没情况。文字不是承载文化信息的书写符号吗?它对文化怎么会有遮蔽和埋没作用呢?当你在三星堆博物馆面对高达两米六的青铜大立人像和大车轮一般的石壁时,惊奇之余,会想到古籍中去检索,看看古书是怎样记载三星堆文明的。非常可惜的是,浩如烟海的汉文古书中居然没有一个字的记载。博学多闻如孔子和司马迁,居然也不大知道。孔子生活在鲁国,距离四川盆地相当遥远,不知道也罢。司马迁作为西汉王朝的皇家史官,生于秦岭北麓的韩城,足迹遍及东西南北,他在《史记》里记录了云贵高原的西南夷情况,怎么也不知道秦岭南麓拥有巨大青铜器、玉器和金器的三星堆文明呢?文字和史书对于古文化真相的遮蔽与埋没就是这样毫不客气。若不是80年代以来的系列发掘报告,世人永远也不会知道,三千年前就存在过如此辉煌的蜀地文明。继三星堆大发现之后,新世纪以来再度发现金沙遗址。2007年新落成开馆的金沙遗址博物馆,距离三星堆遗址不过十几公里,年代也大致相当,可是文化特色却与三星堆有明显不同,参天古木的残骸及成吨重的巨型象牙堆积,表明当年的祭祀礼仪活动盛况,远远超出中原文明的想象。成批的精致金器连专业考古学家都叫不上名字,只好用“几字形金器”、“盒形金器”、“喇叭形金器”这样的说明辞来做介绍。唯有一件圆环状的金箔,被解说为“太阳神鸟金箔”,因为工艺精湛,金光四射,既表现太阳光芒,又刻画出象征太阳运行的四只凤凰,在2005年的国家评选中从1600件候选图案中脱颖而出,独自当选为“中国文化遗产标志”。仅此一事,足以说明物的符号与图像符号对于重新了解和研究中国文化传统,具有怎样空前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其所带来的反思空间是:中华文化多元构成的奥秘仅仅通过书面记载去把握是不够的。在多重证据的新知识基础上重建中国文化观,非文字符号的认知意义甚至在某些方面超过文字符号。
重温《论语》中“何必读书,然后为学”的疑问,《孟子》“尽信书,则不如无书”的教训,可以期待四重证据法的文化研究范式,在未来会还给我们怎样一种被遗忘的中国文化景观。四重证据之间的互阐作用,足以彰显中国文化内部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尤其是不同地域文化间的联系和相互影响。金沙遗址的大玉琮,在性质和工艺风格上和环太湖流域的良渚文化玉琮如出一辙。在两地之间画一连线,一个史前长江文明的传播轮廓,就初露端倪了。金器的制作和使用,本不是中原文明的特长。在金沙和三星堆出土的金器,和中国境内出土的最古老的金器——甘肃玉门火烧沟墓葬金器,二者之间画一连线,则西北西南先于中原发展金器的文化脉络,也大致沿着河西走廊而显现出来。三星堆出土黄金权杖不见于整个东亚,却在中亚和西亚古文明中有类似物,这也是耐人寻味的“物证”线索。把华夏文明同整个欧亚大陆文明联系起来考察,会有广阔的探索发现之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