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档案”定义论略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百年“档案”定义论略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百年“档案”定义论略
“档案”概念是档案学的本体概念,也是档案实践和档案理论首要解决的核心问题。自有其物其名以来,人们就没有停止过对其定义的探讨。特别是19世纪末,欧洲现代档案学之父——荷兰档案学家斯·缪勒、伊·阿·斐斯、阿·福罗英合着的《档案的整理与编目手册》问世以来的百年间,随着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进步,世界各国档案实践和理论也出现了超常发展的迅猛势头,关于档案的定义,据不完全统计就数以百计。档案立法者和档案学家们极力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和层面观察、认识和探索档案为何物,都试图掀起其盖头,将其面目清楚地展现出来。虽然这些定义都没有也不可能作到完整无缺,但是它们却忠实的记录了几代档案学者攀登科学高峰的艰辛及其智慧的结晶;为后人深入认识档案并为其定义的不断完善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本文试就百年来档案定义的发展及其基本规律等作一粗浅的探讨,以就教于方家。
一、档案定义的类型与特点
百年间档案定义之多,可谓洋洋大观,异彩纷呈,倘要作全面而系统的分类,既非易事,也非本文所需。因此,为行文方便,笔者姑且按其来源粗略地划分为法规、辞书、教材、专着、论文等五种基本类型。
1.法规型定义。迄今为止,世界上已有数十部国家档案法,至于国家和地方性的档案法规就难以计数了。综观各国法规的档案定义,其特点主要有:内容较完备、列举较全面、包容性最大、表述较细腻、用语准确严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7第二条:“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辞书型定义。档案术语辞书的编写是国际档案组织、各国档案机构及档案专家学者都十分重视的一项基础业务建设,已有不少优秀成果流行于世,在世界各国档案界产生了积极影响,诸如国际档案理事会主持编写的《档案术语辞典》(1984年)、前苏联1982年出版的《社会主义国家档案术语辞典》、1992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档案工作基本术语》等。虽然它们对档案所下定义不尽相同,但其共同特点还是很明显的:注意内容的兼容性、表述的通俗性和用语的规范性。如《档案术语辞典》(国际档案理事会,1984年):档案“是由那些形成它们的人或由他们的职能继任者为了自己利用的目的或因为他们的档案价值,经过挑选或未经挑选的、由某个适当的档案馆永久保存的非现行文件”。
3.教材型定义。现代档案学教材大都设置了“档案的定义”专节,在精要评介各种代表性档案定义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档案定义的来源、条件、内容、特征、方式并进行表述,重在体现编着者集体科研成果的结晶(立场、观点、方法及研究心得)。其特点可概括为:内容上不断推陈出新,表述上讲究准确周到,用语上注意严肃稳当。如中国人民大学吴宝康教授主编的《档案学概论》:“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保存备查的文字、图象、声音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原始记录。为了简便起见,也可表述为:档案是原始的历史记录。”
4.专着型定义。百年间世界各国的档案学专着上百部,其中不少专着都用了大量的篇幅深入细致地讨论并力求完整准确地表述档案的定义,但是,由于受到一定历史条件、社会环境、档案实践和个人立场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这些定义都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正如美国谢伦伯格深有感触地说,“档案一词显然并没有一个不可更动而必须优先采用的、最终的、最完备的定义”(《现代档案——原则与技术》,1956年)。尽管如此,这类定义的特点仍然十分显着:内容上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国家性和实践性,表达上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排他性,语言上具有明显的民族文化差异性。例如:19世纪末荷兰斯·缪勒等人合着的《档案的整理与编目手册》:档案是“某一行政机关或其某一官员正式收到或产生并被指定由他们保管的书写文件、图片和印刷品的总和。”20世纪30年代末中国何鲁成着《档案管理与整理》认为“档案者乃已办理完毕归档后汇案编制留待参考之文书”。20世纪50年代德国阿·布伦内克所着《档案学:欧洲档案工作的理论与历史》则说:档案是“某一自然人或法人在法律或事务活动中产生,并作为以往活动之查考资料和证据在特定场所永久保存的文件和文献的总和。”
5.论文型定义。现代档案学发展史上有关档案定义研究和论辩的学术论文难以计数,同专着作者一样,论文作者无不想把自己的新发现公诸于世,试图清楚地揭示档案的秘密并作出最科学合理的阐释,以推动档案学理论和档案工作实践的前进。尽管见仁见智,但综其作法,不难发现,它们具有以下共同特点:内容的创新性,表述的唯我性,推理的雄辩性和语言的尖锐性。如王岚在《论档案定义的逻辑表述》一文中把档案定义为:“档案,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或得到,并经过鉴定、整理的文献记录。”(《档案学研究》1999.2.7)
二、档案定义的发展与影响
从19世纪末到现在,国际档案学理论和档案工作实践随着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的发展而发展,档案定义也随之不断发展。纵观百年间档案学理论的发展过程,笔者以为大致经历了古典档案学、现代档案学、后现代档案学三个时期,各个时期的档案定义无不打上时代的烙印。
(一)古典档案学时期档案定义的特点及其影响
19世纪末至20世纪40年代,由于资本主义国家加速了帝国主义化的进程,全球性的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日趋尖锐复杂,经济危机频繁发生,导致了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同时也促使世界各国思想、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各个领域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国际档案学界适逢其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古典档案学正当其时,前期荷兰档案学家斯·谬勒、伊·阿·斐斯、阿·福罗英以开先河;英国档案学家希拉里·詹金逊为其代表,后期着名者有意大利档案学家埃·卡萨诺瓦、苏联档案学家A·克雅捷夫等人。斯·缪勒等三人合着的《档案的整理与编目手册》一书可视为成熟标志,希拉里·詹金逊所着《档案管理手册》(1922年)当为扛鼎之作,埃·卡萨诺瓦的《档案学》(1928年)、A·克雅捷夫的《档案工作的理论与技术》(1935年)等书发扬光大。前、后两期的档案定义存在着某些实质性的差异,现引两例试作比较。希拉里·詹金逊在《档案管理手册》一书中对“档案”定义如下:档案是“某一行政管理或行政事务(无论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实施过程中所拟就或使用,作为该事务的组成部分,事后由该项事务的负责人或其合法继承者保管,以备不时查考的各种文件。”A·克雅捷夫在《档案工作的理论与技术》中写道:“凡具有公务、科学和文学性质的,直接反映(通过原本)机关、团体、企业和个人过去活动的手写的或印刷的、文字的或图表的,并需要保存起来以备科学或实践利用的材料,均称为档案材料。”前期档案定义的特点是:1、赋予了档案定义四个基本要素:1档案的来源和形成原因——行政者及其活动;2档案的保存者和保存原因——形成者以备不时查考;3档案的物质形态——文书、图片、印刷品;4档案的基本属性——原始记录性。2、从来源原则出发强调了一个全宗的档案的完整性。后期,埃·卡萨诺瓦、A·克雅捷夫等人从本国档案工作实际出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对前期的档案定义作了一些重要的修改和补充;一是扩大了档案来源与形成的范围,不仅仅只是行政者及其活动;二是扩大了档案价值的作用范围,不仅仅只是形成者查考利用;三是对档案管理方式作了新的定位,否定了档案由形成者自己保管的中世纪模式,从而增强了档案定义的科学性和完善性。前后两期的定义实质上都是纸质档案和手工管理条件下的传统档案观念的产物。其影响主要有:1首次确立了现代档案定义四要素的基本框架,揭开了探索现代档案定义的序幕,为后人给档案概念作出科学的定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丰富、发展以至完善档案定义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迄今为止,我们所目击的档案定义,虽然大大地前进了,但从基本构件来看,均未脱离古典档案学定义的窠臼。因此,其首创精神和理论贡献,在现代档案学史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2继承了全宗原则和登记室原则的思想进而发展成为来源原则思想,并明确提出了构成一个完整全宗的总量要求,既为现实档案工作实践提供了科学的指导思想,也为深入探索和科学认识档案工作规律开辟了新的道路。3后期埃·卡萨诺瓦和A·克雅捷夫等人对古典档案学档案定义所做的修补工作;说明档案定义和档案学理论应该在实践中不断地继往开来、推陈出新。古典档案学档案定义存在着以下不足:一是没有区别现行文件和档案的质量标准及其运作方式。二是前期定义尚未摆脱中世纪封闭性档案理念的影响,其定义仍囿于一个机关(或登记室)的狭小范围,把档案价值继续定格在形成者的需要上,没有考虑到档案在社会文化生活中的巨大作用。对此埃·卡萨诺瓦在《档案学》一书中曾尖锐地指出,荷兰人(应该加上“英国人”——笔者注)把档案人员职责限定在一个狭隘的管理方面。三是后期定义对档案的保存处所含糊其词。
(二)现代档案学时期档案定义的特点及其影响
20世纪4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战后的国际政治、军事、经济形势都发生了急剧变化,世界格局在大动荡、大分化中不断重新组合,集团之间的政治、军事的对抗逐渐演变为全球性的经济、科技的竞争和思想、文化的影响,加速了现代科学技术的大发展和大应用,特别是以电子通讯技术为代表的信息革命的兴起,推动了各国档案事业的迅速发展,这就在客观上为现代档案学的形成提供了气候和土壤。现代档案学的代表有美国着名档案学家T·R·谢伦伯格和德国着名档案学家阿·布伦内克等人,其档案定义观不仅在档案学界产生了巨大影响,而且也为档案立法界和其他科学界所接受。如美国T·R·谢伦伯格在《现代档案——原则与技术》(1956年)一书中说:档案是“经鉴定值得永久保存以供查考和研究之用,业已藏入或者业已选出准备藏入某一档案机构的任何公私机构的文件。”《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档案总法》(1964年)第一条指出:“档案,是指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领土范围内,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关、社会政治组织、劳动组织以及其他法人和个人,无论在何时、何地的活动中产生的,对历史科学、文化艺术和其他各个方面具有重要价值的文件原件或复制品(文稿、图样、印刷品、照片、影片、录音文件等)。”《美国大百科全书》(1975年)把“档案”定义为:“档案,是在执行法律和处理事务中制成或收到的因具有永久价值而保存起来的文件的有机体,包括文稿、簿册、地图、录音带和其他文献材料在内。”《法兰西共和国档案法》(1979年)第一条规定:“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任何国家机关或组织,任何私人机构或部门,在自身活动中产生或收到的文件整体,不管其形成日期、形式和制成材料,都是档案。”现代档案学档案定义的特点主要有:1引入了价值及其全面鉴定的观念。2引入了高新科技产品制成的档案材料,扩大了档案物质形态范围。3明确了档案保存处所——“档案机构”、“特定场所”(即档案馆——笔者注)。4该定义实质上是纸质档案和半手工、半机械管理条件下非完全意义上的传统档案观念的产物。其影响在于:1首次确立了档案的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强调了全面鉴定档案价值及其工作的重要性,即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档案工作效益观。2档案工作实践和档案学理论应该紧跟社会前进的步伐,及时反映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3档案定义应在档案工作实践中不断地充实、丰富和完善。4与其他类型档定义相较,法规型档案定义的内涵综合性更强,外延界面更宽,因此,更有利于对档案的认定和保护。综观这一时期的档案定义,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各国档界对档案价值及其鉴定观念的认识程度不平衡。二是对档案概念的内涵、外延、属概念的界定还存在较大分歧。三是中外对档案的逻辑起点与保存处所的看法和做法有一定差距。
(三)后现代档案学时期档案定义的特点及其影响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和平和发展成为世界主流,为了提高综合国力,各国先后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大力推进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逐渐形成了全球经济和科技一体化的发展趋势,特别是电子技术和材料技术超常规的加速度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一场革命性的巨变。档案学也步入了后现代发展时期——电子文件的新思维,即电子文件对传统的档案观念、管理模式、工作程序和理论体系的巨大冲击所引起的反思与探索,其中影响较大的档案学家有加拿大的特里·库克、美国的戴维·比尔曼和玛格丽特·海兹乔姆、法国的C·诺加雷等人。这一时期的各类档案定义都不同程度地把新型档案种类涵盖其中。如前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档案定义,再如,1980版的澳大利亚档案法对档案的定义是“由于它们所含有的或可能由它们而得到的信息,或由于它们与事件、个人、事项等相关,而被保存或已经保存的文献(包括任何书或印刷材料)或实物(包括录音记录、编码存贮装置、磁带、磁盘、缩微品、照片、影片、地图、平面图或模型、绘画、画报、绘图着作等)。”(转引自刘家真着《电子文件的捕获要求》,《山西档案》1999.5.14-16)陈兆、和宝荣主编的《档案管理学基础(修订本)》:“档案是机关、组织和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保存备查的文字、图表、音像及其他各种方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5月第2版)其特点主要有:1引入了新型材料和新型记录方式所制成的档案,扩大了档案形式的界面。2从内涵和外延来看,各类档案定义在表述上有向法规型方式靠拢的基本倾向。3注意到了在新的技术环境里档案形成和来源的复杂性(如澳大利亚档案法的档案定义)。4该定义实质上是在新技术条件下的新档案观念的产物。这些定义及其所体现的新思想正在并将继续积极地影响着档案工作实践和档案学理论研究,引导人们深入探索电子时代的档案概念、管理模式、工作模式和理论构建等。
三、百年档案定义发展基本规律及其启示
百年来档定义逐步脱离襁褓进入了青春时期,回顾其漫长而艰难的成长过程,从中可以窥见一些基本规律并得到启示。
(一)基本规律
1.客观方面。认识并揭示“档案是什么”和“什么是档案”,在客观上必然受到一定历史时期社会总体发展水平的制约,具体来说,一是受本国和世界当时的思想、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条件的限制,二是受当时国际和国内档案工作实践水平和档学理论水平的限制,其中最主要的制约因素还是来自本国。2.主观方面。认识并揭示“档案是什么”和“什么是档案”,在主观上必然受到档案学者自身条件的制约,具体来说,一是受本人的思维方式、知识素养、理论修养和专业水平的限制,二是受本人的探索精神、研究能力、行为方式、深入实际及经验积累等的限制,三是受本人观察、认识的角度、高度、广度、深度的限制等。
(二)启示
1.档案作为社会的一个历史缩影和一根敏感的神经,是随着社会各项工作(含档案工作,下同)的发展而发展的,其定义(理论)具有相对稳定和绝对变化的辨证关系,只有既符合当前实际又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的档案定义才是科学的、合理的。因此,档案学家必须紧紧贴近现实生活、亲身参与社会变革、深入档案工作实践,才能真切地把握社会发展规律;形成科学的认识,不断接近和揭示客观真理,正确处理好稳定与发展、继承与改革的关系,为档案工作和档案学理论的建设提供科学的指导。2.档案学作为一门朝阳科学,正处于青春发育阶段,一方面显示了蓬勃向上的强大生命力,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了许多不够成熟和完善的地方,还需要一代又一代的档案学者不断地开拓创新,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来培育它;使它能够健康茁壮地成长。3.档学者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进取精神;坚持“为伊销得人憔悴’的敬业思想,不断加强理论修养、学习新的科学知识、提高专业水平和研究能力,才能始终做到站得高、看得远、把得准和识得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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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德俊.学术新动态新观点.北京档案.1998118-20.
[6]邹吉辉.案卷定义置疑与新探[J].档案学通讯.1998556-58.
(文章来源:《攀枝花大学学报》综合版2001年第3期,中华文史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