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大昕-钱大昕“实事求是”史学(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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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钱大昕“实事求是”史学(下篇)


五、知人论世
钱氏的“实事求是”,还包含评史事、论人物的内容。
一般以为考据学者是为考证而考证。其实不然。钱氏考史,往往表示己见,发表议论。他强调“实事求是”,言论要有根据[1],而“必求其是”[1]。所撰《廿二史考异》,一方面是祛疑指瑕,另方面也发微揭隐。比如,有说《史记》不当以韩非与老子同传。钱氏则以为,“申韩之学,皆自谓本于老子,而实失老氏之旨。史公《自序》述其父说,道德与名、法各为一家;而于此赞(指《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赞》,中华书局点校本,1982年),又明辨之,言其似同而实异也”。“说者讥韩非不当与老子同传,盖未喻史公微旨。”[2]这是说明司马迁作传之旨,而批评论者之非。
对于科学制度之种种弊端和消极作用,钱氏有切身体会,加以批判。他所撰的《十驾斋养新录》第十卷中,从《三公》到《乡试录》共35条,都是谈官制和乡试问题的。其中有曰:“魏华父云:‘释老之患,几于无儒,科举之患,几于无书。’(《杜德称墓志》)又云:‘……今易吏而主其事,糊名而察其言,望实之素着,或攻而去之,文词之稍差,或惧而抑之,宁收卑近,无拔俊尤,其幸而得之,则又将以其取于人者取人也。’(《眉山创贡院志》)”[3]这里钱氏引他人之论而无己论,似乎没有主见,然此条目《科举之弊》是引述者所加,显然已说明了他的看法,所引魏氏之言即引者的观点。再如,钱氏曾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往典山东乡试,后来写了《山东乡试录序》,其中有云:“顾士积学数十年,文字不中,有习程式终老于场屋者;而浅学薄植,偶幸一日之长而侥幸弋获者,亦间有之。唐臣韩愈有言:‘唯古于文必己出,降而不能乃剽贼。’夫摹拟沿袭之文,古之能文者羞称之,而今或以为弋取科名之捷径,宿儒既不遇,浅学之登科,其未必不以此也。”[1]其讥刺科举制出不了真才实学,显而易见。
在考证文章里,钱氏还有刺世怜民的文字。比如,苏州双塔寺,宋代为寿宁万岁禅院,按例每日应向官府交纳醋钱一百四十文。宋理宗宝庆元年(1225年)知寺僧请求蠲免此税,获准,浙西提举司发给免税凭证,寺僧即以公据刻石为证。钱氏跋云:“酒、醋,民间日用所需,而宋元禁百姓私造,官取其息。即一寺计之,每岁合输数万钱,则人户之抑配可知。今郡县有醋坊桥,有醋库巷,犹沿宋名,知醋之累民甚矣。”[4]这是根据真凭实据,批判宋代苛捐杂税累苦百姓。又如,宋太宗淳化元年(990年),阳翟善才寺观音院立有一碑,碑记末列有“内品监许州阳翟县盐曲商税邝延遇”,“殿前承旨监许州阳翟县盐曲商税董某”,“供奉官前监许州阳翟县盐曲商税李某”等三人。钱氏指出,内品是宦官,供奉宫、殿前承旨皆武人,并说:“一县之小,而监当盐税者不一,其员又以内侍、武夫充之,民其不堪命乎!”[4]经他这么一指点,宋代官府盘剥百姓之罪恶昭彰,而作者怜民之心也显然可见。
钱氏在考论中不时流露了思想,如,有人问:《诗·召南·野有死 》“吉士诱之”中的“诱”,以往学者有解作“挑诱”者,又有不同意见者,究竟怎么解释?钱氏的回答,转弯抹角,否定“挑诱”之说[1]。其实这是一首爱情诗,男挑诱女,女与男相会,情理之常。钱氏否定之,不免有卫道之味。但他在妇女问题上,往往对宋代以来的贞节观有所抵触。有人问他:男女定了亲,女尚未出嫁,男死,女“从其夫以死,礼欤?”他答:“非礼之中也。……先王制礼,初不以从一而终之义责之未嫁之女。而后世乃有终其身不嫁者,有就婿其室而事其父母者,甚至有以身殉者,此礼之所无有也。”[1]他对于未嫁女“从死”之事,以为古礼没有这样的要求,不是适当的礼法。他记了沈圭所言“妇人以不嫁为节,不若嫁之以全其节”的话之后,说这话“虽为下等人说,然却是救时名言。”[3]这都不是地道的封建卫道士的口吻。又如,钱氏对于妇女“七出”(也称“七去”、“七弃”)的礼规,并不从维护封建夫权的角度进行说教;却以为,有的妇女,与其被迫害致死,还不如出而活命,“亦何必束缚之,禁锢之,置之必死之地以为快乎!先儒戒寡妇之再嫁,以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予谓……去而更嫁,不谓之失节。”[1]此论比之宋儒道学家的说教,通情达理一些。
可以说,钱氏是注意据事实而发论,反对放空炮,要求说实话的。
钱氏颇注意评论历史人物。注重为人,是中国史学的一个传统,故评论历史人物就成了中国史学的一个重要方面。如何评论?可以说是非纷纭,黑白杂陈。其中有个严重的毛病,是以主观主义、封建伦理观点为武器,对历史人物评头论足,褒贬抑扬。钱氏虽然也是儒家思想,也有伦理观念,但他反对评论者不懂装懂,随便议论,强调“必知其人而论其世”[1],要求了解其人其世,知其身处,才有评论之权。他批评有的学人:“强作聪明,妄生@①痏,不稽年代,不揆时势,强人之所难行,责人之所难受,陈义甚高,居心过刻。”[2]即反对主观唯心主义的评论,不了解历史,装作内行,调子唱得高,苛求于古人。
钱氏以为,“人之善恶,固未已知,论人亦复不易。”他指出,扬雄仕于王莽不无可议之处,“然方之刘歆、甄丰之徒何如?方之(王)莽、(曹)操、(司马)懿、(刘)裕之徒又何如?”如果加以比较,论定其过,“轻重必有别矣”。他以为,切不可“上下其手”而任意“予夺”[1]。
钱氏还反对门户之见,曾批评朱熹“意尊洛学,故于苏氏门人有意贬抑,此门户之见,非是、非公也。”[3]他告诫,论评人物,“勿为党同丑正之言。”[3]
在评论历史人物时,钱氏主张了解历史的全面情况,反对只知其一,而泛论其余。有人问:《续纲目》宋真宗天禧元年(1017年)三月,“以王曾兼会灵观使,曾辞不受”;其九月,书“太尉、玉清昭应宫使王旦卒”。说者云“特书曾之不受,所以讥旦之受也”。是不是这个意思?钱氏答:宋时宫观之职,大臣大儒多为之,或受或辞,“均非大节所系”。“后之评史者,大都未阅全史,偶举一节,而震而惊之,无异矮人观场也。”[1]意思是,不了解历史全面情况,只抓住个别情节,便任意猜测而海论一气,这种主观片面之见,犹如“矮人观场”之可笑。
评论历史人物,还当了解历史情势。对于荀子“法后王”之说,王伯厚“深诋之”。钱氏以为,王氏“未达荀子之意”。他指出:当时“老庄之言盛行,皆妄托三皇,故特称后王,以针砭荒唐谬悠之谈”。“后儒好为大言,不揆时势,辄谓井田封建可行于后代”,实在是无知[3]。钱氏此论,颇有点历史主义的味道。
空论,人云亦云,似是而非之论,在史论方面几乎司空见惯。钱氏反对之,要求“实事求是”。比如,他通过考证,觉得欧阳修所撰《五代史·冯道传》“其击旻也,鄙(冯)道不以从行,以为太祖北陵使”这条记载,颇有问题,既指出欧史言及的时间有出入,冯道为山陵使是在显德元年(954年)二月丁卯,世宗亲征则在三月乙酉启行,时间上是颠倒的;又指出其评冯道也欠允当。从而发论:“欧公恶(冯)道而甚其辞耳。儒者好以成败论人,若以当日时势论之,则新造之邪,人情未固,加以大丧未毕,千里出师,一有败衅,国亦随之,亲征固危事也。此与澶渊之役时势迥殊,(冯)道言虽不验,究为老成练事之言,不可以人废之。”[2]这是通过考证,指出欧阳修因厌恶冯道为人,其史评述乃有失实之处。再如,《新唐书·萧铣传》有这么一条史论:“萧铣力困计殚,以奸言自释于下,系虏在廷,抗辞不屈,伪辩易穷,卒以诛死。高祖圣矣哉!”钱氏对此下了这样的按语:“萧铣,梁之后裔,为众所推,非有失德,乃唐兵深入,自揆努力弗若,不惜生降,以全民命。其答高祖,以田横自比,盖道其实耳。高祖自虑养虎遗患,故亟除之。如李密、王世充之徒,虽低首屈服,终亦不免。视宋祖之待刘鋹,有愧色矣。以是为‘圣’,未之前闻”[2]。这是通过论证事实,对于欧史不实不是之论加以批驳。只是这种议论在《廿二史考异》中甚少,不能构成特色。
这里再举一些例子,以观钱氏的“知人论世”。
对于陈寿(字承祚)《三国志》,钱氏认为:“创前人未有之例,悬诸日月而不刊者也。魏氏据中原日久,而晋承其禅,当时中原人士知有魏不知有蜀、吴也。自承祚书出,始正‘三国’之名,且先蜀而后吴,又于《杨戏传》末载《季汉辅臣赞》,虋虋数百言,所以尊蜀殊于魏、吴也。存‘季汉’之名者,明乎蜀之实汉也。习凿齿作《汉晋春秋》不过因其意而推阐之,而后论史者辄右习而左陈,毋乃好为议论而未审乎时势之难易,与夫晋之祖宗所北面而事者魏也,蜀之灭,晋实为之。吴、蜀之亡,群然一词推为伪朝;乃承祚不惟不伪之,且引魏以匹二国,其秉笔之公,视南、董何多@⑦焉。……厥后琅邪绍统,即仿汉中承制之局,凿齿建议祧魏而承汉,直易易耳。考亭(朱熹)生于南宋,事势与蜀汉相同,以蜀为正统,固其宜矣。”[1]对于陈寿“存季汉之名”,习凿齿“建议祧魏而承汉”,朱熹“以蜀为正统”,都从时势方面分析,真可谓知人论世。
梁武帝一代雄主,竟致梁亡。前人多有议论。钱氏批判梁武帝“拒谏自满”,因失政而国亡,说:“治国之道如养生,然养生者不能保身之无病,而务以医以药之;治国者不能必政之无失,而务纳谏以救之。……是故有天下而能保之者,必自纳谏始。”有以为梁亡是梁武帝“耄年委事权悻之故”。钱氏以为,这“非笃论”。他指出:梁之亡,“亡于拒谏而自满也”。“病在自以为是,而恶人之言。”“以四海之大,百司之众,无一人能为朝廷直言,而国不亡者,未之有也。”“元气衰则百病皆得而杀之,不必痈疽之能杀其身也。”梁武帝“特以自信太过,视谏诤之言皆浮而不切于务,徒足以损己之名,故拒之甚力也”[1]。此论切中梁武帝要害,鞭辟入里。在封建君主制下,毫无民主可言,雄主自视过高,往往拒谏饰非,自己打倒自己。
五代的冯道,被欧阳修等人讥为不顾丧君亡国只求苟且偷生的无耻之徒。钱氏根据《赐冥福禅院地土牒》,加以考证,发觉牒文是出于中书门下,而押行者则是枢密使加平章事的赵延寿、范延光等人,身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为相者冯道、李愚、刘眗等人皆不参与这样的事实,而发出异议:“盖五代之际,政由枢密,其居相位者无过顽钝伴食之徒,朝政不由己出,虽寻常文书亦不复关白,名为宰辅,实同庶僚。李愚所谓‘吾君延访,鲜及吾辈’者是也。上既不以匡弼相期,而下不以廉耻自立。世徒讥冯道视丧君亡国未尝以屑意,讵知(冯)道在相位固未尝一日得行其志也哉!……然千载而下,非见此牒乌能知当时行事。石刻之有裨于知人论世如此。”[4]这末句的话,说的很实在。钱氏对于冯道无意吹捧或开脱其罪过,也不是故意做什么翻案文章,只是指出当时实权在枢密,冯道为相在其位而不能谋其政,尸位素餐而已,说明世人徒讥冯道无耻是不够或欠当的,应该明白冯道不以廉耻自立,主要是由于朝廷不以匡弼相期。也就是说,责任主要不在个人,而在于朝廷和制度,冯道个人的表现有其客观的原因。这种知人论世的史识,比之一般学者只讥冯道无耻之尤,显然高明一些。
宋人徐休复所撰《祷先圣文》愿子孙长遵儒教,似乎此人是个信奉儒教者。钱氏一方面根据此文以察其言,一方面又根据“史称(徐休复)假葬亲之名,乞知青州,到官但殖货,终不言葬事;又以私憾诬人谋反,陷之重辟”的史实(注:可参考《宋史》卷276,《徐林复传》。),深感此人言行不一,撰文假正经,办事真秽行,于是发论:“夫今生后代之说,儒者固所不道,而其所望于子孙习儒者乃出于利禄之私,非真有志于道德也,则亦不得谓之义方矣。”[4]这样讥讽挂羊头卖狗肉的儒者很有意味。言行不一者,古今多有。今有满口宣扬大公无私者,而其人其嗣偷盗行为远远超过窃钩者。钱氏之论,可为千古之叹。
南宋赵构、秦桧君臣事仇忘祖,也宣传尊儒。立在杭州的《宣圣及七十二弟像赞》碑,宋高宗赵构亲撰碑文,秦桧为跋刻于碑阴,喧嚣尊儒重教。钱氏对此写了《跋》以评之,说:“夫治国固有缓急,思陵(指宋高宗)偏安两浙,称臣于仇雠,正复崇儒重道,亦何足掩不孝之名?则数典而忘祖,又在所不足责,而如秦桧之奸邪无学,亦岂能援引典故以证人主之误哉!”[4]这对于称臣事仇的南宋君臣赵构、秦桧之流,也做到了知人论世。
《元史》有《史天倪传》(附其父秉直事)、《史天泽传》,主要是记载传主的经历和功名。钱氏据其乡大都永清县某村的史氏墓三块碑,考明一是史天倪之父《秉直碑》,一是秉直之弟《进道碑》(史不载其名),一是《清源碑》。他特别指出:“《清源碑》载其三世子女嫁娶最详,秉直长女为太师国王夫人,其事不见于它书。史氏父子兄弟各以功名自立,要亦连姻贵族所致。论史者不可不知也。”[3]这里的“要亦连姻贵族所致”一语,独具只眼;“论史者不可不知”,强调了知人论世的重要性。这是根据史氏三碑所刻“连姻贵族”的内容而引发之论,可谓实事求是!
对于古人,钱氏能将其政治表现与学业成就区别对待。比如,他认为,南宋孙仲益其人政治品质不好,“专主和议”,称誉投降派,诋毁抗战派,是个“无是非之心”的人;但其文章尚可,“骈偶之工”在当时应排在前列[1]。又如,明人张瑞图(晋江人),字写得很好,与米、董齐名,曾为当权的魏忠贤写过生祠碑文。其后定逆案,就因其“为忠贤书碑”这件事,名列于逆案。由此,他的字也被人轻视了。钱氏曾见过张瑞图的书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其人“龌龊守位”,但无“专权误国之迹”,仅仅因为书魏忠贤碑,“遽加逆名,不已甚乎!”又说:“评书者,当赏其神骏,勿以其素行而訾及翰墨也”[1]。意思是,竟因书碑一事,便名列逆案,做得太过分了;也不能因其素行不佳,而否定其翰墨。
钱氏评论古人是注意分寸的。如,他对王安石为人为政多有贬词,但对陈黄中视王安石为“奸臣”则持不同意见,说:“若王安石之立新法,引佥人,虽北宋祸而本无奸邪之心;郑清之虽党于(史)弥远,其在相位亦无大恶,和叔(陈黄中字)俱以奸臣目之,未免太甚矣。”[1]这里,钱氏对王安石变法有贬意,乃政治观问题,另当别论;而他所论王安石“无奸邪之心”,不同意目为“奸臣”,是个起码的是非问题,不能随意和含糊。这就是把握尺度。古时学者多念念有词,常说这个经义,那个礼法,而往往缺乏一个客观的尺度和准确的分寸,如果学学钱氏知人论世的态度和办法,必有所收益。
评论历史人物,是由评论者思想支配的。钱氏自然也不例外。他信奉儒家的“恕道”[3],一般说来,他不苛求于古人;因此,他批评王安石“好非议古人”[3]。但他崇儒、反法,对于有些古人那套“任法”、“术数”,甚为反感,甚至讥晁错遭“杀身”之祸[1],而碍难准确地评论晁错的历史功过是非。此其历史局限性乎?
还应该指出,钱氏评论历史人物是很强调“史识”的。如,五代周世宗柴荣政治上得而旋失,欧阳修、洪迈对此评论不一。钱氏指出:“洪容斋以为失于好杀,列举《薛史》所载甚备,而《欧史》多芟之。容斋论史有识,胜于欧阳多矣。”[3]又如,宋人史弥远、韩侂胄之奸有轻重之分。钱氏以为,史之奸“倍于 胄”,但《宋史》“独不与奸臣之列”,这是《宋史》作者“无识”之过[2]。
史评、史论,仅凭学与才是不够的,必须有识,识是主导的。钱氏强调史识,以实事求是为准绳,就是有识之见。
六、师古之是
钱氏颇强调“师古”之“是”[1]。这个“是”,不是今人理解的规律性,而是为人、为学、为政之道,要求今人学习历史文化传统中优良的东西。
治史的人,是研究和评判古人古事的,又是站在当今实地的,如何对待古与今,是个重要问题。对待古今,历来有两种不良倾向:一是崇古、美古,把古代说成黄金时代,把古人美化为圣贤;一是轻古、丑古,把古代古人说成愚昧、野蛮,一无是处。两者都不是尊重历史的态度。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历史主义,实事求是,考察其历史是非,学古人之优,师古人之是。我国有以古为镜的传统,往往是,一者自觉地以古为镜,主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从中吸取养料;一者被动地受人告诫,不犯错误,或有错即改。而总的要求,无论智愚,无论君子小人,无论主动与被动,都要以古为镜,师古之是。乾嘉学者有博古倾向,一般是讲求以古为镜的。钱氏亦然。但钱氏博古而不忘今,既不肆意地蔑古或崇古,也不盲目地信古和师古,强调“必求其是”,师古之“是”,只向古代较为正确而于今有用者学习,以期有益于今。因为他治史,注意历史文献,搞历史考据,所以主要表现在历史文献学方面。
钱氏继清初顾炎武指责明人空虚措大的学风之后,通过考究历史,也觉得明人学风确实蹈虚。他考证明代学者及其着作,往往坦露己见,发表议论。如,他考证当时俗传本《竹书纪年》必是伪书,甚为拙劣,乃明人所为,评曰:“惟明人空虚无学,而好讲书法,乃有此等迂谬之识。”[3]又如,明崇祯(1628-1644年)年间所修《太仓州志》,叙地理沿革及人名多有谬误,评曰:“明人好谈名节,而于纪载多失讨论。如此者盖不少矣。”[3]
钱氏以为,明人空疏学风,与科举制度有关。科举取士,主要是凭八股文,而不讲求真才实学。钱氏指出,自明以来,士大夫好读诗,但竟然不懂得双声,“盖八股取士所得,皆束书不看,游谈无根之子衣钵相承,转为读古书为务外”[3]。
同时,钱氏批评不认真读书的文人。他指摘高士奇《天禄识余》、邵长蘅《古今韵略》中的错误,说:“两君皆有文名,而不读书,故涉笔便误”[3]。他以为好名的文人,多半是不认真读书的花架子。
但钱氏对待古人并不菲薄,而是很尊重的。他以下棋为喻,说:我看别人下棋,觉得人家不高明,自己下起来还不如别人,从此老实了。然后又说:“今之学者,读古人书,多訾古人之失,……人固不能无失,然试易地以处,平心而度之,吾无一失乎?”[1]就是说,对待古人的失误,要能设身处地为其考虑。以现在的话来说,要有历史主义的态度,不能离开历史而苛求古人。
他反对文人相轻,尤其反对轻视和苛责古人。曾说:“杜子美诗所以高出千古者,不薄今人爱古人也。”并举出杜甫护惜王、杨、卢、骆之例,而讥近有浅薄者竟然苛责古人,“犹鲲鹏之与蚍蜉矣。”[3]他劝告那些一心想成名而无把握者,最好的办法是“多读书”、“善读书”。读书一定要多,如果“胸无万卷书”,只靠玩弄笔锋,取快一时,必然小池立涸。要善于读书,如果读书没有真正的心得,而自以为是,即使一孔之见“非无可取”,而学识终究肤浅,也称不上“善读书”。只有像有些古人那样“穿穴经史,实事求是”,从读书中有所体会,始发议论,才有可能“卓然成一家言”[1]。
他劝告学子读书要慢慢来,循序渐进,积累心得,议论平实。他引了朱熹的话:“近日学者病在好高,《论语》未问‘学而时习’,便说‘一贯’,《孟子》未言‘梁惠王问利’,便说《尽心》,《易》未看‘六十四卦’,便读《系辞》,此皆躐等之病。”“圣贤议论,本是平易。今推之使高,凿之使深。”他认为朱熹强调学习要循序渐进,不能越级跳远,议论要平易,不能拔高凿深,“不为过高之论”[3],都是可取的。
对待古人的正确态度,是在辨析优劣是非的基础上,学其优,师其是。有人问:对于《论语》“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一语,有几种说法,后人何适何从?钱氏答:“后儒之说胜于古,从其胜者,不必强从古可也,一儒之先后异,从其是焉者也。”[1]就是说,对于优劣是非问题,不论古人或今人,不论其人往昔与今日,应当“从其胜”、“从其是”。
钱氏有这样的铭言:“亦详亦要,有本有原,吾师乎古之人。”[1]意思是,要学习古人那种详要得体,学有本原的优良传统。他以为臧玉林的《经义杂识》,“实事求是,别白精审,而未尝驰骋共辞轻讥先哲”;并说:“以古为师,师其是而已矣。”[1]这里强调的是,不能狂妄地轻讥先哲,而应学习他们正确优良的东西。
对于有些学人故弄玄虚,钱氏非常反感。有个程秀才在其所撰《易源》中,大谈“先天”、“无极”之旨,多为推论,玄之又玄。此人将书稿呈给钱氏看。钱大昕致书于程秀才,说:“承以所着《易源》待正稿相示,仆于经义素非专门,‘先天’、‘无极’之旨,尤所不解,……古之圣贤求《易》于人事,大多忧患戒惧之词。后之儒者,求《易》于空虚,故多高深窈妙之论,……自处至高,自信至深,谓己之必无过,且患人之言其过,辩论至多,义理益昧,岂《易》之教固若是乎!此仆之不敢言《易》也。”[1]他与那些玄虚好辩,“多高深窈妙之论”者兴趣不同,故表示没有共同语言,实际上是根本否定之。
钱氏虽然擅长考据,但不固囿于此,对于经世致用并不反对,有时还予以肯定。他很欣赏胡谓所着《禹贡锥指》(二十卷,为图二十七篇),不仅称赞胡氏“尤精于舆地之学”,还指出:“汉唐以来,河道迁徙,虽非《禹贡》之旧,要为民生国计所系,故于《导河》一章,备攻历代决溢改流之迹,且为图以表之。其留心经济,异于迂儒不通时务者远矣。”[1]这里强调了胡渭经世济民之意,关心有关民生国计的黄河历代决溢改流问题,不同于不通时务的迂儒。故这里要赘言一句:史学界有讥刺乾嘉考据学者毫无经世思想之说,认为他们博古而不通今,似乎欠妥,乾嘉学者的博古倾向是很显然的,但他们也有多多少少的经世思想,只是由于种种历史原因,难以伸展其志,而多被迫钻故纸堆而已。
古人治学是很认真谨严的,往往几十年才撰成一书,甚至有两代人成一书者,如司马氏谈、迁父子之《史记》,班氏彪、固、昭父子兄妹之《汉书》,等等。这种认真谨严的学风,一直影响及清代学者。积30余年心力着成《古文尚书疏证》的阎若璩,为了考究“使功不如使过”这句话的出处(注:此语首见于《后汉书·独行索节的传》。),历经20年才搞清楚。钱氏欣赏阎若璩的经验之谈:“甚矣!学问之无穷,而人尤不可以无年也。”[1]意思是,治学需有不怕艰辛的精神,长年累月地钻研、积累和推敲,不可能轻率而速就。这是中国学者治学的一个优良传统,钱氏对于后学梁玉绳专精毕力于考究《史记》,以几二十年的时间撰成《史记·志疑》一书,也很赞赏,说他兼有“河间之实事求是,北海之释废箴肓”,“斟酌群言,不没人善”的优点[1]。换句话说,钱氏认为梁玉绳继承和发扬了古人治学的优良传统,是“师古之是”的佼佼者。
钱氏对于古代学者的学问、学风,多有考评,态度诚恳。试举几例:
他有一条答问,谈许慎的《说文解字》,三千余字,其中有云:“叔重(许慎字)生于东京全盛之日,诸儒传授,师承各别,悉能通贯,故于经师异文,采摭尤备。”在举了一些例子之后,又说:“经师之本,互有异同,叔重取其合乎古文者,称经以显之;其文异而义可通者,虽不着书名,亦兼存以示后人之决择。此许(叔重)所以为命世通儒,异于专己守残、党同门而妒道真者也。”[1]汉代有今古文之争,分古文、今文两派,许慎属于古文学派,但他的《说文解字》不仅取古文学派的,也收今文学派的。是后直至清代,仍有今古文之争。钱氏很赞赏许慎的学风,称其为“命世通儒”,同时讥及后世专己守残、门户成见之流。
他对于范缜《神灭论》十分推崇,指出:“齐、梁人多好佛,刘彦和序《文心雕龙》,自言梦见宣尼(孔子),而晚节出家,名慧地,可谓咄咄怪事!颜子推累世儒家,而《家训·归小》一篇,见讥后代。范子真(缜字)《神灭论》,其中流砥柱乎!”[3]范缜《神灭论》具有无神论之光辉思想,确有反佛的历史意义。钱氏指责刘勰、颜子推的好佛倾向,称允《无神论》为“中流砥柱”,已指出了它的历史意义,可谓高见卓识。
他对于刘知几《史通》曾评论长短。指出:《史通》乃刘知几“感愤”之作,“指斥”祖宗敕撰“所修《晋》、《梁》、《陈》、《齐》、《周》、《隋》六史”尤多,表面上批评古代史籍,甚至疑古惑经,实际上“以掩诋毁先朝之迹。耻巽辞以谀今,假大言以蔑古”,这是“柳翳隐形,志在避祸”的手法,“千载之下,必有心知其意而莫逆者”[3]。这话非常中肯,指明了刘知几的心迹,还表示了愿为刘氏莫逆之交的思想。凭此,可以断言钱氏于考史中也有以古讽今的思想内容。他又说:“刘氏用功既深,遂言立而不朽,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往往采其结论”,并举出了例子,还说:“后代奉为科律,谁谓其书无益哉!”[3]
他对顾炎武较为推崇,尤其是肯定顾氏在明清之际学风转变方面的历史地位(注:参考《潜研堂文集》卷33,《身晦之论尔雅书》。)。但也坦诚地批评顾氏考论有所失误。如,《日知录》谓“员缺”之名“自晋时已有之”。钱氏举出《汉书》诸传七八例,指出:“西汉已有‘缺’称,不始于晋也。”[3]又如,他指出《日知录》谓随会不与(晋)文公同时”;引谢肇@(12)之说,“以为祧庙不讳之证”,都有失误,末了说:“顾氏偶未审耳!”[3]再如,《郃阳令曹全碑》末有“中平二年十月丙辰造”语,这与《后汉书·灵帝纪》的纪日不符。顾炎武《求古录》据《灵帝纪》而疑《曹全碑》为后人作伪。钱氏据汉代《四分历》推算,并参考了《谯敏碑》和《后汉书》等其他材料,断定《曹全碑》纪日正确,《灵帝纪》纪日有误,说明顾氏怀疑《曹全碑》欠妥[4]。类似情况,还有一些。这说明,钱氏既尊重古人或前辈,师古之是,又不盲目迷信,而是实事求是。
他对于古今士风颇为感慨,在士人对待义利问题上,他以为,“古之士无恒产而有恒心”,今之士“临财苟得,临难苟免,好利而不好名,虽在庠序,其志趣与市胥徒何以异哉!”[3]意思是,古代士人好义,图个好名声,现在的士人学子志在好利,与商人差不多。在学风问题上,钱氏以为学术界存在一种剽窃行为,“偷语,偷义,偷势”都有人干,“后代诗文家免于三偷者寡矣”。就是说,后世文人做“偷”儿的很多。他说,顾炎武讥刺明人“所着书无非盗窃”,话虽然说得“太过”了一点,但“深切中隐微深痼之病”。又说:“今之举业文字,大率生吞活剥,其词必己出者百无一二。士习之不端,于作文见之矣。”[3]钱氏正会抓反面教材。
除了有关为学问题外,钱氏还提出了一些为人、为政方面的内容。
历史曾发生过“元祐党籍”、“建文奸党”等案件,株连及一些忠正之士被害。钱氏对此评曰:“奸臣、暴君快意于一时,而被其毒者留芳于百世,心愈狠而计愈拙,当时无恻隐羞恶之心,后世岂无是非之心哉!”还说:“徐健庵云:‘做官时少,做人时多;做人时少,做鬼时多。’此辈惜未闻斯语。”[3]意思是,歹徒作恶只能快意一时,而永恒的历史自有定评,后人自会明辨是非。这是以史实说明为人为政的重要性,告诫人们奸恶终究要被钉在历史审判书上。
宋以来称地方长官为“父母官”,讲求为官之道,可是那些为官者多半是“乌鸦之色”。钱氏对此不无感叹。他曾考究了“父母官”名称的由来,然后说:“(今)有不爱百姓之官,甚者假其势以恣其残暴,苟有人心者,能毋顾名而惭且悔乎!”[3]这是循名责实,讽刺官吏仗势作恶,简直是狼心狗肺,给“父母官”之名抹黑。
“河防”是中国历来的大问题。钱氏因无实践经验,提不出什么精到的意见。但他觉得,顾炎武《日知录》所说的负责河防的大小官员乘机渔利,确是个大问题,并说:“今之官吏,其好利犹昔也。……竭海内之膏脂,饱若辈之囊橐,赏重罚轻,有损无益,其何能淑载胥及溺,深可虑也。”[3]这种仇视官吏无孔不入地损公肥私、侵民渔利的态度,对民生国计的忧患意识,也是“师古”的良好表现。
钱氏曾讥刺历史上的言语文字狱。如,他提到北宋熙丰之间盛行诏狱,轻施凌迟“滥酷之刑”,以对待持不同政见的反对派。指出:“自诏狱兴,而以口语狂悖者,皆丽此刑矣。”[1]这是钱氏所反对的。还指出:“今法有凌迟之刑”[3]。这显然是借古讽今。又如,他指出北宋蔡确因赋车盖亭诗,被指讥讪朝政,被贬;而认为,“蔡确固是@(15)人,但以《题车盖亭诗》,文致其罪”,“不免过当”,“其后卒起同文之狱”[3]。再如,钱氏提到北宋元祐年间的朋党之争,程伊川之徒朱光庭“首挝东坡(苏轼)试馆职策问,以谤讪先朝为词”,目的是“为师(指程伊川)报怨”,于是引发了“绍述之祸”,结果朋党双方两败俱伤,并其师亦入于党籍而不复振”。钱氏指出:“夫摭语言文字之失,陷人于罪,纵使幸而得逞”,“犹为士论所薄”[1]。应该指出,“士论所薄”之“士”,当然包括钱氏本人。自宋至清屡有文字之祸,清朝文字狱尤烈,钱氏在此是否言古喻今或以古讽今呢?似有这个意味。
钱氏大多是考史所及,即兴发论,也有的是为发论而特意考究的。他往往有感于世情,而又不敢大胆地讥刺时政。因此,其论不免吞吞吐吐,其言大多支离琐碎,显然不是纵情发论,没有系统全面地总结历史经验教训。这是历史的局限性。但钱氏是个有良知的正派学者,其师古之是,言简意赅,还是颇有意味的。
结 语
钱大昕“实事求是”史学,大要是如下几点:
(一)史以传信。务使史籍成为信史,真实可靠。这是史学的基本要求和准则。
(二)考证求实。对史籍进行考证,或以金石文与史籍互证,目的在于祛疑指瑕,订讹规过,惟求其实,惟求其是。
(三)专题考究。对某些历史的真伪是非问题,需要下功夫认真推敲,故作专深考究。这点显示出乾嘉史学的最高水平。
(四)记述从实。不仅着重考证,还强调据事直书,悉从其实,这是“实录”精神的继承和发扬。
(五)议论切实。考而后言,言之有据,论之平允,知人论世,忌用《春秋》褒贬笔法。
(六)师古之是。师古不盲从,从其是而已。师古是为今,期望有益于世道人心。
钱氏所提的“实事求是”,大致如此。他的考与论,几乎不引据经义礼法,只是考而后言,强调实事求是。故我以为,钱大昕的实事求是史学,不只是历史考证,不只是方法问题,而是重要的史学思想,是中国史学的一大特点及优良传统。
【参考文献】
[1]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25严久能娱亲雅言序,卷24臧玉林经义杂识序,卷23山东方试录序,卷6答问三,卷22记汤烈女事,卷8答问五,卷26郑康成年谱序,卷2春秋论,卷13答问十,卷24三国志辨疑序,卷2梁武帝论,卷31跋孙尚书大全集,卷32跋张晋江札,卷28跋陈黄中宋史稿,卷2晁错论,卷24臧玉林经义杂识序,卷17弈喻,卷25严久能娱亲雅言序,卷9答问六,卷17书局砚铭,卷24臧玉林经义杂识序,卷36与程秀才书,卷38胡先生渭传,卷38阎先生若璩传,卷24史记志疑序,卷11答问八,卷31跋渭南文集,卷2洛蜀党论[A].钱大昕.嘉定钱大昕全集[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7.
[2]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5史记·老子韩非,序,卷64五代史·冯道传,卷52新唐书·萧铣传,卷80宋史·史弥远传[A].钱大昕.嘉定钱大昕全集[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7.
[3]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10科兴之弊,卷18沈圭说,卷7宋儒议论之偏,卷18文字不苟作,卷18法后王,卷15史氏墓三碑,忠恕,曾王晚年异趣,卷6五代史,竹书纪年,太仓州志,双声,卷14天禄识余,卷18文人勿相轻,卷18朱文公议论平实,卷16范缜神灭论,卷13史通,卷10员缺,卷14日知录,卷18义利,卷7诗文盗窃,卷7党籍,卷16父母官,卷18河防,卷7凌迟,卷16蔡确车盖亭诗[A].钱大昕.嘉定钱大昕全集[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7.
[4]钱大昕.金石文跋尾,卷16提举常平司公据跋,卷12善才寺观音院记跋,卷10赐冥福禅院地土牒,卷20徐休复祷先圣文,卷15宣圣及七十二弟子像赞,卷1hé@(13)阳令曹全碑跋[A].嘉定钱大昕全集[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7.
【资料来源:《求是学刊》2001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