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黄文化-黄清根:论洋务时期的文化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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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黄清根:论洋务时期的文化变迁


论洋务时期的文化变迁
黄清根


洋务时期(19世纪60至90年代)是一个急剧变化的历史时期,也是中国文化带转折性的历史年代。此间,由于西学的大量输入,给封建的封闭体打开了缺口,中国的社会生活,诸如社会价值观念、生活习俗、社会信仰、家庭与婚姻都发生了引人注目的变化(社会学称为文化变迁)。以往学术界很少提及,本文将略予阐述。
一、社会价值观念与风俗习惯的趋新
我国自春秋以来,在儒家学说中,都把道德看作是最高价值,即重道德而轻富贵,重义轻利,把道德理想与经济利益对立起来。如孔子所说的“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好仁者无以尚之”(《里仁》)。认为道德至上而忽视人们的物质利益,给中国社会物质文明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不利影响。这种传统的价值观,直到19世纪中叶以后,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才发生了显着的改变。首先表现在“崇本抑末”这一传统观念的突破,人们趋向于重商崇利。因而弃农经商、弃官经商、弃举业经商的日益增多。拿浙江定海县来说,鸦片战争以前,这里“民俗古朴,鱼盐耕读,各安其业”(见马瀛等纂《定海县志》第2册)。但到鸦片战争后,“人民沾染西习,开始重商,于是风俗丕变,士子应科试者少”。迨至光绪时期,中举人、贡生人数,历年递减。下面的一个不完全的统计数字可以说明。举人从1875年至1879年为5人,平均每年1人。1880年至1889年为6人,平均每年0.6人。1890年至1902年为4人,平均每年0.29人。贡生从1875年至1881年为9人,平均每年1.29人。1882年至1888年为7人,平均每年1人。1889年至1895年为5人,平均每年0.71人。1896年至1902年为6人,平均每年0.86人。另据该县县志记载全县在光绪时期,进士仅2人,一在光绪九年,一在光绪十四年,其后未有人中过进士。
知识分子放弃科举,由“仕进”转向“经商”,大量流向沿海城市,或“佣于西人,任通事买办工役诸职”,或“任职输船,担任船主、领港、水手、伙夫以及西崽诸职”,这是洋务时期的一种新的社会动向。最能说明这一动向的是浙江定海县男子丁壮职业的比较。据该县县志所载,从1875年至1890年全县男丁人数除老弱外,共约13万人。其中从事操舟贩盐的占8%,从事海上捕捞等渔业生产的占17%,从事农业耕作的占26%,从事商业的占15%,次于商业者则为工,占9%,其他职业(也大多是经商)及在外地经商者所占百分比(合计达25%),仅次于农业。这正如该县志中所说的“同光以来,侨外人数达十万家”。定海是浙江省沿海的偏僻县份,其重商趋向已是如此强烈,全国其他沿海港口城市更是可想而知的了。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过去商人赚钱总是千方百计地跻身于官宦行列,而现在却有人一反故习,“做官的觉得心里不耐烦做此道路”,而卸却了官职去经商。浙江《南浔志》(卷22,第14——15页)记载一位“祖上原是有根基”的巨绅周昌炽,“先前为官,后来看看不济,却去改业做生意”。这在那时的科第人中并不是罕见的。至于这一时期,弃官出任外商买办,或投资于新兴的工商交通金融企业而成为新式企业家的为数更多。再以湖北、江苏等省的一些沿海城市为例。在这些城市里,当时更呈现“以经商为第一等生业,科第反在其次着”的风尚(参见《湖北通志》志54;光绪《宝山县志》卷3)。更有甚者,有些地区还出现了民间流传的“经商是善业,不是贱流”的说法。如江苏松江府就流传着“一品官,二品客”,商客紧接士大夫之后,为人们所尊崇,这与传统的“士”在其首,商在其“末”的价值观有很大的不同。此类现象在同光年间的一些笔记小说、戏曲、诗词中亦有所反映。一个署名宣鼎(字瘦梅,安徽天长县人)的文言短篇小说家,在其所着《金虾蟆》小说第14回就写了一个无赖子受董翁的帮助,领悟了经商能致富这个道理而投向了商业,终成巨富,前后判若两人,故事写得很有风趣。在传统社会中,锱铢谋生的商贾,总是占有很低的地位。孟子骂商人“锱铢必较,此之谓贱丈夫”,隋高祖开皇十六年,禁工商不得仕进,唐高祖定工商不得与于仕伍,明太祖加意重本折末,令农民之家,许穿细纱绢布,商贾之家,只许穿布,清王朝开国伊始更是推行压制工商的政策,而《金虾蟆》的作者却极力为商人张目,这反映了封建传统价值观的动摇。表现了近代与中古在思想意识上的重大差异。过去有的论者否认这一阶段的重商倾向,是不客观的。
随着居于末流的商贾被人看得上眼,原来的社会价值尺度,贱商与商贱观念的改变,生活习俗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其一是服饰的改变。服饰关系到人们的身份、仪容风度,也体现着人们的情趣,所以它的更新,常常成为社会风尚转变的标记。如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兴起,人们的思想活跃,服饰也日新月异。汉唐时期,国家统一,经济繁荣,服饰也日趋精巧华丽。鸦片战争之后,中国起步向西方学习,服饰也不能不受西方文化的影响,出现了别开生面的改革。大家知道,清初盛行的是箭袖袍褂(即带有箭袖的袍子)。但至咸同年间,在沿海港口的若干城市,则盛行一种“窄袖短衣”。至光绪年间,“尤尚半臂”。应当着重指出的是,这种改革是在“以中学为主、为体,西学为辅、为用”的思想指导下,以派往各国的留学生剪发改装的先声中开始的。继而清政府为了建立海军,采用西式操练,甚至连军队和学生的服装也采用西式的操衣、操帽、军帽、军装。这在我国服装发展史上,称得起是别开生面的一章。
其二是饮食方面的变化。据邓子琴《中国风俗史》所载,我国旧有饮食有七、八百种之多,但道咸之前,民风朴淳,寻常宴会“犹只八簋”,“无山珍海错”(如雉、熊掌、鱼、鳖等)。至同光年间,由于西方饮食文化的大量输入,“西宴凡十项列为宴会节目”,鸡鱼猪,燕窝鱼翅也常成筵上佳肴。与此同时,随着社会上各类消费性行业的日益发展,菜肴品种,烹饪技术,以及人们的各种主食、副食(即辅助的次要的食物)都比以前更为丰富,更为多样化了。而且还从国外引进了许多食物,如移植美洲的粮食作物珍珠米等,还不断地从欧洲引入奶制品及其制作工艺(见篠田统《中国食物史研究》)。尤其值得提到的是,这一时期仿西方叉、刀、匙(和筷子并用)的食用方法也在一些沿海城市开始盛行起来,有的城市如上海还出现了煤炉、煤气灶等新式炊具,充分显示出当时饮食文化的高度水平。
其三是建筑的变化。在立体艺术中,建筑是最高的艺术。我国的建筑传统结构原不同于希腊建筑。希腊以石质为基料,而我国建筑都利用砖木。但到同光年间,我国的建筑已开始使用钢筋混凝土。稍后,又广泛使用了钢骨架。例如,1863年建造的上海大英自来水厂和1892年兴建的汉阳铁厂和湖北枪炮厂,即是我国近代工业建筑较早使用水泥混凝土和钢(铁)结构建成的,这在我国建筑史上是件大事,此外,随着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方式的改变,我国南方尤其是长江中下游一带的三合院或四合院式的传统民居也开始向着欧洲联排式的住宅形式发展(如上海仁兴里石库门里弄住宅),对近现代的住宅产生很大的影响。
其四是娱乐的改变。娱乐,原指快乐、欢娱、具有娱怀取乐之意。在我国古代,娱乐活动一直比较单一。除了幻术、角力、灯会、庙会、或龙舟比赛之类的民间传统的娱乐形式以外,其他的娱乐活动也就很少见。但至鸦片战争后,则有了新的发展。不仅有戏曲娱乐、体育娱乐,还有民间文艺娱乐。尤以摄影娱乐最为盛行。摄影术是鸦片战争后两年,由传教士从欧洲传入中国的。相传,首先应用摄影术的是被称为中国第一个“外交官”的耆英。这位身居要职的清朝大吏于1843年在和英人璞鼎查打交道时,曾接受了璞鼎查本人及其妻女赠送的肖像,为了答谢回赠,于次年8月,由法国传教士南格禄的引介,请来了一个名叫埃及尔的法国海关官员给他拍照。自此以后摄影术便在我国东南沿海城市广为传播。至60年代初兴起的洋务运动,为引进近代科学技术打开了方便之门,摄影术在中国的应用和传播又有了进一步发展,并出现了一些热衷于摄影的业余爱好者和专业摄影师。更为重要的是,因为使用这种“魔术似的奇怪机器”拍摄的肖像据说“可以百年之内难模糊,且形象逼真”(见清代文人倪鸿《观西人以镜取影歌》),更引起时人浓厚的兴趣。于是,“家置户有,人皆好之”(康有为语),连洋务官员、知识分子如王韬、郭嵩焘等人也常以此自娱,而商贾匠艺之人,更是把它当作重要的娱乐消遣内容和谋生手段。此外,这一时期常见的娱乐活动还有打网球(如1885年,上海张园对外开放,园内曾设有网球场)和玩扑克等游戏。
二、社会信仰的递变
社会信仰,尤其是宗教信仰以及对各种神祉的崇拜,在洋务时期变化也很大。这种变化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自然神崇拜的衰落。中国最高的自然神是“天”,尚书称之为“上帝”或“昊天上帝”。“天”之下有风、云、雷、雨、山、川、社稷、城隍等神。传统社会对这些神都有一定的崇拜仪式,并以时致祭,还相应地修建了一些坛庙祠堂等祭祠建筑。重要的有风云雷雨山川坛、社稷坛、先农坛、厉坛、城隍庙、八蜡庙、火神庙、旗纛庙、东岳庙、真武庙、刘猛将军庙、土地祠、马神庙、龙王庙、文昌阁、奎星阁等(见宗力、刘群《中国民间诸神》)。但到19世纪中叶,由于西方文化的广泛传播,风气渐开,各地对自然神的崇拜也日见衰落。兹以山东为例。在山东各州县如茌平、寿光、高密、乐安、莱阳等地的204个自然神庙中,建于1861年前,亦即洋务运动时期以前的140个,建于1861年至1895年间,亦即洋务运动时期的只2个;修于1861年前,亦即洋务运动时期以前的54个,修于1861至1895年间,亦即洋务运动时期的只15个。应当着重说明的是,有些坛庙虽是在洋务运动时期重修或重建,但并无祀典。如临清的龙王庙、八蜡庙和高密的厉坛即是(见《临清县志》和《高密县志》礼俗志)。这就说明洋务运动时期对自然神的崇拜是日渐衰落的。究其原因,当与西学东渐、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近代科学的日渐昌明不无关系。
二是传统宗教与西教的更替。中国历来是个信仰多神的民族,各种新旧宗教杂陈并行。但在洋务运动时期,传统东方宗教中的道佛教却日渐衰落,而新自西方传入的宗教(如天主教、基督教)则日趋兴盛。仍以山东为例。
山东道教,在明清两代系由官管辖,各州县于明时设道会司,清时设道正司,属于县署。道会司设于1382年(明洪武十五年),清因之,改名道正司(见《寿光县志》卷8)。至嘉道年间,山东的各种道教组织和道教理论都有较大的发展,并出现了一批道教学者糅和儒释思想以阐发《老子》,同时也出现了一批受朝廷尊宠在社会上颇有影响的着名道士。据有关资料统计,道咸年间,山东全省道教徒约四万人左右。但到同光以后,山东的道教却日渐衰落。不但组织发展日趋衰降,理论也无创新,杰出道士寥若晨星。往昔各大州县及人口繁密的乡村,如范县、寿光、德州、济宁等地总有道观(大庙)、道院(小庙)、或俗家道士(无庙)杂居其间。但至光绪年间,已不如前朝之胜。仅济宁一县,教徒人数就减少了一半。教团势力也日渐微弱。而由美人传入的长老会和浸信会建立的耶稣教堂却日渐增多。
佛教方面,在明清两代亦由地方官管辖,山东各州县于明设僧会司,于清设僧正司。僧会司设于1382年(明洪武十五年),清因之(见《寿光县志》卷7),改名僧正司。在同光以前,山东全省有不少民间佛教团体的组织。但同光以降则逐渐趋向衰落,除禅宗、净土宗外,其他宗派均一蹶不振。寺观和僧尼也日渐减少。如清平县僧尼不过百人。在乎县原有寺观47所,皆建于明清两代,大约有僧尼二百余人,每逢春节和佛菩萨圣诞,均举行庆祝活动,诵经念佛,听众每日四、五百人。但至光绪年间信者无多,僧尼还俗的也不少。又如范县、东平、临清等地,庙宇纷纷拆毁。博山县原有寺庙一百余处,僧尼达370余人,但至同光年间僧徒日少。且有相当一部分不是出于真正的信仰,而是为谋求生活出路而出家为僧的。
从上述事例,可以看出同光年间,亦即洋务运动中,道佛教衰落的情形。这一时期,道佛教的衰落还可以从下面的两个事例中得到说明:其一是江苏省的松江府寺庙数,清中叶较之清初减少很多,雍正年间,松江府(包括上海县)共有寺庙三十余处,但至光绪中叶,只剩下十处。道教祀神的祠宇(亦称道宫、道观)也日渐锐减,且有不少道士因不耐枯坐经堂而脱下道袍,成家立业去了。这也反映了道教的日趋衰微。其二是湖北的宜昌府寺观,建于洋务运动时期的很少,根据民初有关资料的统计,宜昌府有寺观59个。其中建于明代及明代以前的15个,建于清顺治至道光年间的35个,建于咸丰及同治年间的只7个。可见道佛教衰落之速。
由于历史的原因,道佛教衰落之后,多流于迷信,或“流为无赖敛财谋食的工具”。“拜庙进香,祈福禳灾,遇旱求雨,讲论风水”,比比皆是,更有“巫婆托神力治病者”。此类迷信恶习,不能不给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生活留下沉重的负担。
随着道佛教的衰落,便有西教在中国的广泛传播。自1582年(明神宗万历十年),天主教耶稣会士利玛窦踏上中国大陆之后,至19世纪中叶,西方传教士源源而来,历二百余年,仅居广东香山澳的就有三千余人之多(见江文汉《明清间在华的天主教耶稣会士》)。他们在中国相继办起了各种报纸,各类学校,医院和翻译馆,系统地介绍西学。他们习华语、易华服、读儒书、从儒教,潜心研究《四书》、《五经》,融合儒家学说,又凭借西洋的科学知识,如天文、地理、历算等实用之学,“开启民智”,从而吸引了许多的中国人,特别是中国的知识分子皈依上帝。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连许多老年人也都入了教,有的人还成了虔诚信徒,据不完全统计,1865年江南省(包括江苏、安徽两省)的基督教徒约7万余人,其中老年信徒人数达三、四万。1880年的基督教信徒为9万余人,老年信徒约6万余人,占70%左右。山东、山西以及广西、云南等边远地区老年信徒也占了相当的比重。形成此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过去,我们大多从阶级矛盾和政治斗争来论述这种状况,很少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去研究。恩格斯说,宗教感情,“本身是社会的产物”,只能从社会存在方面去寻找原因。综观整个洋务时期,在信教的老年人中,因病信教者占了绝大多数。由于他们面临着的是疾病的威胁和对死亡的恐俱。而来自基督教的圣经,不仅在教义上主张“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更宣传“死了可以进天国”,这当然是愚昧和荒唐,但远远较释道杂烩的地狱鬼神来,无疑是死后归宿的最大安慰。当时有这样的民谣:“生病信教,病好了感谢上帝,死了进天国,死活都在上帝怀里了。”可见“上帝”、“天国”,给予处于痛苦中的人群有多么大的诱惑力!所以老年信徒越来越多,也就很自然的了。
三、家庭与婚姻的变化
洋务运动时期,由于西方的社会观念的侵入,原有农村经济结构的渐次解体以及近代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发生发展,传统的家庭结构也在改变。
首先是,家族式的“大家庭”(亦称扩展家庭)逐渐瘦化,几濒绝迹。众所周知,我国自商周以来,就盛行大家庭制。孟子有谓:“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意思是说一个家庭至少要包括父母、兄弟、子女三代。如果寿命长、经济富裕,加上其他有利条件,某人上有父母、祖父,下有儿子、孙子、五代俱全,而各代又有兄弟妻室。连同姨父、舅母、表兄、表妹等,几百人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里,儿孙绕膝,漪欤盛哉!如唐代的江州陈崇家,十三世同居,“长幼凡700口”(见朱岑楼《中国家庭组织的演变》)。这种累代同堂、直系旁系相杂、作十字形上下左右延伸的“大家庭”,虽历经宋、元、明、清,尤其是经过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一百数十年的递变,或因在朝代的更替中贫穷,缺少维持大家庭的财富,或因寿命太短,无法活到多代同居而有所锐减,但总的说来也仍然是没有绝迹,如《红楼梦》里的荣宁二府,男男女女,大大小小,多达500余人。但到二百年后的鸦片战争时,由于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和受西方文化的影响,能维持三代众多人口于一堂的,就极为少见了。至咸同以降,更稀若凤毛麟角,仅是历史上的点缀品而已。而“富家子壮则分,家贫子壮则出赘”的风气非常普遍,兄弟析产分家,自立门户,不论其为士大夫或平民,相沿成风。那种由父母及未婚子女组成的小家庭(亦称核心家庭)正在逐步取代大家庭(见殷海光《中国文化的展望》)。据台湾学者朱岑楼的统计,此类小家庭,在长江以南以商品经济发达着称的苏、松、常、镇四府约占58.8%,至甲午战后,已是普遍的模式,可见当时中国家庭之一斑。以往论者在论述这一问题时,缺乏具体分析,断定我国家庭制度自鸦片战争以来没有什么重大变化,显然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是一种轻视社会文化变迁的传统史观。
其次是父和夫的权威下降。中国的家族伦理,一向重视孝道。早在汉代由孔子门徒编写的《孝经》就被列为七经之一。所谓孝最重要的是敬重父亲,“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对于一个生于斯,长于斯,获得人生取向于斯的子女只有在家服侍父母的责任,远离父母,自谋生计,则是封建宗法制度的伦理道德绝不许可的。“父母在,不远游”,成了青年的人生信条。可是自鸦片战争后的二十余年间,随着农村的加速破产,自然经济走向商品经济,和近代资本主义新式企业的创办,历史的机缘,给了大量的破产和半破产的人群提供了前此历史社会所不曾有的就业机会。就业人群的大量增加意味着更多的人获得经济的自立,家庭财权再也不能完全集中于父母之手了。这种经济状况的改变,势必影响长辈的权威趋于低落。
还有一点特别需要提出的是,这一时期,由于妇女出走家庭参加社会劳动较前广泛,尤其是着名的洋务派首领张之洞为改良湖北缫丝厂,大力倡导雇佣女工,不仅雇佣本地女工,还雇佣外地诸如上海的熟练女工,给妇女就业带来了更多的机会,由此开始妇女经济独立,自我意识渐次增强,夫权高于一切的思想从此裂口,以男子为中心的家庭结构开始发生变化。
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婚姻也相应起了变化。按古时习俗,男子的娶妻礼应在黄昏。“昏”是古“婚字,源出《酉阳杂俎》:“婚礼必用昏”。这本是生产力还处在低水平线上的原始时代掠夺婚姻(即乘暮色苍茫之际,实行突袭和掠夺)的遗俗,自周代起推而及于清代(前清)。至鸦片战争后虽有所改变,但并未完全废除,不少地方仍回到前此通行的黄昏习惯。真正变化较大的是在19世纪七十和八十年代之交。即同治(载淳)和光绪(载湉)执政时期,迎亲、“拜天地”等大礼普遍都在白天举行(见张紫晨《中国民俗与民俗学》),尤其农村人家大都在“日出前后”就把新娘子娶回来,这是婚礼的一大进步。此外,这一时期,随着科学文明的发展,特别是华洋杂处的大城市,婚嫁趋于奢靡,“男计奁资,女索聘财”,有的地方就只注重财礼而不注重礼规。尤其是沿海商埠,因受西俗的影响,传统礼规的约束力就更少了。如江浙一带,过去议婚很重视“门第”,即俗语所说的“板门对板门,笆门对笆门”,“门当户对”,尤其要查访双方家长的身份及社会地位,特别注重嫡庶问题,一般习惯都是嫡之子娶嫡之女,而嫡之女则多不愿嫁庶之子,也就是以嫡对嫡、庶对庶为原则。同时还盛行着一种迷信色彩极重的陋习,即“合八字”。所谓合八字,就是由媒人先把女孩的八字送到男家,再把男孩的八字送到女家,双方交换,互相合算,有无冲克之处。在合八字时,还要配合生肖属相,例如,属“猪”的配属“鼠”的、属“马”的配属“蛇”的为最合适。如“马”配“牛”,就认为是“白马怕青牛”,“羊”配“虎”,就是“羊入虎口”,“龙”配“虎”,就是说“龙争虎斗”,这些都是议婚的大忌。这种愚昧和封建迷信的婚俗事象,是千百年来的文化传承,直至同光年间虽依然大量存在,但已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和震荡。如有的地区,在士庶人的婚礼中,这种合八字的做法,由于程序的烦重,也就逐步从简了。甚至连纳吉定婚与纳征仪式(即男方卜吉,女方正式认婚,男方向女方赠送彩礼等)也逐渐向删繁就简的新俗演变。还有些地区,如花城广东,过去女儿出嫁了,要大宴亲朋,同时要为女儿“开脸”,也叫“上头”,即请一位俗称“全福人”的中年妇人,用打破的碗片,把新娘脸上及两鬓下的汗毛刮光,并将幼女的长辫子改梳成成年人的发型。但到19世纪中叶之后,广东南海、番禹等地因受海运影响,得开风气之先,女儿“上头”的陋习也不时兴了。这种变化,在当时封建的经济关系和意识形态仍然占统治地位的中国,尽管都是很有限的,但却透露了新的婚姻观念的一线曙光,值得人们的重视。
  (资料来源:《江汉论坛》199005 本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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