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龚书铎:近代中国社会变革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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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龚书铎:近代中国社会变革的思考


近代中国社会变革的思考
龚书铎


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近代历史,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109年的中国近代历史,既是屈辱的历史,也是抗争的历史,探索的历史,要解决的主题是独立、民主和富强,即反帝反封建和实现近代化。近代社会的变革,不论是对外反抗西方列强的侵略,还是对内的维新、革命,从旧民主主义革命到新民主主义革命,都是围绕这个主题进行的。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弄消楚:一是反帝反封建斗争和实现近代化的关系;一是革命和改良的关系。
一、反帝反封建斗争与实现近代化
中国近代社会的变革,实现近代化,走向繁荣富强,不能脱离近代中国的社会实际,脱离中国的国情,必须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实际密切联系起来,与帝国主义和封建统治的实际密切联系起来,不应当将近代化与反帝反封建斗争对立起来,更不应当否定这一斗争。不改变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地位,不解决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掠夺和压迫,近代化就化不起来。这是历史已经作出的结论。然而,人们的认识也不尽相同,主要是如何看待帝国主义入侵中国,究竟给中国带来了什么,是帮助中国实现近代化,还是使中国陷入半殖民地化、殖民地化?
西方资本帝国主义的入侵,对中国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它破坏了中国封建社会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从而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外围资产阶级为了倾销商品和掠夺原料,为了维护侵略权益,以及生活上的需要,也兴办一些近代工业和设施,这是客观事实,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已作了科学的论述。但是,这只是一方面,我们不能据此就去赞颂殖民征服,证明侵略有理、有功。
马克思在论述英国在印度的殖民统治时,指出英国在印度造成的社会革命,“充当了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有的研究者以此来作为赞颂殖民主义的依据,证明侵略有理、有功。事实上,这是片面曲解了马克思的原意。马克思虽然肯定英国为了掠夺的需要,在印度修筑铁路、举办工业,发展了资本主义,“造成社会革命”,但他旗帜鲜明地对英国在印度的殖民统治给予严厉的谴责,指出那“完全是受极卑鄙的利益的驱使”。他说:“当我们把目光从资产阶级文明的故乡转向殖民地的时候,资产阶级文明的极端伪善和它的野蛮资本性就赤裸裸地呈现在我们面前,它在故乡还装出一副体面的样子,而在殖民地它就丝毫不加掩饰了。“〔1〕马克思还明确指山:"在大不列颠本国现在的统治阶级还没有被工业无产阶级取代以前,或者在印度人自己还没有强大到能够完全摆脱英国的枷锁以前,印度人是不会收到不列颠资产阶级在他们中间播下的新的社会因素所结的果实的。”“英国资产阶级将被迫在印度实行的一切,既不会使人们群众得到解放,也不会根本改善他们的社会状况,因为这两者不仅仅决定了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还决定于生产力是否归人民所有。”〔2〕这就是说,英国虽然在印度播下了“新的社会因素”,但更重要的是带给印度人民灾难和枷锁。英国资产阶级只能是在印度实行殖民化,不可能帮助印度实现资本主义近代化。印度的复兴和重建只有靠印度人自己,只有在摆脱英国的殖民统治之后,只有在生产力归人民所有之后。马克思对英国统治印度论断的基本精神,同样适用于中国。
中国虽不像印度沦为英国的殖民地,但是同样遭受帝国主义的侵略,是大大小小帝国主义国家的半殖民地。近代中国的历史,是中国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压迫、剥削、掠夺的历史;正是帝国主义的侵略、压迫和掠夺,造成了中国的贫穷落后。中国虽然产生了资本主义,并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它始终没有能够得到正常的充分的发展。西方列强依仗不平等条约取得的特权,在中国经营了许多企业,不断扩大外资在华的势力,控制中国的经济命脉。据统计,外国在华资本总额的比重:1894年为60.7%,1913年为80.3%,1920年为70.4%,1936年为78.4%〔3〕。可以看出,外国在华资本比中国资本占有明显的优势。而且在中国资本中,官僚资本逐渐压倒民族资本。民族资本在中国资本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是十分微弱的。在外国资本的压迫摧残下,中国民族资本无力与之抗衡,许多民族工业逃避不了破产或被兼并的命运。例如,被认为中国自己经营最成功的开平煤矿,就在中外合资的名义下,被英国资本加以吞并。此后,英资又挟其优势,兼并了另一家民族资本煤矿——滦州煤矿。轻工业中的棉纺织业是发展较迅速的,但在1918—1927年间,因欠帝国主义债务无力偿还而被拍卖、吞并的中国纱厂就有7家。本世纪30年代,上海纱厂资本家已开始呼号:“究竟中国纱厂的命运是什么?”他们自己回答道:“痛痛快快地说,中国纱厂的唯一致命伤,在于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压迫。”“中国纱厂一业的复兴与繁荣,必然在现状变化以后。”〔4〕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业在日、美等帝国主义势力和官僚资本的压迫下,命运更为悲惨,处于风雨飘摇之中。据统计,近代工业在工农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1920年为4.9%,1936年为10.8%,1949年为17%〔5〕。这个数字表明,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是很缓慢的,在从鸦片战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109年里,我国才积累了17%的近代工业经济,而农业和手工业经济占了83%。小农经济如同汪洋大海,而近代工业只不过是这个大海中的几座孤岛。毛泽东同志深刻指出:“这是帝国主义制度和封建制度压迫中国的结果,这是旧中国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社会性质在经济上的表现。”〔6〕帝国主义还和中国封建主义结合起来支持反动派作为他们统治中国的支柱。正是由于帝国主义的维护,封建的土地关系、商业高利贷资本和一切前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及上层建筑得以继续保持下来。帝国主义使中国沉沦为半殖民地化,又使中国停留在半封建状态。历史事实表明,帝国主义的入侵既没有使中国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也没有使中国实现资本主义近代化。认为西方列强赞成和帮助中国实现近代化,不反对帝国主义可以实现近代化,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不进行反帝斗争,不改变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地位,不改变帝国主义在中国的压迫和掠夺,要实现中国近代化是不可能的。毛泽东同志曾作过精辟的论断:“没有独立、自由、民主和统一,不可能建设真正大规模的工业。没有工业,便没有巩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福利,便没有国家的富强……一个不是贫弱的而是富强的中国,是和一个不是殖民地半殖民地的而是独立的,不是半封建的而是自由的、民主的,不是分裂的而是统一的中国,相联结的。”〔7〕
否定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侵略斗争有种种说法,这里不可能都一一谈到,只举其中的一种为例。这种观点的逻辑是中国人必须“信守条约”,不能“违约”,否则就难怪西方列强发动侵华战争了。其实,帝国主义靠武力逼迫中国签订不平等条约后,可以随时违背条约,从而再逼迫中国签订条件更为苛刻的新约,以扩大在华的侵略权益。而被侵略和奴役的中国人民稍有不满和反抗,却被指责为“违约”,是以“愚昧”抗拒“文明”。这是一种赤裸裸的强盗逻辑!鸦片战争以后,中国被迫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就是这一强盗逻辑的体现。在《南京条约》签订后,清政府曾梦想信守所谓“万年和约”,但英法联军的炮火将这梦想打得粉碎。对于帝国主义以武力强加于中国人民头上的不平等条约,中国人民完全有权反对,有权要求废除,不存在违约不违约的问题。如果按照所谓“信守条约”的说法,中国只有永远沦为帝国主义的半殖民地、殖民地,中国人民永远遭受帝国主义的奴役不得翻身。这是一切还有民族良知的人都会懂得的道理。一生为谋求民族独立、维护国家主权而努力奋斗的民主革命先驱者孙中山就曾明确指出,“不平等条约就是我们的卖身契”,“一定要主张废除中外一切不平等条约”〔8〕。直到去世之前,他一再反复强调说:“我们中国人的地位,坠落到了这个地步,如果还不想振作国民的精神,同心协力,争回租界、海关和领事裁判权,废除一切不平等的条约,我们中国便不是世界上的国家,我们中国人便不是世界上的国民。”〔9〕他还把这个主张,写进了他的遗嘱。只有彻底斩断殖民枷锁,我们的祖国才有可能真正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就是一个伟大的民主革命先驱者对近代中国历史的深刻洞见,这才是近代四万万中国人的心声。
二、革命与改良
在近代中国社会变革中实现近代化,还涉及如何看待革命和改良的问题。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探讨:(一)辛亥革命等近代中国的革命是不是“激进主义思潮”、“情绪化”的产物;(二)革命是否只是一种破坏性的力量;(三)辛亥革命是不是搞糟了,必然军阀混乱,而通过当时的立宪派逼着清政府改良,中国就可以走上现代化道路。应该说,这种否定革命、鼓吹改良的思想是错误的。
把一场伟大的革命简单地归之于某些人“情绪化”、“激进主义思想”的结果,归之于某些人头脑中的主观意愿和人为因素的结果,是不科学的。革命不是凭少数人一时的情感冲动就能煽动起来,也不是仅凭某个阶级和政党的意愿就能发生的。革命的产生,除去革命阶级主观条件外,必须具备革命的客观形势。没有革命的条件,革命时机不成熟,任何人的“情感激流”也制造不出革命来。中国近代史上发生的革命,都是客观形势使然。正如列宁所说:“要使革命到来,单是‘下层不愿’照旧生活下去通常是不够的,还需要‘上层不能’照旧生活下去。”〔10〕辛亥革命是如此,新民主主义革命也是如此。它们都是代表人民群众的意愿,顺应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即以辛亥革命而言,它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民族危机和社会矛盾尖锐的产物,是十分腐朽的清政府不愿意或没有能力抵御外国侵略和领导国内变革的结果。
20世纪初,八国联军发动侵华战争,清政府宣称“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沦为“洋人的朝廷”。由于它的卖国与黑暗腐败的统治,不仅与人民大众的矛盾日益激化,而且与立宪派的矛盾以及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也愈演愈烈。风雨飘摇的清王朝,日益走向孤立的境地。当时的客观形势,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遍布全国各地的群众反清斗争。《辛丑条约》签订后,清政府不能照旧统治下去,不得不做一些变革,对内实施“新政”、“预备立宪”,从而加捐加税,勒索人民。当时,“所有柴、米、纸张、杂粮、蔬菜等项,凡民间所用,几乎无物不捐”〔11〕;“当捐之行也,一盏灯、一斤肉、一瓶酒,无不有税”〔12〕。各级官吏乘机从中勒索中饱,广大民众难以为生,民怨鼎沸。人民群众不能照旧生活下去,于是纷纷起而反对清政府的腐败统治。抗捐抗税、抢米风潮、会党与农民起义等各种类型的反清斗争,遍布全国城乡,连绵不断。据统计,1902年到1911年,全国各地此伏彼起的民变多达1300余起,平均每两天半发生一次。遍布全国、越来越尖锐的阶级斗争,削弱了清政府的统治,使清王朝陷入四面楚歌的困境中,为辛亥革命的爆发创造了客观的社会环境和群众基础。
(二)清政府的倒行逆施,日益将主张改良的立宪派推向自己的对立面。面对严重的民族危机和革命风暴的来临,立宪派发动了颇具规模的请愿运动,要求清政府尽快开国会和成立责任内阁,尽快转入君主立宪的轨道。然而,清政府不可能接受立宪派的要求,接受了就意味着自身权力的丧失,因此,一次又一次拒绝立宪派的请愿要求。当立宪派准备第四次请愿时,清政府即命令禁止请愿活动,明白宣布,各省如果再有“聚众滋闹情事”,请省督抚立即“查拿严办”。尽管立宪派确实没有干犯王室尊严的用心,然而清朝统治者却不理会他们的“忠心耿耿”,而是变本加厉地加强了皇族的集权统治。1911年,清政府成立所谓“责任内阁”,被称为“皇族内阁”或“亲贵内阁”。事实证明,清政府的预备立宪,实质上只是一场骗局。这使立宪派痛心疾首,梁启超在报刊上撰文痛斥清政府是“误国殃民之政府”、“妖孽之政府”。清政府的倒行逆施,将越来越多的立宪派人士推向革命一边,成为反对自己的势力。那种认为腐朽的清政府的存在仍有很大意义,可以通过当时立宪派所主张的改良来逼着它走上现代化道路的论断,并不符合历史实际,只不过是一厢情愿的主观臆造。
(三)清政府内部满汉权贵之间、汉族官僚军阀集团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20世纪初,袁世凯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练成北洋六镇新军后,权势炙手可热,实力迅速膨胀,使得皇亲贵族集团深有猛虎鼾睡于卧榻之旁的忧虑。1908年,光绪皇帝、慈禧太后相继死后,醇亲王载沣以“监国”身份将袁世凯放逐河南老家。这引起了汉族官僚军阀的不满和怨恨,对清王朝更加离心离德。武昌起义爆发后,各省总督、巡抚几乎没有人为清政府效力卖命,或保持观望态度,或弃城逃跑,或附和革命,与太平天国起义时期的情况大相径庭。对于一个连自身内部矛盾都无法解决、意志难以统一的政府,又怎么能够指望它去化解更为严重的外部矛盾,将社会整合一起,从而领导国家走上现代化的道路呢?当时的清政府,正如孙中山所形容的那样,像“一座即将倒塌的房屋,整个结构已从根本上彻底地腐朽了”,“全国革命的时机,现已成熟”〔13〕。
由上述可见,辛亥革命的发生,是客观形势使然。不仅是“‘下层不愿’照旧生活下去”,同时“‘上层不能’照旧生活下去”。革命形势在当时已经具备了。革命派起而推翻清政府,是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意愿,顺应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并不是“激进主义思想”的结果。
近代中国革命,可以说是被外国侵略者和本国反动统治者逼迫出来的。辛亥革命的领导人和不少骨干分子,并非一开始就主张以革命推翻清政府,而是经历了一条从改良到革命的道路。孙中山曾经说过:“可以用和平手段时即用和平手段,必须用强力时即以强力临之。”〔14〕事实也是如此。孙中山即曾上书李鸿章,试图通过清政府自上而下的改革来挽救民族危亡,实现国家富强。然而事与愿违,孙中山要求改良的愿望换来的却是李鸿章的极其冷漠。这条改良道路走不通,才使孙中山最终坚定了革命的决心。章太炎、秦力山、孙武等人也是在自立军起义失败前后放弃改良主张,转向革命阵营的。这是由于人们对清政府已经绝望,认为“欲思排外,则不得不先排满;欲先排满,则不得不出以革命。革命革命,我同胞今日之事业,孰有大于此乎?”〔15〕在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中,如李大钊、毛泽东同志等,早年也曾想以温和、改良的方式来推进中国的发展,只是当他们感到必须以革命的方式才能解决中国的问题时,才提出革命的主张。
宣扬“告别革命”者攻击革命的一个论点是所谓“杀人流血”。这种说法并不新鲜,戊戌维新失败后的康有为等改良派攻击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就是如此说。康有为写了一篇《法国革命史》长文,对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大肆攻击,借此来反对辛亥革命,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诋毁革命是“杀人流血”。康有为的这种谬论,遭到了革命党人的批驳。他们指出:“革命不免于杀人流血固矣,然不革命则杀人流血之祸可以免乎?革命之时,杀人流血于双方争斗见之。若夫不革命之杀人流血,则一方鼓刀而屠,一方觳觫而就死耳。为国而死,则吝惜之;为野蛮异族政府所蹂躏而死,则忍受之,何死之不择也。”〔16〕他们还指出:革命可以“救人救世”,“无革命则亦无平和,腐败而已,苦痛而已”〔17〕。革命战争杀人流血是不可避免的。革命正是要以流血换来不流血,换来广大人民群众免受反动统治阶级的蹂躏、屠杀,免受帝国主义的蹂躏、屠杀。
不用暴力革命,不发生杀人流血,社会永远是平和地发展,当然很好。但这只能是一种幻想,因为中外的历史还找不出这样的事实。“只要社会还分成阶级,只要人剥削人的现象还存在,战争是不可避免的。而要想消灭这种剥削,我们是逃脱不了战争的。战争无论何时何地总是由剥削者、统治者和压迫阶级挑起的”〔18〕。“革命是最尖锐、最激烈、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和国内战争。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伟大的革命没有经过国内战争”〔19〕。被压迫阶级反对压迫阶级的国内战争是合理的、进步的和必要的。不同立场、观点的人对革命的评价自然是不同的,这不足为奇。
认为革命只是一种破坏性的力量,它破坏了一种政治框架之后,并没有提供新的政治框架,也是不符合历史实际,没有根据的。任何真正的革命都不可能只破坏原有的政治框架,而不提供并建立新的政治框架。无论是孙中山和同盟会领导的革命,还是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推翻什么政治制度,建立什么政治制度,都很明确。辛亥革命的领导人孙中山,还在1895年在香港建立兴中会总部时,就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的宗旨。1905年成立同盟会时,其纲领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孙中山把它归纳为民族、民权、民生三个主义。三民主义学说成为这次革命的指导思想。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推翻了清政府,结束了二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这使中国社会曾经呈现出一派新气象,民主观念广泛传播,政党、社团如“雨后春笋,蓬勃兴起”。从临时参议院到参议院、众议院的选举和国会的成立,表明议会制是当时人们努力争取的目标。在政治体制上,基本上是三权分立制。这就是说,西方国家那套资本主义政治制度都被搬来了。当时很多人对此抱很大期望,以为这就可以建设一个民主共和的国家了。但是,由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势力的破坏,政党政治、议会道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行不通,于是有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正确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结束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地位,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并继续前进,进入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新时期。
至于说民国初年出现的帝制复辟、军阀割据和混战的局面,是辛亥革命“搞糟了”,是它所造成的必然结果,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是不公正的。民国年间军阀割据和混战的出现,是袁世凯和其他军阀造成的,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造成的,而不是辛亥革命带来的。
武昌起义后,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抱着敌视态度,力图阻止革命的发展,不断向革命派施加干涉和压迫,加紧扶植袁世凯,鼓吹“非袁不可收拾”。立宪派害怕革命继续发展将危及自己的既得利益,希望拥有北洋武装又受帝国主义宠信的袁世凯来维持社会“秩序”和“治安”,他们在革命内部极力散布对袁世凯的幻想,制造妥协空气。而在革命派内部,妥协思想也在发展。正是在这种形势下,辛亥革命后建立的南京临时政府只存在三个月,1912年4月1日孙中山被迫正式解除临时大总统职务,由袁世凯取而代之。辛亥革命遭到严重的挫败。
袁世凯窃取政权后,实行专制、卖国的反动统治。他撕毁《临时约法》,取消国会,破坏民主,使“民国”只剩下一块空招牌。进而搞尊孔复古,复辟帝制,以实现他做皇帝的野心。就在袁世凯实行专制独载统治和复辟帝制的过程中,他亲手培植的两员大将段祺瑞、冯国璋效法他对清政府的态度,各自发展自己的势力,逐渐地抛弃对袁世凯的忠诚。而东北的张作霖,南方的滇系、桂系,也都在扩张势力。袁世凯复辟帝制失败后,北洋军阀中以段祺瑞为首的皖系和以冯国璋为首的直系的分裂表面化。皖系得到日本帝国主义的支持,直系以英、美帝国主义为靠山。张作霖的奉系在日本帝国主义的支持下,成为直皖两系以外一支举足轻重的势力。南方滇系、桂系军阀也各行其是。这就出现军阀割据以至混战不断的局面。
以上事实说明,民国年间的军阀割据和混战,是袁世凯破坏民主共和、复辟帝制的结果,是各地大小军阀所造成的,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产物。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帝国主义和国内买 办豪绅阶级支持着各派新旧军阀,从民国元年以来,相互间进行着继续不断的战争,这是半殖民地中国的特征之一。”“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有两种,即地方的农业经济(不是统一的资本主义经济)和帝国主义划分势力范围的分裂剥削政策”〔20〕。
对于历史上的革命和改良,应该实事求是地给予正确评价。革命和改良究竟哪一种好,不能抽象地论定。在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革命是社会变革的动力;在一定的条件下,改良也可以起到革命变革社会的作用。在某一个国家的近代化变革中,是采取革命的方式,还是采取改良的方式,完全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历史状况、社会政治经济状况、阶级状况等现实国情。也就是说,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对革命、改良的得失,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具体的分析,完全抹煞革命,一味颂扬改良,是错误的。
在中国近代史上,无论是戊戌维新运动,还是辛亥革命时期的立宪运动,对中国社会发展都曾不同程度地起过积极推动作用。但是,无论是戊戌维新运动时期的维新派,还是辛亥革命时期的立宪派,以至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主张“中间路线”的人士,他们试图以改良的方式来解决中国问题的尝试,均以失败而告终。历史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承续辛亥革命没有完成的任务,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才结束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从而在现代化道路上阔步前进。这是客观的历史事实,无法抹煞的。
(文章来源:《历史教学》1997年11期)
〔1〕〔2〕《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2、771—772页。
〔3〕〔5〕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述略》《中华学术论文集》,第337、324页。
〔4〕《申报月刊》第4卷第2期。参考汪敬虞《近代中国社会和中西关系的实质问题),《近代史研究)1990年第1期。
〔6〕(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0页。
〔7〕毛泽东:《论联合政府》。《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80页。
〔8〕〔9〕《孙中山全集》第11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37、387页。
〔10〕列宁:《第二国际的破产》。《列宁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51页。
〔11〕《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55页.
〔12〕《论近日民变之多》。《东方杂志》1904年第11期。
〔13〕〔14〕《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54、252:252页。
〔15〕吴樾:《暗杀时代)。《辛亥革命》(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82页。
〔16〕〔17〕《民报》第9号、第1号。
〔18〕列宁:《革命军队和革命政府》。《列宁全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531页。
〔19〕列宁:《布尔什维克能保住国家政权吗?》。《列宁选集》 第3卷,第310页。
〔20〕《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