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善长为什么不杀不行李善长的“冷漠”和朱元璋的“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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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不仅“不忍心”杀老哥儿们,而且在胡惟庸案处置后不久还将“以年老养疾”的老宰相、太师李善长给请了出来。当时专门负责监察的朝廷监察机构御史台正缺少领导,因为御史大夫陈宁参与了胡惟庸的谋反,御史中丞涂节的嘴巴惹了祸,都给一一处死了。洪武十三年五月,皇帝朱元璋就让李善长去管理御史台。李善长的能力是相当强的,做宰相管理中书省那么大的一个摊子都给他收拾得井井有条,现在让他去管理御史台,这还不是小菜一碟,顿时御史台的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更让人看不懂的是,“犯了那么大的事”的李善长不仅没有遭受胡惟庸案件的半点“冲击”,反而受到了皇帝朱元璋的这般恩宠,而且连李善长的弟弟、那个与胡惟庸结为儿女亲家的李存义,李存义的儿子、胡惟庸的侄女婿李佑都给留在朝中继续做官,这实在是让当时的人们坠入云里雾里。

朱元璋毕竟是朱元璋,要饭时的饥饿他忍过来了,乞讨时被辱他忍过来了,死亡的威胁他也忍过来了,人生还有什么不能忍的?想当年开国初我朱元璋还将李善长誉为汉代的,话已说得够满了,太师李善长的功劳也太大了,看他那个处世之道,满朝文武似乎多少都与他有些关系,这可了不得,不能轻易动他,对于这种潜在的危险可不能像农田里割草那样,一刀下去,发现没割干净,再来第二刀。在政治上这叫幼稚,这叫,弄不好李善长他们真谋叛起来,那将得不偿失。我朱元璋过去可吃过谢再兴、邵荣他们谋叛之苦了,还是从长计议吧。

所以胡案以后,洪武皇帝朱元璋并没有穷追猛打,而是表现出对潜在的危险分子的出奇“大度”,于是出现了表象上的政治宽和,亲如一家。但事实上在胡惟庸案子“了结”后,他充分发挥了当时的特务组织——拱卫司的作用,暗中加紧对胡案的深层调查。为了加强皇帝自身“耳目”的力量,在胡惟庸被处决后的第3年即洪武十五年(1382),朱元璋终于作出决定,创造性地健全专业特务机构——锦衣卫。这是一个以专门刺探文武百官臣僚的言行为使命的皇帝直接掌控的特务系统,其下设镇抚司,拥有自身独立的监狱和法庭,侦查、逮捕、审问、判刑等“一条龙服务”到底,由此侦办的案件称为“诏狱”。朱元璋这样做无非是让锦衣卫的奴才们在暗地里对诸如胡惟庸谋反等案子的那些漏网分子盯紧点。换句话来说,在胡惟庸案了结后,李善长及其家族表面上的平静维持了5年的时间,实际彻底清除胡党的暗流一直在涌动着。而所谓的平静,只不过是当时一般人们包括“胡党分子”诸如李氏家族成员都没有意识到罢了。经过五六年的暗查,到了洪武十八年时,朱元璋开始对李善长家族动手了。

李善长的“冷漠”和朱元璋的“不爽”

洪武十八年(1385),有人再次出来告发,说李善长的弟弟李存义,不仅是胡惟庸的亲家,而且实际上还是胡惟庸谋逆案的同谋,不能让他们再逍遥法外,理应也治罪。这个罪名可大了,按律,伙同谋反,不仅伙同者要治以死罪,就是他的族人也要受到株连。但令人们再次没想到的是,皇帝朱元璋又一次网开一面,对李善长亲族们的处置范围特别小、发落特别轻,仅下诏说:皇恩浩荡,李存义、李佑父子免死,全家发配到崇明岛闲住。而李善长不仅毫毛未损,没受到任何牵连,且纹丝不动,继续管理他的御史台。朝中好多大臣看到这种情势,纷纷议论:李善长功高望重,深得帝心,什么事也都不会影响到他这位老宰相的。从过去的常例来讲,家族里发生了参与“谋逆”这样大的事,皇帝对你李善长真是格外的“恩宠”,李善长理应立即上表谢主隆恩,先行自责一番,什么家门不幸,管教不严,终成大祸。即使自己及家族没有半点错,也应该这么做,因为皇帝永远不会有错的。接着就要演一出戏,引咎辞职,以慰帝心,以平众忿。但李善长压根儿就没有这么做,好像家族里发生这么大的事与他真的毫无关系。

对于李善长的“冷漠”,有一个人极为不悦,谁?皇帝朱元璋!至于李善长为什么要这么“冷漠”,目前有三种解释:第一种:认为李善长疏忽了。但以李善长的精明干练来看,似乎说不过去。第二种:认为李善长这样做,主要表明他与朱元璋之间亲密无间的君臣关系,正因为非同一般关系,免得俗套,何必多此一举。但问题是李善长并不清高,而且还是个俗不可耐之人。第三种:认为李善长年纪大了,倚老卖老,只想安度晚年,不想多说什么了。但如果李善长真的以为自己老了,那他为什么还要出来管理御史台?

李善长真实想法到底是什么?我们现在无法解答,只有去问他本人了。

但李善长的“冷漠”,使得朱元璋大为不爽,更要命的是死神正朝这位淮右集团核心人物李太师一步步地走来。

南倭——林贤通倭事件突发——胡惟庸死后6年才暴露

洪武十九年(1386),就是李善长弟弟家出事的第2年,又有人出来揭发了一件谋反大案——明州卫指挥林贤通倭。通倭在那年代可是件大案了,所以一定要严加审查。而审查下来的结果正合洪武皇帝的“口味”,林贤通倭是奉了丞相胡惟庸之命进行的。这下可乐坏了朱元璋,朱元璋是这么想的:人们都认为胡惟庸被处死时,实际上他谋反的证据不充分,阴谋还没有全部暴露。朕早就看穿胡惟庸不是什么好东西,要谋反啊,这下怎么说,“铁证”如山了!此时距离胡案爆发已经6个年头,表面看来林贤通倭直接指向的是已经满门抄斩的胡惟庸,但胡家已经什么都没有了,灭族的灭族,流刑的流刑,所以实际指向的应该是胡惟庸步步高升的引路人、淮右集团的核心人物李善长。等上6年才逐渐切入“正题”,朱元璋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他过去什么都能忍,难道就忍不住这么几年吗?

从此开始,李善长厄运连连。

淮右集团核心人物李善长的大限——洪武二十三年(距胡案10年)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即使是从世界史范围来看,洪武二十三年即公历的1390年并不是什么特别的年份,但对于当时大明帝国来说,这一年却似乎笼罩在更多的云雾和雷电之中,那时的前宰相李善长,身体还算硬朗,精神也很好,可大明人主和中央朝廷上下似乎都不约而同地讨厌这个77岁还活着的老头,李善长的大限到了。

李善长的第一道“催命符”实际上是自己下的。这道“催命符”的名称依照史书上的说法叫“耄不检下”。什么意思?就是古稀之年也不“检点”自己的行为。那么李善长干了什么事得了这么个“催命符”?

李善长“自找”的第一道“催命符”——私借营卒扩建造府宅案

综观史书记载:李善长一生言行有两大特征:第一,十分注意人生享乐。前文已述,就在大明开国前夜,已经位近人主的李善长几乎什么都不缺,却在胡惟庸前来“跑官奉献”时,一次性笑纳了300两黄金。由此看来,这人很贪婪。要这么多的钱财干吗?花呗。否则的话,无法解释他要这么的钱财到底有何用处?钱是好东西啊!更何况人生苦短,还是及时行乐吧!至少说,直到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初的李善长还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这一年,李善长已经77岁了,在那个年代里,这个年龄绝对算得上是古稀之上的老寿星了。老寿星精神矍铄,还想要好好地度过“夕阳红”的每时每刻,于是便想到了要增添一些院落,嬉戏人生暮年。

而就在这时候,李善长个性的第二大特征被无限地放大,那就是对周围环境不敏感。他要增修府第,但条件不足,人手少。不过,这样的小事是难不倒曾经决胜千里之外的淮右集团的核心人物李善长的,他向老乡、同事、据说又是朋友的信国公汤和借些人手。一般民间借贷也就“小来来”,可人家李善长曾经是大明帝国的宰相,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人,所以也就“大手笔”,一开口就向武将汤和要借营卒300人。以营卒为工役在传统中国包括明朝在内原本是个平常事,不过要借300个营卒,这么大的数字可将在淮右功臣勋旧当中以胆小怕事、谨小慎微而著称的信国公汤和给吓坏了。

这个汤和何许人也?他是朱元璋小时候一起长大的小玩伴,当今皇上朱元璋之所以有今天,还不是因为汤和的那封信所起的作用么。不仅如此,尽管汤和驰骋疆场、九死一生,什么也不怕,但他打小就“服”一个人,谁啊?朱元璋!大明建国时,汤和被封为信国公,历经明初数次“政治运动”,最终成为大明帝国中为数极少的几个保全功臣之一。汤和之所以能善终,关键点不在于他与皇帝朱元璋之间的关系有多“铁”,而在于他尽管是一介武夫,但对皇帝百分之百的恭顺与忠心,为人处世特别之小心谨慎,多一步路也不敢乱走。所以,当李善长向他借300个警卫兵时,汤和的心就像小兔子一般猛跳着,随之聪明劲上来了:既然人家前帝国宰相又同是老“高干”、老同乡,无论从哪个角度都应该借;但这个前帝国宰相李善长的恩遇早已衰颓,换句换来说,他现在实际上是个皇帝不喜欢的人——这事就连京师南京大街上的人都知道,如果真的将300个警卫兵借给一个皇帝并不喜欢的人,皇帝会不会怪罪下来?而且所借的是警卫兵——武装力量,什么都可以借,就是这种借是最危险的“借”,要是借了以后,皇帝不高兴,这岂不自己也有危险了。这叫借了不是,不借也不是,最后他想到了一个万全之策,如数照派300个警卫兵给李善长;与此同时,他在暗中向皇帝朱元璋奏明了此事。在做好两面工夫以后,汤和觉得心安理得了,至于他是否等于向皇帝朱元璋告了密——李善长正聚集兵力,他可管不了那么多了。而事实是以猜忌著称的皇帝朱元璋知道以后,自然而然地充分发挥起自己的猜忌特长,李善长“自找”的第一道“催命符”就这样催生出来了。

李善长“自找”的第二道“催命符”——丁斌徙边案

也许洪武二十三年真该是李善长的大限年份,他不仅“自找”了第一道“催命符”,且接着又为自己找了第二道“催命符”——丁斌徙边案。

就在汤和向朱元璋密报李善长“暗中借兵”一事不久,凑巧又发生在李善长身上的一件在中国历代官场上最为常见的“打招呼”事件,就此将他置身于十分尴尬的境地。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当时京师南京城里有一批因事连坐的罪犯要移向边塞去实边——朱元璋把一些可杀可不杀的罪犯“留”下来,发配他们到边荒地区去开荒,这就叫做实边。在这些罪民中有个叫丁斌的人,是李善长家的亲戚,他也在被发配的行列。丁斌家人得到信息后,立马去找李善长出面“打招呼”,这也是中国历代官场上极为常见的一件普通事情,是中国特色的国情使然。而这样的事情在被洪武皇帝封为大明第一功臣的李善长看来,只不过是件区区小事;再说他向来对自己的亲戚和周边的人很关照,这也是历朝历代培植私人势力最为常见的有效手段。所以当丁家人向他“求救”以后,李善长就几次三番出面为丁斌说情求免。也许真的是大限到了,李善长不出面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而一出面却惹出大祸来了。由于皇帝朱元璋对他越来越狐疑和恼怒,不但不允他的请求,反而命令:立即将丁斌拿问,交由法司严加审讯——让他供出他所知道的李氏家族所做的一切不法事情。这个丁斌起初还够哥儿们的,就是不说,但他再硬也硬不过朱元璋可能也曾参与设计的酷刑,到后来就像倒豆子似地将一些人们所不知的阴事全给倒了出来。

原来这个丁斌不仅是李家的亲戚,又与胡惟庸家关系非同一般。曾被李家推荐给胡惟庸,在那里做过事,所以他耳闻目睹了不少李、胡两家相互往来的事情。但在重刑之下,这些李、胡两家相互往来的事情便迅速转为了反叛的阴谋密议,既然已经被处决的胡惟庸“定性”为谋反,那么与他家密切来往的李家人能不参与吗?更何况又有这个对胡、李两家密切关系有深度了解的丁斌的“口供”,这下就首先坐实了胡惟庸的亲家李存义、李佑父子伙同谋叛的罪状。朱元璋知道后,立即下令,将李存义、李佑父子从发配地崇明岛拘捕回京师南京,重新对他们进行审讯论罪。

李善长“自找”的第三道“催命符”——李存义、李佑父子的口供

原本是为“丁斌徙边案”打招呼的一件极为普通的事情,却引出了坐实胡惟庸的亲家李存义、李佑父子伙同谋叛的惊天大案来,这对李善长将获重咎来说,简直是火上浇油,更加速了他祸事的爆发。

大家知道,家庭血缘关系一直是中国社会当中最为坚韧和最为基本的社会关系的纽带,比起西方人,中国自古就特别重视家庭家族伦理与家族结构等级秩序的建设,所以很多学者认为,在中国一直没有独立的人格和自由的人,所谓的中国人实际上都是大集体或言血缘家族里的人。因此中国历史上经常出现这样的家族发展变化规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想当年李存义、李佑父子为什么能与大明帝国当朝宰相胡惟庸结为亲家,还不就是因为李存义有个可以荣耀的、位近人主的哥哥李善长。现在李存义父子倒大霉了,中国历代家族发展变化规律再次起作用。

由于这是皇帝钦定的案子,法司部门绝不敢有半点马虎,而事实上他们工作得不仅特别的认真,而且还“成绩斐然”。因此,李存义父子从崇明押回南京重审时,很快就供出了许多惊天“秘密”:亲家胡惟庸曾要求李存义做一件大得吓死人的事情,劝说哥哥李善长一同谋反。在一个上蹿下跳的亲家和“策画多中”的哥哥面前,李存义就显得有点弱智了。当他跟哥哥说及此事时,李善长的第一反应是极度的震惊和恼怒,随之叱呵弟弟道:“你说你们想做什么?看看你们所密谋的事情,那要灭九族的!”在哥哥面前碰了一鼻子灰后,李存义又回去告诉了亲家胡惟庸。可胡惟庸还是不死心,又找了李善长的老朋友、铁哥们杨文裕去劝说,并许诺:“若谋反事情成了,就封李善长李太师为淮西王。”听到这样的诱惑,李善长不免有所心动,但内心还是充满了极度的恐慌,所以也就没同意谋反的主张。这时“小牛犊”胡惟庸已经看出李善长“松动”了,于是就亲自去李府劝说,可是李善长还是没同意。就这样僵了好久,最终胡惟庸又派自己的亲家李存义去劝说他的哥哥,李善长听后叹道:“我已年迈了。等我死了以后,你们自行其事吧!”

上述“事实”如果是由别人说出的,尚有怨仇之嫌,而由绝对有恩于自己的亲弟弟说出,谁会不信这是真的!所以说,李存义父子的被捕及其所作的口供,对于李善长来说是致命的。我们完全可以将它看作为李善长“自找”的第三道“催命符”。但事情至此还没完,从根本上来说,要给这个“罪大恶极”的老家伙、“策画多中”的老狐狸李善长定罪还不是时候,在政治斗争的大风大浪中不断胜出的人主朱元璋比任何人都清楚,应该怎么掌握好处理这等人这等事的火候,他还要深挖其“罪大恶极”之根源与网络,最好还能搞出更多案中案来。

案中案——李善长“自找”的第四道“催命符”——私放北虏降臣封绩案

在再度深挖胡惟庸党案运动紧锣密鼓进行之际,又有人出来告发了:李善长前年犯下的一起案子:洪武二十一年(1388),大将军蓝玉率领明军北征沙漠,打击蒙古,在捕鱼儿海逮到了一个“奸人”封绩。封绩是的旧臣,后来投降了明军。据说他经常往来于蒙汉之间,曾经为宰相胡惟庸送过勾结元嗣君的书信,在书信里胡惟庸不仅对元嗣君称臣,而且还请北元嗣君派兵作为他谋反的外应。

上述说辞本身就漏洞百出:第一,胡惟庸本是很精干的人物,他与北元嗣君连面也没见着就冒冒失失地写这样的书信,这似乎是说这位前大明帝国的宰相原本是个意念狂想症者或是个不折不扣的“二百五”。第二,胡惟庸在书信中对元嗣君称臣,若是真的,那肯定也是他神经错乱了。要知道胡惟庸在大明帝国中的地位已经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他现在要谋反,即使成了,仍要称臣,冒那么大的风险还在官位“原地”踏步,只有神经错乱的人才会这样胡来。但问题是这些都不重要,反正胡惟庸死了,死了就好,死无对证。要命的是上述这些封绩的供词都是他再次被捕(洪武二十三)时才审出来的。蓝玉初次捕到封绩时,也不知怎么的,李善长不仅“匿不以闻”,就说没有将此事汇报给皇帝朱元璋,而且私自将封绩给放了。两年后的洪武二十三年(1390),这个封绩第二次被捕入狱,一审居然就审出了这么多的“花头”来,这是李善长“自找”的第四道“催命符”,也许李善长该活到头了。

李善长的第五道“催命符”——天怒人怨——不杀不行!

洪武皇帝朱元璋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大明帝国的大臣们谁都看出来了现在的形势,负责监察工作的御史们更是不遗余力地尽其所能,“闻风奏事”。中国历史上常常出现这样奇特的政治风景:每当某个大人物倒台时,不说他的同僚,就是他昔日的“朋友”、“亲人”,甚至是服侍他的下人们都会表现出高度的政治觉悟:揪出那些叛逆分子,揭发他(们)“不忠不孝”的罪行,最好再能踏上一脚,叫他(们)永世不得翻身。李善长“赶上”的正是这样的“好光景”。

洪武二十三年五月,监察御史劾奏太师韩国公李善长罪状。李善长的家奴卢仲谦等人一夜之间提高了政治觉悟,与洪武朝廷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出来检举说:大约十年前,在胡案爆发前的某天,丞相胡惟庸亲自造访李府。尽管李府大家长李善长先前已经几次委婉地表示,拒绝参与谋反,但胡惟庸开出的条件也实在太诱人了。所以当胡丞相再次光顾李府时,李善长就明白了他的来意,立即屏退了身边的人员,同他凑在了一起,窃窃私语,时而又频频点头。而后不久,李善长又接受了胡惟庸派人送来的稀世珍宝——西域古剑、玉刻蛟龙蟠桃卮(古代一种盛酒器)、白玉壶等贿物;作为答谢,李善长派出了家奴耿子忠等40人,帮助胡惟庸谋反。从此李、胡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李给了胡谋反的一切支持。

事情至此,胡惟庸谋反案背后的“真相”所有的指向都对李善长极为不利,说得更为直白一点,不仅李善长对胡惟庸谋反案知情不告,甚至最终还“参与”了进去。案件查到这一步,差不多可以了结了。最终认定:胡、李二人伙同谋反,胡惟庸私通倭寇,准备里应外合,图谋社稷;李善长则竭力外饰周旋,交通关节。身为开国元勋和皇亲国戚,事先知晓胡惟庸谋反,却知情不告,狐疑观望,首鼠两端,最终还参与到“谋反活动”当中去,李善长犯下了大逆不道的滔天罪行。

满朝文武官员无不愤慨,大家纷纷表示,杀了李善长以谢天下,而不杀李善长就不足以平群愤。不过此时的大明天子朱元璋却似乎表现出极度的“不忍心”,他没有立即下令处决李善长及其家人。

皇帝是“仁慈”的,是“爱惜”开国功臣的,问题是李善长为首的开国功臣实在是大逆不道,坏事做绝,弄得人言鼎沸,群情激愤,这就应了人们常挂在嘴边的“人怨”说法。还有“天怒”吗?有,你别急,马上就来“天怒”了。

这个“天怒”说来就来了,当时主管大明帝国天文历法的官员出来说话了,他发现天上有星变。星变就星变,这是自然现象,跟人间又有何关联!这是现代人们的科学自然观。可过去人们不这么看,不仅不这么看,还有另外一番说法:星变喻示着上天对地上所发生事情不满意而发出的警告。而不听上天的警告,则会有大麻烦甚至大灾难降临。你看那皇帝,什么人间的事都是他永远正确,但在上天面前,他却表现出无以复加的恭敬。既然现在上天发怒了,怎么解救即将到来的上天降临的灾难?据说只有折伤大臣,说白了就是处死得罪了上天的大臣,这个大臣是谁呢?李善长啊!现在大明帝国就连3岁小孩都知道,这个引起“天怒人怨”的罪大恶极的“坏蛋”就是李善长wqmttx!于是李善长最后的一道催命符已下达,还有什么可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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