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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任放:《近代两湖地区的矿业》
原刊《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1期
【内容提要】两湖地区的矿业可以上溯远古,但是大规模、产业化的采矿业却在晚清形成。湖广总督张之洞大力举办近代实业,从根本上改变了两湖地区的工业格局,使矿业成为“湖北新政”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湖北新政”对湖南的影响不大。湖南矿业的提振是在民国初年之后。因锑、铅、锌等矿的大规模开采,湖南一跃成为中国的矿业大省。然而,因缺乏优质的煤炭和铁矿,湖南的近代工业化严重“缺氧”,动力不足。
Mining industry in Hunan and HubeiProvinces can trace back to ancient times. However, large-scale andindustrialization mining industry formed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ZhangZhidong, the Viceroy of Huguang, vigorously founded modern industry, andradically changed the industrial pattern in Hunan and Hubei Provinces, whichmade the mine to be the an important part of Hubei New Deal. Due to thecomplicated historical reasons, Hubei New Deal had little influence on Hunan.The development of mine in Hunan began after the early years of Republic ofChina. Because of large-scale mining the antimony, lead, zinc, etc., Hunanquickly became the province which produced a lot of mine. However, for lack ofsuperior coal mine, modern industrialization in Hunan was gravely short ofpower.
【关 键词】近代/两湖地区/矿业modernChina; region in Hunan and Hubei provinces; mining industry两湖矿藏之丰富,全国闻名。矿业是近代实业之要目,其发展之步伐实与机器制造、交通运输等行业密切相关。虽然两湖地区的矿业可以上溯远古,但是大规模、产业化的采矿业却是晚清时期才形成的,而且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对前贤相关成果的采纳,散见于字里行间。本文主要论及两湖地区的矿业踏察和近代采矿业之兴起。清季湖北矿业之踏察,不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而且颇具经济地理之意蕴,是人类智识与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的结合所形成的生动的历史图像。张之洞督鄂之前,盛宣怀已聘请英国矿师郭师敦等人勘探湖北各地煤铁矿,足迹遍及武穴、黄石港、当阳、归州、大冶、武昌、兴国、宜都等地,取得惊人成果,对湖北近代采矿业影响甚巨。在此基础上,1889-1894年,张之洞组织中外专家数十人再度进行勘矿活动。人员之多、规模之大、成果之巨,远超盛宣怀时期。这次勘矿,足迹遍及湖北之郧阳、兴山、巴东、当阳、京山、大冶、武昌、兴国州、广济、荆州、归州、王三石、黄安、麻城、鹤峰、百泉湾等地,湖南之宝庆府、衡州府、攸县、醴陵、辰州府、辰溪、浦市、永州府、益阳县、石门县、沅陵县等地,甚至远涉贵州、陕西、四川、山西、山东等省,积累了丰富的第一手地质学方面的资料,为近代采矿业的发展创造了某种契机。通过勘矿,张之洞决定集中力量开采大冶铁矿、大冶王三石煤矿、江夏马鞍山煤矿,实行机械化作业,与此前盛宣怀的土法开采殊不相同。兹将张之洞勘矿活动列表如表1。
张之洞-任放:《近代两湖地区的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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迨至清末,湖北已有所谓矿政调查局,负责清厘现开、已开、已报、已勘诸事项[1]。民国初年,张謇出任农商部总长,决定各省矿政局添设地质调查所,并聘请英国矿师卫勒等人调查湖北等省矿藏。1913-1918年间,在湖北一地,共调查85次,负责踏察之矿师44人次,随行之调查员260人次,所踏察矿区之矿工3.4万余人,获得矿区面积累计1.4万余亩。[2]其间,民间踏察活动也渐次展开,详见表2。
湖北的勘矿活动在中国矿业史上占有重要一席,它不仅广开风气、启发民智,而且运用科学之方法实地踏察,掌握了系统的省情资料,其价值非采矿一事所能涵盖。从踏察活动的组织者看,由盛宣怀到张之洞、再到农商部,显示主事者之层级愈来愈高,调动社会资源之能力亦愈来愈大。从踏察人员看,由外国矿师包揽到中外专家联合调查,再到民间力量之介入,亦显示中国矿业之进步。相比之下,同一时期的湖南却没有出现有计划、有组织的大规模勘矿活动,湘人对近代矿业之探索未免有些迟滞。湖北近代意义上的采矿业在张之洞莅鄂之前已经起步。1875年,盛宣怀受直隶总督李鸿章、两江总督沈葆桢、湖广总督李瀚章的委托,督办开采湖北广济兴国煤矿。开办资本约为制钱30万串,属于官办性质。此矿初创之际,立誓宏大,“盖欲以湖北一厂树之准的,使由鄂省以推及各省,由煤矿以推及各矿,皆得闻风乐从,而踵行无弊”[3]。结果事与愿违,1879年,该煤矿宣告停顿,但人员及设备移至荆门开采,改为商办,号称荆门煤矿,仍由盛宣怀主持。荆门煤矿资本不详,规模较小,其所采之煤远销镇江、上海等地。1881年,鹤峰矿务局成立,开采湖北长乐鹤峰铜矿,资本约为10万两,属于商办性质[4]。稍后,泰来亨茶栈意图募集商股开办湖北施宜铜矿,最终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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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铁厂的建设把湖北的机器采矿业推进到了一个全新的时期。大冶铁矿储量丰富,具有长远的开采价值。1891年4月17日出版的《捷报》对此评论道:“英国煤铁最富。然而,湖北省所雇用的外国矿师则认为中国的铁矿比英国为尤富。大部分的铁很纯,只要加工,即可制成器物与铁轨。大冶铁矿现已开采……”汉阳铁厂奠基之初,在大冶铁矿方面,运矿铁路、铁桥、开矿机器、轧铁矿和灰石的机炉、起矿机器房、沿江码头等,均已修建、安置完毕。1893年5月19日的《捷报》跟踪报道,称“大冶煤铁矿已大规模在开采,每日雇佣工人超过一千人”。几乎同时,江夏马鞍山煤矿亦开通出煤。江夏马鞍山煤矿自1891年夏季开采以来,“出煤极旺”。该煤矿与大冶铁矿一样,使用机器生产,“用泰西机器凿孔之法,做井字架掘采而下,工省利倍”[5]。比较之下,大冶王三石煤矿的运营情况不如人意,症结是积水太多。1894年6月1日的《捷报》称,该矿已停办,前后3年之开销约有50余万两。张之洞打算先购运湘煤、外国焦炭与马鞍山之煤掺用,以应急需。稍后,汉阳铁厂转而大规模开采江西萍乡煤矿,从而保证了湖北工业的大部分用煤,也相应摆脱了湖北煤质不佳、煤产不敷使用之困境。在此过程中,因资金筹措艰难,张之洞等人遂向日本举债,迄1913年共计3200万元。后来又陆续举债,1922-1927年两次对日本举债累计达日金1050万元[6][7][8]。经由此途,日本逐渐掌控汉冶萍公司。先是日本获得用大冶铁矿石和汉阳铁厂之生铁作为抵押之特权,后来又获得将公司全部资产作为抵押之特权,并借此监督并参与公司之运作。由于日本钢铁工业急需铁矿石及生铁,所以湖北境内之矿厂成为其长久觊觎之对象。表4所示,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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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10月武汉沦陷后,汉冶萍公司被日本强行霸占,所产铁矿石全部运往日本八幡制铁所煅炼。据统计,1938-1945年日本掠夺大冶铁矿之矿砂多达5千余万吨[9]。与此同时,应城膏盐公司亦被敌伪政权控制,所产膏盐大量输往日本。
民国时期,湖北矿业发展的一大特征是民营企业有了长足进步。截至1937年,约有35家民营矿厂,开采对象包括煤矿、铁矿、锰矿、石膏矿、石棉矿等。其中,煤矿业最为发达,分布广,数量多(30家),占总数之85.7%,但多系小型矿厂,职工超过100人者仅6家。整体上讲,民营矿厂之规模普遍较小,且大多没有依法登记注册。可见政府对矿业管理存在较大漏洞。尽管如此,民间资本对推动湖北矿业发展功不可没,其概况列表如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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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的龙头是采矿业[10][11]。其开采虽可上溯明代,但官方主导下的大规模生产却在清末民初。大约在20世纪20年代之前,湖南矿业已形成产业化之格局,其标志是各类矿藏均有程度不同之开发,官营、民营之公司林立,主要矿产之销售畅旺,基本确立矿业大省之地位。
表6中的湖南矿务总局,其资本构成为:民股300万元,官股20万元,实为官督商办之企业。此后七八年间,矿务总局逐渐变为行政机构,湘省矿业之开采几乎完全处于矿务总公司的管控下。抗战军兴,湖南矿业出现崛起势头,实因抗战对矿产之急需。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者,就是宛若庞然大物的湖南实业公司,它令人想起清末张之洞创建“湖北新政”之气势。从规模、资本等方面看,湖南实业公司堪称民国两湖地区最大之企业集团,下辖企业22家,涉及矿冶、机械、火柴、造纸、器材、玻璃、纺纱、制革、农林、化工诸行业。在资本构成中,官股占6/10,以湖南省建设厅主持之22家轻工业及重工业厂矿抵充,另有湖南省政府、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之投资36,000万元;民股占4/10,约24,000万元,认股者包括孔祥熙、孙科等显贵。据1943年12月23日重庆《国民公报》称,官办之湖南实业公司支配的矿业单位计有11家,占其名下之企业总数约一半,由此可见该公司对矿业之倚重。这11家矿业单位分别是:醴陵观音滩煤矿工业处辖第1区和第2区,增加资本1,540万元;湘潭云湖煤矿工程处,下辖5个矿区,增加资本2,456万元;桃源冷家溪金矿局,下辖3个矿区,增加资本1,470万元;平江黄金洞金矿工程处,增加资本1,985万元;益(阳)汉(寿)金矿工程处,增加资本750万元;江华锡矿局,增加资本664万元;临武香花岭锡矿局,增加资本722万元;晁县酒居塘汞矿区,增加资本869万元,另有汝城山塘钨矿、东安钨矿,可谓财大气粗[12]①。抗战结束之后,湖南矿业处于恢复阶段,产销大不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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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矿藏种类繁多,地位最重要者当推锑、铅、锌三矿。锑矿遍布湘省各地,尤以新化、安化为最。新化之矿有世界第一锑矿之称。详言之,中国锑矿之宏富,甲于天下。世界之内,中国产量第一;中国之内,湖南产量第一。以1913年为例,中国锑矿产量占世界总量之54%,湖南产量占中国之83%。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军火工业飞速运转,需锑甚多。受此影响,中国锑的产量达到世界总量之80%,湖南之产量仍占全国总量之80%以上,产销两旺,达到鼎盛[13]。1923年的统计表明,湘省锑矿公司多达522家,其分布如表7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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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多之新化、邵阳位于湘中,这是锑矿最为集中的三大地区之一,另外两个地区是湘南、湘西。表7也显示出湖南锑矿产地的公司绝大多数未超过10家,产业布局极不均衡。在技术层面,除了华昌公司等少数厂家使用机器生产,大多数锑商均不用机器,而是采用土制炼炉。土法炼锑简便易行,成本低廉,广为流传,竟使华昌公司处于不利地位,最后只得关门歇业。
与锑矿同等重要者,是铅锌矿,人称“省矿之霸王”。此矿在湖南分布极广,如常宁、浏阳、醴陵、衡山、宝庆等地均有,尤以常宁为最,该地产量占湘省总量之90%。常宁水口山铅锌矿最为着名,先用土法,1905年改用西法。民元之后,增长速度加快,1930年前后已有蒸汽房、洗砂厂、机械厂、电灯厂、木工厂、锻工厂、翻砂厂等,拥有抽水机、锅炉、铁道、火车等设施,规模为全国之最。虽然铅锌矿之利润不及锑矿,但常宁官矿局在湖南矿业中的地位备受推崇。1927年领有执照之湖南铅锌矿企业,见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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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所示,除了常宁官矿局,其他多为商民所办之公司,面积大小不一,资本数目不详。炼铅厂方面,湖南曾有3家:第1家由湖南巡抚赵尔巽于1903年设于衡阳,第2家1905年设于长沙,第3家由湖南巡抚岑春萱于1908年设于长沙,但均命运不济。大体上,湖南矿业“前三甲”之锑、铅、锌各矿,在1930年代趋于式微,风光不再。
湖南其它矿种较重要者,还有钨、锰、锡等矿。湖南钨矿和锰矿在民国之前不为人所知,1913年始被发现。中国钨矿储量世界第一,约占世界产量的52%。湖南钨矿产量在国内位居第三,在江西、广东之后。湖南钨矿之开采,集中于资兴、汝城、临武、郴县、宜章、茶陵等地。湖南锰矿之储量及产量,为中国各省之最。其主要分布于湘中、湘南,首推湘潭,其次为岳阳、耒阳、常宁。湖南所产之锰,不仅大量供应国内各需锰之产业,而且制约着日本钢铁业之发展。因为日本八幡制铁所等企业,每年需用锰10万吨,其中9/10需从中国进口。而湖南所产,实占中国输出日本之绝大部分。在锡矿方面,中国在世界排名第四,湖南在国内各省之中排名第三,仅次于云南、广西。湖南之锡集中于南部,尤以江华、临武为最。明清即有开采,直至民国,多用土法。砒之产量,1927年之统计约在600—1000吨之间,占全国总数之90%。其它矿种还有金、铜、硫磺、汞等。湖南之金矿分为脉金、砂金,前者产于平江、沅陵、会同,后者产于沅水河床之中。清代已设局开采,产量不稳定,入不敷出。铜矿储藏有限,明清已有开采。据1923年调查,在桂阳、绥宁、浏阳、桃源、石门、辰溪、麻阳、会同、永兴、常宁、永顺等地,铜矿公司多达52家,另有官方矿务局一试身手,但开采结果均不如人意。硫磺矿清初已开采,集中产于湘南,基本上是土法生产。汞矿以贵州为大宗,湖南所产集中于湘西凤凰,亦用土法。
饶有兴味的是,湖南矿藏在全国名声颇着,种类全、储量大、品质佳、产销多,诚为矿业大省。但是,有两类重要矿种却系湘省之短项:一为煤,二为铁,均关系近代工业之根基。与北方产煤大省相比,湖南之煤储量不多,且无上等煤田。虽则如此,煤矿公司所在多有。据1927年调查,湘省煤矿公司分布于湘乡(25家)、湘潭(9家)、耒阳(6家)、永兴(4家)、浏阳(4家)、常宁(4家)、安化(3家)、邵阳(3家)、祁阳(3家)、资兴(2家)、醴陵(2家)、攸县(2家)、衡山(2家)、衡阳(1家)、辰溪(1家)、宜章(1家)、宁乡(1家)、溆浦(1家),共计74家。虽然品质欠佳,但煤与民生日用相关,因此人们纷纷采办。当然多用土法,规模偏小。再言铁矿。湘铁分布集中于湘水流域和资水流域,品质不高,因此投资者少。据1927年统计,湖南全省领有矿照之铁矿公司仅有6家,分别在安化(2家)、攸县(2家)、茶陵(1家)、耒阳(1家)。大半土法开采,规模狭小,产出有限[13]②。如果以英国产业革命作为参照,似可指出:(采)煤(冶)铁工业之发达为产业革命之开展奠定了能源基础,反之,则近代意义之重工业(钢铁业等)无从建立。湖南之煤矿及铁矿分布虽广,但品质欠佳、产量不高、手段落后,无法承受重工业之建设。若想取得重工业之实绩,必须设法从省外之区域获得煤铁资源,方有施展之助力。换言之,煤铁之匮乏,成为湖南发展近代工业之瓶颈。锑、铅、锌、钨、锰等矿脉虽旺,但不足以构架近代工业之完整格局,也无力将矿业大省之湖南打造成工业强省。从总体上看,近代时期的两湖地区在矿业发展上取得了实质性成果。由于湖广总督张之洞大力举办近代实业,对矿产需求强劲,从根本上改变了两湖地区的工业格局,使矿业成为“湖北新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煤矿和铁矿的开采格外引人注目,奠定了以武汉为龙头的两湖近代工业化的能源基础。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湖北新政”对湖南的影响不大。湖南矿业的提振是在民元之后。因锑、铅、锌等矿的大规模开采,湖南一跃而为中国矿业大省。然而,因缺乏优质的煤矿和铁矿,湖南的近代工业化严重“缺氧”,动力不足。矿业资源的结构性缺陷,加之其它因素,导致近代时期的湖南实业一直落后于湖北。
注释:
①清末湖南25家企业中的17家(占资本总额之72.3%),主要从事省内矿产开发。
②185-188页(铜矿)、188-190页(铁矿)、190-198页(锰矿)、198-203页(锡矿)、203-205页(砒矿)、212-214页(汞矿)、214-218页(钨矿)、219-234页(煤矿)、234-239页(硫磺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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