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琅-杨海英:施琅史事探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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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杨海英:施琅史事探微

明末清初的福建,曾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舞台。陈寅恪先生曾经说过:“自飞黄、大木父子后,闽海东南之地,至今三百余年,虽累经人事之变迁,然实以一隅系全国之轻重,治史之君子,溯源追始,究世变之所由,不可不于此点注意及之也。”[1]意味深长,非纵横古今不能理解。王钟翰师几年前曾写过一篇《论施琅的历史功过》[2],将施琅与年长近三十岁的同乡洪承畴进行比较,认为与洪承畴相比,施琅是个应该给予全面肯定的历史人物,尤其是在统一台湾、自觉放弃个人报仇私心这一点上,值得人们特别敬佩。这个角度选得好,一是从更广阔的宏观视野看,明末清初的福建文武世家,对明清易代的历史进程产生重大影响,洪承畴与施琅是其中有代表性的两个人物。二,具体到个人作为等微观问题,施、洪之间也有可比性。今结合与施琅有关的明末清初史实,谈谈自己的理解和认识。
一、施琅与明末清初福建文武世家
明末清初的福建文武世家,对明清易代发生了重大影响,这就是“以一隅系全国之轻重”的一个表征。据研究,“明清时期,福建的家族组织比其他地区相对发达”,表现之一是明中叶以前“以士绅阶层为首的依附式宗族的普遍发展”。通过研究家族组织的政治作用,揭示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特质”,曾是中日史学界共同的学术旨趣,而研究宗族组织与国家政权的关系以及对地方社会的控制作用是其中两个重要取向。[3]具体到明末清初的福建文武世家,从政治倾向看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集团或群体:第一个是以“飞黄大木父子”为代表的“海商资本利益”集团[4],第二个是以洪承畴为代表的仕清缙绅,第三个是以黄道周为代表的忠明缙绅。这三个集团或群体之间政治界限固然清楚,但在社会关系方面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人员不稳定,三者之间相互流动。这个过程,对明清易代产生重大影响并影响到后来的清朝国势。
施琅初属海商资本利益集团成员,顺治八年与郑成功决裂,二次降清后归入贰臣群体。他的母亲出自“蔡埭洪氏”[5],“仰宇公女”[6],仰宇公在武荣英山洪氏家族的关系尚不清楚,但施琅给洪承畴之子洪士铭的墓志铭书丹,自称“镶黄旗内大臣伯加一级前提督福建等处地方水师军务总兵官右都督靖海将军年家眷世弟”[7],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洪士铭死时,施琅尚未复出,所以是“前”福建水师提督,自称“年家眷世弟”的施琅之母与洪氏家族当有一定关系。洪士铭与李光地为“中表兄弟”[8],洪承畴的原配夫人李氏即出自安溪,与李光地同族。李光地康熙九年进士,仕至直隶总督、大学士,在荐举施琅复出时,他起了关键作用。而施琅固然与郑成功决裂,两个家族之间没有断绝关系。如康熙六年出生的施琅六子世骠,娶了比他大三岁的石井郑氏;生于康熙二十六年的施琅七子世骅长子士邑,也娶石井郑氏为妻[9]。
与施琅联姻的家族还有晋江黄氏、林氏、平和黄氏、李氏、漳州唐氏、浔美万氏、富氏、安平曾氏、永春林氏、丙(加水旁)洲王氏等。而洪承畴的第一个婚姻圈是由福建晋江陈氏、林氏、黄氏、丁氏、曾氏、蔡氏等构成。晋江黄氏、林氏、曾氏等是两个家族共同的婚姻对象。通过联姻等手段,福建文武世家之间构成辐射力极强的社会关系网。
晋江林氏在明代后期出了两位兄弟尚书,名声显赫。一是林欲栋,万历二十二(1594年)、二十三年联捷进士,仕至工部尚书,以疾乞休。另一位是欲栋弟欲楫,万历三十一年解元,三十五年进士,仕至礼部尚书掌詹事府事,时为崇祯十一年(1638年)。当时,兵部尚书杨嗣昌议增兵饷,欲楫“抗言三空四尽之秋不宜以穷民养骄兵”[10],力指时弊,疏救刘宗周。崇祯十六年十月以疾乞休,致仕。南明隆武政权召为大学士,不久归,卒。林欲楫之女为洪承畴之媳,林以隆武朝大学士的身份,固然隶属第三个集团,却在易代之初,对保全洪承畴家人起了关键作用。
晋江黄氏始祖黄凤翔,隆庆二年(1568年)榜眼。“泉中科第不乏,而明及第自凤翔始。”[11]授编修,奉命教习内书堂,历仕南京国子监祭酒、礼部右侍郎、南京礼部尚书,天启初谥“文简”,是太平时代擅长馆阁文字的代表人物[12]。他共有七个儿子,孙辈中尤以黄熙胤、黄徽胤最为着名。黄熙胤,崇祯三年、四年联捷进士,入清奉命招抚福建,为御史,仕至刑部侍郎,顺治十年(1653年)以年老乞归。子志美,崇祯十二年举人,入清授广东高州知府,解职归卒,寿九十,有《金丹指南》一卷[13]。熙胤父子与洪承畴均属第二集团,共同招降郑芝龙,成为影响明清易代历史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康熙十七年,熙胤子志美又受福建总督姚启圣之遣,赴厦门招抚郑经[14],可见无论是福建地方事务还是关系全局的事务,总有福建士绅活跃的影子。《泉州府志》曾引《东崖杂记》,提到泉州三世登进士的四大着名家族中,除傅、赵、丁氏外,“黄公凤翔实父子孙曾四世进士,为阖郡冠,但三孙各分支派,似在丁之上,傅、赵之下。”[15]福建泉州的簪缨世族相互联姻,不仅构成地域性明显的婚姻圈,而且对明清易代的历史进程产生实在的影响。
综观以往有关施琅的研究,关于他的降清背明,是产生争论的焦点问题之一[16]。如果将施琅置于明末清初福建文武世家群体中,横向比较分析这个问题,也许会有一些新的启发。
1、施琅与郑芝龙。顺治三年八月间,海商资本利益集团的代表人物、隆武朝太师平国公郑芝龙“密遣人通内院洪承畴、御史黄熙胤”,探视清朝态度。清平南大将军博洛许诺“铸闽粤总督印以相待”[17],芝龙遂召熙胤子志美相议,决计降清,复书由“美密遣老苍头送出浙江,与承畴、熙胤”[18]。从隆武朝太师到清朝同安侯,郑芝龙选择降清,原想找一条根本出路,而清廷却将招抚视为顺利拿下福建的一种手段,“根本拒绝了海商资本争取妥协的表示和要求”,挟持郑芝龙北上。郑芝龙降清,是完全不了解对手的一种盲目冒险,也可以说是过分重视集团利益的短视行为,最终葬送了他的“海商资本利益”的根本所在。
郑芝龙决计降清之时,清朝是否已经具备统一全国实力,在此暂且不论[19],但满族统治者确已今非昔比,已有视全国为禁脔之心,若想保住自己的地盘和势力,必须破釜沉舟,与清朝决一死战。如果与南明政权中最有抗清决心的隆武政权绑在同一架战车上,生死与共,拼死决战,或许还存在获胜的希望——这另一种可能成功的冒险,却为郑芝龙舍之不取。除了不看好隆武政权有可能的作为外,当是过分信任同乡洪承畴,以及洪所代表的清朝,表现出他在政治上的幼稚与短视。他过于重视自己的“海商资本利益”,没有竭尽全力参与明清易代的角逐,而是采取了画地为牢的保守方针,他天真地以为清廷会跟他谈判——而清廷真正坐到谈判桌上,是在六年之后,是永历政权的几路大军北伐西征以及其子郑成功驰骋东南沿海打出军威之时——而那时,替清廷出来收拾局面的又是他的同乡洪承畴。而顺治三年之际,清军兵锋正健,清廷怎肯坐下与郑芝龙谈判?郑芝龙束手收兵,岂不自投罗网?结果是既不能保有身家,也摒弃了荣华富贵,成为他人刀俎下可任意宰割的鱼肉,甚至不能使自己及家人得到善终。历史已经证明:与隆武政权决裂,并非正确选择。郑芝龙与隆武帝的决裂,损失的不仅是他们个人的身家性命,更使历史丧失了一个改变发展进程的重要可能性[20]。
郑芝龙降清,造成海商资本利益集团的分裂。施琅就在此时,随郑芝龙流动到第二个集团。
顺治三年,清军入关虽已从一种可能性变为历史事实,但夺取全国统治权的道路依然漫长曲折。李自成农民军推翻了明朝统治,但很快在吴三桂联合清军的打击下失败,李自成死后,余部走上了联合南明政权抗清的斗争,尤其是与南明政权中的隆武政权和永历政权的联合,与清军展开了长达数十年的生死决战。而施琅现身于政治舞台之际是隆武政权的主要支柱郑芝龙海商集团中的一名小将。由于郑芝龙与隆武帝决裂,选择了降清,施琅随行,当郑芝龙被博洛挟持北上后,施琅与五百名随行者一起被留下来,强制分配到各军营,即随清军南下镇压广东方面的抗清力量[21]。因此,施琅降清是随大流的不由自主行为,与郑芝龙主动选择降清不能相提并论。也正因此,到顺治六年二、三月间,当施琅有机会脱离清军的时候,他就加入了郑成功的抗清武装,直到与郑成功发生矛盾,产生杀父之仇,被迫再次降清。可以这么说,在降清问题上,施琅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尤其是他首次降清,尚不与国家前途与个人品格发生关系,没有太多可供春秋责备的问题。
2、施琅与洪承畴。两者之不能相提并论,关键在时机不同,性质就不一样。洪承畴降清是在清朝入关之前的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清崇德七年。当时的历史形势是,明清之间的松锦鏖战,以明朝失败告终,但其灭亡,尚未成为历史事实;李自成、张献忠的农民军度过低潮之后,取得节节胜利,跨入凯歌行进历程;清朝入关,比起明朝灭亡,更远在未定之天。洪承畴以蓟辽总督兵部尚书的重臣身份,出关援辽,失败被俘,经过两个多月的徘徊、犹豫,最终选择降清,从小处着眼,是背叛了他自己前半生中孜孜追求、浴血奋斗的事业,不仅彻底否定了自己,也将数十年来所受的人生道德教育、基本生活准则置之脑后。从大处着眼,则使明清之间力量对比的天平陡然倾斜,而不是象有的论着或文章所说的那样洪承畴降清是一件小事,对明对清都没有产生大的影响[22]。
洪承畴降清,对明朝的重大打击,不仅表现在明朝失去一个有才干的封疆大吏[23],而且暴露了明朝最高军事机密,将明朝与朝鲜方面联合抗清的秘密军事计划[24]透露给清朝。这一事件[25],甚至有可能对朝鲜后来政局变动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原先,清朝对此计划,略有耳闻,苦无确证。“清人每以汉船出入,疑我之相通,适中朝兵部尚书洪承畴降于沈中,备言我国事”[26],洪承畴透露这个计划,使清朝掌握了朝鲜与明朝相通的确凿证据。在明清之际历史走向尚未明朗之时,朝鲜虽然已经臣服清朝,但仍有青原府院君沈器远、宗室怀恩君李德仁、广州府尹权澺、知事李一元等仍然坚持秘密协助明朝抗清,而明朝上下,包括登莱巡抚曾化龙在内,直到崇祯十六年仍在努力推行这项计划[27]。巧合的是,曾化龙恰恰是洪承畴的儿女亲家,只是不知洪承畴已降清的事实。从“联鲜图奴,共奏肤功”到“招商联鲜”[28],不仅是明朝为挽救危亡形势的一个具体措施,也体现了洪承畴、曾化龙、郑芝龙等福建文武世家大族对明清易代的具体影响。陈寅恪先生注意到曾化龙这个《明史》无传的人物绝非偶然。
值得一提的还有,洪承畴降清,对当时社会心理造成负面影响,也是短期内所难以消除的。对明朝釜底抽薪,当然使清朝如虎添翼。洪承畴降清更大的影响则在于助清消灭南明,从彻底粉碎隆武政权的中兴计划到与永历政权的数年较量,洪承畴始终处于明清易代斗争的峰尖浪顶。故钟翰师认为,洪氏参加的是对当时全国上升至首位的民族矛盾残酷而血腥的镇压斗争,是逆潮流而动。李光涛先生更认为“假若当时无承畴,则中国何至有清朝?不幸天生一洪承畴,更不幸即生于明清之际,无端使彼成为明朝的祸本,更无端使彼成就了一个大清帝国。”并认为松山之战,承畴失节降清,力屈所致,尚可原谅,“独是后来为保存他的禄位,不惜竭尽智能,反噬宗国” [29],这才是他不可涤洗的耻辱。言辞固然激烈,但对洪承畴在清朝夺取全国统治权的斗争中所起的作用的论述,是有坚实史料基础的,可信的。如果没有洪承畴心血耗尽的替清朝支撑危局,度过难关,单凭清朝八旗军队的金戈铁马,能否产生与后来历史进程一样的结果,且在两说。因此,所谓洪承畴降清对明对清都没有产生重大影响的说法,在史实上完全站不住脚。
施琅二次降清,对明郑势力造成重大打击[30],直接影响到当时抗清复明的大局,这是不能为施琅讳言的。但是,施琅降清,无论是其主观动机,还是客观后果都不能与洪承畴相提并论。这既与施琅“行事微觉好胜”、“度量褊浅,恃功骄纵”[31]的个性特点有关,也与郑成功处理内部关系“用法严峻,果于诛杀”[32]的失误有关。无论如何,这一事件尚提不到直接关系明清易代的高度,也是具体问题应具体分析的。何况,施琅一生中最大的业绩是争取台湾。当他奉命出征时,是在清朝入关三十多年、明郑政权进入后期,郑经“已无复西征之意”,抗清复明目标消失,陷入“封建割据”[33]。清朝则不仅消灭了大陆上的南明政权,而且也基本平定三藩,人心向往和平安定,发展成为当时历史的主旋律。施琅的举动顺应了历史潮流,他在清朝的建树与洪承畴在清朝的作为,并非五十步效百步,两者不能同日而语。
关于施琅平台的历史功绩,史学界已有充分肯定。尤其是施琅平台后所上方略,实代表“洞悉海外形势”的东南沿海有识之士的观点。他认为台湾“乃江、浙、闽、粤四省之左护”,不仅物产丰富,交通便利,是重要的战略要地,如果放弃台湾,“此乃种祸后来,沿海诸省,断难晏然无虞”,并建议守台湾,固澎湖,“兼沿边水师,汛防严密,各相犄角,声气关通,应援易及,可以宁息”,还直斥顺康之际“封疆大臣,无经国远虑,矢志图贼,狃于目前苟安为计,尽迁五省边地,以避祸患,致贼势愈炽,而生民颠沛”。最有预见性的是“盖天下东南之形势,在海而不在陆。陆第之为患有形,易于消弭,海外之藏奸莫测,当思杜渐”。他屡屡建议“审弊立规,以垂永久”,“设法画定互察良规”,“民可以遂其生,国可以佐其用,而祸患无自而萌,疆圉永以宁谧”[34]。联系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进程来看施琅的有关海防思想,越发显得有前瞻性和预见性。但是这种思想没有成为清廷海防建设的指导思想,这也许又是影响清朝历史发展进程的一件事。当清朝统治建立、巩固后,在治理海疆方面采取保守政策,人所共知,尤其是康熙二十三年统一台湾后,清朝“基本上已具备控制台湾海峡的条件”,但是台湾的海防,在嘉庆朝以前,仅是水陆汛塘部署的概念,在鸦片战争前后,则加重沿海要冲、港澳的防守,洋务运动以后,渐指为应付列强侵略所做的一切防御及相关工作,对海防的理解,迟至十九世纪以后才警醒,而清廷“以陆制海”的政策,更“凸显其海防政策的盲点”。其中一个关键的因素是海疆多为汉人所居,海战又为八旗所短,所以在将权利下放至沿海各省督、抚的同时,亦暗藏戒慎之心[35]。所以,施琅“天下东南大势在海而不在陆”的杰出思想不被重视,使清朝后来付出了惨痛的历史代价。当时看起来也许不起眼的历史事件,其影响和后果需要上百年乃至几百年才能看得到,看得清楚。
二、关于施琅入旗问题
康熙七年四月,施琅进京入旗。康熙八年十一月甲午,兵部议:“福建水师提督施琅自海上投诚,授为右都督,今已归入镶黄旗,应照例改为精奇尼哈番(满语jingkini hafan,汉译子爵)。但施琅投诚后,劳绩甚多,请加伯衔。”从之[36]。了解施琅“归入镶黄旗”的背景及其相关问题,对研究施琅的生平当不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
将降清明将编入八旗,这是清廷的一贯政策。
顺治二年十月,将降清的原明“公、侯、伯、总兵、副将、参、游等官三百七十四员拨入八旗”[37]。编旗的方式则有两种。一是将各地降清的投诚官编入八旗下某一佐领中进行集中的管理。如正黄旗汉军头参领第二佐领,顺治三年编设,是“将淮安设诚官十员,随左梦庚投诚官五员,江宁投诚官一员,福建投诚官一员,瓜州投诚官一员及其随来壮丁编为一牛录”组成的[38],这些投诚官分别是原镇守淮安、武昌、南京、福建、瓜州等处的明军将领。又如顺治二年编设的镶蓝旗第一参领第一佐领和第二参领的第四佐领,也是将“各地投诚官员”或“投诚官兵”编立而成。[39]另一种方式是将某部明军分散编入八旗不同的佐领中。如随左梦庚进京的投诚官兵就被分散编入八旗内十八个佐领之中,而在这十八个佐领中,可以确定完全由“随左梦庚投诚人员”或“官员”、“官兵”编立的完整佐领就有十二个,其他六个佐领分别由随左氏设诚的总兵、副将、参将、游击及世职人员管理,二者结合,可以清楚地看出左氏所部的下落(参见附表一)。
大规模将降清明军明将编入八旗佐领,在清初有两次。第一次即顺治年间陆续编旗立佐领;第二次是康熙十八年至二十四年之间对原“汉三王”耿、尚、孔及续顺公沈志祥所属人员编旗立佐领。后者是将一直游离于绿营系统以外的独立藩军系统进行改编,或进京纳入八旗汉军或内务府三旗包衣佐领,或散处内地、边疆从事务农、当差,各地的绿营也有所变动。至此,清朝军制的改革过程基本完成。在这两次大规模编旗之间,尚有一些陆续编旗的事例。
与施琅入旗前后,尚有康熙六年承恩伯周全斌、遵义侯郑鸣俊及子缵成、慕恩伯郑缵绪及子修典等“皆召入京,归旗。”[40]当时,清朝部议将海上投诚官兵移住外省屯垦荒田。根据档案材料,武装押送投诚官兵前往山西、河南等地,是雷厉风行地执行的,这就不免令人疑惑,“清廷既然希望以招抚解决台湾郑氏集团的问题,那么,就应当善待已经归降的广大郑氏官兵,俾已降者安心,未降者动心”。但是,如果联系清廷对降清明将的一贯政策,猜疑之心既然不灭,所谓“善待”至多只能是官样文章。
这些被编入旗籍的降清将领们,不仅对旗主具有人身依附关系,甚至其日常行动、家居生活也受到八旗各级官员尤其是佐领的监督和控制,因此,明末以来飞扬跋扈、拥兵自重、干涉朝政、不听号令的武将们入旗之后,就象龙离于渊、鱼离于水一样再也“风尚”不起来了。如郑芝龙,因其长子郑成功率有清军奈何不得的强大武装在东南沿海抗清,具有重要的筹码作用,故受到严密监视。顺治九年,郑芝龙接到旨令:“尔投诚有功,勿轻出城行走……即往坟莹祭扫,亦必奏明乃去。”[41]可见郑芝龙是没有行动自由的。后以清、郑双方谈判失败被监禁,顺治十八年十月被族诛。
施琅“初以为水师提督,疑其贰,召入京,罢水师提督。”[42]虽被加以“伯爵”之衔, “名为内大臣而困苦不堪”[43],入旗之初的施琅,“宦橐素薄”,致副室张氏“鬻簪珥,亲女红,以佐家,使公无入室忧。”[44]生活困苦尚是小事,更苦的是如康熙皇帝所说“尔前为内大臣十有三年,当时因尔系闽人,尚并轻尔者。”[45]这种轻视,实是漠视。任内大臣十三年中,施琅无所事事,故有大把时间“究经史”、“鉴古将略”[46]。为了改善这种状况,施琅千方百计寻找同盟军,与李光地拉关系,“使人致意云,君来,上问,将千万为渠留意。”[47]其实,施琅所面临的这种状况,在清初还不是最坏的。
境遇最坏的是被编入旗下受到严密监视乃至罗织罪名被杀掉的,着名者有三位。一是河南地方武装领袖李际遇;一是原明跋扈军阀、东平侯刘泽清;一是投降之际讨价还价、不安其位的总兵高进忠。
李际遇是明末与沈万登、刘洪起并称的河南三大“土寨豪首”之一,与李自成农民军及明朝官军都保持一定距离,在彼此攻杀中拥兵坐大。崇祯十七年,沈万登因与刘洪起火并而死,刘洪起也在次年清军南下汝宁时被杀[48],惟李际遇“将所据一府二州十二县大小山寨千余,兵二十七万”[49]赍书降清,但又徘徊观望,引起清廷猜疑,顺治四年他与原明襄卫伯常应俊[50]、原明督师“闲散官”丁启睿以及手下一批总兵、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等将领以“坐与贼党王道士通谋”之罪,并兄弟及子俱伏诛。[51]
刘泽清通约谋反案,始终只有人证,没有确证,被视为一个疑案[52];乾隆钦定《明史》也说因恶其反复诛之。可以认为,刘泽清正是作为明末跋扈军阀的代表被清廷借故杀害的。
高进忠为故明总兵,顺治二年八月在降清之前要求“明降上谕,授为某官,是何品级”,这种“求加职衔,要索俸饷”的行为,严重触犯了清廷的忌讳,顺治四年六月以“隐藏兵器、潜带假辫”的罪名,与李际遇前后脚被杀[53]。
降清明将普遍的境遇是闲置。明末以来影响大较大的刘良佐、左梦庚、董学礼等,无出格举动,入旗后经或长或短的闲置,被自然淘汰,悄然消失于历史舞台。如刘良佐进京后,仅于顺治五年随谭泰征剿江西金声桓,任散秩大臣至死;左梦庚顺治六年曾随阿济格到大同与姜瓖叛兵作战,后即病死京城;而河南一霸董学礼则直到顺治十六年,在郑成功北伐达到高潮时才出任随征浙江总兵官,驻温州防剿,事后调往湖广参加围攻李来亨的西山之战,在招降王光兴、蒋尚膺等时出了最后一把力。
而对这些头面人物以下次一级的将领则放手任用,不仅可以领兵作战,而且往往得到较快、较为明显的升迁。如左梦庚部下总兵正蓝旗的李国英、镶蓝旗的卢光祖在顺治三年即随肃亲王豪格征战四川,李国英后仕至四川总督,是降清总兵中升擢最显的一位。又如曾擒弘光献俘的原黄得功下总兵田雄,投降一年后即被升为浙江提督,一直与张名振、张煌言及郑成功等东南沿海抗清武装作战,因镇守海疆有功“故特授侯爵”,一直维持到乾隆年间,“定世袭侯号,曰顺义”[54]。很显然,清廷将跋扈、有威望、有影响的或不可靠的高级将领加以闲置,或借故杀害,彻底消灭,而起用一些二、三流的将领,这样做,不仅可以消弭隐患,而且可以促使降将竭力效命。今将《实录》、《清史列传》、《八旗通志》、《郑成功满文档案史料选译》等材料中所载的部分明朝降将分编八旗的情况列一简表(参见附表二),很明显可以看出,降清的高级将领大都集中在正黄、镶黄、正白这上三旗内(包括内务府)。
施琅入旗后的经历说明,清廷显然是将他置于二三类降将之列。这种定位,也是影响施琅平台方略得以实施的原因之一。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提出来讨论。《清史列传·施琅》传谓“授琅内大臣,隶镶黄旗汉军”[55],此“汉军”两字值得斟酌。
王钟翰师曾经指出,台湾郑氏在兵临城下之际,被迫出降,后郑氏家口及僚属相继入京,俱收编于内务府三旗户下。同被编入内务府三旗的还有降将马自德(汉阳王马进忠子)、沐忠显(国公沐天波子)、艾承业(延安王艾能奇子)、孙征淳(义王孙朝望子)等,同属“内务府三旗”,而内务府三旗之人,如《题名录》、《缙绅录》等照例不写“内务府”三字,而隶内务府的包衣汉人习惯上又称为“汉军”(即包衣汉军),很容易与八旗“汉军”弄混,这一点“治清史者不可不知”。[56]
从八旗制度看,八旗例分八旗和内务府(包括王府)两个不同系统。故旗人有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及内务府、王府包衣及旗下壮丁、家奴等不同身份。旗人之间等级分明,贵贱不同。就以内务府论,有包衣人和管领人两种,管领人也称辛者库,身分低于包衣,但高于旗下家奴,拥有独立户籍,是正身旗人,但与包衣一样,仍摆脱不了奴仆的身分,是一种“非贱民的奴仆”[57]。也就是说,内务府人是皇帝和宗室王公贵族的奴仆,但不是一般旗人的奴仆。从内务府系统转到八旗系统,历来被称为“抬旗”[58]。抬旗,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由内务府三旗抬入八旗,二是由下五旗抬至上三旗,三是依照八旗排列次序由下一旗抬入上一旗。抬旗或因建立功勋,或以上承恩眷,如皇后丹阐(母家)在下五旗者,例皆抬旗,可见是一种“恩遇”,表明地位提高。
郑克塽康熙二十二年降清。清廷议政王等会议,“郑克塽、刘国轩、冯锡范、陈允(永)华乃贼中头目,不便安插外省,应将伊等近族家口俱着遣来,编入旗下。”康熙帝表示同意[59]。因身分所关,将诸人编入“旗下”,此“旗下”应是内务府之谓。十年之后,康熙三十二年编立佐领,由郑克塽亲弟郑克礜管理,分隶正黄旗汉军,雍正四年拨入正红旗汉军。郑氏编入汉军距降清已有十年,极有可能是从内务府拨入汉军的结果,与钟翰师所论不悖。郑克塽临终之际,遗本奏称“家道贫寒,难以养瞻”,请求添赏一个佐领,奏准后由亲弟郑克塙及子郑安德管理两次,此后两个佐领又被合二为一,于雍正六年改为半个佐领,九年将内务府拨出壮丁添足一个佐领,由郑克塽亲子领催郑安康管理,十年与康熙二十二年编立的刘国轩佐领合并。[60]可见,内务府和八旗汉军之间的人员流动并非罕见,而通过郑氏及降清明将的经历,可见清廷对之不谓刻薄,也非厚待。
顺治八年九月初七日,趁顺治皇帝亲政之际,内翰林秘书院大学士、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洪承畴自请“准臣入镶黄旗乌金绰哈固山牛录下”[61],被批准“听从其便”,归入镶黄旗汉军第五参领第三佐领,其独子士铭、孙奕沔及玄孙德标都曾经担任佐领[62]。可见,洪承畴降清之初,也是被编在镶黄旗下的一名汉官,实际上属内务府,只是当时尚未有内务府的正式称谓罢了,顺治八年之后才被抬入汉军。
曾经荐举施琅甚力的福建总督姚启圣,也曾因杀人流落江湖,“易姓名籍于旗”,康熙二年,旗下开科中式第一,授广东香山知县,开始登上仕途,之前很可能也在内务府。而“韩大任归公(启圣)未几,亦召入发旗下,被甲以事,钳系之数年,始释。”[63]韩大任之隶内务府是有明确证据的,他是镶黄旗包衣旗鼓人[64]。
施琅之入镶黄旗,按常理推测,当在内务府下。查对《八旗通志·旗分志》,施琅及其子孙在镶黄旗中不见踪影。据《浔海施氏大宗族谱》有施琅八子世范序,自称“世袭靖海侯管镶黄旗佐领事加三级十七世孙”,既然管理过佐领,《旗分志》自应留名。若世范所管为内府佐领,则无名也是自然。按镶黄旗下有五个满洲参领共85个佐领,还有5个包衣参领,其中包括5个满洲佐领,6个旗鼓佐领,10个管领。很可能,世范所管的是6个旗鼓佐领中的一个。这一点,因无确凿证据,所以提出讨论,希望能够得到佐证。
(附表详见该杂志,此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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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寅恪:《柳如是别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中册,第727页。
[2] 载许在全、吴幼雄主编:《施琅研究》,第167-17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本文收入先生所着《清史余考》,第156-162页,辽宁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 参见郑振满:《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杨国桢《序》及《前言》、《闽东南沿海宗族组织的发展》,第198页,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
[4] 按:“海商资本利益”说者如陈碧笙,其基本观点是作为海商资本利益集团初期代表的郑芝龙,“不论是对明清王朝也好,对荷兰殖民者也好,都是尽可能加以利用控制,为海商资本的根本利益服务。”参见陈碧笙《郑成功历史研究》,《明代末期海上商业资本与郑芝龙》,第95页,九州出版社2000年版。
[5] 康熙五十四年《浔海施氏族谱》荒本,卷二三,《万安公二房长五世孙敦古公支派》,转引自施伟青:《施琅年谱考略》第3页,岳麓书社1998年版。
[6] 富鸿基:《皇清诰赠光禄大夫达一施公暨配累赠一品太夫人洪氏合葬墓志铭》,载康熙五十四年《浔海施氏族谱》元本,《志铭》,转引自施伟青:《施琅年谱考略》第5页。按:据晋江市博物馆的粘良图先生告知,“蔡埭”即“钞埭”,位于晋江市南,属金井镇。
[7] 《北京图书馆藏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63册130页《洪士铭墓志》,中州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
[8] 《北京图书馆藏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63册,第153页,《洪士铭妻林氏墓志》。
[9] 高志彬主编:《浔海施氏大宗族谱》,《台湾关系族谱丛书》第八种,龙文出版社1993年版。
[10] 乾隆《泉州府志》卷四四,《明列传》十一,《林欲栋》、《林欲楫》。
[11] 乾隆《泉州府志》卷四三,《明列传》七,《黄凤翔》。
[12] 《明史》卷二一六,《列传》一百四,《黄凤翔》。
[13] 乾隆《泉州府志》卷五十,《国朝徇绩》;卷七四,《艺文·国朝》。
[14] 参见施伟青:《施琅年谱考略》第324页。
[15] 乾隆《泉州府志》卷七五,《拾遗》。
[16] 参见苏双碧:《〈施琅研究〉序言》,吴蕤:《郑氏叛将施琅》,1967年2月《艺文志》台北版第17期,第22-25页;孔立:《施琅史事若干考辨》,施伟青:《论郑成功与施琅的恩怨》,汪敏芬:《关于施琅的叛郑降清》,林其泉:《施琅投清简析》,均载施伟青主编:《施琅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陈梧桐:《论施琅统一台湾的历史功绩》,载许在全、吴幼雄主编:《施琅研究》,第148-166页。
[17] 阮旻锡:《海上见闻录定本》第4~5页,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18] 《台湾外志》卷五,第8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
[19] 按:史学界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清初的战争是统一战争。如李治亭认为清入关后“三五年间,清统一全国已成定局。”(参《洪承畴降清考辨》载《洪承畴研究》第160页)陈碧笙也认为作为海商资本初起阶段的代表人物,郑芝龙“决计弃明降清,主要是因为清朝已经具备了统一全国的形势,而没有这个王朝的合作,要想独占通洋是不可能的。”(《郑成功历史研究》,《明代末期海上商业资本与郑芝龙》,第131页)这些说法,值得商榷。清初形势风云变幻,清朝统一全国只是其中的一种可能,离事实尚相差甚远。不能用四十年后的既成事实倒指前事,将统一说成是清朝统治者主观愿望尚可,说成是客观形势则有不妥。
[20] 具体研究可参见杨海英:《隆武政权的中兴战略及其破灭——关于隆武“兵发五路”收复南京计划的研究》,载《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4期。
[21] 参见施伟青:《施琅年谱考略》第56-57页。
[22] 苏双碧《关于洪承畴评价的几点思考》认为:“洪承畴在当时形势下,投降和愚忠而死从历史的角度看都不是一件大事。既不能说明是有亏于“大节”,也不足以影响于当时的局势。”“就这件事而言,对清廷、明廷都没有产生过太大的影响,不应过于渲染。”(见《洪承畴研究》第319、370、374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王宏志:《洪承畴传》(红旗出版社1991年版)中说法相同。
[23] 洪承畴在西北与高迎祥、李自成等农民军殊死战斗,暂时保住了西北半壁江山;出镇东北蓟辽,倾举国之力,以挽救明朝于危亡之局,被明朝上下视为数一数二的栋梁之才。
[24] 《明代档案总汇》第40册,崇祯十五年二月初九日《兵部为朝鲜已愿统兵相助事行稿》,第95页;参见《明代档案总汇》第40册,崇祯十五年二月初七日到《王武纬禀》,第243页。
[25] 按:结果是导致朝鲜方面具体执行的抗清总兵林庆业被清朝索要,逃亡中原,坚持抗清四年,在清军占领江南、刘泽清降清后被遣返朝鲜,朝鲜当局秉承清朝旨意将他残酷刑杀,一直被朝鲜人民视为岳飞式的民族英雄。
[26] 《朝鲜李朝仁祖实录》卷四六,仁祖二三年二月丙子条,第464页上,昭和三十七年(1962年)东京学习院东洋文化研究所刊本。
[27] 《中国明代档案总汇》第45册,崇祯十六年十二月三日《兵部为登莱巡抚曾化龙题报登镇兵马船只实数并请饷银等事行稿》,第85-95页。
[28] 《中国明代档案》第45册,崇祯十六年十一月十一日《兵部为登莱巡抚曾化龙上陈蠲免钱粮以济海用兵饷已见并有旨事行稿》,第26-31页。
[29] 李光涛:《明清之际的战争》,载《明清史论集》上册,第336、342页,台湾商务印书馆1971年版。
[30] 林其泉《郑成功与海峡两岸统一事业》一文(载杨国桢主编:《长共海涛论延平——纪念郑成功驱荷复台340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7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提到:在众多的弃郑投清的活动中,对郑军影响最大的要数施琅和黄梧的降清,使清郑力量对比发生了巨大变化——这是指施琅二次降清,但大到何种程度,还需深入研究。
[31] 《康熙起居注》第二册,第1206页,中华书局1984年版。
[32] 参见前引林其泉文。
[33] 参见《清代全史》第四章第四节“台湾与大陆的重新统一”,第227页,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34] 《八旗通志》卷一七四,《名臣列传》三四,第六册,第4219-4229页,东北师大出版社1985年版。
[35] 参见许毓良:《清代台湾的海防》绪论,第2-3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
[36] 《清圣祖实录》卷三一,页十七下。
[37] 《清世祖实录》卷二一,顺治二年十月癸亥条,第188页。
[38] 《八旗通志》卷一三,《旗分志》十三,第1册,第242页。
[39] 《八旗通志》卷一六,《旗分志》十六,第1册,第287、289页。
[40] 阮旻锡:《海上见闻录》卷二。
[41] 《清世祖实录》卷六六,顺治九年七月戊戌条。
[42] 王源:《姚少保启圣传》,载《清代碑传全集》卷一五,上册,第9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43] 李光地:《榕村续语录》卷十一,第706页,中华书局1995年版。
[44] 李光地:《皇清诰封正一品夫人施母六十一龄懿庄张太夫人墓志铭》,载康熙五十四年《浔海施氏族谱》元本,引自《施琅年谱考略》第313页。
[45] 《康熙起居注》第3册,第1785页,中华书局1984年版。
[46] 分见《施琅年谱考略》第281页、第289页。
[47] 李光地:《榕村续语录》卷十一,第706页。
[48] 毛奇龄:《西河文集》八,《后鉴录》卷七,《河南诸寨》,万有文库本第1768~1769页。
[49] 《清世祖实录》卷八,顺治元年九月乙己条。
[50] 黄宗羲:《弘光实录钞》卷一,《南明史料》第19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
[51] 《清世祖实录》卷三二,顺治四年五月辛酉条,第264页。
[52] 参何龄修:《刘泽清之死的疑案以及他与闻香教的关系等问题》,载《清史研究通讯》1985年第1期。
[53] 《清世祖实录》卷二十,顺治二年八月己丑条,第176页;卷三二,顺治四年六月戊寅条,第267页。
[54] 《清史列传》卷七八,《贰臣传甲》,《田雄》,第6520页。
[55] 《清史列传》卷九,第三册,第609页。
[56] 参《清代八旗中的满汉民族成分问题》,载《王钟翰学术论着选集》第154~155页,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关于包衣人和汉军人的区别,尚可参见张玉兴:《包衣汉姓与汉军简论——八旗制度兴衰的一个历史见证》,载阎崇年主编:《满学研究》第七辑,民族出版社2002年10月版,第323-343页。
[57] 参见杜家骥:《清代八旗奴仆制考析》,载《南开史学》1991年第1期,第140页;《清代八旗管领与“辛者库”问题》,载支运亭编:《八旗制度与满族文化》,辽宁民族出版社2002年5月版,第89-114页。
[58] 吴振棫:《养吉斋丛录》卷一。据不完全统计,有清三百年间,汉大臣编入八旗内的有178人,其中因各种不同原因抬旗的不下40-50人,王桐龄:《中国民族史》,并参见《清代八旗中的满汉民族成分问题》,载《王钟翰学术论着选集》第154~158页。
[59] 《康熙起居注》第2册,第1129页。
[60] 参见《八旗通志》卷一四《旗分志》一四,第1册,第264页;《正红旗汉军佐领缘由册》,载《郑氏史料三编》第235-236页。
[61] 《明清史料》丙编,第二本,第131页,顺治八年十月初一日《户部题本》。
[62] 《八旗通志》卷十三,《旗分志》一三,第240页。
[63] 王源:《姚少保启圣传》,载《清代碑传全集》卷一五,上册,第9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64] 《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卷七四,页十,《四库全书》第456册,第311页。
[65] 郑芝龙顺治四年入京,编入汉军正黄旗,顺治九、十年间改隶镶黄旗。《清史列传·郑芝龙》载顺治九年郑芝龙“请改隶镶红旗汉军”当为镶黄之误,《郑成功满文档案史料选译》中凡顺治十年以后涉及郑芝龙之处均称“镶黄旗同安侯郑芝龙”,可见他改隶为镶黄旗而非镶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