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女报与近代中国女性小说创作的发生——以发刊词和征文广告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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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女报与近代中国女性小说创作的发生——以发刊词和征文广告为中心


摘要: 报刊作为一种新型的传播媒介,对近代小说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女性小说创作也不例外,作品大多首先载于报刊,从数量观之,则以女报为最。本文以三十三种近代女报为考察对象,选取最能体现刊物编纂方针和主旨政策的发刊词、章程和征文广告为材料,追踪主持者拟想和预设的小说作者性别,进而落实女报与中国女性小说创作发生的某些关键性的结点。
一、引言众所周知,中国古代女性并不涉足小说创作。二十世纪以前,已知为女性所作的小说仅有三部——汪端《元明佚史》、陈义臣《谪仙楼》和顾太清《红楼梦影》。其中,留存下来的只有《红楼梦影》。然而“五四”之后,小说却一跃而成为占据女性文学版图成就最大、数量最多的文类。对于这种鲜明差距,已有论者指出,清末民初是连接两个时段的关键节点,是中国女性小说创作的“发生期”——此时不仅出现小说女作者数十人,她们的作品亦有一百多部[1]。但是,任何文化上的偏见都不可能消除于一夕之间;除了基础性的生平追踪与作品考订,笔者更为感兴趣的是,在清末民初的社会、历史和文化场域之中,究竟蕴含着哪些促使女性小说创作发生的文学机制?女作者又是如何现身、参与到小说创作领域,乃至最后在小说文坛上获得一席之位?报刊作为一种新型的传播媒介,对近代小说的发展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早在1908年,黄伯耀就一针见血地指出,“小说一门,隐与报界相维系”[2]。女作者小说自然也不例外。据笔者目前掌握的资料,这些作品大多首先发表于报刊。然而,当时报刊也经常会出现由男性代笔的小说;另有一些自署“某某女士”,因资料缺乏而真伪难辨,为小说女作者的甄别增添了不少障碍。事实上,报刊既是文学传播的媒介,同时也是商品,拥有自身的编排运作方式——它会将版面内容、生产传播、作者团队和读者受众等,一并纳入自己的构想中。因此,与其用力统计在清末民初报刊上实际出现的小说女作者的数量,陷入一片“雌雄莫辨”的“某某女士”考证中不知所措,倒不如转向更为确定的报刊编纂政策与征稿方针,从中观察编者拟想中的小说作者性别,进而落实报刊与女性小说创作之间的某些关键性的结点。从这个角度来说,黄锦珠《从发刊词与征文广告看小说女作者的存在位置:以清末民初小说杂志为观察中心》,无疑是一篇重要的论文。作者选取的小说杂志自1902年《新小说》始,至1918年《小说季报》止,总计32种,从“主流论述的无名化”和“文人团体的排他性”两方面,得出“缺乏善意的冷对待,大体便是清末民初小说杂志表现出来看待女作者的态度”的结论。文章还指出,直到1914年《小说旬报》和《朔望》,才对女作者发出邀请,女作者也终于进入编辑视域,成为预想中的写作族群[3]。小说杂志在近代中国可谓层出不穷,不仅是小说演进的一大动力,也是观察当时小说状况最佳的媒介场域。因此,黄文选取小说杂志作为观察对象,自有其意义所在。然而,据笔者搜集的资料,清末民初女作者刊于报刊的小说作品,在数量上乃以女报为最,次之大报的文艺副刊,最末才是小说杂志。如此看来,小说杂志似乎并不是追踪女性小说创作发生的最好选择,其对女作者的“冷对待”,也无法代表清末民初报刊的总体态度。因此,本文别辟蹊径,以刊载女作者小说最多的女报为观察核心,希冀这一论述框架得以重新搭建。虽然清末民初的众多报刊,均可统摄在“女报”这样一个不无笼统的概念之下,但其实性质大不相同。最早的《女学报》伴随中国女学的起步而出现,兼有中国女学会会刊与中国女学堂校刊的双重性质。1904年创刊的《女子世界》,大抵是女报中最早的同人刊物。1907年秋瑾创设《中国女报》时,属意为将来“中国妇人协会”之机关刊物[4]。类似的还有《女子白话报》、《神州女报》等。又如,晚清《惠兴女学报》、民初《竹荫女学杂志》等,都是女校校刊,在社会上流通较少。此外,1911年创刊的《妇女时报》,是我国第一份商办女报,此后的《女子世界》、《妇女杂志》等亦属此类。尽管这些女报的性质不一、主旨各异,但作为女界传媒的重要工具,本文在选取时一并纳入,自1898年《女学报》起,至1918年《南汇县立城南第一女子高等小学校校友会杂志》止,总计33种。具体到讨论材料,除了“弁言”、“宣言”等交代刊物定位的“发刊词”,和直接面向读者组织文学生产、规范投稿内容的征文广告外,一些应酬性质的“颂词”、机关报的“章程”和招揽读者的广告,只要能够体现刊物宗旨与编纂方针,本文全部纳入考察。二、早期女报的“女性”与“小说”中国之有女报,始于1898年7月24日创刊于上海的《女学报》。然而,直到1904年的《女子世界》,才首开女报设置“小说”栏、发表小说作品的先例。可以说,最初的女报与“小说”之间完全没有关系。据徐楚影、焦立芝《中国近代妇女期刊简介》可知,在《女子世界》之前,除了《女学报》之外,至少还有两种女报现世:其一是1899年开始、1902年续出的《女报/女学报》;另一是1903年出现在广州的《岭南女学新报》[5]。这三种女报虽然在栏目设置上各有不同,但不刊小说作品,却是共同选择。不仅如此,杂志有时还会流露轻视小说的态度。如《女学报》主笔潘璇认为,识字女子“手不释卷”地阅读小说,导致“满肚子里都是神仙鬼怪、才子佳人的典故,因此以致逾闲荒荡的不少”[6]。无独有偶,另一位主笔康同薇也对“海内淑秀”中“其尤下者,且以小说弹词之事,陆沉于其间”的现状提出批评[7]。此外,《女报/女学报》的创办者陈撷芬还称,“我们中国女人读书识字的狠少,就有几个认得字的,就喜欢看小说”,并劝告大家“把这个看小说的工夫,看别样书或者看报,再不然做别样事,大小总有些益处”[8]。1904年1月17日,《女子世界》在上海创刊。从诞生之日起,“小说”栏就位列其中——尽管后来杂志栏目多次调整,但均与该栏无碍。其实,《女子世界》的重要性,并不仅仅在于它是首创“小说”栏的女报;更重要的是主创者对女军人、女游侠、女文学士“三分天下”的格局,为“女性”与“小说”的结缘开辟了一条隐秘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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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世界》创刊号
在创刊号上,丁初我和金一分别撰有《<女子世界>颂词》和《<女子世界>发刊词》。《颂词》称,“军人之体格,实救疗脆弱病之方针;游侠之意气,实施治恇怯病之良药;文学美术之发育,实开通暗昧病不二之治法”,《发刊词》也开列了一份女性典范的名单,大抵可以对应上述三类。在《女子世界》上,最能体现两位主创者构想的,无疑是“传记”栏。观杂志首年,该栏刊出的文章涉及聂隐娘、花木兰、梁红玉等,基本对应了“女军人”和“女游侠”两类。对此,大概丁初我感到了不安,第二年一开篇,由他亲自撰写的《女文豪海丽爱德斐曲士传》刊出,并特意在标题上提升了着述之意。此篇传主为美国着名女作家斯托夫人,而文章赞扬的《安克尔德姆木屋》,便是脍炙人口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只是,文章并未将传主置于“小说家”的地位加以观照,而是极写文字具有“左右世界”而“造成事实之母”的能力。换言之,丁氏之所以看重“女文学士”,是因为“文学”具备的启蒙能量与新民效应。说到底,“女文学士”与“女军人”和“女游侠”还是殊途同归,最终的目标都是——救国。这样的逻辑不仅使人立即想到在“小说界革命”中,梁启超们所认定的小说具有“改良群治”和“支配人道”的“不可思议之力”。反观《女子世界》所载小说,也大多践行这类主张,可以说,丁初我所谓之“文学”本就与“小说”存在某种“同构”关系。因此,他笔下的“女文学士”与“女小说家”之间,也就共享了一脉相承的内部逻辑和相同的文化政治空间。至此,女作者通向小说创作的一条隐幽、狭窄的通道也就形成了。观《女子世界》之“小说”栏,最先发表作品的是徐念慈、柳亚子、高增等人,还属该刊的“同人”范畴。这种局面到了第八期才有所改变,化名为“萍云女士”的周作人发表了小说《侠女奴》。关于与《女子世界》的结缘,据周作人自己回忆,是看了江南水师学堂同班朋友订阅的《女子世界》后,主动寄了稿件过去[9]。可见,虽然《女子世界》并未公开征集小说,但周氏作品能够刊出、并由此晋升为杂志后期重要的撰稿人,却是源于自动投稿而被采用。查丁初我日记,丙午年阴历十二月廿六(1907年2月8日)的“通信往”中有“周作人”,可见他了解周的真实身份[10]。而且,在翻译《侠女奴》和《玉虫缘》期间,周作人也在日记中保留了与丁氏频繁的通信记载。此时,他一直在南京的江南水师学堂,甚至过年都未回家[11]。江南水师学堂不招女生,因此丁氏绝无可能搞错“萍云女士”的真实性别。但他依然听之任之,允许周作人“女扮男装”在“小说”栏频频出现,或许可以表明丁初我对女作者小说稿的欢迎态度。前文已述,在丁初我“女子世界”构想中,“女文学士”本就有资格与“女军人”和“女游侠”三分天下;然而在当时,有能力写作小说的女作者却凤毛麟角。所以,《女子世界》的小说,只能勉为其难先由男性代笔,以维持刊物内容与编辑构想之间的名实相符。在《女子世界》之后,晚清还出现若干女报,尽管宗旨各不相同,但“小说”栏均已进化成为常设栏目。同时,“女性”与“小说”之结缘,也越发明朗化。1905年的《北京女报》称“主笔、翻译、校对,皆当延聘女手”[12]、号召“我女界同志,如有撰述,惠寄本馆”[13],并不对征稿文类加以预设。而1907年出现于日本的《中国新女界杂志》,稿件来源除“创办人担任撰述”和“社员投稿”外,“女界名着”和“男界佳章”赫然并列[14]。可以说,随着“小说”固化为女报的常设栏目,以及对女作者稿件文类的不设限,“她们”已然成为杂志预设的小说作者。此外,由于清末民初特殊的历史背景和政治环境,一些女报对供稿者的性别预设,还出现了极强的“去性别化”特征。三、革命语境的“去性别化”除了上节所述报刊之外,晚清还有几份着名女报,如《中国女报》、《新女子世界》、《神州女报》和《女报》等。其中,前种为秋瑾自办,后三种都由与她关系密切的陈以益主持。此外,堪称《中国女报》和《新女子世界》“亲密盟友”的《天义(报)》,也不妨归入此类。上述报刊已经溢出此前女报提倡女学、开通女智的讲论框架,自觉将“女权革命”与“种族革命”相结合,呈现出激进的革命色彩。由于这类女报为特定宗旨服务,所以很难遇到同路人。秋瑾在创刊《中国女报》时怀有远大理想,望能“结二万万大团体于一致,通全国女界声息于朝夕,为女界之总机关”[15]。开始,她本打算“集股万元”,不料“越时甚久,入股者仅四五人,集款才数百元”,只好“集编辑、校对、发行之责于一身”[16],创刊号也只能先用劣质纸张。此外,陈以益也曾感慨历主女报的艰辛“非笔墨所能形容”[17]。尽管他对三种女报苦心经营、勉力支撑,但出版几期就难以为继,只能惨淡收场。上述状况反应到女报中,即主持者预设的供稿者只有唯一特点——宗旨相同。因此,尽管上述女报均设“小说”栏,但编者征稿时从不带任何性别指涉。例如,《中国女报》称:“本报如有海内外同志以所着诗词、传记、小说及新闻等类见赠,当择尤登录。”[18]其中,“同志”这一称呼,对同路者表现出一种极强的亲和性和号召力,是一个“去性别化”的中性用语。在类似女报中,使用此种用语来指代杂志的拟想作者,已是一种惯常表现,兹再举一例为证。《女报》之《章程》云,“如有热心诸君其撰着与本报宗旨相吻合者,请即惠寄”[19]。可见,在陈以益心中,投稿者不仅要志同道合,还需“热心”——因为稿件登录也不过“酌酬本报”,没有稿费。同样,“诸君”也是一个没有性别指向的中性词语。武昌首义之后,举国压抑已久的民族情感骤然得到集体释放。“女国民”也不甘示弱,“至若勇往从戎,同仇北伐,或投身赤十字会,不辞艰险,或慷慨助饷,鼓吹舆论”[20]。然而,随着革命成功、民国肇建,本该“同尽义务,即应同享权力”[21]的要求却未能实现。于是,女界为争取政治权力展开斗争,先后有三大团体成立——女子参政同盟会、神州女界共和协济社、万国女子参政会中国分会。为了增强舆论效应,机关报《女子白话旬报》、《神州女报》和《万国女子参政会旬报/月报》也应运而生,编者对拟想作者的性别想象,同样呈现出与前述晚清女报的相似特征。如前两份女报分别表示征稿对象为“各界热心着述,与本报宗旨符合者”[22]及“海内外同志”[23]。至《万国女子参政会旬报》,则更直接地宣布“延聘女界博学之士及男界素重人道而尊崇女权者为编纂员”[24];其中“女界”与“男界”并举,进一步体现了该刊的开放姿态。综上,在上述革命性较强的女报中,尽管刊载小说已成常态,并以之作为斗争工具,但编者并未对供稿者有任何性别预设。这种情况也不难理解。在“革命”的道路上,需要尽可能吸收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无所谓年龄、阶级和种族,更不用说性别了。更进一步言之,中国女子教育刚刚起步,像秋瑾这样的女性先觉实在少之又少。因此,被编者称为“同志”的供稿者,反而更可能是男性。《新女子世界》的征文即说,“海内外文人学士,如有崇论宏议、诗歌小说,不拘体裁,均请惠赠”[25];《神州女报》则表示,“尚希海内鸿才硕学以鸿篇巨制、笔记小品惠寄本报”[26]。此处“文人学士”和“鸿才硕学”等尊称,指承担一定文化、道德使命的文人,通常是对男子的称呼。与之相对,既有修养又擅长写作的女子,一般被称作“闺秀”或“才媛”,不太可能进入“文人”、“学士”的行列。四、正式现影于女报视域1911年6月,狄楚青于《时报》旗下增设《妇女时报》,包天笑主编,开创商办女性刊物之先河。该刊以“提倡女子学问、增进女界知识”[27]为宗旨,原定月出一期,但实则是不定期出版,末期为1917年4月出版的第二十一期,是辛亥革命时期出版时间最长的女性刊物。据笔者目力所及,《妇女时报》是第一份正式向小说女作者发出邀请的女报。早在该刊正式出版之前,《时报》之《发刊<妇女时报>征文》已经宣称,“本报除聘请通人名媛分司编辑、撰述之任外,更募集四方闺媛之心得”,在下方列出的征文类型中,就有“小说”一项[28]。随后,创刊号《发刊词》也明确表示,希望“明敏通达之闺彦,与夫忧时爱国之女士,时锡伟论,靳以唤醒同胞之迷梦”[29]。可见,自《妇女时报》创刊伊始,便确定女性为小说供稿者的编辑方针,主编包天笑也说“里面的作品,最好出之于妇女的本身”[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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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时报》第一期《妇女时报》出版后,专辟“编辑室”一栏,通常置于杂志最后,表明编者对本期文章的基本态度,有时也会指出今后杂志的取材方向,或直接面向读者征稿。其中,第五期说:“吾国女界不乏文豪,或能编述女子从军美谈、如小说体裁,或能迻译他国革命战争事件、而关系女界者,尤为本志所盼望。”[31]其时正值辛亥革命女子从军的高潮,在报刊舆论界激起一片喧腾,《妇女时报》向女作者征求的小说类型,适逢其时。如果说第五期的小说征稿还局限于某种特定类型,那么,随后的第六期无疑更加开放——“文学为吾华国粹。吾素以优美着称于世界之女子,更宜有以发扬之。小说、传记、诗词、歌曲,尤盼惠赐”[32]。很明显,此时女作者已经正式走入女报的编辑视野,成为拟想的小说供稿者。其实,《妇女时报》最早将“潜在”的小说女作者“公开化”,并非由于该刊思想开放、锐意出新。相反,细读杂志,可以发现《妇女时报》是一份持论平稳、基调温和、且始终与思想政治环境保持一致的女报。加之主编包天笑“发扬旧道德,灌输新知识”的办刊宗旨,更决定了该刊对女性角色的定位,不会超出其所处的时代。然而,就是这样一份期刊,首次向小说女作者公开发出邀请致意。或许可以说明,“女作者”现身于小说领域,绝非一二文坛先知的超前预想,而是时代发展的必然。并且,相较于女作者直到1914年才被小说报刊注目,这个时间足足早了三年,且直接开启此后女报的发展趋向。在《妇女时报》之后,女界刊物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以论述女学宗旨、传播家庭实用知识为主;另一种是女性文艺杂志,以刊载文艺作品,标举消闲娱乐为目标。这两种刊物虽然风格迥异,但是在女性身份指涉上,却表现出相当的一致性——力图反拨民初女权运动之“乱”,复归传统女性的角色身份。有趣的是,无论哪种类型,都直承《妇女时报》余绪,将女作者正式纳入拟想小说供稿者的范畴。就前种类型而言,早在1911年的《妇女时报》,就已显露出重视女性家庭角色的倾向。与《妇女时报》同期的《妇女日报》、《女铎报》和《女界报》等,虽然偶尔也会流露出相似论调——如《妇女日报》称“发挥妇女固有之道德,增进妇女普通之知识”[33];但主要还是继承晚清女报提倡女学、注重女性知识启蒙的主导倾向。但是,1914年之后,倡导女性复归家庭的报刊骤然增多,如《妇女鉴》宣称“不主妇女之参政,不嚣然以倡妇女之权”[34],《女子杂志》则“专求所谓贤母良妻之教育”[35]。其中最着名的,当属商务印书馆的《妇女杂志》和中华书局的《中华妇女界》。这些女报也注意到小说女作者的存在。例如,《创办妇女日报意见书》先列所辟十二门,“小说”于其中;随后又称,“倘女界同胞肯惠来稿,无论何门,皆请择撰见寄,以便收罗众美,按日刊登”[36]。又如,《妇女鉴》明确宣布“请通人名媛分司编纂、撰述之外,尚望诸姑姊妹惠以鸿着”,下列“征文种类”即有“小说”一项[37]。再如,《妇女杂志》也希望中外名闺时彦”能“惠寄佳篇,增敝志光”,随后附录的“征文简章”也包括“小说”[38]。第二种是旧时文人创办的女性文艺杂志,主要以《香艳杂志》、《女子世界》和《眉语》为代表,这三份杂志均创刊于1914年。需要说明的是,除《眉语》之外,另外两种刊物并不仅仅着意小说。《香艳杂志》非常看重所谓的“香艳文字”,明确表示征求“合于本编宗旨之传记、小说、谐文等及其它之香艳文字”[39];而《女子世界》则有意张扬“古近体文”[40],骈文、曲稿、传奇和弹词的稿费也高于小说[41]。尽管如此,在这两种杂志上也经常会有女作者的小说出现。最值得关注的无疑是《眉语》杂志。创刊时便宣称“本社乃集多数才媛,辑此杂志”、“以许啸天夫人高剑华女士主笔政”[42],同时表示“无论长短小说,一律征收,出于闺作者尤所欢迎”[43]。随后第二号又说:“本杂志第三号征求女界墨宝汇作临时增刊,或字、或画、或诗、或文、或说部、或杂记。”[44]可见,《眉语》不仅已经非常明确女作者亦是小说文坛的一份子,而且还对她们表示了格外的注目与邀请;目前,在笔者检阅的清末民初报刊中,如此频繁、如此密集地向女作者发出邀请的杂志实为少见。当然,这一现象的背后其实隐藏着非常复杂的文化心理和市场逻辑,笔者已撰专文分析,此处不再赘述[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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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语》综上,与小说杂志界中女作者长期处于一种孤立境地、承受着被“无名化”和“边缘化”的“冷对待”相比,女报界则显得热闹许多。早在晚清时期,由于《女子世界》的首开之功,“小说”便固化为各大女报的常设栏目。同时,《女子世界》对女军人、女豪侠和女文学士“三分天下”的格局主张,也开启了“女性”与“小说”结缘的隐秘通道,让女作者逐渐成为女报“潜在”的小说供稿者。而1911年创刊的商办《妇女时报》,首次正式向女性征求小说,将此前“潜在”的小说女作者“公开化”——这个时间也比小说杂志足足早了三年。此后,多数女报均以开放的态度,明确向女作者发出邀请,甚至出现了《眉语》这样专门刊载女性小说的杂志。值得一提的是,后期女报大多属于商办期刊,编刊宗旨也大多以消闲娱乐为旨归。由此,本文除了再现女报与中国女性小说创作之发生的文学图景以外,小说女作者由晚清的“启蒙资本”转向民初的“商业资本”的历史轨迹,亦清晰可辨。(原文附有“女性报刊章程、发刊词、征文知见一览表(1902-1918)”,因版式限制,此处略去)注释:[1]马勤勤:《隐蔽的风景:清末民初女性小说创作的兴起与呈现(1898-1919)》,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4年。
[2]耀公:《小说与风俗之关系》,《中外小说林》第2年第5期,1908年3月。
[3]王风等编:《解读文本:五四与中国现当代文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66-179页。
[4]《补登创办中国女报之草章及意旨广告》,《中国女报》第2期,1907年3月。
[5]丁守和主编:《辛亥革命时期期刊介绍(第四集)》,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680-684页。
[6]《上海<女学报>缘起》,《女学报》第2期,1898年8月3日。
[7]《女学利弊说》,《知新报》第52册,1898年5月11日。
[8]《莫看小说》,《女报》第3期,1902年7月。
[9]《学校生活的一叶》,见钟叔河编:《周作人散文全集2》,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825页。
[10]《丁祖荫日记》藏上海图书馆,此处据栾伟平《小说林社研究》(北京大学博士论文,2009年)附录之《<丁祖荫日记>中的小说林社史料》。
[11]《周作人日记(上)》,大象出版社1996年版,第404-412页。
[12]《创设北京女报缘起》,《大公报》第1075号,1905年6月28日。
[13]《本馆广告》,转引自姜纬堂、刘宁元主编:《北京妇女报刊考》,光明日报出版社1990年版,第51页。
[14]《社章录要》,《中国新女界杂志》第2-6期,1907年3月-7月。
[15]秋瑾:《发刊辞》,《中国女报》第1期,1907年1月。
[16]秋宗章:《六六私乘》,见《秋瑾史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48-49页。
[17]陈以益:《本报之成立》,《女报》第1期,1909年1月。
[18]见秋瑾《补登创办中国女报之草章及意旨广告》。
[19]见陈以益:《本报之成立》。
[20]《复女界共和协济会函》,载《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2-53页。
[21]江纫兰:《说女子参政之理由》,《妇女时报》第8期,1912年9月。
[22]《女子白话报简章》,见《唐群英史料集萃》,第68页。
[23]《本报征文启事》,《神州女报》第1-3号,1913年3月-5月。
[24]《<万国女子参政会旬报>简章》,《万国女子参政会旬报》第1期,1913年4月。
[25]《大征文》,《女子世界》第2年第6期,1907年7月。
[26]《征文》,《神州女报》第1期,1912年11月。
[27]《发刊<妇女时报>征文》,《时报》,1911年3月19日。
[28]同上
[29]《发刊词》,《妇女时报》第1期,1911年6月。
[30]《钏影楼回忆录》,山西古籍出版社、山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463页。
[31]《编辑室》,《妇女时报》第5期,1912年1月。
[32]《编辑室》,《妇女时报》第6期,1912年5月。
[33]《妇女日报社简章》,《申报》,1911年5月26日。
[34]津沽佘余焘:《小启》,《妇女鉴》第1期。
[35]《发刊词》,《女子杂志》第1期,1915年1月。
[36]《创办妇女日报意见书(续)》,《申报》,1911年5月25日。
[37]《妇女鉴征文》,《妇女鉴》第1期,1914年10月。
[38]《征集文字图片》,《妇女杂志》第1卷第1号,1915年1月。
[39]《征文条例》,《香艳杂志》第1期,1914年6月前后。
[40]《征文启》,《女子世界》第1期,1914年12月。
[41]《征文条例》,《女子世界》第1期,1914年12月。
[42]《<眉语>宣言》,《眉语》第1号,1914年11月。
[43]《本杂志征文例》,《眉语》第1号,1914年11月。
[44]《本社征求女界墨宝宣言》,《眉语》第2号,1914年12月。
[45]马勤勤:《作为商业符码的女作者——民初<眉语>杂志对“闺秀说部”的构想与实践》,《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5年第5期。(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原刊《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6年第3期。图片为作者提供。)